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頓學説在歐陸的傳播與啓蒙運動的興起(下)_風聞
文渊紫光-2021-05-04 16:28
牛頓學説在歐陸的傳播與啓蒙運動的興起
The Diffusion of Newtonian Theory on the Continent and the Rise of Enlightenment Movement
**作者簡介:**陳方正(1939- ),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前所長。
原發信息:《科學文化評論》第20194期
內容提要:經過將近半個世紀的反覆爭論,牛頓學説因為得到實測結果的證驗而逐步在歐洲大陸被接受。在很大程度上,牛頓學説成為啓蒙運動的觸發點和意識形態根據,具有將歐洲甚至世界帶入現代的巨大意義。
After nearly half a century of repeated debates,Newtonian theory had been gradually accepted on the continent because of the verification of the measured results.To a large extent,Newtonian theory functioned as the trigger point and ideological basis of the Enlightenment Movement,which had great significance to bring Europe and even the world into modern era.
**關鍵詞:**牛頓/原理/科學革命/啓蒙運動 Newton/Mathematical Principles of Nature Philosophy/scientific revolution/the Enlightenment
牛頓的《原理》發表後震驚學界,英國人對他心悦誠服,奉若神明,但歐洲學者在欽佩之餘,頗有保留。這是因為就物理原則而言,萬有引力在當時觀念中可謂匪夷所思,它的“實驗哲學”基礎也是不為人瞭解的嶄新原理,而數學上他的綜合證明法是以幾何為根基,那不但逆潮流,而且正好碰上萊布尼茲的微積分學這強勁對手。這數股思潮在17-18世紀間複雜碰撞,導致了四方面結果。首先,牛頓和萊布尼茲兩派為了爭奪微積分學(亦即流數法)的發明權而產生十數年激烈論戰,相持不下。其次,萊布尼茲的微積分學體系因簡單明瞭,被大部分學者採納。第三,經過將近半個世紀的反覆爭論,牛頓學説終於因為得到實測結果的證驗而逐步被接受。最後,在很大程度上,牛頓學説成為啓蒙運動的觸發點和意識形態根據。這幾個過程錯綜複雜,交互影響,但其將歐洲甚至世界帶入現代的巨大意義則甚瞭然。我們在此不可能對它們作深入討論,只能夠略為提示其脈絡而已。
背景1:參知中國曆法事(1582年明神宗萬曆十年-1664年清康熙三年)


背景2:中國皇家科學院---欽天監 官員的歷獄之災
(1664年清康熙三年---1670年清康熙九年)
背景3:法國國王數學家組團來華(1685年,清康熙二十四年)


五、啓蒙運動的興起
歐洲思想的近代轉型從14世紀的意大利文藝復興開始,其後經歷了16世紀的宗教改革、宗教戰爭、17世紀的科學革命等多個階段,至終迎來18世紀啓蒙運動的高潮,而其後果就是法國大革命,前後歷時足足有五個世紀之久。在這最後階段的變化過程中,科學革命和啓蒙運動前後相接,那並非偶然,而是有密切關係的,而將這兩者緊扣起來的是17世紀的異端思潮,其最突出的代表便是霍布斯的政治哲學和斯賓諾莎的宗教哲學。
1.霍布斯:政治的科學觀
早在啓蒙運動之前即17世紀中葉,科學就已經開始對政治和宗教思潮發生深刻影響了,最重要的例子無疑就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他的《利維坦》(Leviathan)被視為第一部現代政治學著作(59)。霍布斯生於牧師家庭,由經商的伯父撫養成人,於牛津大學畢業後,依附卡文迪許家族,於1610年陪伴少主遊歷歐洲,深受其時的蓬勃科學發展影響,由是意識到亞里士多德思想已經過時,開普勒剛出版了《新天文學》,伽利略發現了木星的四顆衞星,等等。回國後他一度擔任培根的秘書,但顯然不認同他以經驗為尚的思想。他在不惑之年再度訪歐,於1630年在日內瓦無意中讀到歐幾里得的《幾何原本》,對其嚴謹方法大為折服;第三度訪歐則是在1634-1636年間,此番他專誠拜訪了退隱佛羅倫薩的伽利略,得悉他的動力學研究,併到巴黎參加梅森的討論圈子。回國後他先後收到笛卡兒的《方法論》和《沉思錄》,並就其哲學作出公開響應,但兩人意見始終相左。此外,可能是通過培根,他也認識哈維,並知道他的學説。
1640年清教徒革命起,他剛好發表了主張絕對王權的《自然與政治法律要義》(Elements of Law,Natural and Politic),在大臣被國會判處極刑之後大起恐慌,匆忙出奔法國,在彼流亡十一年之久。1649年他受到國王查理一世被審判以及巴黎擲石黨之亂起的刺激,開始撰寫《利維坦》,1651年中出版,自是名聲大噪,在獲得護國君克倫威爾允許之後,於1652年初返國(60)。此書是一部政治哲學著作,其獨特之處在於截然摒棄宗教、習俗、道德、傳統等作為政治體制的基礎,而代之以純粹理性思考,行文力求簡明清晰,結構類似於數學著作(61)。它視在自然狀態中的人為受權力私慾的追求所驅動之機械性個體,他們恆常爭鬥殺戮,絕無安全温暖可言;為解決人身安危這根本問題,個人乃同意設立國家(他稱為共同體,commonwealth),由國家訂定人人必須遵守、絕無例外的法律,並以獨佔武力強制執行之,所以又稱之為“鯨鯢”(即利維坦)。關鍵是,應該由誰來行使國家權力?答案是,任何個人或具有單一意志的團體均可,但其權力必須是絕對而無例外,不容在任何情況下反抗的。換而言之,無論是世襲君主或者如克倫威爾那樣被推舉出來的獨裁者均可(62)。此書是西方第一個將客觀科學推理方法移用於政治問題的認真嘗試。在當時,它得罪了國內外幾乎所有的人,從信奉君權神授的國王、高唱主權在民的國會,以至宗教文化意識受到衝擊的清教徒、英倫教會、羅馬教會、大學、皇家學會等等。但從中國人看來,則他的推論和孟子“天下烏乎定?定於一”之説頗相近,而滅六國一統天下的秦帝國也正是典型的“鯨鯢之國”。
