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提出處理福島核廢水的永久方案,日本再無理由直接排放!_風聞
汪涛_纯科学-自由撰稿人-纯科学创始人,致力于将完善的科学方法引入社会领域2021-04-18 07:20
我們已經在前文中揭露日本現在正在將福島核和事故現場作為核威懾的工具,現在我們通過另一個角度來理解福島核廢水問題:永久性的辦法真的就沒有,或者成本高到無法考慮嗎?日本真的只是省錢的考慮嗎?
2011年3月12日福島核電站發生事故後,日本就開始評估。當年10月28日,日本政府的原子能委員會專門小組公佈了有關福島第一核電站報廢過程中面臨的中長期課題的報告草案,其中預測報廢工作需要30年以上的時間。這是日本政府首次就福島第一核電站的廢爐工程提出明確的時間表。按照現在的計劃,其廢爐的工作在2041年至2051年間完成,到時廢水排放工作就可結束。如果那樣,到時就不用再排放廢水了。如果真是這樣的話,每年新增5萬噸廢水,從現在起再有30年,也就是新增150萬噸。加上現在的122萬噸,總共也就272萬噸。就算留些餘量算300萬噸吧。現在要問:如果將這300萬噸廢水保存在一個容器裏的話,建設這個容量究竟要花多少錢?
福島核電站儲存核污水的儲水罐
如果建一個60米高的圓柱型水庫,它的直徑也就不到260米。只要購買一個不到10萬平方米的地塊,深挖20-30米的土層,堆在圓柱型水庫水泥外壁的外圍,從而極大增加其強度。這麼一個小工程的建設成本和土地成本能有多少?需要注意的是:並不需要一定是在福島核電站的附近找這麼一個地塊,而是可以採用招標的方式,只要在距離福島核電站周圍一定距離範圍內(幾公里甚至幾十公里)都可以,這樣能有效降低購買土地的成本。建設完這個儲存裝置後,並不需要再建設永久性輸送水道,而是可以採用臨時性的軟管,將快裝滿的130萬噸處理過的廢水一次性抽送到這個儲存裝置中,從而將現有的1000個總容量137萬噸的儲水罐全騰空。以每年新增5萬噸廢水計算,騰空後的這1000個罐子可以使用26年才會再裝滿,到時候還是可以採用一次性輸送的方式將這1000個罐子的廢水經過ALPS處理後再次騰空。這樣的方案至少是一種半永久性的方案。經過100年後,大儲水罐廢水中的氚經歷了8個半衰期,放射性衰減了256倍。此時就真的完全安全了。這樣的方案就算成本高一點,也絕對不會高到哪裏去。為什麼不積極地考慮這種永久性的解決方案,137萬噸水都能存,只要再多存一倍多一點就可以完全解決問題,真就缺少這一點錢嗎?
如果日本真的是積極尋求這種永久性的解決方案,其他國家是能夠理解,並且捐點錢支持一下也不是不可以考慮,並不需要日本政府和東電公司真的會因這一點錢而為難。美國既然都可以熱情支持其排放入海,捐點錢支持一下建設一個永久性設施更是應該啊?中國可以用零利潤的最低價格去幫他們建這樣的設施。一個區區300萬噸廢水的儲水罐子,能難到哪裏去?想省錢真的是原因,還是一種純粹的藉口?就是故意要把事情搞成這樣的狀態和結果?他們完全有能力通過ALPS技術把廢水中的放射性物質去除得只剩下氚,卻被日本自己發現還是有其他放射性物質存在。這是“失職”還是“故意”?我們不能不多一個心眼!
還有一個重要的理由,就算我們接受可以將ALPS處理後的核廢水排放入海,也絕對不能按受現在的直接將原址處理水直接排放的方案,而必須採用本文所提的在遠離原址的無核污染的新址建一個排放庫的方案。因為原址上到處都是放射性物質,一是你處理完了,又被污染了怎麼辦?
二是原址長期處於核污染的危險狀態,第三方機構也不便於派人去核查。三是經過ALPS處理過的水與新的未處理過的污染水混在一起,就存在很大的因人為或其他因素錯把未處理的污染水直接排放入海的可能性。而將處理水先抽到遠離原址的已經沒有核污染的排放庫,以上問題都可以得到有效的真正安全的解決。
因此,在遠離原址的無污染新址上建一個排放庫,即使要排放入海,也只能允許排放庫的水直接排放,而絕對不能允許原址上的水直接排放。新建排放庫不是一個選項,而是一個絕對必須的過程。其他任何選項,必須是基於排放庫方案基礎上進行考慮。
問題不是氚的含量是否超標,而是原址上存在半衰期太長的放射性物質(如半衰期長達5730年的碳14,還有長達上萬年的放射性物質等,這些才是真正的絕對不能接受的危險)有可能污染進排放水而倒入大海,這就是無法換回的近乎永久性的災難了。
如果是選擇排放庫直接入海的方案,甚至都不需要本文所提的300萬噸的庫容,以一半的150萬噸(可存25年以上,兩個氚的半衰期)甚至更少一點都可以。先在排放期庫放兩個半衰期,並且持續測量20年以上,可讓所有不放心的人都來測量,確保合格,然後再排放入海。
原址日本人可能認為有其核機密,不便讓太多人去。但新址排放庫沒任何機密可言,誰都可以去。這才是可以有效堵住所有人嘴的方法。現在這樣直接原址處理水排放,肯定是不能讓人放心的。
支持直接排放的人指核電站污染水處理後排放入海是一個國際慣例,這個的確不錯。但正常的核電站污染水一是數量很少。二是原址正常情況下環境裏是沒有核污染的,核污染水處理後不會有二次污染的問題。這就是7級核電站事故污染排放,與正常核電站處理的核污染水排放間的本質差異。
作者簡介:
汪濤,“人類第三次科學革命”倡導者,“純科學”和“科學經濟學”理論體系創始人。
上海析易船舶技術有限公司聯合創始人、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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