江啓臣顯“異”隱“同”兩岸政策難行通_風聞
文磬-为文如磬的思索者——按人会怎样来创设社会怎办……2021-04-06 21:32
江啓臣顯“異”隱“同”兩岸政策難行通
——並探討兩岸都能“接受”的方略與大陸的“不獨不武”應策
一、江啓臣在兩岸要顯“異”隱“同”,“哪壺不開提哪壺”,行得通?
日前,中國國民黨主席江啓臣的兩岸論述出“新説”,提到要站在九二共識上改造九二共識的“九二共識Plus”四大面向,包括1、堅持“中華民國主權”;2、保障自由民主人權;3、維護台灣安全優先;4、創造兩岸雙贏共享繁榮。
可以説,這是江要在兩岸政策上顯“異”隱“同”。
人們知道,在“九二共識”形成過程中,兩岸有可考的文字是:
——大陸海協會致函台灣海基會時認為,“只要表明海峽兩岸均堅持一箇中國原則的基本態度,可以不討論“一箇中國”的政治含義,在事務性商談中表述一箇中國原則方式可以充分討論協商,並願聽取貴會及台灣各界的意見。”……並提到“貴會代表建議在相互諒解的前提下,採用貴我兩會各自口頭聲明的方式表述一箇中國原則,並提出了具體表述內容,其中明確了海峽兩岸均堅持一箇中國的原則,這項內容也已於日後見諸台灣報刊。……11月3日貴會正式來函表示已徵得台灣有關方面的同意,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我會充分尊重並接受貴會的建議”;
——台灣海基會的覆函稱“兩岸對“一箇中國”之含義,認知顯有不同。我方為謀求問題之解決,建議以口頭各自説明。至於口頭説明之具體內容,我方已於11月3日發佈之新聞稿中明白表示,將根據“國家統一綱領”及“國家統一委員會”本年8月1日對於“一箇中國”含義所作決議加以表達。”
可見,“九二共識”是有“共識”和清晰的,這就是“一箇中國”;也有存“異”,有“模糊”,有不點明的,這就是“各自口頭聲明的方式表述一箇中國原則”。這“模糊”,也是兩岸都同意的。也可以説,這兩岸對所“異”的“模糊”,也是一種當時就達成的隱含的“共識”。
然而江啓臣為主席的國民黨,最近的趨勢卻是要把九二共識中模糊的清晰化,例如江啓臣説“基於‘中華民國憲法’的九二共識”。依“法”一中,這沒錯。但如果把九二共識中“模糊”的變成清晰的,大陸也這樣“清晰”表示一箇中國,這樣台灣能否接受?
九二共識,其“智慧”點,正在於有清晰的地方,也有模糊之處。江啓臣的國民黨,現在儼然是把該模糊地方清晰,該清晰的地方模糊。
江啓臣的兩岸政策,要顯“異”隱“同”,“哪壺不開提哪壺”,這行得通?
可以説,“九二共識”的另一“隱含的共識”,正是雙方達成了對所“異”的“模糊”,求同存異,互相不搞“哪壺不開提哪壺”。
現在,江啓臣為主席的國民黨卻要顯“異”隱“同”,他所要改變的,是“九二共識”中這個“隱含的共識”。這是在改變兩岸九二共識中的“隱含的共識”。
見有評論指,馬英九去年1月曾講了一段金句,“九二共識是兩岸共識,北京不同意要跟誰共?”馬英九這段話,原本是在講不認九二共識的蔡政府,現在講江啓臣看來也適用。
江啓臣顯“異”隱“同”的“九二共識”,如何還是“九二共識”?大陸如何認同?如何能在兩岸行得通?國民黨這樣,其原本在兩岸關係上的特點、優長,豈非變短了?失缺自己的本有的特點和優長,國民黨還能立足乃至壯大、發展嗎?

二、探討兩岸都能接受的方略
那麼,有在兩岸都能接受的政策、論述、方略嗎?
這裏以為,台灣藍營是可以有,並可以“理直氣壯”的提出若干方略的,且應該清晰處清晰、應模糊處則模糊。而且,這裏的“應該清晰處清晰、應模糊處則模糊”,應該是有各自“空間”的,應該不是“哪壺不開提哪壺”,否則也就不可能都能接受、有“共識”。——這正是九二會談、“九二共識”之所以成功,之所以能為兩岸接受、開創此前兩岸曾有過的互利雙贏局面的要訣所在。
這裏擬從台灣、大陸均可以、可能接受的角度,支未必全面、完善的一招、一建議。
當然也要説,這些建議,在大陸一些有早日實現民族復興純樸期望的人士看來,可能並不到位、明快,但這可能是目前面向台灣民眾“不速而可達”的方略。