2.斯賓諾莎:宗教的自然觀
霍布斯衝擊傳統政治思想,斯賓諾莎(Bendict Spinoza,1632-1677)則衝擊傳統宗教觀念,他的《倫理學》(Ethics)可以説從根本上摧毀了基督教的意義,而他仗以摧枯拉朽的利器同樣是科學方法(63)。斯賓諾莎生於荷蘭一個原籍葡萄牙的流亡猶太商人家庭,在阿姆斯特丹猶太小區長大,接受傳統猶太教育,年長後跟隨私人教師學習拉丁文和哲學。他22歲喪父,24歲(1656)遭逢大變,被革除教籍(excommunicated,cherem),亦即斷絕與猶太小區一切關係(64),此後遷出獨居,以磨製鏡片為生。當時荷蘭宗教和政治環境寬鬆,所以斯賓諾莎有機會接觸大量不同背景和教派的年輕朋友,和參加定期小組討論會,由於思想敏鋭活躍且富於魅力,不旋踵就成他們的哲學導師。為了專心著作,他在1661年遷往小鎮萊恩斯堡(Rijnsburg)。當年奧登堡慕名來訪,自是書信聯絡不輟,並通過他與波義耳討論化學問題。同年他應朋友請求,將平日有關上帝的論述寫成《短論》手稿,即《倫理學》雛形。
他在1663年遷居海牙附近小鎮烏爾堡(Voorburg),同年出版《笛卡兒哲學原理》,此後認識鄰近的惠更斯討論光學和磨製鏡片問題;以及範舒頓的學生胡德(Johannes Hudde,1672-1703),後者不久躋身政界,對他頗能起保護作用(65)。由於受到霍布斯和科爾倍去世的刺激(66),他在1670年匿名出版《政治神學論》(Tractatus Politicus-Theologicus)。差不多同時他遷居海牙,以便和朋友往來(67)。1672年荷蘭發生政治鉅變,宗教氣氛變得嚴厲暴戾(68),兩年後《政治神學論》被禁及當眾焚燒,1675年7月《倫理學》完稿付印,但外界流言四起,因此被迫停版。1676年萊布尼茲來訪,其後他染肺病,不久去世,終年45歲。由於多位朋友的周詳準備,《倫理學》連同其它遺作得以在當年年底以拉丁文與荷蘭文兩種版本同時面世;此外,他的論學書信也有83封出版,但私函全被銷燬,使得他的完整面貌無從辨識。
斯賓諾莎深受笛卡兒哲學和17世紀中葉科學潮流影響,認為真知必須以推理方式求得。但他比笛卡兒更為激進,不但以幾何論證方式來討論宗教,而且認為心與物之間並無根本分別,擬人化(anthropomorphic)上帝(即在大自然以外的主宰)亦毫無意義,一切都只不過是充盈宇宙間的“物質”(substance)之不同形態(mode)和性質(attribute)的表現而已。換而言之,大自然的整體就是上帝,前者的運行就是後者的作為,兩者並無分別,而這就是他的泛神論(pantheism)哲學基礎。在此基礎上,他進一步論證宇宙的運行不可能受另一個意志、力量、目的之控制,而只可能依循本身規律運行,因此宇宙是無目的、無善惡,也無自由意志可言;在此宇宙中,人的喜怒哀樂、成敗得失,顯然都是受偶然因素決定,而無法自己控制,故應以平靜心情來了解和接受,而這瞭解則有賴對於自然規律亦即上帝的認識。所以歸根究底,他的倫理學就是將人格化的上帝歸還為客觀的大自然,將基督教倫理回覆到斯多噶哲學態度,甚至頗近乎老莊思想。至於《政治神學論》雖然發表更早,其實是在《倫理學》基礎上發展出來的政治觀念,它一方面通過大量《聖經》考證,來批判教士階層干預、控制政治的禍害,另一方面則承接馬基雅維利(Machiavelli,1469-1527)、格老秀斯、霍布斯等的政治哲學,認為政教不能夠並立,政治權力必須統一,然而他卻是堅決主張思想自由,並且認為掌權者倘若失職妄為是會導致叛亂的。
3.洛克與貝爾
其實,其他17世紀思想家亦莫不深受科學思潮影響,雖然方式和程度並不一樣。像洛克(John Locke,1632-1704)就是在17世紀50年代的牛津實驗科學圈中成長,他的《人類理解論》(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一反亞里士多德甚至笛卡兒的觀念,將知識的根源歸於來自器官感覺所得經驗,亦即是後天的,那帶有濃厚培根色彩,而且間接否定了宗教觀念的神聖性質;他的政治哲學出發點和霍布斯一樣,也是基於契約,雖然結論卻截然相反。至於在路易十四日益嚴酷的宗教政策下被迫逃到荷蘭的法國新教徒貝爾(Pierre Bayle,1647-1706),則受笛卡兒和斯賓諾莎影響很深,他借討論彗星這自然現象來攻擊迷信和教士乃至教會,又獨立編纂龐大的《哲學與批判辭典》(Dictionnaire historique et critique),那成為日後百科全書運動的前驅和典範。
統而言之,科學思潮是從17世紀之初興起,而它對於哲學、宗教、政治的巨大沖擊,則從17世紀中葉已經開始,到18世紀啓蒙運動出現的時候,已經醖釀大半個世紀之久了。
4.啓蒙運動的開端:伏爾泰與孟德斯鳩
