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法》正式施行:未經批准擅自“放生”外來物種將受罰_風聞
懂点法律的小周-观察者网编辑-今天我更博学了么?2021-04-15 15:27

【文/觀察者網 周弋博】
4月15日,不僅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也是《生物安全法》的正式施行日。該法也是生物安全領域的一部基礎性、綜合性、系統性、統領性法律,標誌着我國生物安全進入依法治理的新階段。
根據該法,未經批准,擅自引進、釋放、丟棄外來物種者將面臨一萬至二十五萬不等的罰款。也就是説,讓不少人沉迷其中的“放生”行為需要更加慎重,否則將招致法律制裁。
除此之外,“從事國家禁止的生物技術研究、開發與應用活動”“將使用後的實驗動物流入市場”與“向境外提供我國人類遺傳資源”的行為也將面臨不同程度的處罰,嚴重時將以犯罪論處。

動物放生 資料圖
一直以來,“放生”行為飽受爭議,雖然多數人這麼做是出於保護生命的善意,但有時也給生態環境添了不少麻煩。
事實上,還真不是每種生物都能隨意放生,若是一招不慎將缺少天敵外來物種放生,原本“救命”之行可能變為“奪命”之舉。
據公眾號“無線睢寧”4月15日消息,12日下午,江蘇徐州睢寧縣一工地的工人意外發現一隻體型巨大的烏龜。不少圍觀羣眾的勸説工人放生這隻龜,但也有人覺得這龜看着恐怖,估計是不能放生的品種。
雙方僵持之際,當地警方趕到了現場。經認定,這隻烏龜是一隻鱷龜,屬於外來物種,確實不能放生。

警方拍攝的鱷龜照片 圖源:公眾號“無線睢寧”
公開資料顯示,鱷龜是現存最古老的爬行動物,也是世界最大的淡水龜之一,有淡水動物王者之稱。
鱷龜的咬合力度是世界第二高的,被逼迫的時候它會變得很有攻擊性。它的嘴巴前端的上下頜呈鈎狀,似老鷹嘴一般,鋒利無比。其捕食速度極快,常常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食物囊入口中。
睢寧縣公安局沙集派出所民警梁文鋼表示,鱷龜屬於外來物種,由於體型大攻擊性強,在中國還沒有天敵,如果放生到天然水域中,將會造成生態災難。
“所以我們準備將其捕殺深埋,採取無害化處理。同時,我們也提醒廣大市民,鱷龜千萬不能放生,這種放生行為是被嚴厲制止的。”

警方拍攝的鱷龜照片 圖源:公眾號“無線睢寧”
這隻鱷龜固然被成功防止了放生,但有的地方就沒那麼好運了。
去年11月,廣西柳州河東公園就被放生了一條怪模怪樣的兇猛大魚,體長約0.6米,頭部寬0.2米,重量估計有4公斤。經查證,這是一條紅尾鯰魚,屬於外來入侵物種。
“斤把重的錦鯉,它差不多是一口一個。”據工作人員介紹,早在11月初公園舉辦“春花秋水·畫卷柳州”花卉展時,就有市民發現了這條怪魚的蹤跡,它遊速很快,專門捕食水池裏的觀賞錦鯉,“這段時間,不知道有多少觀賞魚成了它的‘點心’”。

紅尾鯰魚 資料圖
公開信息顯示,紅尾鯰魚是原產於南美洲亞馬遜河流域的食肉魚,性格兇猛,有着較強的捕食能力,而且食量很大,形成入侵後,會對生態系統帶來破壞性的影響。
“這種魚出現在公園水體中,主要是人為放生的結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河東公園的水池和人工湖裏,近幾年連續撈起過鱷雀鱔、七星刀魚、銀龍魚、巴西龜等破壞性極強的外來入侵物種,基本上都是市民或遊客帶來的。
據悉,由於公園裏的觀賞錦鯉被這些“外來殺手”吃掉許多,有關部門不得不每年添補魚苗,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

