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手機內存不能“缺斤少兩”_風聞
起风了Wind-2021-04-16 16:01
4月16日,《經濟日報》時評:
手機內存不能“缺斤少兩”
龍敏飛
內存128G的手機,實際內存為何只有112G,這是不少人的疑惑。對不同款式的手機來説,其所佔用的內存也不同,這就更加讓人疑惑:手機內存怎樣設置才是合情合法的?
根據專業人士的解釋,系統本身確實會佔據一些內存。而且,一些預先安裝的軟件,也會佔用內存。對此,有人認為不值得“大驚小怪”。不過,再專業的事情,也不能違背法律常識。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享有知情權,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真實情況;經營者應當確保其提供的商品信息真實、全面、準確,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若消費者購買的是內存128G的手機,但只有112G,這一情況確實涉嫌虛假宣傳,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這意味着,不能因為是約定成俗的東西,便就認為是合理的,手機內存“缺斤少兩”折射出的個人權益“缺斤少兩”不容忽視。
手機內存的大小,應該有一個明確的行業標準,涵蓋實際可以使用的內存和全部的內存等定義,並對預先佔用的內存進行明確規定,以最大限度地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只有用明確的行業標準將相關事項規定得細緻明瞭,才不會引發大的爭議。不然,相關事情引發的討論仍將週而復始出現。

之前有篇帖子:《買128GB內存的手機,收到卻是112GB,岳雲鵬問的這個問題也是我想問的》
4月11日,相聲演員岳雲鵬發微博稱,自己買的手機是128GB存儲,但打開一看可用的只有112GB,是不是應該只收112GB的錢,還是説收128GB的錢就是合理的。

啊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