啓蒙運動波瀾壯闊,錯綜複雜,我們在此不可能展開對它的討論,而只是要稍為點出它和科學革命的密切關係而已(69)。有關這個運動,有三點是需要首先澄清的。在地域上,它波及整個歐洲,但起源於法國,是由一批所謂“啓蒙思想家”如伏爾泰、孟德斯鳩、盧梭、狄德羅等首先推動的。其次,在時間上,雖然它的開始和結束都有爭議,但最蓬勃熾熱的時期無疑是1730-1780那半個世紀之間(70)。最後,就內涵而言,它不僅僅有提倡理性、人權、民主等建設性的一面,而且還有反對、破壞的一面——它以近乎公開、正面、激烈地反對羅馬教會和王權著稱。所謂有立必先有破,這正反兩面都同樣重要,而在發動之初,以各種方式破壞和攻擊建制的一面其實更重要。以下我們分三個階段來看科學革命對啓蒙運動的影響。
為何啓蒙運動起源於法國,它和科學革命又有何關係?這都可以從伏爾泰(Voltaire,1694-1778)的戲劇性轉變得到啓示(71)。他本是一位才華橫溢,享盡名聲與繁華的劇作家,但在而立之年因為與一位貴族軍官發生衝突而被投入巴士底大牢,其後更流放英倫三年(1726-1729)。歸來後他繼續文藝創作生涯,卻已決志蜕變為哲人,遂在不惑之年(1734)發表《哲學書簡》(Lettres philosophiques),震動朝野(72)。他自己則早有預謀,與女友艾米莉·夏特萊侯爵夫人(Marquise milie du Ch telet,1706-1749)躲避到法國東北邊界小鎮的別墅去,自此以文化評論為職志。這事件往往就被視為啓蒙運動的開端。
《哲學書簡》短短五萬字,共二十五函,它們只是如實描述英倫風俗、體制、學術、宗教、文藝等等,其所以具有震驚全國的巨大力量,主要是因為令路易十五治下的法國人意識到,比起英國來,法國在各方面都已經僵化、落伍了。也就是説,半世紀前路易十四那個睥睨全歐的輝煌“太陽王”時代已經過去,英法之間的強弱形勢已經完全倒轉過來。這個大逆轉表現於:英國在政治上是更自由,在宗教上是更寬容,在學術上則更先進。《書簡》第12封—17封分別談培根、洛克、笛卡兒和牛頓(他被稱為“笛卡兒學説的破壞者”)的比較、牛頓引力體系、牛頓光學,還有他的數學,合計佔全書約五分之一。從此一斑我們便可以窺見,科學革命特別是牛頓的大發現,與啓蒙運動的興起有何等密切關係。
實際上,兩者的關係還要比《哲學書簡》顯示的緊密和廣泛得多。例如,為牛頓學説在巴黎科學院翻案的莫泊丟是伏爾泰的好朋友,同時也是艾米莉的數學老師和前度男友,他1628年的英國之行同樣是他學術觀念轉變的關鍵,他測量地球形狀的極地之旅就在《書簡》出版後不到一年。不但如此,而且伏爾泰成為“啓蒙思想家”之後數年,又出版了一部宣揚牛頓學説的通俗作品《牛頓哲學要義》(Eléments de la philosophie de Newton),而作為數學家的艾米莉則更為沉實:她有不少科學著作,最重要的是花了多年工夫將牛頓的鉅著《自然哲學之數學原理》翻譯成法文並加評註,此工作在1749年完成,同年她死於難產,因此譯本到1759年方才出版,但至今仍然是通用定本。
孟德斯鳩(Montesquieu,1689-1755)是啓蒙運動另一位元老(73)。他出身波爾多(Bordeux)地方小貴族,以律師為業,活躍於當地科學院,雖然在自然科學無甚建樹,卻由於發表間接批判法國風俗、體制的《波斯書簡》(Persian Letters,1721)而得以進入巴黎上層社會,並膺選法蘭西學院院士,結交巴黎科學院多位院士包括莫泊丟,為他們所看重。他在伏爾泰之前就已經遊歷歐洲,其間訪問英國兩年(1729-1731)並當選皇家學會院士。受到《哲學書簡》的刺激,他中年後退守祖傳莊園,以十數年功夫完成畢生大業,於1748年出版劃時代鉅著《論法的精神》(Del’esprit des lois)(74)。它堪稱將科學方法應用於各種政體之系統蒐集和比較研究的典範。像《利維坦》和《倫理學》一樣,它也是為羅馬教廷所忌諱,而被列為禁書的。
5.天作之合:狄德羅與達朗貝
伏爾泰和孟德斯鳩出生於17世紀末,他們是啓蒙運動的倡導者;受他們影響、感召的,則有大批出生於18世紀的所謂“啓蒙思想家”(philosophés),其中以狄德羅、達朗貝和盧梭三位為最突出(75)。
在孟德斯鳩完成大業之後一年,比他年輕一代的狄德羅發表《論盲書簡》(Lettre sur les aveugles),並且因此被投獄四個月。狄德羅(Denis Diderot,1713-1784)出生於法國東部小城,父親是殷實的外科手術器械製造師和商人,15歲獨自往巴黎求學,四年後在巴黎大學畢業,近而立之年以發表翻譯、散文、小説,以及《數學論叢》(Mémoiressur différens sujets de mathématiques)等各種不同作品而漸露頭角(76)。至於《論盲書簡》則是從盲人觀點出發,討論認知基礎的問題,它從官能缺陷的特定角度進一步大事發揮洛克《人類理解論》的思想,並且一直牽連到物質主義和上帝存在的問題,故此犯了大忌被拘押。當時他剛剛譯畢一套大部頭《醫學辭典》,又正在籌備出版《百科全書》(Encyclopédie),各方為他奔走緩頰的有力人士甚多,故此短短四個月後就得以獲釋。
達朗貝(Jean-Baptise Le Rond d’Alembert,1717-1783)則是法國學界一顆耀眼新星(77)。他以24歲弱冠之年成為巴黎科學院初級院士,隨後陸續出版《動力學理論》(Traité de dynamique)、《流體力學理論》(Traité de l’équlibre et du mouvement des fluids)等兩部著作,名聲鵠起,1746年被邀參加喬弗林夫人(Madame Geoffrin,1699-1777)的沙龍,翌年率先應用偏微分方程討論流體動力學問題即風的成因,從而贏得柏林科學院論文獎,由是結識歐拉。1752年以開明專制著稱的普魯士國王菲德烈(Frederick II,1740-1786)邀請他出任柏林科學院院長,他憚於北方嚴寒而婉拒。兩年後他膺選法蘭西學院院士,至晚年數學思考能力衰退,遂出任該學院終身秘書(1772),致力於撰寫頌詞。
