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閘?美最高法院重新界定!或廢除CCW,允許公開持槍的自由_風聞
大眼联盟-2021-04-27 13:45
美國雖然可以自由買槍,但是持槍權收到很大限制,比如在加州和紐約等地,沒有隱秘持槍證(Concealed Carry Weapon,CCW)是不能夠攜槍出門的,而只有保安等職位的特殊人羣才能申請CCW,這就造成了一種困境,當壞人無所畏懼地攜槍出門在公共場合作惡的時候,好人往往無法及時反擊。
這種情況或許要改變了!最高法院週一宣佈,將在下一次開庭期間審理一宗紐約州關於限制持槍權的案件,並重新界定憲法第二修正案的使用範圍。

起訴
普通人不可能獲得CCW
此次案件來源於紐約州的居民羅伯特·納什(Robert Nash)和佈雷登·科赫(Brendan Koch),他們起訴紐約州政府。
納什居住的地方發生過一系列的持槍搶劫案,他於是申請CCW來保護自己和家人。科赫也希望能夠攜帶槍支保護自己,兩人表示,他們已經完成了槍支安全課程,但是在申請CCE的時候被拒絕了。
因為紐約州的法律規定,禁止公開攜帶手槍,任何尋求攜帶隱蔽武器許可證的人,必須證明“有特殊的自我保護需要,有別於普通社區居民或從事相同職業的人”。
紐約是限制持槍權的八個州之一。另外七個州分別是:加利福尼亞州、特拉華州、夏威夷州、馬里蘭州、馬薩諸塞州、新澤西州、羅德島州。

這往往出現這樣一種局面,壞人可以違反法律公然攜槍作案,而好人卻因為沒有槍無法反擊,導致死傷慘重。反觀德州,2019年12月,德州北部一個教堂發生槍擊案,當槍手開完第一槍,現場有4人立即掏搶還擊,還有數人在一秒鐘之後紛紛拔槍支援,最終槍手被當場擊斃,雖然槍手開的第一槍還是造成人員傷亡,但避免了一場大屠殺。
最高法院
或將推翻限制CCW的法律
在不能阻止壞人擁有槍支的前提下,任何針對好人的限槍法律,都是給壞人做嫁衣。
最高法院此前拒絕審理這個案件,不過在去年10月川普總統提名的大法官艾米·科尼·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上任後,案件有望開始在最高法院得到審議。

此次司法挑戰由紐約州步槍及手槍協會(New York State Rifle & Pistol Association)發起,得到了全國槍枝協會(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的支持。
原告的代理律師保羅·克萊門特(Paul Clement)表示,紐約州的法律過於嚴苛,以至於不符合最高法院所確認的“在發生衝突時個人有權擁有和攜帶武器的主張”。
紐約州總檢察長萊蒂蒂亞·詹姆斯(Letitia James)則希望最高法要不要受理這樣的案件,她稱限制公民取得CCW的法律,“符合歷史上對憲法第二修正案範圍的界定,直接促進了紐約在公共安全和預防犯罪方面的迫切利益。”
這個案件將會從今年秋天開始審理,是自2008年“哥倫比亞特區訴海勒案”(District of Columbia v. Heller)以來,最高法院首次受理涉及持槍權的重大案件。

當年在“哥倫比亞特區訴海勒案”中,最高法院作出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規定公民擁有在自己家中持槍自衞的憲法第二修正案權利。
這直接促成了各州都必須實行《城堡法》,即在自己家中可以不加警告擊斃所有非法入侵的人,即使是加州也不例外。
如果最高法院推翻了紐約州的限制持槍權的法律,那麼加州也必須自己廢除相關法律,讓合法擁有槍支的人可以自由攜帶槍支出門。
大洛杉磯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