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圖孟和紙面服刑案”背後:殺人犯保外就醫、入黨,都有人操辦_風聞
Once-噫吁嚱2021-04-09 07:29

【來源:澎湃新聞】
4月7日傍晚,剛吃完一碗大米粥的韓傑,從手機新聞上看到了巴圖孟和案的調查情況。75歲的她告訴記者,現在“很開心”。
1992年5月,韓傑18歲的兒子被巴圖孟和持刀殺害,此後巴圖孟和被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可他並未入監獄服刑,而是以保外就醫名義長期處於脱管狀態,後來還入了黨,當了基層幹部和人大代表。

犯故意殺人罪被判刑15年的巴圖孟和。 新華社視頻截圖
在故意殺人案發生15年後,巴圖孟和獲得一紙刑滿釋放證明。本應服刑15年的他,實際上被羈押(在看守所)的時間,僅有1年4個月16天,因而被稱為“紙面服刑”。
直到2017年4月,當地羣眾舉報巴圖孟和經濟問題,公安機關對其進行調查並依法收監。2018年6月,呼倫貝爾市陳巴爾虎旗(以下簡稱:陳旗)法院查明,巴圖孟和擔任嘎查達(村主任)期間貪污草原生態補貼款29萬餘元,遂以貪污罪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與原判故意殺人罪剩餘刑期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並處罰金20萬元。
巴圖孟和被重新收監,但當地並未及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被害人母親韓傑仍長年向有關部門舉報。

被害人母親韓傑從包裏掏出她多年來去上級部門舉報的車票
2020年9月,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派出由政法委牽頭,紀委監委、組織部、法院、檢察院、公安廳、司法廳、監獄管理局組成的聯合工作組,進駐呼倫貝爾市展開調查。
7個月後的2021年4月7日,內蒙古政法委公佈了聯合工作組的調查情況。紀檢監察機關已認定84名責任人,其中廳級幹部8人,處級幹部24人,科級幹部33人;已給予黨紀政務處分54人,其中10人涉嫌違法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調查處理。
“我很開心,但還應該繼續調查。”經歷喪子之痛的韓傑認為,調查部門應繼續深挖案件背後的經濟利益鏈,“80多個幹部幫他的忙,背後難道沒有利益?”韓傑還説,自己控告舉報了二三十年,“為什麼拖到現在才查出來?”
通報巴圖孟和一案時,聯合工作組多次使用了“違規”、“違法”兩詞:違法保外就醫、違法開具《刑滿釋放證明書》、違規入黨、違規當選嘎查達、違法當選人大代表。
在案發近29年後,殺人犯巴圖孟和的“紙面服刑”和“從政”之路,其真相終於水落石出。
如何保外就醫?旗委領導打招呼,公安局長違規簽字
今年47歲的巴圖孟和,出生在陳旗西烏珠爾蘇木一個叫薩如拉塔拉的嘎查。
在內蒙古行政體系裏,盟、旗、蘇木、嘎查,其級別分別相當於其他省份的市、縣、鄉、村。當年故意殺人一案,就發生在巴圖孟和的家裏,被害人是比他高一屆的同學——來自同一個嘎查的白永春,韓傑的兒子。

巴圖孟和原來的家,這裏也是他當年持刀捅殺同伴的現場
呼倫貝爾中級法院的刑事判決書顯示,1992年5月12日晚,巴圖孟和與白永春因打麻將的事發生糾葛,巴圖孟和拿刀朝對方胸部和右肩捅了三刀。被害人白永春由於心臟破裂,大量流血而死。
案發一年後,呼倫貝爾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巴圖孟和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宣判之後的1993年9月28日,巴圖孟和不但沒有投送監獄服刑,反而通過“保外就醫”走出了看守所。
保外就醫是指罪犯患有嚴重疾病,司法機關批准其取保監外醫治的執行方法。當年為巴圖孟和辦理保外就醫手續的,是他的母親佟拉嘎——時任陳旗衞生局會計,以及他的姑父朝魯門——時任陳旗人大教工委主任。
內蒙古自治區巴圖孟和案件工作組的通報顯示,當年佟拉嘎和朝魯門通過時任陳旗醫院院長韓某山、副院長吳某福,為巴圖孟和獲得醫院開具的虛假病情診斷書。
拿到病情診斷書只是“保外就醫”的第一步。此後,佟拉嘎和朝魯門又請託了多名公職人員,包括時任陳旗看守所所長齊林、指導員卜玉貴、副所長張洪富,還有剛卸任的陳旗檢察長拉某、時任陳旗政法委書記陳某、陳旗檢察院負責人圖某,以及時任陳旗旗委副書記的塔某榮。
“塔某榮打電話要求時任陳旗公安局局長礎古蘭為巴圖孟和辦理‘保外就醫’。”案情通報顯示,當年礎古蘭與時任陳旗公安局副政委天某商量後,在巴圖孟和“保外就醫”審批材料上簽字。上述人員在明知巴圖孟和不符合法定保外就醫條件的情況下,違反《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等規定,為巴圖孟和違法辦理保外就醫出所。
案件工作組認定,巴圖孟和1993年9月至2007年5月“保外就醫”期間,陳旗看守所、陳旗檢察院、當地派出所等單位未履行監管等職責,導致巴圖孟和長期“脱管漏管”。