6.歐拉:將力學和分析學帶入現代
在《原理》中牛頓的力學大放異彩,但它並沒有形成系統方法,其大部分成果是憑藉天才巧思,因應不同問題性質尋求特殊解決方法而得,而所用的數學也是將古老幾何證題法獨創翻新得來。如我們一再強調,這兩方面工作都極難索解,它們雖然在英國有一批信徒,卻始終不能發揚光大。所以今日的古典力學,其基本觀念和定律固然都來自牛頓,其表達、論證、思考、計算的方法卻和《原理》大相徑庭。現代力學系統的建立,其實是在18世紀由克萊羅、歐拉、達朗貝,還有他的學生拉格朗日(Lagrange,1736-1813)等許多學者通過應用萊布尼茲、伯努利、洛必達那個傳統的微積分學發展出來。在這過程中達朗貝佔了相當重要地位。但在西方文化史上,他最重要的貢獻則是和狄德羅共同編輯《百科全書》,那我們將在下一節討論。
在上述學者中,還有一位關鍵人物歐拉:他公認是18世紀最偉大數學家,而且為數學和力學在形式和方法上的更新,作了巨大貢獻。歐拉(Leonhard Euler,1707-1783)父子與伯努利家族的關係相當密切。他父親曾經跟隨雅各布伯努利學習數學,並且與約翰伯努利相友善,後來成為巴塞爾附近小城的牧師。歐拉數學天分很高,小時得父親教導,後來在巴塞爾大學又成為約翰的私淑弟子,廣事閲讀當時所有重要的數學典籍,在19歲參加巴黎數學大賽而一鳴驚人,由是獲得剛成立不久的聖彼得堡科學院聘任。此後他來回於彼得堡和柏林的科學院之間,在柏林時與院長莫泊丟合作愉快,但莫泊丟去世後他得不到菲德烈大帝的倚重和信任,最後回彼得堡終老(78)。
歐拉著作等身,數學上的成就與貢獻不可勝數,從嘉惠後學的角度看來,則他在1748年出版的兩卷本《無限分析學導論》(Introductio in analysin infinitorum)也有劃時代意義:它之於現代數學革命,與歐幾里得《幾何原本》之於古希臘數學革命,可謂異曲同工,都是系統化而集大成,繼往開來之作。至於他在1736年出版的兩卷本《力學》(Mechanica)則是以現代分析學的方法,來系統地重寫《原理》中的質點力學,力學之具有現代面貌,就是從此書開始。當然,《原理》還包括複雜得多的剛體、彈性體、流體、多體等其他力學系統,它們的現代分析還需要多代學者的努力。但無論如何,歐拉這兩部著作無論從符號、概念、計算方法或者根本理念上看,都可以説是現代數理科學的典範。牛頓是不可企及的開創天才,歐拉則是將他的發現神奇變化,重構成為有門徑可依循的學問之人。
六、啓蒙高潮:百科全書運動
在西方,百科全書的編纂源遠流長,古代普林尼的《自然志》和中古早期伊西多爾的《詞源》是最有名的例子,它們都曾經對學術傳承發生重大影響。到17世紀初則有德國人阿爾斯特的拉丁文百科全書面世(79)。但由於科學飛速發展,到18世紀初它已經過時,取而代之的是1728年在英國出版的錢伯斯(Ephraim Chambers,1680-1740)兩卷本《百科全書》(Cyclopedia)(80),其理念是以辭典方式來囊括所有知識,並通過字源來顯示其各部分的相關性。到18世紀中葉,當啓蒙運動進入高潮之際,它就觸發了法國《百科全書》的出現。
1.一波三折的出版歷史
法國《百科全書》歷經波折,最後成為一套龐大辭書,統共28卷(其中11卷為圖錄),包括7萬餘詞條,3千餘幅圖版。它是西方文化史上的劃時代大事,對法國乃至歐洲其他國家如英德意俄等都產生了強力衝擊,而其本身也深受許多外來政治宗教事件影響。所以它的出版歷史漫長複雜,延綿二三十年之久,這大致上可以分為三個階段(81)。
醖釀階段開始於1745年初,當時法國出版商布勒東(André-Francoise Le Breton,1708-1779)有意出版錢伯斯《百科全書》的法文版,起初用人不當,遭遇挫折,但公眾對簡介反應熱烈,所以反而擴大了計劃。他在1747年10月連同其他出版商與狄德羅和達朗貝簽約,請他們主持翻譯錢伯斯原書部分詞條,並邀請其他學者撰文,將此書擴充成為一套全新的百科全書。他們選擇狄德羅是因為他著作豐富,文筆明快,而且當時正在翻譯大部頭的英文《醫學辭典》(82),對翻譯和編輯都有豐富經驗。至於達朗貝被邀出任主編,則是借重他的名氣和崇高學術地位,又看中他的數理專業知識,以及對科學精神的深切瞭解。這計劃由他們兩位擔綱可謂天作之合——雖然像所有天才一樣,他們日後也難免反目和劇烈爭吵。這階段以狄德羅在1750年為《百科全書》發佈正式推介(Prospectus)和書商開始接受讀者預訂而結束。
1751年6月《百科全書》第I卷正式出版,卷首冠以達朗貝所撰長篇序言,開宗明義闡述這套辭書的宗旨,獲得各方一致讚賞,此後印數就因為公眾反應熱烈而不斷增加(83)。與此同時,以耶穌會士為主的保守力量亦開始對這套被視為“包藏禍心”的叢書展開猛烈攻擊,大有滅此朝食之概。但由於得到多位居要津的官方開明人士特別是梅爾歇布(Malesherbes,1721-1794)一力迴護(84),剛誕生的《百科全書》得以勉渡難關,它的前七卷在1751-1757年間以每年一卷的穩定進度出版,這可以稱為它的公開出版階段。
但隨着影響力日益增加和時局不斷變化,《百科全書》從1757年開始它就遭到越來越嚴重的困難了。造成這個根本轉變的有三大背景事件,即七年戰爭(1756-1763)的爆發使得狄德羅和達朗貝隱然有通敵之嫌(85);1757年初路易十五遇刺受傷,隨即對出版施行嚴厲管制;以及法國教士在1758-1759年間舉行五年一度大會,藉着捐獻而對官方施加壓力。至於直接導致危機的,則是《百科全書》第VII卷於1757年10月出版,達朗貝所撰的“日內瓦”(Geneva)詞條對該國教士的宗教觀念作了輕率和魯莽論述,使主編陷入非常尷尬處境(86)。與此同時,保守派的惡毒攻擊再度猛烈全面展開,將《百科全書》言論比喻為雞鴨聒噪(Cacouac);最後,愛爾維修出版了犯忌著作《論心智》——他並非《百科全書》作者,但傾向、論調相同,所以兩者被捆綁看待(87)。
