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弗洛伊德之死看有色族裔權利,美國還值得去嗎?_風聞
大眼联盟-2021-04-22 13:42
從去年開始,將有兩個名叫弗洛伊德的人,在人類歷史上刻下深深的烙印,讓人紀念或反思。一個弗洛伊德,是奧地利精神分析學家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另一個是美國慘遭警察跪壓致死的底層非裔喬治·弗洛伊德。
順帶説一句,弗洛伊德都是中文媒體賦予他們的譯名,碰巧了一模一樣,事實上他們兩個的英文名字分別是Freud和Floyd,差異很大,根本不是一回事。嚴格説來,將美國Floyd譯為弗洛伊德更準確。美國非裔喬治·弗洛伊德本屬於雞鳴狗盜之輩,與大名鼎鼎的精神分析學家西格蒙德·弗洛伊德不可同日而語,但是前者死亡所折射出的美國社會問題,遠遠超過了其自身的意義。
他的死是一面鏡子,揭開了美國長久以來的種族傷疤,照出了美國有色族裔所面臨的殘酷現實。
從1997年到2017年,喬治·弗洛伊德劣跡斑斑,多次被控以盜竊、販毒、私闖民宅等罪名,是監獄裏的常客。這樣的人,按理説不值得同情。一個人犯一次錯誤,還有情可原,如果二十年都不知悔改,把犯罪當成家常便飯,只能説他咎由自取、死有餘辜。
可是,如果細看弗洛伊德和他朋友們的一生,就無法這樣輕下結論。喬治·弗洛伊德並不是天生的壞孩子,他小時候富有正義感和上進心,曾夢想成為最高法院的法官。他是家族中第一個進入大學就讀的人,專注於橄欖球和籃球,希望能從事職業體育運動,擺脱原生社區的貧困和暴力。弗洛伊德在校時,經常對同學們表示,他要做與眾不同的事,要改變世界。
可殘酷的現實是,他沒能改變世界,反而被世界蹂躪得灰頭土臉,心灰意冷。從1997年開始,他放棄大學學業,走上了持續二十年的犯罪道路。我們不知道弗洛伊德經歷了什麼。但是通過媒體,我們可以確定,弗洛伊德並不是個案。
在某種程度上,他是美國眾多非裔甚至有色族裔青年的縮影。他的很多朋友,要麼被槍殺、毒品、疾病等奪生命,要麼像他一樣,喪失理想,成為了街頭混混。
如果一個人或一部分人淪落,可以説他們咎由自取;如果大量美國非裔、有色族裔青年,都像弗洛伊德一樣,脱離生活常規而走上歧途,就必須轉過頭來拷問社會。
美國必定是發生了或者或一直存在系統性社會缺陷,才會讓那麼多非裔失去生活信心,邁入灰暗的人生境地。
像弗洛伊德一樣的美國人,到底面臨着什麼樣的生存困境,無法在此詳述。可以順手指出的是,美國白人警察對非裔執法時導致嫌疑人死亡的事情時有發生,真正受到刑事懲戒的,卻微乎其微。至少弗洛伊德所在的明尼蘇達州,此前還沒有一個白人警察,因此而被判刑事犯罪。對非裔、有色族裔來説,這意味着什麼?
**意味着他們每天面對的,是一個不受根本性約束的警察系統,一個犯了錯誤甚至有意無意地殺了人,而無需擔心致命懲戒的暴力機構。這恐怕就是美國系統性社會缺陷的一個突出表現。**既然如此,美國何德何能,竟然以“燈塔”自稱?對於全世界抱有移民夢想的人來説,美國還值不值得去?
其實,如果瞭解美國曆史就知道,“燈塔”只是外人對美國的想象,或者説是美國領導人對民眾的鼓舞,真實的美國社會從來是温情與暴力並存,夢想與殘酷齊飛。把美國當成星光大道,不是騙別人,就是騙自己。
想一想,200多年前美國還存在奴隸制度,一百多年前還大規模排華,半個世紀前還實行種族隔離,白人還敢於對非裔動用私刑。形式上的黑人民權、族裔平等和少數人權利,也不過是最近幾十年的事。
從這種長時段視角來看,弗洛伊德之死及明尼蘇達法院對兇手的審判,其實並不是美國社會的倒退,準確地説,應該是一種種族主義毒瘤的殘餘。奴隸制廢除了,種族隔離撤銷了,法律和法院層面的種族歧視也基本銷聲匿跡了,現在仍剩下擁有自由裁量權的政府工作人員和社會人士,憑藉手中資源歧視、排斥和打擊少數族裔。壓死弗洛伊德的肖萬,就是這些人中的一個典型。
**如果美國能夠藉助弗洛伊德之死,進一步規範警察執法行動,提高警察系統的平等和公正立場,將是消除種族主義毒瘤之路上的又一個機會。**而且,明尼蘇達州法院對德里克·肖萬的判決,似乎表明美國箭已上弦,有望摘除或壓制警察選擇性執法的毒瘤。
出席此次陪審團的15名美國民眾,包括1名非裔女性、3名非裔男性、3名白人男性、6名白人女性,外加2名多足以女性,一致認定肖萬在逮捕弗洛伊德過程中犯下了二級非故意謀殺罪、三級謀殺罪和二級非預謀殺人罪。
擔任控方證人的多名肖萬警局同事,也作證稱他違反了警局規定,動作不合理。
這是明尼蘇達州第一次要求執法致人死亡的白人警察承擔刑事責任。**它反映了美國陪審團民眾的進步,反映了明尼阿波利斯警察的進步,也預示了美國警察系統即將到來的可能性變革。**圖源:均來自路透社
北美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