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孝》回潮,“傳統孝道”配得上“孝”字嗎?_風聞
吉翁舰长-观察者网编辑-《骁话一下》前主笔2021-04-20 16:44
上週五4月16日,浙江湖州有個熱點,營盤山景區放了座雕像,是《二十四孝》其中一景,“乳姑不怠”。大致説的是唐朝名族崔姓某官員的祖母非常孝順,用乳汁喂曾祖母。
雕塑引發熱議後,景區工作人員回應,“《二十四孝》是老祖宗一輩一輩傳下來的,投訴的人可能是比較年輕的人,他可能不懂孝,在以前,這種《二十四孝》就叫孝。”
這話年輕人就非常不愛聽,到了4月18號雕像拆了,景區工作人員表示有關部門已介入此事。這幾年傳統文化回潮,人人都談《二十四孝》,2021年的今天,我們該如何看待“孝道”?

引發爭議的景區雕塑
結論:西漢有西漢的“孝”, 魏晉有魏晉的“孝”。從唯物史觀角度出發,任何規範都存在****侷限性,倫理道德,更加受時代與社會意識限制。
****傳統孝道“父為子綱”,踐踏人性。********要讓步於現代孝道。****現代化社會里,傳統孝道需要接受文化批判,“取其精華去其糟粕”。
**建立“現代孝道”,服務於中國社會老齡化。**但空洞的道德説教,更加沒有可推廣性,推廣社會價值觀,還是需要搭配相應措施。

2019-2050年中國老齡化趨勢圖
俗話説“百善孝為先”,傳統儒家作為一套倫理學體系,將“孝”當做最核心的實踐道德。
一“忠”,一“孝”,中國傳統社會就建立在這套宗法制上。以血緣為中心,將人的行為放置在家庭、家族之下。這樣説比較複雜,換個説法就是中國往往先有宗族、再有家庭,最後才有“你”。
因此“孝”是一套行為價值規範,有了規範,人類才能評判事物的“意義”,進而尋求精神共識。至今千百年的實踐裏,“孝”是子女和晚輩,面對父母長輩時善行和美德的總和。

中國差序格局的結構
一般來説,當代中國人瞭解《二十四孝》基本都源於一個人:魯迅先生。
《朝花夕拾》的第三篇作品即《二十四孝》,魯迅先生稱自己獲得了“下圖上説”版《二十四孝》,“那裏面的故事,似乎是誰都知道的”,因此先生的保姆阿長,“看到圖畫,便能滔滔地講出這一段的事蹟”。
結果幼年時的魯迅先生研讀了其中事蹟後,失望的發現自己辦不到。
但是,我於高興之餘,接着就是掃興,因為我請人講完了二十四個故事之後,才知道“孝”有如此之難,對於先前痴心妄想,想做孝子的計劃,完全絕望了。
先生藉此文批駁的對象主要是民國初年的復古主義者,這批人當時妄圖借“孝道”獲得政治影響力。
但文章裏也有一點值得注意,在清末民初,《二十四孝》廣為流傳,連文盲都非常熟悉其中情節,文化傳播力極強。

郭巨埋兒
這也體現出,經過兩千年發展,傳統孝道逐漸從社會道德標準,異化成了法權關係。封建社會下,族長家長掌握着“孝”的解釋權,所有中國人圍着這根指揮棒,遵循強制性孝道。
孔子時期,還強調子女對於父母“小杖受,大杖走”,必要時應該合理勸誡長輩。
到唐代,律法在“孝”的指導下,徹底賦予家長支配權,家庭財產由家長一人支配,子女不孝,有期徒刑最高三年。
直到民國建立,仍然存在有關“不孝”的法律條款,父母可以在法定範圍內懲戒子女。
“孝”從道德規範,變成了權力關係。直到新中國建立,家長制立法才被徹底廢除。
辜鴻銘當年説過,“頭上的辮子可以剪,心裏的辮子還在”
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帶動了某些封建文化殘餘回潮,浙江景區事件就是個典型案例,“傳統孝道”標準,與當下社會價值觀格格不入。
時至今日,中國社會迅速老齡化,按照《中國發展報告2020説法》,我國老年人將在2025年達到15%,65歲以上老年人將達到2.1億。
老齡社會加速到來,讓養老問題日益嚴峻。雖然中國養老制度日益成熟,但是按照目前的社會基礎,家庭養老仍然是不可或缺的部分,在社會價值觀層面,公眾該堅持怎樣的“孝道”成了問題。