動物放生 資料圖
除了新聞中的各種案例,外來入侵物種距離我們的生活並不遙遠。
截至2020年8月,根據生態環境部發布的《2019中國生態環境狀況公報》顯示,全中國已發現660多種外來入侵物種。
其中,71種對自然生態系統已造成或具有潛在威脅並被列入《中國外來入侵物種名單》。67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外來入侵物種調查結果表明,215種外來入侵物種已入侵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其中48種外來入侵物種被列入《中國外來入侵物種名單》。
值得注意的是,常常被養作寵物的巴西龜也屬於外來入侵物種,若是對其隨意放生,會因大量掠奪同類生存資源,使其他烏龜絕跡,並傳播病菌,對生態環境造成一定的危害。

巴西龜 資料圖
隨着生物安全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日益重大,這一問題也引起了立法層面的重視。
去年10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該法將於2021年4月15日正式施行。
該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物種。如果是有人存在相關行為,不僅要沒收外來物種,還將面臨一萬元至二十五萬元不等的罰款。
《生物安全法》
第六十條 國家加強對外來物種入侵的防範和應對,保護生物多樣性。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外來入侵物種名錄和管理辦法。
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對外來入侵物種的調查、監測、預警、控制、評估、清除以及生態修復等工作。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物種。
第八十一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經批准,擅自引進外來物種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沒收引進的外來物種,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法規定,未經批准,擅自釋放或者丟棄外來物種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捕回、找回釋放或者丟棄的外來物種,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此外,《生物安全法》也與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非法引進、釋放、丟棄外來入侵物種罪”存在“聯動”之處——如果擅自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物種“情節嚴重”,原本的行政處罰則會“升級”為刑罰,給予行為人更嚴厲的制裁。
《刑法》
第三百四十四條之一 【非法引進、釋放、丟棄外來入侵物種罪】違反國家規定,非法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入侵物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也就是説,未來的各種“放生”行為需要更加慎重並負起保護生態環境的責任,如果對任何生物不分青紅皂白的“一放了之”,就算是出於一片好心也可能面臨法律的制裁。

動物放生 資料圖
除此之外,《生物安全法》也對各種有害於生物資源和生態環境的行為規定了相關制裁措施。
例如,從事國家禁止的生物技術研究、開發與應用活動的,不僅要面臨一百萬以上或違法所得十倍以上的罰款,還可能終身禁止從事生物技術研究活動。
《生物安全法》
第七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從事國家禁止的生物技術研究、開發與應用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衞生健康、科學技術、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技術資料和用於違法行為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等物品,處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在一百萬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罰款,並可以依法禁止一定期限內從事相應的生物技術研究、開發與應用活動,吊銷相關許可證件;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十年直至終身禁止從事相應的生物技術研究、開發與應用活動,依法吊銷相關執業證書。
將使用後的實驗動物流入市場的,將面臨二十萬以上或違法所得五倍以上的罰款,情節嚴重時還將被吊銷相關許可證件。
《生物安全法》
第七十七條 違反本法規定,將使用後的實驗動物流入市場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科學技術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在二十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發證部門吊銷相關許可證件。
向境外提供我國人類遺傳資源的,則可能招致一百萬以上或者違法所得十倍以上的罰款。
在此基礎上,對於此類行為,《刑法修正案(十一)》也設立了構成犯罪時對應的刑罰。
《生物安全法》
第八十條 違反本法規定,境外組織、個人及其設立或者實際控制的機構在我國境內採集、保藏我國人類遺傳資源,或者向境外提供我國人類遺傳資源的,由國務院科學技術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採集、保藏的人類遺傳資源,並處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在一百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罰款。
《刑法》
第三百三十四條之一 【非法採集人類遺傳資源、走私人類遺傳資源材料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採集我國人類遺傳資源或者非法運送、郵寄、攜帶我國人類遺傳資源材料出境,危害公眾健康或者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