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一中學要求學生花5800元買平板:校長李良被留黨察看一年並解聘_風聞
郭肖-观察者网编辑-2021-04-20 14:37

因違規收取學生平板電腦費,安徽省蚌埠市五河縣育英中學引爭議。昨天(19日),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台發佈通報:目前,當地政府已責令該校停止違規收費行為,清退全部已收費用,校長李良被留黨察看一年並解聘,該校及領導班子2021年度教體系統評優評先資格也被取消。

五河縣育英中學實為五河縣大志中學,三年前因育英中學校區拆遷併入該校,是一所民辦股份制學校,創辦於2005年4月,現有初、高中生共3887人。

根據蚌埠日報此前報道,今年年初,該校家長反映,該學校每學期要收2000多元的補課費,家長舉報投訴後學校將費用退返給了學生。
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台發佈的通報顯示,1月5日,育英中學又擅自同意涉事企業進入學校七年級部分班級推銷平板電腦。平板電腦每台2200元,平台使用費1200元/年,3年須繳使用費3600元,軟硬件合計須繳費5800元。該費用採用分年付款方式向學生收取:第一年收2800元,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別收1500元。
“5800元對我們來説不是小數目,我們想問問這是不是亂收費?家長要不要交錢?”有學生家長吐槽。
蚌埠市王先生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台反映了這一情況,介紹該校向學生收取平板電腦費用的理由是“佈置作業和學習要用”。
國辦督查室收到王先生留言後,經初步核實,轉安徽省政府辦理。安徽省政府核查發現,反映情況屬實。
經查,截至1月27日,涉事企業共向育英中學七年級4個班級的234名學生髮放了平板電腦,其中,142人已繳費(每人繳費2800元,合計已繳費39.76萬元),92人暫未交費。
目前,五河縣政府依據《義務教育法》等法規,責令育英中學立即停止違規收取學生平板電腦費用行為,清退全部已收費用;對違規收費問題在五河縣教體系統予以通報批評,取消學校及領導班子2021年度教體系統評優評先資格。
在前期給予校長李良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的基礎上,對其進行警示談話。責令校董事會限期解聘李良的校長職務**,**另聘任有教育情懷、有工作能力的優秀人才擔任校長。
按照不低於上年招生指標30%的比例,核減該校2021年初中招生指標。同時,組織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全縣教體系統收費問題集中整治月”活動。
此外,蚌埠市教育局會同發展改革、市場監管、督查考核等部門舉一反三開展學校違規亂收費專項督導,對全市1600所學校進行了摸排。
有網友無奈感慨,智慧課堂不等於平板課堂,學校如此操作沒必要。




近幾年,多地學校曾被曝光打着教學信息化的名義,向學生收費,在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台,多個家長吐槽學校變相強制學生購買電子產品。
比如,河南駐馬店市驛城區第十二小學在推行“互聯網+教育”試點教學中,與駐馬店市中恆雲教育科技公司合作開辦“智慧課堂電子書包班”。2019年開班1個(54名學生),2020年開班2個(110名學生),駐馬店市中恆雲教育科技公司按照4600元/生標準向上述164名學生收取費用,服務項目包括每生配1台平板電腦、班級寬帶接入和使用教學平台、教學資源軟件等。
國辦督查室留言後,經初步核實,及時轉河南省政府核查辦理。經核查,反映問題屬實。
經駐馬店市政府督促協調,駐馬店市中恆雲教育科技公司與家長協商達成一致意見,除個人購買平板電腦費用外,退還164名學生平台使用費共計43.8萬元(2019年開班的54名學生每人退費2000元,2020年開班的110名學生每人退費3000元)。
去年年底,貴州黔南州王先生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台反映,荔波縣第二中學自2019年以來變相強制學生購買高價學習機並收取服務費。

國辦督查室收到王先生留言後,經初步核實,及時轉貴州省政府辦理。經核查,反映屬實。
荔波縣第二中學變相強制家長通過黔南某網絡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為學生購買學習機,單台價格從2019年的2千多元漲到2020年的4千多元,且每學期需另行交納平台服務費500元,涉及36個班、1700名學生,共收取430.602萬元。
之後,相關部門督促清退違規收取的全部費用,並對有關人員追究責任。


中共中央國務院在《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明確提出:在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融合應用的同時,要加強信息化終端設備及軟件管理,建立數字化教學資源進校園審核監管機制。
可到了落實層面,一些學校卻將“教學信息化”“智慧課堂”簡單認定為“用平板電腦上課”,又進一步將教學問題轉變為利益問題,如此,不僅沒有帶來實際的教學成果,還無端增加學生家庭負擔,應該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