社科期刊《探索》2018年論文《老齡化應對與當代社會基礎性孝倫理體系的構建 ——基於傳統“二十四孝"的批判性分析》就談到了相關問題。
論文認為,中國社會需要確立全新價值導向,服務現實需求。《二十四孝》在傳統中國流傳甚廣,產生了極大影響,傳播力如此之強主要有幾個基礎:
一是統治階層的大力推行,傳統農耕社會里,孝行是構成社會道德的建構重要基礎。
過去也有分析,《二十四孝》內最極端案例,大多誕生於魏晉時期,這和司馬家篡位得國不正,大力宣揚“孝”,以此構築合法性是分不開的。
二是不發達的社會認識,當時人民羣眾教育水平有限,無法分辨真實與虛構的孝行,因此《二十四孝》裏的各種案例大為流傳。
三是傳統社會宗教基礎,比如書中經常有“因果報應”等非理性案例,社會更容易接受。
四是《二十歲孝》的道德規範作用,當時的人遵循這套規範,很容易在個人發展中獲得正反饋。
因此,如果把《二十四孝》作為文化傳播學的範式,當代社會這套模式仍然存在利用價值。
論文認為,當今中國可以重構“基礎性孝倫理體系”,應對未來中國的老齡化挑戰。

《二十四孝》故事主體的性別分析
但論文同樣點明,《二十四孝》中裏有大量違反人道主義,基本人倫的故事。《二十四孝》裏的孝行原則,在今天也不值得提倡。
比如魯迅先生非常反感“郭巨埋兒”,郭巨夫婦剝奪子女生存權,以達到“孝行”。
男女平等原則,是新中國立國之本之一,而任何時代的“盡孝”,也不存在性別之分。
但《二十四孝》創作背景是傳統社會,因此該書還存在大量男女不平等思想。
全本書24個故事裏,所有故事裏,都有男性“盡孝”,而只有《乳姑不怠》和《湧泉躍鯉》兩個故事,出現女性“盡孝”行為,佔全書8.3%。
另外《二十四孝》的“孝”只存在於傳統家族內,91.67%的故事發生在血親之間,而非血親關係故事,只佔12.5%。
“老吾老及人之老”,相對狹隘的“孝”,也不符合社會主義價值觀原則。
最後是孝行無法普遍化,《二十四孝》的故事,在今天極少有普遍意義。
部分故事設置了很高的道德標準,“教化內容過於高調,只能讓人望而生畏。”絕大多數“孝行”今天看,不僅“超越了道德底線,甚至違背法律原則”。
因此論文認為,“現代社會需要可以普遍化 ,且比較可靠的倫理依據。幾大因素相加,《二十四孝》中的“孝行”,在當下社會仍然需要揚棄。

為了適應新時代社會道德需求,此前也曾有重構《二十四孝》模式的案例。
2012年,全國婦聯、全國老齡辦等協會發布“新版24孝”行動標準,包括“經常帶愛人、子女回家”、“教父母上網”、“幫父母買保險”等行動準則。
結果傳統《二十四孝》,因為傳播性良好,在今天尚有生存空間。“新版24孝”主要以道德要求為主,並沒有相應的推行措施,最後徹底被“淹沒在信息的海洋中”。
這最終説明了一點,中國日益走向發達工業社會的今天,社會對空洞的道德説教更加沒有容忍度。
推行任何道德規範,首先需要物質基礎,其次還是要避免“慷他人之慨”的道德狂熱。
一條有可實行性的孝行推廣措施,可能勝過24條説教。

2011版新24孝故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