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德強的遺願,已化作一縷青煙_風聞
尐儍苽-2021-04-12 11:03
來源:公眾號“燕梳樓”
有很多事,就怕放在一起比。
比如説這兩天關於罰款的新聞,聯起來看你會懷疑人生。
因為2000塊錢罰款,大卡司機金德強服毒自盡了。但人家阿里喜領182億天價罰單,眼都不帶眨一下的,還得謝主隆恩。
這就是普通人和資本家的區別。
還是那句話,凡事就怕一個比字。這2000塊是不多,但老金從過年跑到現在也就賺了5000塊錢,罰了2000就去了差不多一半了,再把吃飯的傢伙給扣了,換誰都生無可戀。
但182億對龐大的阿里系算不算多?對我們就是個天文數字,但在互聯網巨頭阿里的池子裏,也是就全年銷售額的4%,全年利潤的十幾分之一。
傷不了筋,也動不了骨,更別説吐血了。
你看,姓金的五行缺金,姓馬的倒成了吞金獸。
這世界就是如此魔幻。
金德強自殺後,引發社會強烈反響特別是3000萬卡友的嗚嗚悲鳴。
因為金德強就是整個羣體的一個縮影。
當地輿情應對還是很快的,第一時間作出回應併成立由公安、紀檢、交通、衞健、司法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速度和態度值得肯定。
調查結果很快就出來了,但底下的評論卻成了大型翻車現場。
讓人覺得金師傅死的莫名其妙。
難不成這金師傅就是個碰瓷的,要不要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家屬責任?
當然,既然官方作出定論,我們就沒有再討論的必要。
作為多次參與社會熱點事件通報起草的半個輿情專家,我相信這份通報基於事實的權威性。
今天,僅從專業角度談談通報本身的一些瑕疵,和事實無關,但和態度有關。
我們先來看看通報是怎麼寫的。
輿情之所以成為輿情,一定是挾裹了公眾情緒,所以情緒往往比事實更重要。
那麼回應的第一原則,就是放低姿態,取得公眾信任和諒解。
但我們來看看這份通報,全文542個字中,就用了30多個定語,瞬間讓空氣中瀰漫了一種甩郭的味道。
正如一位網友評論的那樣:真是解釋的天衣無縫,完美錯過所有責任。
不僅老金死的莫名其妙,還得趕緊給檢查站送面錦旗過去。
比如這句,“依法將車輛引導至治超站院內暫停”。
扣車就是扣車,什麼叫引導,什麼叫暫停?咱們實事求是,尊重一下公眾智商不好麼?
你就説依法將車輛暫扣,公眾也不會覺得彆扭,因為你“依法”了嘛。
總是玩文字遊戲,想把公眾繞暈了,最後往往只會把自己繞進去。
再比如這句,“金德強沒有立即到證照室接受核查,而是自行離開現場”。
什麼叫“沒有立即”,又什麼叫“自行離開現場”?這個“沒有立即”是多大的錯?這個“自行離開”又是觸犯了什麼法律?如果沒有,那為什麼要強調這個詞?
無非是欲加之罪,混淆視聽罷了。
再看這句,“諮詢期間,尚未實施處罰行為”。
這句寫的妙啊,特別是“諮詢”二字,簡直是神來之筆。
言下之意就是你錢還沒交呢,怎麼能算是處罰行為?
我就想問一句,你們扣下人家金師傅的車,不是為了等他交罰款?
敢情這金師傅毒藥喝早了點,應該一手交錢一手喝藥?
還有這句,“雙方無過激言行,也沒有發生言語和肢體衝突”。
這句話沒毛病,但沒有過激言行,沒有肢體衝突,那是金師傅是個體面人,不代表你們就文明執法温情脈脈吧,這是老金的自身素質決定的。
所以這句話有特別強調的嫌疑,本身沒問題,但結合上下文就顯得此地無銀了。
最重要的是這句,“在沒有徵兆的情況下,其從褲子口袋內掏出事先購買的農藥快速喝下”。
這句話特別重要,其地位和前面“引導暫停”可謂珠聯壁合,背後就是一個意思:
我不知道,我不知情,我沒看見。
你看怎麼用詞的,第一,沒有徵兆;第二,事先購買;第三,快速喝下。
如果不是看了金師傅的遺言和視頻,是不是覺得這老金蓄意滋事,構陷執法人員,幸好被識破了?
