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在香港結婚是怎樣一種體驗?_風聞
香港体验官-香港体验官官方账号-每一个漂在香港的人,都是这座城市的体验官2021-05-06 10:49
一切開始於一個風和日麗的中午。
2月27日,我還記得當天的日期,那天我和香港男友在家吃飯,不知怎的,又聊到了結婚。
其實從去年年底開始,他就跟我提過幾次,但我也沒當真,以為他就是説説而已。
但那天我腦子一抽,忽然想跟他認真討論一下到底什麼時候結婚,因為他有已婚宿舍的福利,再加上我們已經拍拖六年,似乎是個結婚的好時機。(關於宿舍,這就是另一個話題了,大概是在香港做公務員是怎麼一種體驗?)
他給我一通分析之後,吐出來四個字:越快越好。
經過一番討論,我們決定趁熱打鐵,就在他生日當天去註冊結婚,以免像拍拖時一樣,老是忘記紀念日。
至於為啥不用我生日,那當然是因為剛過去不久呀。

首先,我們查看了政府註冊手續。
“紅棉路”響噹噹的三個大字,相信愛看港劇的港漂都不會陌生,我當然也知道並且只知道紅棉路。
紅棉路婚姻登記處位於中環和金鐘之間,是香港人最熟悉也是號稱最漂亮的結婚聖地。
圖源:東網
不過後來我才發現,原來還有尖沙咀、沙田、屯門等共五個婚姻登記處。
在香港,結婚的第一步是遞交擬結婚通知書,通知香港婚姻登記處,“我們要結婚啦。”
這份文件需要公開展示15天,在無人反對的情況下,才可以於三個月內結婚,逾期需要重新遞交。
不過不用擔心,這並不是説如果你的前男友或者前女友像TVB演的那樣,出現在禮堂,伸出爾康手,喊出“我反對”,你和另一半就結不成婚了。
香港的“反對”,主要指重婚、雙方有血緣關係、其中一方有心理/生理問題(比如變性),以及16至21歲成年之間未獲父母同意的婚姻。(對,你沒看錯,20歲還當你是小朋友)
香港狗仔隊之所以這麼容易挖到名人結婚的猛料,想來是有人定期蹲守的結果。
圖源網絡,如侵權聯繫刪除
在“政府一站通”一頓操作猛如虎後,我們才發現原來遞交擬結婚通知書和婚姻登記處是一起預約的,最早的結婚日期已經去到了5月底。
也就是説,有了理想的結婚日期,應該提前三個半月就蹲守系統搶位子。
如果想盡快結婚,只能選擇由婚禮監理人,也就是律師主持下的婚禮。
因為仍然想着要在生日這一天結婚,於是我們在Google打出關鍵字,找到了一家位於上環的律師事務所。
網站做得很清晰,包括各種套餐的收費、注意事項和佈景照片。
我們撥通了網站上的電話,雖然當天是週六,但沒有想到是律師本人接聽。
我問,最快什麼時候能結婚。
律師反問我們,是不是年滿21歲,是不是永久居民,是不是第一次結婚,因為這些都會影響辦手續的速度。
還好我們手續簡單,律師説,如果下週一馬上到律師樓交材料的話,最早可以在生日當天註冊結婚!
