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荷拉法》獲通過:拋棄孩子的父母不能繼承財產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1145395-2021-04-29 21:25

據韓國新聞網站Daum29日報道,韓國國會行政安全委員會委員長、國會議員徐英教正在推進的21屆國會1號法案《具荷拉法》,被列入“第四次健康家庭基本計劃”,並在國務會議上表決通過。法案中規定,拋棄孩子的父母不能繼承財產。

據瞭解,韓國藝人具荷拉是一名在單親家庭長大的女孩。9歲時,她的生母宋女士便離家出走,拋棄了她和她的哥哥。
具荷拉生前曾在日記本中寫道:“我好想媽媽,比誰都更迫切的想要這份感受。”
她還質問自己的母親:“既然要丟下我,幹嘛又要生下我?”

17歲,具荷拉被公司提拔,加入演唱組合KARA而踏入演藝圈,取得了一定的名氣。2016年初,具荷拉開始向主持人、模特和演員轉型,並在一次主持美妝節目時遇到了造型師前男友崔鍾範。
然而,這段戀情卻成了她噩夢的開始。與崔某交往後,她多次遭到對方的毆打,對方還拿拍攝的兩人私密短片進行威脅,揚言要毀掉具荷拉。
2019年5月25日,具荷拉被發現在住所輕生,其經紀人立刻把她送往醫院,所幸無生命危險。
2019年11月24日,具荷拉在抑鬱症的折磨下再次於家中自殺,年僅28歲。
但具荷拉去世後,早早將她拋棄的宋女士不但在具荷拉的葬禮上和其他明星索要合影,還在具荷拉葬禮未結束時就委任律師爭奪遺產。

根據韓國之前的法律,即使父母長時間沒有盡到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如果子女因事故等原因比父母先死亡,在無特殊的情況下,包括死亡賠償金在內的子女財產將由遺棄子女的父母繼承。
儘管法律規定具荷拉的父母享有具荷拉遺產的繼承權,但具荷拉哥哥和爸爸都認為宋女士並沒有盡到撫養義務。
2020年2月,具荷拉的哥哥具浩仁對母親宋某提出訴訟,稱其在具荷拉9歲時就離家出走,此後從沒有盡到任何母親的責任,因此沒有資格繼承具荷拉的遺產。具浩仁還在青瓦台網站發起了修改民法的請願,要求政府立法禁止沒有盡到養育責任的父母繼承子女的財產。
憤怒的民眾也積極響應,請求出台《具荷拉法》,規定未對子女盡撫養義務或做出出重大犯罪行為,虐待等行為將排除繼承權之外。
據韓國新聞網站Daum29日報道,韓國國會行政安全委員會委員長、國會議員徐英教正在推進的21屆國會1號法案《具荷拉法》,被列入“第四次健康家庭基本計劃”,並在國務會議上表決通過。
第四次健康家庭基本計劃是今後5年內推進家庭政策的基礎,經過27日總統主持的國務會議審議後確定。
該法案中,存在一條“喪失繼承權制度”。
繼承權喪失制度是指,對於將要繼承去世子女財產的父母,若違反或怠慢了撫養義務,或做出重大犯罪行為、虐待或不正當行為時,被繼承人或其他遺屬可以向法院申請喪失繼承權,使上述父母排除在繼承權之外。
此外,徐英教議員在法案中追加了“作為被繼承人的直系親屬,對被繼承人的養育明顯疏忽、嚴重地違反了養育義務”等條款。
徐英教議員表示,健康家庭基本計劃中包含了《具荷拉法》“真是萬幸”。
“拋棄孩子沒有撫養的父母是虐待,因為放任不管,所以對子女財產的權利應該從根本上被否決。”徐英教議員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