在這風雨飄搖情勢下,達朗貝在1758年1月宣佈退出編輯工作,伏爾泰隨後也打退堂鼓,只有狄德羅仍然堅持繼續。跟着局面急轉直下,第VIII卷的出版陷於停頓,1759年1月檢查總長對巴黎議會(Parlement)宣稱《百科全書》是顛覆宗教和王權的全國性陰謀,兩個月后王室下詔譴責和壓制此辭書,並吊銷其出版執照,等於宣判死刑。但在此絕望境地,面臨破產的出版商和堅強不屈的狄德羅還是找到了一條生路,那就是爭取得許可繼續出版與《百科全書》相關的圖錄;與此同時,狄德羅則在梅爾歇布的庇護下秘密編輯其餘各卷(88)。其最終結果是:餘下十卷即第VIII-XVII卷同時在1765-1766年間趁耶穌會遭受滅頂之災的時機集中全部出版(89),而11捲圖錄則在1762-1772年間逐卷公開出版。經過22年奮鬥,《百科全書》至此終於得以完成大業。而在此之後大半個世紀間(1768-1832),它還出現了許多補充版、再版和擴充版,顯示它的生命力是如何充沛和頑強(90)。
2.啓蒙運動的宣言
那麼,這套如此攪動西方思想的《百科全書》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這可以從它所宣示的宗旨和實際內容兩方面來看。前者見之於達朗貝的“初步論述”(Preliminary Discourse),亦即整套辭書的總序(91)。
它最值得注意的,無疑是有關知識進步歷史的部分。它承認古代的成就,但未加討論就説“古人所留給我們的幾乎所有類型傑作被遺忘了十二個世紀之久。科學和文藝的原則被遺忘了……對自然的深究和對人的探索被無數關於抽象形而上個體的無意義問題取代——那些問題無論如何去解決,都得用詭辯,也就是思想的歪曲”。換而言之,他將基督教主導的第4-15世紀那段漫長曆史定位為墮落和黑暗時期,在其中亞里士多德學説和經院哲學主宰一切。因此,知識的重新累積是從文藝復興運動開始,但其初也還只是“對古代的盲目崇拜”(92)。真正的進步要等到16世紀:他所推崇為“人類都應該拜服”而“希臘會為他們立像”的四位大宗師依次是:“英國不朽的大法官”培根;“有名的幾何學家兼哲學家”笛卡兒;“能夠賦予哲學不變形式”的“偉大天才”牛頓;和“將形而上學還原為它所應有形式,即靈魂之實驗科學”的洛克;當然,除此之外,還有伽利略、哈維、惠更斯、帕斯卡、馬勒伯朗士、波義耳、維薩里、萊布尼茲等。而與他同時代的那些重要思想家諸如伏爾泰、孟德斯鳩、盧梭也都通過他們的作品得到不點名的揄揚(93)。
換而言之,它全面肯定過去一個半世紀間以科學和實驗哲學為主導的思想鉅變,有意識地將其中主要人物和他們的大量貢獻分別輕重臚列出來,從而宣示,他們當初雖然只是孤立的個別學者,但在18世紀中葉則已經形成了一個與基督教文化截然不同,而且可以與之相頡頏的嶄新運動、新傳統,而《百科全書》的使命,正就是要為這個運動樹起鮮明旗幟,凝聚各方力量。“初步論述”最後列出了這套叢書的作者,那不啻是宣示陣容的“點將錄”了。所以,這篇洋洋灑灑五六萬字的序文被稱為“啓蒙運動的宣言”是非常確切的。
3.多元理念與民主意識
在西方,《百科全書》是套空前(但卻非絕後)龐大的辭書(94),達朗貝的“論述”道出了主編的意圖,即是發揚從文藝復興以來出現的新科學、新哲學。但它的真正面貌其實比此更為寬廣複雜,這可以從它的全名《百科全書:科學、文藝與工藝的理性辭典》(Encyclopédie,ou dictionnaire raisonné des sciences,des arts un des métier)窺見一斑。首先,除了科學和文藝以外,它還包括大量向來不為學者看重,可謂不登大雅之堂的“工藝”(trades and crafts)詞條,諸如“黃銅”(Brass,Laiton)、“水泥工藝”(Masonry,Ma onnerie)、製紙、煉鹽等等,其分量可能佔到《全書》整體四分之一。它們的描述詳細、精確、先進,而且往往是得之於觀摩、考察乃至實地研究,令人想起兩個世紀前阿格列科拉和帕里斯等先驅的工作(95)。
對工藝的重視當是由於狄德羅的影響,因為他的父親是高級製造師,他從小接觸、親炙精密手工作業,明白其對社會的重要性和價值。而且,工藝本身雖然不牽連意識形態,但在辭典中將它與科學、文藝放在同等地位就有明顯含義,即知識是多元的,在知識殿堂中工藝也有一席之地;而如此引申開去,則難免會得出人的地位也是平等的,在社會上工匠也同樣有尊嚴和價值那樣的觀念。事實上,啓蒙思想家大部分屬於富裕的社會中上層,即來自小貴族、富商、律師、軍官家庭,政治觀念大多十分保守,傾向於温和改良。狄德羅則來自社會中下層,所以在推動啓蒙事業特別是《百科全書》的出版上,他的態度特別熱烈而堅定,在政治取態上他也最同情下層,最傾向於追求民主。他終身未能進入法蘭西學院或者巴黎科學院而成為建制的一員,與此不無關係。
七、理性時代的來臨
《百科全書》全名中另一個重要的詞語是“理性”(reason),這可以説是貫穿整部辭典的核心精神:即知識之進步必須以理性為準繩。但何謂理性?“理性”與“迷信”的判分標準是什麼?這不是個簡單問題,因為亞里士多德哲學與科學同樣以理性為圭臬,而中世紀以阿奎那為代表的神學系統之如斯龐大細密,也正就是因為全面吸收了亞里士多德學説與方法;而西方法學史權威伯爾曼(Harold Berman,1918-2007)更將中古教會的法理學(canon law)稱為“現代科學的雛形”。所以雖然蘭姆斯、帕特利茲雖然早就樹起反叛亞里士多德的大纛,而哥白尼、開普勒、伽利略、沃利斯、惠更斯等也累積了大量科學發現,但這個問題始終隱而不顯,沒有被正視。
