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就發生過一次惡性事件,校方要求家長必須接送學生,總之誰都不想承擔責任_風聞
幽州台-强迫症+懒癌晚期……2021-04-12 09:36
【本文來自《我們這一輩從小學到高中都是自己上學,現在這些孩子要家長接送,都是慣的》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我小時候除了上學第一天讓媽媽送了一次外,都是自己上下學的。所以從自身經驗出發,我認為如果走路不超過十五分鐘,過馬路的地方有人行橫道,孩子能學會注意車輛,有同路的小夥伴,而且都有不在路上打鬧追逐的良好習慣,是可以自己上下學的。
然而,我向閨蜜建議培養她的兒子如何注意交通安全自己上下學的時候,她無奈的告訴我:“學校要求必須家長接送。因為學校附近小巷裏曾經出過十歲女孩被XX的案件……”
就是説,儘管多少年來就發生過這一次惡性事件,然而校方卻扛不住輿論壓力,進入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的狀態,拒絕承擔放學後孩子在路上出事可能性的一丁點風險,那老師就更是擔不起這種罪名了,於是便有了家長必須每天到校門口接送的硬性規定,我閨蜜也就只好天天這樣在學校和家之間來回奔波。
當我建議她聯絡更多家長和校方商量走同一方向的家長輪流接送的時候,她更是和我倒了一大通家長羣裏的八卦苦水,家長們一個個是如何爭相在老師面前表現積極,絕不會在老師面前做任何合理化建議讓自己被打上“刺頭”的標籤,想讓他們團結起來和校方談判怎麼改善情況,那是想也別想。
至於攝像頭,小巷子裏倒是有一個,據説還是壞的。就算是好的,小巷拐彎多死角多,總有拍不到的地方。就算都拍得到,那犯罪分子不知道或就是想報復社會不在乎這一點呢。至於想讓家長們團結起來和公安局去協商多加攝像頭的事,我估計也是難以做到的。
至於學校附近的改遷工作,説好幾年了,就是沒見動工,等動工了學生也是分流到其他學校去上課(離家更遠,家長更不放心),就算三年後修出寬的路直通學校了,我閨蜜的孩子也該畢業了。也許她的二胎(雙胞胎小子,如今上幼兒園)能享受到這份便利吧,但也得學校先取消那條過時規定再説——我覺得校方未必肯,除非家長先寫個萬一出事絕不追責的保證書。
總之,誰都不想承擔責任,於是幾年前的一個案子,造成的結果就是:這個小學的上千位家長被迫每天四次接送孩子,尤其是下午放學早——這可不是我們當年18點放學正好家長也下班了可以順道就接上一起回家這麼方便,動不動下午15點30、16點就放學……哪家單位會這麼早下班?家長能和領導説“我必須這時候去接孩子,等會兒我再回來接着上班”嗎?偶爾一兩次可以,長期這樣,我覺得職位要不保了。
總之,我這個旁觀者,看着如今雙親過世、公婆撒手不管的閨蜜每天這麼忙碌(尤其晚上還有看娃寫作業這事),我都替她累得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