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説,如果警察來了,可能你的損失不止600元_風聞
就怕被祸害了-我就是个神经病,别太在意我2021-05-04 17:41
【本文來自《人生第一次出車禍,回家竟被罵窩囊廢。》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有位兄弟説的對,你錯就錯在應該給老婆説,只賠了200,然後從私房錢裏拿出400墊上。
直接説,如果警察來了,可能你的損失不止600元。
第一,任何車禍,先不説責任,很大的一個考量就是路權問題。
路權,我們國家是以在車禍中生命傷害越大,路權越強為標準。
這種維護弱者的做法,反而導致了有一些“我弱我有理”。
道理相同,為什麼會有人碰瓷,為什麼大家害怕碰瓷,就是因為路權,行人是最強的。
汽車<機動車(摩托車)<非機動車(電瓶車)<行人。
我看那女的,十有八九是電瓶車,也就是説,她路權比你高了兩級,這麼説吧,她怎麼碰你,按照交通法規,最後基本上都是你輸。
不服氣?
不服氣把那個詛咒他得痔瘡的交警叔叔拉出來問問就知道了。
哪種情況非機動車碰你賠錢?
你熄火,停在停車場裏,或是規劃好了的臨時停車區,不然,幾乎任何情況,碰了,都是你賠錢。
我朋友停車在路邊,被自行車颳了,他拉住人要賠500,對方只給100,兩個人吵架半天,朋友報警。
警察來了後,直接給朋友開了300罰單扣三分,叫騎車人直接走。因為你路邊停車,就是違反了交通法規在先。
有沒有撞了人又沒有違反交通法,太難了,我發現簡直不可能,因為有一條:駕駛員未認真觀察路況,100%給你暴擊。
你撞人了,肯定是沒觀察路況。
你説,我觀察了,是對方突然竄出來的。
問:那你就是觀察了,肯定沒認真。要是認真了,就不會撞到人了。
………………
這不是邏輯強暴,是我親身經歷。
第二,覺得很憋屈是不是,那就對了,開車人人都覺得很憋屈。
車友羣裏,就是因為被那些電瓶車別到忍無可忍的車友,怒吼一聲:哪條老子不開車,在路上走,專門去碰電瓶車!
為什麼遇到碰瓷人,很多人都寧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如果一旦報警,除非這人是老碰瓷人,被警察喝破自己走了,不然他堅持自己受傷了,到醫院檢查一圈,起碼檢查頭,胸,腹,你是醫生,收費多少比我清楚。這些都不是幾百塊錢拿的下來的。
如果他檢查出來後沒事,拍拍屁股走人,留下你乾瞪眼。
你説,有保險公司,可以報保險。
對,天才。
不過,明年保費估計上漲1000+
所以,開車在外,除了安裝行車記錄儀,能慢就慢,出了事,只要人沒大礙,能慫就慫。
第三,給你一道思考題。
在一個單車道高架引橋上,你載着朋友開着車,對面下坡,一個老頭騎着自行車居高臨下,帶着慣性加速和滿臉的獰笑對着你衝過來,最好辦法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