我頓時覺得,“是命運啊”。
得知我們時間急迫,律師也非常有效率地立刻把擬結婚通知書通過WhatsApp發給我們填寫。
除了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碼、住址這些基本信息之外,職業和父母姓名不想公開可以打八個星號省略,但是這些資料都會照原樣印在結婚證書上。
總的來説,在律師樓登記結婚的手續和政府婚姻登記處大致相同,婚姻登記處就是擬結婚和婚禮當天分開處理和收費,分別為305港幣和715港幣,需要親身去3次(遞交擬結婚通知書,領取婚姻登記官證明書,結婚當天),過程稍微麻煩。
律師樓就是一個全包的價格(簡單婚禮不會超過1500港幣),相應的律師會幫忙處理所有手續,包括遞交擬結婚通知書,但那之前需要新人中的至少一位,親身去往律師樓核對資料,加上結婚當天總共去2次。
我們把資料發給律師後,她詢問我們哪位下週一有空去律師樓辦手續,還特別貼心地發送了詳細的地圖。
因為男友沒空,當天是我去核實的資料。律師的個人律所門臉雖小,隱身於好像是唐樓的大廈之內,但是並不難找。
負責接待的是律所職員,消毒量體温之後,把我領到了一個小房間,房間裏有一些結婚小布置,她告訴我這就是到時結婚的地方。
職員首先解釋了當天的流程,小到那天的筆、花球、戒指託的安排,最重要的是讓我選擇那天要講的誓詞。
法律規定的非宗教式誓詞為簡單的一句:“我請在場各人見證,我xxx願以你xxx為我合法丈夫/妻子。”
而律所推薦的誓詞還有第二段,就是富貴貧窮,疾病健康那些。
我平時最怕就是讀廣東話,所以毫不猶豫選了第一種,連職員都被我的堅決逗笑了。

瞭解得差不多,就可以籤合同給錢了。
這時我才知道為什麼律師執着於詢問我們究竟是哪一位來交資料,因為整份合約是以我為委託人起草的,提到男友的地方都寫作“準新郎”。
再加上工作人員一張一張,跟我核對我付的現金及編號,甚至詳細到了鈔票發行年份,可見律所的專業啊。
最後到了跟律師談話的環節,律師和我一起核對了資料,詢問我們是否有血緣關係,然後把擬結婚通知書交給我簽名,並且讓我宣誓提交的資料準確無誤。
由於本人苦於讀粵語,我還特別問了律師能不能講普通話。
律師特別nice,馬上用普通話回答:可以可以,當然可以,並解釋其實只要在場人士及律師可以聽懂普通話就沒問題。
她還俏皮地多show了幾句普通話,發音還很標準,不虧是律師。
她問我有沒有申請過單身證明,也就是俗稱的“寡佬證”。
我頓時一臉蒙逼,“連這個文件也要準備嗎?我們沒準備的話還來得及嗎?”
律師才解釋,沒有準備才是正常的,有申請過的人可能是需要拿去內地結婚用的,手續會更為複雜,沒有申請過就很簡單了。
當時香港規定婚禮不能超過20人羣組聚集,所以我們選了15分鐘簡單婚禮,只接待兩位證婚人(新郎新娘各一),兩位新人和律師。
我父母在內地,肯定是過不來了,證婚人我們就找了男友的媽媽和妹妹。
證婚人的英文全名也需要提供給律師,因為他們的名字和簽名也會出現在結婚證書上。
當天可以用三腳架設好相機錄影拍照,證婚人也可以全程幫忙,但律師強調,全程不可以摘下口罩。
好在這個小房間是有窗的,在我的苦苦哀求下,律師表示禮成後她會出去,給我們留一些拍照時間,但是不要讓她太難做,她敲門進來前一定要戴好口罩。
最後律師一再強調,合約上也用馬克筆做了標記,當天四人必須攜帶身份證,否則由律所職員充當證婚人的話每位需要加收500,當然超時也要收費。
手續搞完離開的時候,職員把我的合約、收據外加一份參考誓詞工工整整的疊放入信封裏交給我。
下次再見就是結婚當日啦!

距離結婚只剩下三週的時候,每個週末我都和男友都馬不停蹄去選戒指、買衣服,我還在淘寶買了永生花花球直郵來港。
當然少不了的是,我每天都在練習説廣東話誓詞!因為男友改變主意選了長的那款,練到我後來都會背了!
