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談房價是非_風聞
清江游-清江游2021-04-21 09:20
最近看到一篇文章,直斥房價過高逼走年輕人,有道理,但並沒有點到要害,真的因房價高年輕人才離城而去嗎?只要是機會多的城市哪兒的房價不高呢?
高收入的羣體有錢可以做到任意行,況乎區區一房?他們當中的年輕人會離城而去嗎?不能籠統説房價高逼走年輕人吧。
況且高房價只是一枚硬幣的一面,硬幣還有另一面,那就是收入過低。如今的個人收入差距如此巨大,低收入羣體數量又如此之眾,房價只是三山之一呀,多數年輕人都是低收入者,豈止是望房興嘆。
普通百姓們二十幾年前嫌房價高,二十多年後還嫌房價高是收入問題還是房價問題?對低收入羣體來説,房價永遠是高的,這和年輕人的動向沒有什麼太大的關係,説房價不必拉上年輕人的動向。
在下以為,房價高確實是問題,但這是當年房改某些失誤造成的,無論從那個角度來看房改,都存在失誤。
**第一誤,房改初衷是為解決普通百姓們的住房問題,結果卻更像是為開發出房地產產業鋪平道路。**記得當年房改的初衷或者説主要目的不是把住房當成一個所謂的什麼經濟增長點,而是為加快住宅建設,從根本上解決普通百姓們的住房問題,就是讓普通百姓們都能儘快住上房。
沒有房改前,城市中的所有在各種單位工作的人員所需要住房均以分配的形式解決,當時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國家投資或者説各單位投資建房數量相對偏少,分配週期相對稍長些,還存在個別人利用權力多佔住房的問題,但核心是能不能及時得到分配住房,而不是能不能得到住房。按理説解決這些分房中存在的弊端只需要國家和各單位加大住宅建設投資、加強住房分配管理即可,但當時沒有這麼去想,房改設計者們要走新路。
現在看,當年分配住房與現在自己買房的週期相比,得到住房的心理預期要短得多,不説個例,大家的機會是平等的,不會擔心分到分不到房,特別是不用去想什麼費用問題,沒有額外心理壓力。
也許有人會説,你那時得到的分配住房是租房。是租房沒錯,那是國家租給的,那時這也叫自己的住房,不會攆你。不用承擔幾十年的房貸,相對於今天的買房更划算。
人生一世居住無憂,產權何用?國家管你住房,產權屬國家,與今天的所謂購買住房相比,分配住房似乎更為合理,其分配住房的弊端比買房的弊端更容易解決。
但房改改變了這一切,人們所需要的住房必須要買,這不僅延續了住房的困難,添加了買房的困難,延長了住自己房的心理週期,還製造出了少數的因賣房而獲得暴利的炒房團和極高收入的房地產資本家!
現在張嘴閉嘴就是商品房,既然是商品自然是要買的,錢從何來?當然是自己掙了,問題是普通百姓們能掙來嗎?客觀來看,錢不是不能掙來而是週期很長,還幾十年的房貸難道不是週期長嗎?買到的還是居住權,這和當年租房居住權的性質基本沒有區別。可現在的弊端相比過去是不是多了些?看看普通百姓們喊買不起房,看看那些佔有幾十套、甚至佔有上百套房子的,真的無語。
有人總是把普通百姓們買不起房説成是房價高,房價高是事實,但不問為什麼買不起房、不問是誰抬高的房價、不問問高房價賺的錢去了哪裏?
顯然,當時房改的設計者沒有考慮到出現買不起房的現象會成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當時的住房難與現在的買房難相比,現在普通百姓們的壓力更大。房改並沒有很好地解決普通百姓們的住房問題,卻開發出一個房地產產業,這與房改的初衷似乎不符,難道不是失誤嗎?
