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首發10大反壟斷案例,涉百度、網易、騰訊!反不正當競爭專項整治將展開_風聞
大眼联盟-2021-04-21 09:26
互聯網平台領域反不正當競爭、反壟斷之風颳起。
4月20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首次發佈互聯網領域反不正當競爭和反壟斷十大案例,涉及網絡遊戲、搜索引擎、電子商務等互聯網新興產業,百度網易騰訊行業巨頭作為相關案例位列其中。
據瞭解,廣東省高院表示,下一步將繼續依法規範互聯網市場主體經營行為,通過司法裁判,促進互聯網領域形成公平競爭、規範有序的市場秩序,進一步規範互聯網市場主體經營行為。
除了司法力量,4月20日,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局長趙志國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將加強互聯網行業市場的競爭監管,加大合規調查評估的力度,摸底篩查平台企業合規的情況,開展行業不正當競爭的專項整治行動,打造公平開放的市場發展環境。
首發10大反不正當競爭反壟斷案例
阿里收穫天價罰單,平台經濟反壟斷備受關注。
近年來,我國互聯網經濟領域活躍,推動了數字經濟的繁榮發展,不過,資本無序擴張,互聯網平台不正當競爭與反壟斷亦同時存在。
對於平台反不正當競爭和反壟斷,除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法院領域關注度日漸提升,尤其是地處主要互聯網巨頭誕生之地之一的廣東省。
數據統計,近年來廣東法院受理的不正當競爭糾紛和壟斷糾紛案件逐年攀升,2020年審結該類型案件達897件,同比增長10.9%,約佔全國20%。
4月20日,廣東省高院第一次發佈了互聯網領域反不正當競爭和反壟斷十大案例。此次入選的十大案例涉及網絡遊戲、網絡直播、搜索引擎、電子商務等互聯網新興產業,涵蓋了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競價排名、數據抓取、商業詆譭、侵害商業秘密、集體形象商品化權益保護等與互聯網經濟發展息息相關的內容。
在這次公佈的案例中,涉及到三家互聯網科技巨頭——百度、網易和騰訊。
其中,深圳精英商標事務所訴百度公司等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明確了“競價排名”侵權判定標準及互聯網搜索引擎提供商的責任承擔。
【基本案情】
精英商標所享有兩個“精英”商標,核定使用在知識產權諮詢、代理等服務上,並兩次獲評廣東省著名商標。豬八戒公司與百度公司約定在百度網站進行關鍵詞搜索推廣(競價排名)服務。豬八戒公司將“精英商標”設置為搜索關鍵詞,在百度網站下拉菜單中出現“精英商標、精英商標事務所、精英知識產權、深圳精英商標”,並在第一個搜索結果中顯示“精英商標 八戒知識產權”“深圳精英商標——八戒知識產權”等,點擊該搜索結果即進入豬八戒公司網站。精英商標所認為豬八戒公司侵害其商標權,並損害其企業名稱權構成不正當競爭,遂訴諸法院,請求判令豬八戒公司立即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503萬元,百度公司對其中53萬元承擔連帶責任。
【裁判結果】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認為:涉案兩個商標在知識產權法律服務上具有一定知名度,豬八戒公司將“精英商標”設置為搜索關鍵詞的行為,構成商標侵權。一審法院認定不構成商標侵權不當,予以糾正。豬八戒公司還將“深圳精英商標”“精英商標事務所”作為搜索關鍵詞,擅自使用精英商標所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構成不正當競爭。故改判豬八戒公司立即停止侵權,並賠償精英商標所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50萬元。百度公司在接到精英商標所要求刪除的有效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刪除等必要措施,造成損害進一步擴大,故改判百度公司對其中10萬元承擔連帶責任。一審法院未判決百度公司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不當,予以改判。
【典型意義】
本案為互聯網搜索引擎“競價排名”侵權典型案例。本案的典型意義在於:一是本案判定利用互聯網搜索引擎的關鍵詞搜索推廣服務,擅自使用他人商標或企業名稱設置為自己的搜索關鍵詞,造成公眾混淆誤認,可能導致歸屬於權利人的交易機會和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構成商標侵權或不正當競爭;二是本案准確理解適用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有效通知”的效力邊界和證明標準,提出“只要通知清楚表達了侵權事實以及權利人的訴求,提供了權利證明,並送達對方,即為有效通知”,否定了百度公司長期以來“以網絡用户投訴路徑錯誤或不符合其內部處理流程”為由拒絕履行“通知刪除”義務的做法,明確其義務範圍,對規範互聯網企業行為,保障用户權益,維護互聯網平台經濟中的競爭秩序,發揮了積極的司法導向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華多公司訴網易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是全國首例直播平台訴遊戲廠商壟斷案件,該案規範了網絡遊戲及遊戲直播市場競爭秩序。
【基本案情】
