恕我直言,交法的問題很多是法律跟現實嚴重脱節造成的_風聞
cheapfish-2021-04-11 08:35
【本文來自《交通秩序之所以不好,因為有很多司機從自己的角度,去“要求”交規執法》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交法的問題很多是法律跟現實嚴重脱節造成的。法律不去講規矩,卻講温度講感情,就説人行橫道讓行這事,北歐國家人口稀少,車輛行駛半天也不一定能碰上一個過馬路的,別説有人行橫道,就算沒有很多司機也能做到主動讓行。中美這樣的國家,説是司機素質差,不知道主動停車禮讓行人,其實跟交通環境密不可分,不説北京這種早晚高峯通勤需要幾個小時的例子,就算一般的二三線城市,早晚高峯你見個人站路邊就停車做行人先過的手勢試一下,你通勤開車的時間翻一倍都算是好的。
再拿車輛刮碰行人來説,04年交通法剛通過的時候,居然規定車輛刮碰行人一律承擔全部責任這樣的法律規定,結果就出現開三四萬奧拓夜間正常行駛,撞到跑出中央綠化隔離橫穿馬路行人,結果全責揹負三四十萬債務的情況。逼不得已08年交法改版,才規定正常行駛車輛刮撞違法行人,只承擔10%人道主義賠償的法規。
類似這樣不顧現實,只想着沽名釣譽的法規比比皆是,美其名曰以人為本 尊重人權,什麼生命權高於通行權,實際上違反了憲法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規定,為了保護部分步行違法者的權益而減損了駕車守法者的權益。偷換了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中,不只是通行權受損 生命權一樣受到威脅的事實。咱們國家的交通情況,行人闖紅燈的概率要高出司機十倍百倍,律法制定不考慮實際,這些都是造成交通混亂的原因之一。
就説前一段爆出的行人在人行橫道上左右來回橫跳,憋的司機停車無法通行的例子來説,按交法規定這情況就是無解的,只能停着等行人玩夠了你才能開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