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量鋰電池上飛機,航班延誤誰的錯?_風聞
停机坪-停机坪官方账号-2021-05-07 14:46
最近,有朋友反映了這麼一個情況。
説乘坐某航航班,有兩位旅客帶了超量的鋰電池,上飛機後,主動向機組人員報備,隨後機組也不敢確定,便就此事進行請示彙報,機場又派了安檢人員過來。航班本已因天氣原因延誤4個小時,因這鋰電池又延誤了1小時,導致許多旅客不滿。
據瞭解,攜帶超量鋰電池的旅客因為裝鋰電池的箱子太大,行李架放不下,又不允許託運,就主動找機組人員説明情況,詢問應該放在哪裏。沒想到竟導致了航班進一步延誤。
旅客朋友向我抱怨,這個鋰電池的攜帶規定不夠明確。如果認為鋰電池超標了,為什麼安檢讓過了,為什麼最後航班還是起飛了?如果鋰電池沒超標,為什麼機組決策還要如此猶豫不決,甚至影響了航班正常?
有旅客朋友問到,以後自己究竟該如何攜帶鋰電池乘機?如果有攜帶多量鋰電池外出的需求,該如何辦乘機手續?
實際上,根據《危險品規則》《鋰電池航空運輸指南》《鋰電池航空運輸規範》等文件要求,鋰電池的航空運輸、標記、包裝等都有着極為嚴格的規定,各個機場、航司也都基於上述規定製定了鋰電池運輸的細化措施和應急處置方案,每名機組人員也都會隨身攜帶危險品速查手冊以備不時之需。
然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不少一線員工的主要精力用於學習如何防範和處置鋰電池失火,而對於如何判斷評估鋰電池是否合乎標準,哪些可以上飛機,哪些不允許上機等這些規章標準,個別工作人員——包括我們空勤機組在內,拿捏的或許並不十分準確。
畢竟攜帶超規鋰電池登機並主動向機組申報的情況少之又少,上述事件中,機組的兩頭為難可能在於:一方面機場安檢已經放行了這些鋰電池,但旅客主動告知機組可能超標了,機組一時拿不準;另一方面航班本已經延誤很久,一旦因某些原因造成航班重新排隊,只會讓更多旅客產生不滿。
暫不談論孰是孰非,問題的背後有業務層面的不足,也有管理方面的欠缺。
希望這件事也能給我們民航系統提個醒,機場和航司遇到類似的事情應當如何又快又好的妥善處理,既不影響航班正常,又能幫助旅客及時排除疑慮。安全工作細節方面我們其實也還有很多做的不到位的地方。
**為什麼客機不讓託運鋰電池?**在過往的文章中我們已經舉過太多實例,比如:
2014年4月8日,西安咸陽國際機場,一位男乘客在過安檢時,箱子內突然冒出白煙,經過檢查後是充電寶爆炸。

2015年5月30日,一架海口飛深圳的航班在飛行過程中,一名旅客攜帶的充電寶在行李架中冒煙;5月12日,一架哈爾濱飛廈門的航班在廈門機場進近時,一名旅客的充電寶發熱冒煙。
2017年2月18日,從哈爾濱起飛前往日本名古屋的航班在起飛半小時後,行李架上的行李突然冒煙。後經查明是旅客的充電寶放在包內,且仍在給電子產品充電,導致充電寶自燃。2017年7月31日,南航CZ6163 航班(北京-杭州)在滑行過程中,一名旅客的充電寶發生冒煙。
2018年3月份,南航的某廣州至上海虹橋的航班上,在旅客登機過程中,一名旅客所攜行李(內含充電寶)在行李架內冒煙並出現明火,機組配合消防和公安部門及時進行處置,未造成進一步損害。

鋰是極不穩定的金屬,含鋰的電池或者充電寶在摩擦或者碰撞中很容易產生高温、火花。如果將鋰電池直接放入行李中託運,行李在狹小的貨艙空間容易受到擠壓和碰撞,鋰電池容易發生自燃。
鋰電池一旦起火,目前常用的液態滅火器也束手無策,只能起到隔離火勢的作用,等到鋰全都消耗,火勢才能熄滅。所以國際民航組織一直規定“鋰電池應該作為手提行李且要做好防護措施攜帶登機”,而充電寶相當於超大容量的鋰電池,更易對飛行安全造成威脅,因此各航空公司都是禁止託運的。
此前我也講過,鋰電池運輸屬於危險品的範疇,根據國際民航組織《TI》、國際航協《DGR》以及中國民航的要求,鋰電池必須作為手提行李隨身攜帶,嚴禁託運。
因為隨身攜帶便於你個人隨時監控。
一塊小小的充電寶,如果在高空中、在貨艙裏起火爆炸,縱然貨艙中有自動滅火裝置,但其後果也有極大概率是災難性的。
其實,在我們現在日常乘坐航班、或者執行航班時,我們都能親眼看到已然有很多旅客存在僥倖心理,漠視安全規定,特別是當國內民航空中手機解禁後,個別旅客在飛機上偷偷使用充電寶給手機充電,或攜帶“三無”充電寶企圖混過安檢的行為屢見不鮮,給自己和其他乘客帶來安全隱患。
如果你作為一名普通旅客,發現身邊的人正在使用充電寶,你有沒有勇氣制止這種行為?或者向我們的工作人員舉報?
遺憾的是,大部分旅客都會做出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之前我在執行航班時,坐在旅客座位上聽着後面兩位旅客從陌生到熟識,還相約了落地加微信,待我起身掃了一眼,其中一位正在用充電寶給手機充電,兩人西裝革履,聊的快意盎然。
其實我們的規定,包括我現在所講,並不是説你在飛機上使用充電寶一定會發生危險,但是,充電寶本就不穩定,飛機客艙的環境又特殊,在這種情況下,你的使用會極大的提升發生危險的概率。
但我更加好奇是:若旅客確實有比較急切的大規格鋰電池運輸需求,民航業應當怎麼做?在未來,電子產品的發展是不是一定會受到民航運輸的限制?
當然,以“安全”為前提,限制是必然,只是如何在這個必然上提前做好規劃?或者隨着技術的進步隨時更新我們的規則?隨着科技的發展,未來或許會有越來越多的產品裝備大鋰電池,同時也會有更多的旅客需要攜帶大鋰電池出行,民航又該如何自處呢?
我們就只會單純的把人家拒之門外嗎?
鋰電池只是眾多問題的一個縮影,我們民航業應該摒棄過去的老思路,但凡涉及”安全“就完全不動腦子,全部就地正法,而是應該開拓思路,發散思維,在做好安全本職工作的前提下,把其他工作做好。
哪怕我們只是一個普通的交通工具,也理應讓用户更加滿意。
以往,我們總作出高冷姿態讓人家去坐高鐵,可看看過去這兩年,再想想未來這兩年,我們還能高冷的起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