培根可能是開始認真面對這問題的第一人,笛卡兒則是首先深入思考,並試圖提出解決方案的人,但他們的觀念南轅北轍,而且都不能夠應用到具體科學問題上去而得出令人信服的結果。《原理》的出現才從根本上改變了這個局面:它展現了一套解決大量懸而未決物理學問題的系統性方法,同時提出他稱之為所謂“實驗哲學”的觀念,那可以説是培根和笛卡兒精神之融合。但為了我們在本章開頭討論過的原因,這一套學説卻長期未能為歐陸學者接受。莫泊丟、伏爾泰以至狄德羅、達朗貝等科學家、啓蒙思想家的重大貢獻,正就在於令歐陸學者放下笛卡兒哲學的包袱,從而全面轉向牛頓理論和實驗哲學(96)——由是為“理性”帶來全新的,有具體運作意義的瞭解。至此,西方才終於能夠徹底拋棄亞里士多德和阿奎那,進入所謂“理性時代”(The Age of Reason)。
那麼,從18世紀開始湧現的“現代理性”和自亞里士多德就已經建立起來的“傳統理性”有何分別呢?最根本的分別,也許就在於,後者是在傳統中建立起來的一套理念和方法,它隱含對於傳統體制、觀念、見解、學問的尊重甚至服從,因此人能夠運用心智去推理的範圍是有限制的。現代理性則不再承認有這個限制:牛頓的大發現一旦被充分理解和接受,他那一代人就意識到培根和笛卡兒的想法是對的:人完全可以憑自己的智力來解開宇宙最深層的奧秘,也就是掌握大自然最精確的規律;而倘若如此,那麼傳統宗教、政治觀念和結構自然也就失去它們的神秘光環,它們的魅力,而變為可以自由批判、討論,甚至斷然改變的了。
康德有名言:“啓蒙是人從自加於自身的指導中解放出來。……鼓起勇氣運用自己的理性吧,那就是啓蒙的口號!”(97)他的意思是:人是被各種傳統體制所束縛的,它們雖然根深蒂固,歷史悠久,但仍然應該由我們自己運用理性來重新審視,重新衡量,重新判斷。這樣,緊隨啓蒙運動,歐洲就迎來了法國大革命、以及隨後的連串政治與社會動盪和鉅變,那恐怕是康德或者他同時代任何一位哲學家都不能夠預見的,但以今日的後見之明看來,那卻是再也自然不過了。
當然,我們今天已經意識到,在人類進化的任何一個階段,它所能夠掌握和運用的理性總是有限度,而其後果也往往無從預測。這表現於法國大革命所帶來的大恐怖,也同樣表現於20世紀再度出現的科學革命,以至今日科技飛躍發展所帶來的社會劇變。所以,理性不僅僅是為人類心靈“解魅”(disenchantment),而且還導致社會的長期變革和動盪。它的底藴何在,至終是否有止境,即使到了21世紀的今天,也還不是我們所能夠參透的。不過那些都是題外話了。
十年前出版的《繼承與叛逆》(三聯出版社,2009),總結了現代科學出現於西方文明的若干原因,產生較大影響。增訂版將於近期出版,若干章節大幅擴充。本文選自新增“從科學革命到啓蒙運動”一章,經作者同意刊發。
①惠更斯1690年致萊布尼茲函,載於惠更斯《全集》(9),538,轉引自Guicciardini,N.Reading the Principia.NY: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9,p.122,作者譯文。
②他在1690年出版《光學》(Traité de la lumière)一書,書後附有“論重力之成因”(Discours de la cause de la pesanteur)一文,其中討論質點在阻滯介質中運動部分並未能超越《原理》,並且坦白承認如此;他亦坦承牛頓有關與距離平方成反比的吸引力的推論在數學上是正確的,但堅持此力的根源當根據機械世界觀另外探求,見Guicciardini,1999,pp.121—125。有關他與牛頓在幾何論證方法上異同的詳細討論,見同書pp.125—134。
③萊布尼茲在1689年初其實一共發表了三篇論文,有關光學的一篇,有關力學的兩篇。兩篇力學論文(特別是有關天體運行的第二篇,一般簡稱為Tentamen)是否寫作於萊布尼茲見到《原理》之前抑或之後是個關鍵問題,它日後引起軒然大波,成為牛頓-萊布尼茲論爭中的主要事件。有關Tentamen論文的專門研究見下列專書:Meli,1996;有關萊布尼茲對於《原理》的整體反應,以及這兩篇論文意義的討論,見前引Guicciardini,1999,pp.145—156。
④最近科學史家已經找到了他所用的《原理》原書,其上有大量“邊注”(marginalia),以及他閲讀後所寫筆記。這些經研究後被認為是在1688年秋季即上述兩篇論文出版之前所作。見前引Meli,1996,pp.7—12,220,Ch.5—6,其中Ch.6是Tentamen的英譯本。
⑤有關《原理》最初四篇書評的詳細討論見I.Bernard Cohen,“The review of the first edition of Newton’s Principia in the Acta Eruditorum,with notes on the other reviews”,in Harman and Shapiro,1992,Ch.12;以及Cohen,1971,Ch.6。
⑥《原理》在1687年7月初出版,這篇評介則發表於是年1月—3月,因此其實是“預告”和“簡介”。
⑦此文發表於洛克的朋友,瑞士神學家拉勒克(Jean Leclerc,1657-1736)在荷蘭所編輯和出版的百科全書Bibliotheque universelle。有關此文的討論見前引Cohen,1999,pp.145—148,以及Guicciadini,1999,p.176。
⑧有關萊比錫《學報》的書評以及其與萊布尼茲的關係見Cohen,1971,pp.150—156;有關法歐茲證實為書評作者,見Meli,1996,p.7n。
⑨見Cohen,1971,pp.156—157.
