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奇藝《青春有你》被叫停,也因為它違反了自己定的規矩_風聞
懂点法律的小周-观察者网编辑-今天我更博学了么?2021-05-05 16:44

【文/觀察者網 周弋博】
5月4日,愛奇藝旗下選秀綜藝節目《青春有你》第三季被北京市廣播電視局責令暫停錄製。
5月5日凌晨,@愛奇藝青春有你 回應稱,將切實履行平台主體責任,積極承擔媒體社會責任,進一步完善節目管理制度,認真核查並整改存在的問題。
有觀點認為,此事與前段時間“選秀藝人粉絲買來投票的牛奶被傾倒水溝”的食品浪費事件有關,系該節目引發“食品過度浪費”情況才被叫停整改。
事實上,《青春有你》本身存在的“買奶投票”機制已然違反“不得在節目中設置花錢買投票環節”的行業規範與法律規定,而且該行業規範還是愛奇藝曾參與制定的。

愛奇藝《青春有你》宣傳圖
從《創造營2021》到《青春有你》第三季(以下簡稱為《青你3》),“買奶投票”已成選秀節目的運作常態。
簡單來説,類似選秀節目會根據參加選手的排名高低來決定最終的“成團出道名單”,而排名則由選手粉絲的投票數決定。
當然,直接叫“投票”顯得過於露骨,因此在《創造營2021》中,投票被稱為“撐腰”,在《青你3》中,投票則被稱為“助力”。
想要獲得投票機會,通常有兩個途徑,一是作為視頻平台用户每日登錄獲取1-2票,雖然免費但數量有限;二是購買平台方指定的產品,通過掃取產品上的二維碼獲得額外投票機會,一般沒有上限,買得越多投得越多,即粉絲們口中的“買奶投票”。

對《青你3》而言,就是通過微信小程序“真果粒青春福粒社”購買“蒙牛真果粒”系列產品,獲得“助粒值”後為選手投票。

微信小程序“真果粒青春福粒社”活動規則截圖
為了讓心儀的選手順利出道,粉絲們自然自發集資“買奶投票”,而喝不完的大量牛奶則被傾倒水溝,造成環境污染與食品浪費。


有觀點認為,《青你3》引發的“粉絲倒奶事件”恰好碰上了《反食品浪費法》的通過實施,故而被叫停整改。
事實上,雖然《反食品浪費法》中明確了“樹立文明、健康、理性、綠色的消費理念”“培養形成科學健康、物盡其用、防止浪費的良好習慣”等要求,但該法主要是對“食品生產經營者”與“餐飲服務經營者”作出的規制,並未對“個人浪費行為”作出明確的處罰性規定。
對於愛奇藝這樣的網絡視頻平台,《反食品浪費法》也只是規定了“禁止製作、發佈、傳播宣揚量大多吃、暴飲暴食等浪費食品的節目或者音視頻信息”。
《反食品浪費法》
第三十條 違反本法規定,廣播電台、電視台、網絡音視頻服務提供者製作、發佈、傳播宣揚量大多吃、暴飲暴食等浪費食品的節目或者音視頻信息的,由廣播電視、網信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那麼,為何愛奇藝的《青你3》會被責令停錄呢?其實這和愛奇藝自己參與制定的規矩有關。
2020年2月21日,中國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協會發布的《網絡綜藝節目內容審核標準細則》明確提出了網絡綜藝節目中不得出現具體內容,共94條。
其中第50條的規定為:節目中設置”花錢買投票”環節,刻意引導、鼓勵網民採取購物、充會員等物質化手段為選手投票、助力的。
也就是説,《青你3》中的“買奶投票”機制,已然違反了該行業規範。
公開信息顯示,愛奇藝不僅是中國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協會的會員單位,上述《網絡綜藝節目內容審核標準細則》也是其參與制定的。


中國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協會網站截圖
雖説違反行業規範不一定等於違反法律,但《網絡綜藝節目內容審核標準細則》是根據國家廣電總局總局網絡視聽節目管理司的指導下制定的,其法律依據之一也是廣電總局2008年1月實施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第16條。

也就是説,該行業規範是對法律規定的細化,違反該細化標準相當於違反法律規定。
而根據《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的規定,互聯網綜藝節目違反該規定者,由“縣級以上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可根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由原批准機關吊銷許可證。
這也能夠解釋,為何《青你3》會被北京市廣播電視局責令暫停錄製了。
換言之,愛奇藝這回也算是違反了自己當年定下的規矩了。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
第十六條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提供的、網絡運營單位接入的視聽節目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的規定。已播出的視聽節目應至少完整保留60日。視聽節目不得含有以下內容: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五)宣揚邪教、迷信的;
(六)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誘導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和渲染暴力、色情、賭博、恐怖活動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公民個人隱私等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危害社會公德,損害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十)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擅自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由縣級以上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可並處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根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傳播的視聽節目內容違反本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可並處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根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未按照許可證載明或備案的事項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或違規播出時政類視聽新聞節目的,由縣級以上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可並處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根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五十條之規定予以處罰。
轉播、鏈接、聚合、集成非法的廣播電視頻道和視聽節目網站內容的,擅自插播、截留視聽節目信號的,由縣級以上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可並處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根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之規定予以處罰。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製作、播放、向境外提供含有本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禁止內容的節目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部門責令停止製作、播放、向境外提供,收繳其節目載體,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批准機關吊銷許可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