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錢放在值錢的地方_風聞
请辩-作家-蔡垒磊:著有畅销书《认知突围》、《爱情的逻辑》2021-04-08 16:30
文:蔡壘磊
開篇先來看個案例:
看了這個案例,正常人都會很氣憤,你可能以為我是來數落這位賭徒的,畢竟他至死都還認為主錯在平台,而不是自身。
賭徒落到如此下場,一點不值得同情,我並不打算浪費口水,本文主要送給文中那些竭盡全力“幫助”賭徒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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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個人手中的錢,都是自身資源的一部分,資源可以為我們自己產生價值,也可以為其他人產生價值。
有些資源可複製,用在這裏的同時還能用在那裏,不用還會過期作廢;而有些資源則不可複製,用在這裏就不能用在那裏,用在這個人身上就不能同時用在那個人身上。
錢就屬於後者。
所有人的錢都有兩個用途:投資和消費。
這兩者並沒有絕對的優劣之分,並不是説投資就一定對,消費就一定錯,但一個人在使用錢的時候,一定要把投資行為和消費行為搞得清清楚楚。
如果你拿錢幫助一個值得幫的人,那麼你在一定程度上做了投資,因為他大概率越來越好,可能會在未來回饋你。
如果你拿錢幫助一個不值得幫的人,不是説不可以,但你一定要清楚,自己正在做的是一個消費行為,例如對方跟你的關係很好,比如是你的發小,那你就為自己的情緒設定一個閾值——這2萬塊錢我就當送了,出於情感關係。
你絕對不能出於消費目的——即情感連接,但以為自己做的是投資行為——即維繫關係,這樣你的錢就容易給多了。
現在站在你面前的,是一個賭徒,是一個連最基本的陷阱也分不出來,一而再再而三地去玩負期望遊戲的賭徒,你想去“拉他一把並告誡他不要再賭”就已經錯了——他必須自己爬出來,先成為一個合格的人,你才能考慮是不是將自己的資源投資到他身上。
我們平時明明不想下樓買東西,但最終還是陪同事下樓買東西,這就是一種投資;如果這位同事明天就離職了,以後可能不會再見到了,我特別想跟他再相處一下,陪他下樓買東西,這是一種消費。
投資是講回報的,划算或者有可能划算才投,而消費不需要現實回報,情緒本身就已經是最大的回報。
現代社會,基本很少有向個人借錢的場景了,因為銀行會幫助評估一個人“值多少錢”,銀行會幫助評估一個人“再借錢給他風險就超了”。
如果一個人試圖向你借錢,那就代表銀行對他的授信已經到了極限,連“收集個人行為來給額度”的大數據互聯網金融平台都不再授信給他,你有什麼自信自己的判斷可以超越這些收集了無數他的真實行為的機構呢?
所以一個人要麼可以通過市場借到錢,要麼他就不再值得被借錢。
如果你的面前已經是一個不值得投資的人,不管他是同事、朋友、同學還是親戚甚至是家人,你都不應該再以投資的邏輯拿錢給他,而是消費邏輯——一次性給你多少錢,為我過去的情感買單。如果這筆錢你竟然想着對方還,那一開始就錯了。
我們經常説開公司不是做慈善,不要有道德綁架,道理就在這裏。開公司是一種投資行為,而做慈善是一種消費行為,這是兩個截然不同的過程,儘管你可以既開公司又做慈善,但這兩者是不能混淆的——該賺錢的時候,就要狠狠賺錢,該慈善的時候,你可以狠狠慈善。而不是在賺錢的時候談慈善,那你兩樣都做不好。
我們做投資的時候,對於標的,是不該有情感差別的——投資給朋友開店,是朋友在為你賺錢,你買特斯拉的股票,買騰訊的股票,是特斯拉的員工、騰訊的員工在為你賺錢——你賺到的錢很可能超過這些大公司員工本身拿到的薪水,因為你才是老闆。
如果你覺得你朋友的潛力大於這些有競爭力的大公司,那你可以投朋友,但要記住,你永遠不是因為他是你的朋友所以投他,除非你想消費。
公司也好,人也罷,把你的不可複製資源用在那些“值錢”的東西上。
師傅收徒,不收資質差的,不收吊兒郎當的,不收沒潛力的。為什麼?因為這些人不值錢,回報預期很低甚至還會虧損。它不以眼前的這個人是不是你親戚家的孩子為轉移。
一個人可以有兩種“行”:
1.自身行。
自己就很厲害,自己就非常值錢,天天都能帶來大的正現金流。
2.投資行的人。
自身不怎麼行,但有一定的眼光,還能夠約束自己,持續把資源放到行的人身上,從而分到一杯羹。
這兩種人都能有好的結果,唯獨是自己不行,還濫用自己本就不多的資源的人,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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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壘磊:著有暢銷書《認知突圍》、《愛情的邏輯》,2017亞馬遜年度新鋭作家、中信最受歡迎作者,2020年噹噹影響力作家,社羣讀書APP【螞蟻私塾】創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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