⑩羅侯特在1671年出版的法文自然哲學教本名為Traité de physique,它由Théophile Bonet翻譯為拉丁文,在1674年出日內瓦版,1682年出倫敦版,由於淺顯明瞭,此後數十年間在英國大學被廣泛採用。有關此書始末的討論見Florian Cajori,“An Historical and Explanatory Appendix”,即Newton/Cajori,1962,pp.629—632(Note 5)。至於羅侯特的生平、背景和學説,則見Gaukroger,Schuster and Sutton 2000,Ch.14,特別是pp.331—332。
(11)由於建造天文台和院本部的需要,科學院本歸宮廷建築大臣主管,但它發展多年後這已經不合理,因此路易十四在1691年原主管去世後將之改隸更重要的王室本部(Maison du Roi),那略如內務府,但職權更廣。蓬查特朗伯爵原名Louis Phélypeaux,他於1690年出任王室部大臣,翌年因此兼管科學院。有關他與賓雍的背景以及後者被委任為院長(院內本來無此職位,只是由資深院士互相推舉主席主持會議而已)的經過見Sturdy,1995,pp.221—226。
(12)即洪伯格(Guillaume Homberg,1652-1715)與圖尼佛(Joseph Pitton de Tournefort,1656-1708),詳見Sturdy,1995,pp.226—238。
(13)有關豐特奈爾見Fontenelle/Mac Tutor以及Sturdy,1995,pp.230—241。
(14)馬勒伯朗士在哲學上有名,相關英語論述頗多,但鮮有涉及其生平,這方面可參考Nadler,2000的導言以及他本人著作《形而上學與宗教對話》英譯本前面所附小傳,即Malebranche,1923,pp.15—20。
(15)此會在16世紀中葉源於意大利,屬俗世修會性質,其法國的獨立支派由伯魯樞機主教(Cardinal Pierre de Bérulle,1575-1629)於1611年創立,他崇尚奧古斯丁與柏拉圖的神秘主義理念,並且與笛卡兒相友善。他歿後該會選舉曾經創辦多個分會的康德倫(Charles de Condren,1588-1641)為總會長,笛卡兒的理性神學就是由他引入會中,由是得以迅速發展的。由於他們的影響,奧勒託利會的會規遠較耶穌會為鬆散,其氣氛亦更開明,有利於學術問難與發展。
(26)“機因論”的主旨是世間事物(即所謂“被造之物”)不可能具有直接驅動、影響其他事物的能力,因此事物之因果相應只是表面現象,其所以然全是因為上帝時時刻刻直接介入。換而言之,上帝並非僅僅制定自然規律然後任由其自動運轉,而是時刻管控所有現象的發生。此觀念最早由11世紀伊斯蘭神學家伽札利提出(§8.6),至17世紀又為笛卡兒和馬勒伯朗士重新發展,見Gaukroger,Schuster & Sutton,2000,Ch.6;Garber,1992,pp.273—280。它是同時代哲學家萊布尼茲、貝爾(Pierre Bayle,1647-1706)、安諾(Antoine Arnauld,1612-1694)等討論辨析的中心問題。
(17)科學院成立之初並無院長,秘書則採終身制,等同院內行政主管,以後此制度一直相沿不替。
(18)有關巴黎科學院的這個大改革見Sturdy,1995,Pt.4,特別是Ch.17;有關此後科學院所發表的悼詞有以下專門研究,見Paul,1980。
(19)有關瓦里尼翁見Varignon/MacTutor以及Sturdy,1995,pp.218—220。
(20)洛必達的姓氏有L’Hospital,Lhospital,l’Hopital,l’Hopital等多種不同拼法,我們跟隨第一種。有關他的事蹟數據不多而且大多集中於他的家世,見l’Hopital/MacTutor以及Sturdy,1995,pp.248—249;有關他的數學見Coolidge,1990,Ch.12;他第一篇論文解決的問題是dy/dx=N/(y-x),見同書pp.147—149。此外並見Boyer,1983,pp.460—461。
(21)有關雅各布·伯努利見Jacob Bernoulli/MacTutor。
(22)見Guicciardini,1999,pp.197—199。根據今人考證,此書大部分內容正如約翰伯努利日後宣稱,是根據他的講義編纂出來,但他曾為此支付極優厚酬金予伯努利,並且在書信中清楚訂明有關條件,又未曾直接抹殺他的貢獻,所以論者亦認為無可厚非。Coolidge,1995,Ch.12對此書有詳細討論。
(23)巴塞爾的伯努利家族一共出了三代八位知名數學家,這包括正文提到的第一代雅各布和約翰兄弟二人;第二代有約翰的三個兒子尼古拉斯(Nicholaus II,1695-1726)、但以理(Daniel,1700-1782)和約翰二世(Johann II,1710-1790),以及他的侄子尼古拉斯(Nicholaus II,1687-1715,那是他另一位兄長尼古拉斯的兒子),等一共四人;第三代則有約翰二世的兩個兒子約翰三世(Johann III,1744-1807)和雅各布二世(Jakob II,1759-1789)。此外雅各布還有一位學生赫爾曼(見下文),約翰還有更著名的學生即大數學家歐拉(Leonhard Euler,1707-1783),他和約翰的兩個兒子尼古拉斯二世和但以理一樣,都遠赴聖彼得堡在新設立的俄羅斯帝國科學院工作。所以在18世紀伯努利學派多達十人。這個數學家族的成員有兩個特色:和第一代的雅各布一樣,他們都反抗父親為他們安排的其它職業(諸如法律或者醫學),而執意從事數學;又都性格倔犟暴躁,經常為名聲反目,甚而劇烈爭吵。