網絡遊戲《夢幻西遊2》註冊用户2.5億,先後獲得幾十項各類獎項,廣受玩家歡迎。著作權人廣州網易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獨家授權網易CC軟件直播遊戲,並在《用户使用許可協議》中約定,未經其書面同意,用户不得公開展示和播放遊戲全部或部分內容。YY語音軟件、“www.yy.com”“www.huya.com”權利人廣州華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訴稱,網易公司在相關市場《夢幻西遊2》網絡遊戲服務市場具有支配地位,其限制遊戲用户只能在網易CC直播平台直播該遊戲,將網易CC直播軟件與該遊戲軟件捆綁,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裁判結果】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認為:從網絡遊戲商品特性和用途、價格、獲得渠道等對需求影響的需求替代,並輔以供給替代分析,本案相關商品市場為網絡遊戲服務市場。《夢幻西遊2》基於其品質及其較強網絡外部性,對用户造成一定鎖定,但其虛擬精神娛樂消費產品屬性決定了鎖定效應有限,不足以使相關消費者對其形成獨立需求而排除其他網絡遊戲的替代,不足以構成獨立的相關商品市場。網易公司在相關商品市場網絡遊戲服務市場不具市場支配地位,不足為反壟斷法規制對象,維持一審法院駁回華多公司訴訟請求的判決。
【典型意義】
本案是全國首例網絡遊戲平台訴遊戲廠商壟斷案件。本案對遊戲直播所涉相關市場範圍進行細緻分析,客觀評價網絡遊戲的鎖定效應對相關市場的影響,指出遊戲直播企業應以整個網絡遊戲服務市場為範圍來規範自身的競爭行為。本案對依法治理遊戲市場亂象、明晰產業競爭規則、引導產業有序發展、既嚴格保護知識產權又預警壟斷、推動司法服務產業發展等具有重要意義。
此外,廣東高院公佈案例中,還涉及深圳微源碼公司訴騰訊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案,該案明確了互聯網服務壟斷應以涉訴行為具體指向商品或服務界定相關市場。
【基本案情】
原告深圳微源碼軟件開發有限公司訴被告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運營的微信公眾號平台未經原告許可,擅自封禁原告在微信公眾號平台上開辦的26個微信公眾號,認為被告禁止原告使用合法取得的微信公眾號的行為屬於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構成壟斷。關於微信公眾號的使用功能和目的,原告陳述主要用於其推廣宣傳和代理銷售,認為本案涉及的相關商品是對軟件和服務的推廣平台,在對相關市場的界定上,原告主張為“移動互聯網的即時通訊和社交平台服務市場”。
【裁判結果】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認為:原被告雙方爭議行為所直接指向的“產品”,是微信軟件所提供的公眾號服務,因此本案糾紛涉及的產品是“微信公眾號”而不是“微信”。原告的身份不是普通微信用户,而是註冊運營微信公眾號的主體。本案相關商品市場應為互聯網平台在線推廣宣傳服務市場,能夠滿足原告產品宣傳、推廣主要需求的渠道如自辦網站、微博、視頻平台如優酷、搜索引擎服務平台、社交網站如QQ空間等應納入本案相關商品市場。在相關商品市場界定錯誤的情況下,原告亦未能依據法律要求證明被告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為,故判決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該案一審判決後當事人未提起上訴。
【典型意義】
圍繞互聯網服務發生的壟斷糾紛,應當從涉訴行為所具體指向的商品出發,從需求者角度進行需求替代分析,根據需求者對商品功能用途的實際需求對發生在互聯網環境下的活動進行準確區分,才能更為準確反映商品市場的範圍。本案裁判準確明晰互聯網基礎平台不同服務之間的商品功能和特性,依據被訴爭議行為所指向的具體服務界定相關市場,充分體現審慎界定、維護互聯網平台的正常運營秩序的裁判導向。
工信部將開展不正當競爭專項整治
近年來,數字經濟蓬勃發展,新業態新模式不斷出現,為經濟增長帶來新動能。同時,在發展過程中,數字經濟也呈現出集中度越來越高的趨勢,平台壟斷問題逐漸凸顯。
今年2月,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正式發佈了《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通過科學的規制框架來強化威懾壟斷行為,引導平台合法合規經營。
4月20日,在國新辦舉行的一季度工業通信業發展情況新聞發佈會上,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局長趙志國表示,近年來我國互聯網創新活躍,有力推動了數字經濟的繁榮發展,同時資本無序擴張、平台強制二選一,違規過度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等問題時有發生,引發了社會廣泛的關注。
趙志國表示,工業和信息化部對此高度重視,多年來持續加強互聯網行業管理,維護市場秩序,保障用户權益,強化跨部門的協同,努力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下一步將立足主業,重點推動以下工作:
一是引導互聯網企業加大科技創新的力度,鼓勵頭部企業參與國家的重大戰略、重大工程,在5G、雲計算、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等方面加大投入,推動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的發展,補短板、鍛長板,助力提升我國科技核心競爭力。
二是加強互聯網行業市場的競爭監管,加大合規調查評估的力度,摸底篩查平台企業合規的情況,開展行業不正當競爭的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整治惡意屏蔽、強制捆綁、流量劫持、違規經營等擾亂市場競爭秩序的行為,加強信用管理,實施失信懲戒,打造公平開放的市場發展環境。
三是加大用户個人信息的保護力度,持續開展APP侵犯用户權益問題的專項整治工作,充分利用法律、行政、技術等監管的手段,打好“組合拳”,形成一批典型案例,通報一批違規應用,處罰一批違規企業,取得標誌性的成果。
四是強化互聯網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加強協調配合,跨部門聯合開展互聯網領域專項的整治工作,強化信息共享和聯動處置,形成治理的合力。完善聯合執法懲戒機制,充分發揮技術優勢,依法嚴厲查處違法違規互聯網的相關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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