而且,這裏的“台灣也能接受”,也主要是指台灣民眾聽得進、能接受。——應看到,在“和平發展繁榮”和“台獨”的選項上,台灣民眾與民進黨等要以“獨”謀其利者們,是不同的。民眾總會把“和平、發展、繁榮”放在首位,即便有染“獨”,也是內外因素忽悠、裹脅的。但只要台灣民眾首先願接受“和平發展繁榮”,並不把“台獨”置於首位,那即便台獨分子並不願,也就不那麼敢冒民眾之大不韙,“台獨”就站不到“高地”上了。

這樣看,台灣藍營是可以提出有如下若干內涵的關乎兩岸的論述的:
依法一中;當下宜維持基於“九二會談”原文所表之現狀;兩岸先和平互通互利;將來兩岸問題的解決,在“九二共識”一中、不獨的前提下,高度尊重台灣的民意。
這樣的(或與此類似的)説法,是該“清晰”處清晰,可“模糊”處模糊的。以下,也不妨對這些內容逐句做最簡説明。
——“依法一中”。台灣方面會做自己的解釋,但“一中”是明確的。(在台灣,可説最直白、簡單的,可以不説別的,就説依法;並且還可以説:美國,現在就還在講“一箇中國”政策的……)
——“當下宜維持基於“九二會談”原文所表之現狀;兩岸先和平互通互利”。和平互通互利,是台灣和大陸民眾的根本利益所在;和平,對台灣來説,其實也並不難,只要“維持基於“九二會談”原文所表之現狀”(不妨多看當時兩岸往來的原文文字)。
大陸會有人可能覺得,“維持現狀”,那要等多久?這裏想到毛主席的一段言論。一九七二年毛澤東與尼克松談判中美建交時討論到如何解決台灣問題。當時,毛主席説:“台灣事小,世界事大,我們可以等一百年。”這可以理解為,台灣處於“不獨”(含沒有去“中”的文化趨獨等“獨”)狀態,大陸是可以等一等的。這充分反映了大陸對台的戰略自信,當年大陸就有這樣的自信,今天自然是更有了。
——“兩岸先和平互通互利;將來兩岸問題的解決,在“九二共識”一中、不獨的前提下,高度尊重台灣的民意。”
在“維持基於‘九二會談’原文所表之現狀”的前提下,可以説,兩岸是肯定能“先和平互通互利”的,而“將來兩岸問題的解決,在“九二共識”一中、不獨的前提下,高度尊重台灣的民意。”也是順理成章的。大陸九二年就在説“表述一箇中國原則方式可以充分討論協商,並願聽取貴會及台灣各界的意見。”現在看大陸,對“探討兩制台灣方案”,也還是這樣的。習近平總書記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週年紀念會上重要講話中就指出:“……充分考慮台灣現實情況,充分吸收兩岸各界意見和建議,充分照顧到台灣同胞利益和感情。在確保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前提下,……台灣同胞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等將得到充分尊重,台灣同胞的私人財產、宗教信仰、合法權益將得到充分保障。”
三、大陸可以有大陸版“不獨不武”應策
這裏還想到,馬英九先生在兩岸問題上曾説“不獨不武”。這是台灣一方提出的一個願景。而鑑於台灣民眾對大陸是否“武”,還是十分在意的。而大陸在此台灣民眾最“敏感”的問題上,也可以提出大陸在台灣問題上的“不獨不武”應策。
這裏的台灣“不獨”,不但指台灣沒有法理台獨,應該還含台灣沒有去“中”的文化、教育趨獨等“台獨”言行。大陸的“不獨不武”可以明確:如果有“法理台獨”,必即“武統”;台灣只要有文化、教育的去“中”、趨獨,大陸不排除不斷做逐步升級的武統的切實準備。


大陸已經提出對台灣問題採“非和平手段”解決的“底線”內容,這就是《國家反分裂法》第八條:“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衞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大陸也可以列出不使用“非和平手段”的條件、狀況。這就是:台灣不搞法理台獨,不搞並消除去“中”的文化、教育趨獨等“獨”,不出現大陸《國家反分裂法》所列將使用非和平手段的狀況。
而且,可以和應該聲明,台當局推行文化、教育趨獨的言行與“和平統一可能完全喪失”,是有時間的、量的關係的,即:隨着台當局“推行文化、教育趨獨言行”的時間的延續,大陸也會接續的認定“和平統一可能”距離“完全喪失”的時間也將越短,大陸也只能繼續不斷的做逐步升級的“非和平手段”解決台灣問題的切實準備,直至在判定“和平統一可能完全喪失”時,不得已動用“非和平手段”解決台灣問題。因為,這是作為泱泱大國的中華民族,其立於世界民族之林、實現偉大復興、維護國家主權、領土完整所必須、必然、自然要做、會辦的國之大事。
陶文慶(文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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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閲資料:
對付“台獨”要有兩手準備 http://www.huaxia.com/thpl/mtlj/2007/11/387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