哪怕這就是事實,但作為通報,你用這麼多形容詞合適麼?喝就喝了,非要強調“快速”喝下,想表達什麼,不是禿子頭上的蝨子,明擺着麼?
接着往下看,“及時報警”,“立即送醫”,“全力搶救”,“服用大劑量農藥”,這些都不説了,只説最關鍵一句:
“家屬對此無異議”。
這句話殺傷力極大,可謂是“定海神針”之筆。
言下之意就是,人家家屬都沒有異議了,你們這些吃瓜羣眾還逼呱什麼?散了吧趕緊都散了去。
問題是,家屬沒有異議,不代表公眾就沒有想法啊。
公眾更關心的是,北斗系統為什麼會掉線?抽檢合格率為什麼僅為70%?誰是這條商業鏈的最大受益者?金德強的死能否推動“掉線執法”的改變甚至廢除?
但通報隻字未提,甚至連標準收尾句式“將作進一步調查”這樣的表述都省了。
此前我關注姚燕燕案時,曾對輿情處理三段論作過普及,第一步解決問題,第二步解決提出問題的人,第三步處理人。大部分事件都是在第二步解決的。
咱們對照一下來看,金德強自殺事件正好是第二步。
從第一步來説,北斗掉線問題,產品合格率問題,逢查必罰問題,能解決嗎?能,只要認真,沒有辦不到的事兒。
但解決了,以後這款還怎麼罰,收還怎麼創,權還怎麼用?
所以最簡單直接的方法,就是繞開第一步直奔第二步。
據媒體報道,金德強昨天已在老家下葬。他的哥哥對記者表示,對調查結果沒有意見,“賠償問題照顧的不錯”,“我們現在什麼話都不能説,事情已經結束了。”
到了這裏,金德強希望用他的死換來領導對此事的重視,也就只能化為一縷青煙了。
他甚至來不及看看這人間,便被一陣風吹散。
這也不難理解,死去的人已經死了,活着的人還得活。
如果是你,家徒四壁幼兒寡母,你是用親人的死,硬扛一個面子,還是用親人的死,換來一些補償?
很顯然,多數人選擇了後者。
生活中,有太多人的尊嚴最後敗給了現實。
但不能因為家屬沒異議了,甚至是事實就是如此,對外的調查通報也不能這麼寫。
作為一種文體,特別是調查類通報,一個基本原則就是尊重事實,實事求是,儘量迴避修飾、限定、模糊性語言,用白描式手法向公眾還原真相。
不怕乾巴巴,就怕濕嗒嗒。
正如我此前批評包鋼員工跳進鍊鋼爐自殺的官方通報一樣,把基本事實説清楚就完了,非要説人家性格內向,至今未婚,長期炒股,壓力山大,最終引發輿論反噬。
此次通報也陷入了這種思維怪圈,就怕自己不解釋別人會誤會,實屬多此一舉加戲太多,完全沒必要。
輿論就是輿論,加的戲越多,就越容易出戏,越容易被口水淹沒。
為政不在言多,須息息從省身克已而出;
當官務持大體,思事事皆民生國計所關。
其實吧,有陽光就有陰影,是人就會犯錯。
執法部門和公職人員也不是完人,也會犯錯,也會偏頗,這個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們沒有正視問題的勇氣。有錯必糾才是作為公權部門的最基本素養。
直面問題深入調查,用真相去回應質疑,而不是拿紅筆去描黑邊。
當然,如果咱們執法部門都能按通報中描述的那樣,温和有禮,秉公執法,那倒也是民之所幸。
雖説人的悲喜並不相通,但應該有最起碼的同理心。
即使現在科學技術發達,也不能完全作為處罰依據。
不要把技術的進步,當成人性退步的藉口。
導航可以掉線,人的良心不能掉線啊。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
知道房屋漏雨的人在房屋下,
知道府堂有過失的人在民間啊。
雖然我們已經取得脱貧攻堅的重大勝利,
但應該看到我們的底層老百姓還很難,
安居問題基本解決了,但還樂不了業。
最後用引用兩句詩結尾吧:
羣眾利益無小事,民生問題大於天。
些小吾曹州縣吏,一枝一葉總關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