選戒指的過程也是一波三折,我們看了好多家,包括周字頭的那些還有T字頭,歐美的日本的等等,甚至還跑到婚展去看,最後我們選了卡地亞。(此處請卡地亞結一下廣告費)
因為他家服務超好,可以終身免費改圈(一次)及刻字。
另外戒圈大小真的很重要,強烈建議大家試多幾次,原本在香港戒指可以買大一點點,但常在辦公室的人還是建議選擇正好的大小,以甩不出來為準。
當一切準備就緒的時候,Big Day也就到了。
早上我們跟男友的媽媽和妹妹一起喝茶,席間還檢查了各自的身份證,確定沒問題後,四個人浩浩蕩蕩出發了。
到達律所後,看到門上用a4紙寫着大大的xx聯姻(我們的姓氏)和婚禮時間,下面還有當天的另一對(人家選的是貴的plan),瞬間覺得很窩心。
進去後,職員把我們領到了小房間,桌上已經放好了筆、戒指託和三個鐵板板,仔細一看,是我一開始選擇的簡單誓詞(新郎和新娘各一)及證婚人的台詞(婚姻條例)。
我去找律師更換長一點的誓詞,男友開始設置三腳架,隨後律師拿了新的誓詞進來,婚禮即將開始。
在正式開始之前,律師又反覆讓我們確認相機的位置,這個時候就看出來人家是專業的了,先讓我們分別坐着和站着測試相機是否能拍到全景,還建議妹妹拍照的角度。
隨後律師又拿出了結婚證書,讓我們再次核對。
婚禮正式開始。
首先由律師讀鐵板板上的話,大意是告誡我們婚姻是神聖有約束力的及婚姻條例的一些條款,流暢且快速,除了讀我們的姓名幾乎沒有停頓,可見業務之熟練。
接下來讓我們讀誓詞。
説實話,男友讀的時候我並沒有任何開心的感覺,只有緊張,一個勁兒的想着“下面該我了”,好在我沒有出錯。
宣讀誓詞後就是交換戒指,最後是簽名,先是新人,然後是證婚人。
結婚證書是一式兩份的,夫妻二人共同持有一份正本,副本則是由律師交給婚姻登記事務處。
男友簽名時,律師還讓我挽着他的手臂擺pose拍照。
整個註冊結婚的過程我都是非常緊張且懵逼的,再加上準備時間很短,但律師很專業地引導了整個流程。
記憶很深刻的地方是男友的西裝外套沒有扣好,律師悄悄靠過來小聲提醒,另外還提醒男友等一會兒是應該拿起我的戒指,而不是自己的。(可能之前出現過太多次烏龍)
在律師宣佈我們正式成為合法夫妻後,按照先前的約定,她拿好文件開了窗之後出去了,留下我們在房間裏瘋狂拍照。
大約五分鐘後,律師敲門,拿來了我們熟悉的粉紅色文件夾,上面八個大字“百年好合,永結同心”,裏面裝着的就是我們剛才簽署的結婚證書。
香港的結婚證書和出世紙類似,是粉色底上面有彩色的小點點,對着光看會有政府的水印。
另外我們也收到了擬結婚通知書的回執——婚姻登記官證明書,簽發後就意味着我們可以在三個月內結婚,簽發日期是結婚前四天。
你以為這就結束了嗎?沒有!
之後我們馬上打車轉場去了香港公園,也就是熟悉的“紅棉路”,彌補我沒有在這裏結成婚的遺憾。
紅棉路果然是拍照聖地,因為隔壁就是香港公園,可以取景的花花草草很多,建築物也多是英倫風,很上相。
最熱門的打卡位就是位於紅棉路婚姻登記處門口的心形鐵架連小舞台。
當天登記的人很多,幾乎所有新人一走出登記處都會立刻霸佔這個位置瘋狂拍照。
不知道怎麼回事,那天大多數是操普通話的新人,也有歐美的,大家都是烏泱泱的一幫,甚至戴着統一的紅色口罩,相比起來我們就太遜色了。
後來我才知道,就在我們結婚的前一天,陳凱琳的弟弟也是在同一個地方結婚,鄭嘉穎也有出席。
有一個小插曲就是,我們正在“紅棉路婚姻登記處”幾個大字下面拍照時,忽然有個職員跑來問我們是不是在這裏結婚。
我們頓時錯愕,“難道不在這裏結婚就不能在這裏拍照嗎?”
職員才笑着解釋,只是怕我們登記遲到啦。
待到傍晚,我們就離開了公園,一家人去吃飯,妹妹還很貼心給男友,不,現在已經是老公買了生日蛋糕。
感謝妹妹辛苦了一整天做我們的拍照工具人,一問才知道原來妹妹和她的男友也準備年底前結婚,還順便進行了婆婆最期待的環節:飲新抱茶。
以上就是在香港註冊結婚的體驗,從此我也是有老公的人啦!
目前已經結婚一個多月,要問我們現在過得怎麼樣?
反正還沒有離婚啦。(香港不支持一年內離婚哦)
最後,如果想看“作為香港公務員的家屬是怎樣一種體驗”,文末給我點個「在看」,下期我接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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