(24)有關此爭辯的詳細歷史見Mancosu,1996,Ch6,這是本節資料所本。並見Harman and Shapiro,1992,p.392。
(25)其主要問題是在曲線的尖點(cusp point,即其導數的不連續點)如何能夠決定兩條不同切線的方向。
(26)有關雷蒙的事蹟見Montmort/MacTutor;有關他與尼高在微積分方面的工作見Greenberg,1995,pp.232—243。
(27)此古堡在巴黎以東百餘公里的馬恩省(Marne)。雷蒙後來亦因擁有此古堡而改稱蒙莫,我們為了區別他與世紀初的蒙莫(Henri-Louis de Montmor)起見,仍用雷蒙舊名。
(28)有關尼高事蹟見Sturdy,1995,pp.380—381;有關他的微積分學研究見Greenberg,1995,pp.232—243。
(29)那就是緊接光榮革命的九年戰爭(1688-1697),以及隨之而來的西班牙王位之戰(1701-1714),兩者都可以視為新舊教之間大規模衝突的延續。
(30)有關這段科學史上的著名公案,見賀爾的專書(Hall,1999),此外Westfall,1980也有專章(Ch.14)論述,但前者的評論較平和,後者更尖刻。至於Guicciardini,1999的第三部分(Ch.7—9)則是對此爭論的物理學和數學討論。此外,萊布尼茲在1674-1676年間的工作是此問題關鍵,與此相關手稿和書信現已出版(Leibniz,2008),見上章注;又Meli,1996是對萊布尼茲兩篇動力學論文的詳細研究和考據,它與此公案也有密切關係。
(31)它們簡稱為Schediasma和Tentamen,分別在1689年1月和2月在萊比錫《學刊》發表。前一文討論拋射體在重力和阻滯介質作用下的運動,但在討論阻力與速度平方成比例的情況時,錯誤假定阻力仍然可以分解為水平和垂直方向,此錯誤由惠更斯指出,他也不得不承認。後一文構想宏大,試圖以笛卡爾學説為基礎,以圍繞太陽旋轉的所謂“和諧漩渦”來得出開普勒的行星運動三定律,但這並不成功,它雖然作了沒有根據的假定,卻仍然無法重構第三定律。這兩文的由來以及物理學細節見Guicciardini,1999,pp.146—156。《原理》出版時萊布尼茲在歐洲各地旅行,他後來對惠更斯宣稱,寫這兩篇文章時只見到萊比錫《學刊》對《原理》的評論,而未見原書。但最近科學史家已經找到他所用,上有大量“邊注”的《原理》原書,以及他閲讀後所寫筆記,這些經研究後被認為是他在1688年秋季即上述兩篇論文出版之前所作。有關這問題的細節以及相關考據見Meli,1996,pp.7—12,220,Ch.5—6,其中Ch.6是Tentamen的英譯。
(32)萊布尼茲在1694年9月才見到沃利斯《全集》第二卷,但它所附牛頓舊作基本上沒有牽涉微積分基本定理,故而鬆一口氣。見Hall,1980,pp.110—116和Westfall,1980,pp.517—520。
(33)法提奧在1693年與牛頓決裂,其後遊歷歐洲各地,但仍然參與皇家學會事務,他這小冊子是在學會認證下出版的,其意圖是響應伯努利在1696年提出最速墜落線問題挑戰各國數學家。對此萊布尼茲在萊比錫《學刊》發表了匿名和署名的兩個響應,後者在1700年5月刊登,對法提奧強烈反擊,對牛頓則極其客氣,無形中將自己和牛頓並列。那時他榮膺剛成立的柏林科學院院長。見Hall,1980,pp.116—128;Westfall,1980,pp.712—714;Guicciadini,1999,p.178。
(34)凱爾是格利高裏在愛丁堡大學的學生,1692年赴牛津,兩年後獲碩士並出任講師,講授牛頓學説,同時破天荒在課堂上做物理示範;他在1700年膺選皇家學會院士,1702年出版《真物理學導論》(Introduction to the True Physics)宣揚牛頓學説,於1712年出任薩維爾天文學講席。見Hall,1980,p.143—144,159—160。
(35)此書即Elements of Astronomy,它包含某些數學錯誤而為萊布尼茲忽視,直到1705年他才發覺它對自己1689年的Tentamen文有客氣但中肯的批評,而且無從反駁,而萊比錫《學刊》的書評反而對此書大加讚賞。見Hall,1980,pp.160—161。
(36)查恩是蘇格蘭人,1702年到倫敦,他此書(On the Inverse Method of Fluxions)立論鬆懈,錯誤亦多,但內容包含了歐陸在微積分學上的發展,卻將所有發明歸於牛頓。它初次激起了萊布尼茲的強烈不滿,而在牛頓那裏也極不討好,故此後來他退出皇家學會轉向醫學。見Hall,1980,pp.131—136和Westfall,1980,p.639。
(37)赫偉斯頓習數學,1690年畢業於劍橋克萊爾霍學院(Clare Hall),其後膺選院士並受按立為牧師,1702年由於賓特利的支持,繼牛頓出任魯卡斯講席,其後與寇斯合作研究並推薦後者出任普羅姆講席,1707年主持波義耳講座。他雖然編輯和出版牛頓的講稿,但牛頓對此書其實也極為不滿。他受牛頓影響成為阿里烏信徒,但態度公開和激烈得多,因此在1710年被剝奪講席並逐出劍橋。詳見Westfall,1980,pp.648—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