**第二誤,把分配百姓們住房作為福利看待,把過去分配住房視為暗補,現在説的明補卻沒有補上,導致出現買房難。**如今普通百姓們買房難根源在於當年的房改對分配住房的錯誤理解。當年的住房改革有一個不正確的主觀設想,那就是把過去分配住房視為一種對普通百姓們的福利。
當年的房改設計者們把普通百姓們得到的分配住房視為一種福利,從而提出變福利為一種商品進入市場,通過市場經營來增加住宅的建設,所有需要住房的都要面對住房這一商品,並按照市場的規律、經濟的規律購買這一商品,也就是取消普通百姓們的這一福利。
設計者的最大預期是取消福利後能加快住宅建設,實現供需平衡,住房難的問題就能解決。可從最初的房改試點到大規模推行房改至今,現實卻是安得廣廈千萬間,百姓們的住房依然困難,買不起啊。
應該疑問的是,當年房改為什麼會把普通百姓們通過勞動作為一個勞動者應該享有的居住權利、也就是得到分配住房的權利説成是一種福利?住房事實上應是勞動者勞動所得的一部分,屬於國家付給勞動者報酬的一部分,也就是屬於勞動應得收入的範疇,作為收入的一部分,分配住宅不能説成是一種福利。
正是由於房改這一不正確的設想,才導致瞭如今出現很多普通百姓們買不起房的社會問題。作為福利是可以不包括在正常收入範疇內的,這實際上與當初所講房改的目標完全相悖,與解決住房問題的想法相矛盾。
房改之初有一個非常著名的觀點,就是不僅把過去的分配住房説成是一種福利,且這種福利還説成是國家對普通百姓們在住房上的暗補,房改則是把暗補改成明補,不再分配住房,而讓大家去買房,國家把買房所需要的錢以貨幣的形式直接進入到個人收入中,這叫明補,可錢呢?這種明補在各階層中差距巨大。
現在絕大多數的工薪階層正常掙工資的錢裏面有買得起房的那部分嗎?也許少數特殊的工薪階層有這一部分收入,但無可否認的是絕大多數工薪階層這部分收入極少。當然,公積金是明補的一部分,可數量遠不能支撐起工薪階層買房的需求。況且,這公積金大多數的私營企業是沒有的。私營企業的老闆們絕大部分都沒有給員工們支付過公積金,這屬於虧欠員工,近年竟然還要拱着國家要求取消公積金,説是公積金增加了企業負擔,按照這種邏輯,企業付出的其它幾金幾險不也是企業負擔嗎?老闆們想空手套白狼?
那麼,房改説的明補還能看到什麼?私營企業員工就不該得到這點明補嗎?何況這點明補離買房所需相差甚遠。
當初説的明補那些專家們的解釋是大幅增加普通百姓們的收入,讓收入中有買房的那部分貨幣收入,讓過去的暗補在明補上顯示出來,現實呢?不能説沒有明補,但普通百姓們的收入中所謂的明補確實不多。
這給人的感覺是暗補的房沒了,明補的錢又遠遠不夠,眼看着房地產產業成為一個巨大的產業,房地產商們大發橫財,廣大工薪階層卻變成了買不起房,這是房價高呢還是收入低呢?
怎麼能把勞動者應得報酬的一部分説成是福利,變成為補貼?福利可有可無,補貼自然也是可有可無,把暗補和明補放到天平上,平衡嗎?暗補改明補的説法現在看是多麼的不科學,這是大失誤啊。
**第三誤,由於當年房改考慮不周,住宅建設不僅存在供需矛盾,還造成房價攀高的趨勢。**人們發現房改後住宅建設無論多少,沒有改變供需矛盾,還出現新的矛盾,特別是房價攀高成為一種大趨勢。
住宅作為商品經營就必然出現一個房地產產業,這一產業就要解決一個誰來經營的問題,房地產商應運而生,其實,就是經營房地產的資本家。正是由於資本家經營房地產,那麼,就無法避免他們追求最大利潤,這必然導致房價攀高。現在人們不清楚的是,當年設計房改,房價上漲的趨勢怎麼會沒有人預見到?資本主義世界的房價就是不停地向上漲,香港作為眼前的例子可是明擺着的。
不論政府怎麼抑制房價,只要是資本經營,那房價上漲就是大趨勢,這從一輪一輪的抑制房價到一輪一輪地漲價的循環中得到證明。當房地產產業發展成一個國家重要的產業之後,即成尾大不掉之勢,致使資本家們打着市場經濟的旗號大賺利潤,不漲價才怪呢。
為買房人們需要較大財富的積累,也就是應該有較高的收入。但現實卻是收入的增長趕不上房價的增長,很多普通百姓們的收入不足以在需要住房時買得起房,或者就要背上幾十年的還貸。於是,住房難變成是買房難!
換個説法,收入中有沒有買房的那筆錢呢?沒有這筆錢,難道是房價高的問題嗎?如果有怎麼會買不起?如果沒有那不是買不起的問題,而是沒有給那筆錢的問題。
也就是説,當從市場角度來衡量房價高低時,房價談不上高低,那些收入高的羣體有説房價高的嗎?上億的宅子,幾千萬的宅子,那些豪華別墅的主人們還希望房價更高呢!
可若從收入角度來看房價,房價超出了工薪階層的能力,可見,收入才是核心所在。
現在看房地產業作為一個產業的發展目標,自然就是在市場經濟中搞好市場經營,就是這麼市場一經營,普通百姓們就望房興嘆了!
回到年輕人的動向上,影響年輕人到何處發展的問題絕不是房價高低的問題而是收入高低的問題,收入的高低則是社會分配的問題,分配不公恐怕才是影響年輕人發展的主要因素。一方面買不起房,一方面極少數人的富裕羣體財富暴漲,房價高那只是小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