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圈天價片酬內幕:頭部藝人承包選角逃避限薪,部分劇組全員陰陽合同_風聞
林灵瑾-观察者网编辑-2021-05-01 19:31
本文轉自時代週報
經過4天發酵,鄭爽1.6億元天價片酬事件成為北京文化停牌的導火索。
4月30日,北京文化(000802.SZ)公告稱,公司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處理,4月30日停牌一天,5月6日開市起復牌,股票簡稱將變更為“ST北文”。北京文化是鄭爽片酬事件涉及劇集《倩女幽魂》的主要投資方。
吃瓜羣眾義憤填膺的同時,影視從業人士卻大多選擇避而不談。“這個事情沒法講,如果一查到底,大家都不用幹活了。”4月29日,製片人雪莉(化名)對時代週報記者表示。
事實上,鄭爽收取天價片酬發生在2018年發佈的“限薪令”之後,這也意味着,哪怕限薪令已推行,但影視圈個別藝人依然頂風作案,有其應對方式。
多名影視行業人士向時代週報記者表示,為逃避限薪,“陰陽合同”只是常規操作,部分頭部藝人甚至通過承包選角工作的方式套取高價片酬。一切背後,都是流量“作祟”。
花式突破限薪令
根據舉報內容截圖,鄭爽片酬要價1.6億元的時間是2019年初。但在此之前的2018年8月,業內已推出了演員限薪令,規定演員在影視項目中單集片酬(含税)不得超過100萬元,總片酬(含税)不得超過5000萬元。
限薪令推出的由頭,正是“陰陽合同”。2018年,范冰冰因被曝簽訂“陰陽合同”,在官方介入調查後,范冰冰最終追繳税款、罰款、滯納金等費用,總金額達到8.84億元。
但鄭爽依然“頂風作案”。據爆料,“陽合同”上,鄭爽以新沂萃珊雯影視文化有限公司簽約藝人的身份簽約,片酬4800萬元,未達5000萬限薪紅線;而“陰合同”則約定片方向鄭爽母親劉豔實控公司增資1.12億元。
影視行業的“套路”遠不止陰陽合同一種。
4月29日,導演張林(化名)告訴時代週報記者,頭部明星還會通過簽訂“打包合同”,以變相突破限薪令限制。
所謂“打包合同”,就是將包括頭部藝人角色在內的劇集主要角色的片酬進行捆綁。在“打包合同”中,頭部藝人對其他角色的選角具有決定權。頭部藝人往往會選擇與自己同一公司的藝人,又或者是自己的朋友出演上述角色。但在這一過程中,頭部藝人掌握着角色資源,因此,其他角色的片酬也基本由頭部藝人決定。
“假如這部劇有8個角色,總預算八千萬,若要分別找演員單籤個人片酬合同,頭部藝人難以拿到高片酬。但如果簽訂‘打包合同’,頭部藝人邀請來的演員出於默契或情面基本不收片酬,又或者是隻收10%。這樣一來,剩餘的預算就全歸頭部藝人所有。”張林説道。
主演對項目團隊的影響力,也可以從鄭爽被曝的合同中得到佐證。在“陽合同”的第二則條款中,存在“乙方(鄭爽)有權推薦b組導演團隊、乙方有權推薦男一、男二號演員”等説明。
值得一提的是,在業內,“陰陽合同”甚至不只侷限於頭部明星。
在相當一部分小項目劇組內部,普通員工也存在陰陽合同。4月29日,製片人關凱(化名)告訴時代週報記者,在部分流程不正規的項目中,項目高階職位的人選往往會收取高於市場價的薪酬,“但為了掩人耳目,大咖的合同酬勞會低於實際支付酬勞,兩者間的差價,則會通過抬高基層員工的賬面酬勞攤平。”關凱説道。
此外,按照税法核算,藝人以個人名義繳納所得税的税率最高,按照工商户繳納的税額則會大幅下降。因此,註冊公司、成立工作室,幾乎成為一線藝人的“標配”。
但今年以來,不少藝人卻一反常態地,紛紛註銷公司。據媒體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已有75位一線藝人註銷共計超過200家公司,包括鄧超、唐嫣、文章、朱正廷、孟美岐、吳宣儀、沈騰、井柏然與王千源等一線藝人。
更隱秘的潛規則
“限薪令”背景下,高片酬為何仍有市場?甚至不惜動用違法行為?
4月30日,易觀分析互娛行業中心分析師王媛婭向時代週報表示,“陰陽合同”涉及到的流程比較複雜,違法行為隱蔽性強,很大程度上加大了監管難度和核查難度,這也讓一些藝人心存僥倖知法犯法。同時,部分藝人本身法律意識也較淡薄,缺乏契約精神。
事實上,高片酬或許只是揭開了影視行業遮羞布的其中一角,更多隱秘的“潛規則”仍藏在不為人知的角落。
其中,對影視作品具備極大控制權的製片人是重要操盤手。
以此次備受關注的《倩女幽魂》為例。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2018年初,北京文化全資子公司世紀夥伴的製片人杜月向公司引薦了《倩女幽魂》項目,而項目操盤手則是曾為海潤影視數部影視劇擔任製片人的周徵源。此後,周徵源將《倩女幽魂》的播出權賣給了三家視頻網站,每家1.2億元,共計3.6億元,為《倩女幽魂》的製作成本買單。周徵源正是以此為底氣,在各方之間談判鄭爽上億元的片酬。

4月27日,知名編劇汪海林在微博的爆料也指向了視頻網站的大手筆收購價格。汪海林稱,視頻網站會在劇目製作前的播放權購買環節指定主演選角範圍,並以此為條件提供大概報價。“平台假如出5億元購片,那製作公司就能出3億元請平台指定演員,一男一女,一人拿走1.5億元。除去税、回扣,製片方可以賺接近1億元,真正用來拍戲的只有5000萬元。”

至於最終的流量,汪海林直言都是“刷”出來的,以此獲得鉅額片酬的保障。對此,雪莉也向時代週報記者透露,“許多視頻網站平台上的高流量劇,多少都有買播放量注水的情況。”
針對片酬亂象,王媛婭表示,“税務與廣電等相關部門應繼續嚴查違法違規行為,相關合同需要嚴格管理,演員片酬在項目總成本中的比例需被嚴格控制。真正落實‘限薪令’,需要形成政府監管、行業企業自律自治和社會監督的協同管理格局。”
(作者:李馨婷 塗夢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