巴圖孟和曾羈押在陳旗看守所
如何證明“刑滿釋放”?看守所所長幫忙開證明,不提“剝奪政治權利”
2007年7月,距白永春被殺已經15年。按時間算,法院判決巴圖孟和的15年刑罰也“期滿”了。這時候,巴圖孟和需要“刑滿釋放”的證明。
據案情通報披露,當年巴圖孟和為取得“合法身份”,與母親佟拉嘎持刑事判決書(蒙文),到陳旗看守所請託時任看守所所長海平。海平指使時為看守所內勤的慧某(聘用人員)負責辦理此事。慧某在不瞭解巴圖孟和案案情及看不懂蒙文判決書的情況下,按照海平的要求,為巴圖孟和開具了《刑滿釋放證明書》,且未填寫“剝奪政治權利兩年”的情況。
《刑滿釋放證明書》裏未提及“剝奪政治權利兩年”的刑罰,這就幫巴圖孟和抹去了“政治污點”,為其“從政”提供了便利。
如何當上村幹部?被指以私分草場勾兑,三次當選均“違規”
“刑滿釋放”幾個月後,巴圖孟和當上了薩如拉塔拉嘎查(村)的會計。

薩如拉塔拉嘎查的辦公場所
巴圖孟和的前任會計蘇義勒圖曾回憶,當年他覺得巴圖孟和犯過殺人罪,當嘎查干部有些不合適,“但領導還是定了他”。
在擔任會計一年後的2009年,巴圖孟和參選嘎查達(村主任)。
據當年參與投票的牧民滿都拉、照日格圖等人介紹,在第一輪選舉中,與巴圖孟和競爭的牧民朝格巴特爾票數領先,後來有領導做朝格巴特爾工作讓其退選,許諾給其分配數千畝草場。幾天後進行第二輪選舉,巴圖孟和順利當選嘎查達。

牧民照日格圖等人曾舉報巴圖孟和冒領草原補貼款
當年“退選 ”的朝格巴特爾後來獲得草場利益。據其哥哥蘇義勒圖介紹,巴圖孟和當選嘎查達後,私下從集體草場中劃出三千多畝草場分給了朝格巴特爾。
據案件工作組通報,2009年10月、2012年7月和2015年7月,巴圖孟和違規當選薩如拉塔拉嘎查的嘎查達。
有牧民反映,在擔任“村官”期間,巴圖孟和也做過一些實事,比如通過架設鐵絲網解決草場界限糾紛、引進高壓電網等。不過,在2017年,有36名牧民聯名控告巴圖孟和貪污草原補貼款。
陳旗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巴圖孟和把5千餘畝集體草原私下分到他人名下,從而將2011年至2015年的草原生態補貼款據為己有。法院認定巴圖孟和貪污的數額為295750.40元。
如何入黨?黨委書記授意隱瞞刑罰事實,未按程序考察表決
當上了嘎查干部的巴圖孟和,開始向黨組織“靠攏”。
案件工作組調查了巴圖孟和違規入黨的情況。據通報,2010年6月,巴圖孟和請託時任陳旗西烏珠爾蘇木(鄉)黨委書記陶道,通過其辦理入黨事宜。此後,陶道授意時任蘇木黨委組宣委員石某、嘎查大學生村官李某代填代寫有關入黨材料,隱瞞巴圖孟和曾受刑事處罰的事實,在未經黨支部培養考察、大會討論決議和蘇木黨委集體討論表決的情況下,為巴圖孟和違規辦理入黨手續。
通報顯示,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有關規定,西烏珠爾蘇木黨委已作出不予承認巴圖孟和黨員身份的決定。
如何當上人大代表?領導“一手操縱”,選為兩級代表
在巴圖孟和“從政”之路上,原西烏珠爾蘇木黨委書記陶道成了他的“貴人”。
記者2020年9月在陳旗採訪期間,已任陳旗水利局局長的陶道正接受相關部門調查。
據此次通報披露,“在陶道一手操縱下”,巴圖孟和於2009年4月、2011年8月,違法當選西烏珠爾蘇木人大代表;2012年11月,違法當選陳旗人大代表。據《半月談》報道,巴圖孟和當年選為旗人大代表時,他被判刑的資料未在其檔案中體現。
對於巴圖孟和的“人大代表”身份,被害人母親韓傑實在無法接受,“他怎麼能當代表呢?”
2017年3月15日,陳旗第十四屆人大會六次會議開幕,旗人大代表巴圖孟和參會。韓傑説,當天下午,她趕到旗人民會堂,氣沖沖地要闖入巴圖孟和參加會議的分會場。她邊闖邊朝裏面喊:“殺人犯怎麼參加人大會議!”
工作人員連忙將韓傑拉開。當晚,一些領導找韓傑瞭解情況。第二天,巴圖孟和被要求退出會場,未再參會。
2017年4月11日,經陳旗人大常委會許可,陳旗公安局對巴圖孟和收監,此後根據呼倫貝爾市中級法院的執行通知,將巴圖孟和投送至扎蘭屯監獄服刑。
2020年9月,巴圖孟和“紙面服刑”一案經媒體曝光後,內蒙古自治區黨委高度重視,派出聯合工作組進駐呼倫貝爾開展調查。
在此次調查結果的通報中,內蒙古自治區聯合工作組表示,對此案背後的違紀違法問題,“堅決一查到底、一個不漏、嚴懲不貸”,對損害社會公平正義、執法犯法、失職失責問題“零容忍”,並紮實開展全區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堅決清除害羣之馬、整治頑瘴痼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