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是否被嚴重過譽了?恰恰相反_風聞
托卡马克之冠-自由撰稿人-不首先使用种族歧视和双重标准2021-05-10 20:01
甘地是否被嚴重過譽了?恰恰相反,甘地在中文互聯網中被極大的低估了,他是當之無愧的印度國父,走出了具有印度特色的,與印度社會的客觀實際情況實現了緊密結合的民族解放之路。
在討論甘地之前,必須討論印度本身,即瞭解甘地當時面臨的印度是一個怎樣的局面。
和絕大多數人的既有印象不同,印度的民族解放和國家獨立運動中,最大的阻礙並非來自於英國殖民者的外部阻撓,而是來自於分離主義和地方勢力的內部阻撓,而作為外來殖民者的英國,在印度的民族解放和國家獨立運動中很大程度上反而是一個正面的推動性力量,在對抗印度內部五花八門的分離主義分子和地方勢力中可謂居功至偉,沒有英國的強力撮合,印度絕難統一,遑論獨立,即使獨立了,那也是由十幾個乃至幾十個彼此獨立的政治實體組成的劣化版巴爾幹。
獨立前的印度是一個名副其實的地理名詞,在南亞次大陸這片土地上,有複雜多樣的政治實體,五花八門的民族,三教九流的信仰,各個政治參與方相互之間的基於不同維度的利益訴求高度複雜化,例如最廣為人知的國大黨和穆斯林聯盟之間的紛爭,國大黨聲稱自己是一個民族主義政黨,但要獲得占人口絕大多數的印度教徒的支持,就必須接納其它那些非印度斯坦族但是信仰印度教的族羣,從而成為一個民族主義-印度教二元結構的政黨,穆斯林聯盟則一開始就是一個宗教政黨,且自始至終都以獨立建國作為基本政治綱領,除了這兩位外,諸如印度教大齋會,印度共產黨,錫克人等派系雖然聲勢沒有國大黨和穆斯林聯盟那麼大,但也保持着強有力的存在,屬於不可被忽略的聲音。
這還是意識形態政治層面的分裂,從地緣政治的層面看,這種分裂還要更嚴重,印度分為英屬印度和土邦兩部分,而由於英屬印度對土邦的土地兼併政策引發了1857年印度民族大起義之後,印度的統治權從英國東印度公司讓渡給了帝國,帝國接手印度後第一件事就是安撫並承認印度土邦王公們對各土邦的權益,在印度獨立前,全印度有554個土邦,佔到了整個當代印度國土總面積的2/5,佔到了印度當時總人口的1/4。
1877年,英國政府在德里舉行了特別招待會,所有土邦王公和英屬印度的地方豪強,高級僧侶全體出席,英國女王維多利亞加冕印度帝冠,正式成為印度皇帝,土邦在東印度公司時期與英帝國形式上的同盟關係結束,正式成為皇帝的直屬封建附庸,這些土邦的主權只不過在法律層面從王公們讓渡給了帝國皇帝,而印度要獨立,則主權自然也歸還給王公們,這就導致這些王公中相當一部分人打算獨立建國,而且他們的這種獨立訴求具有充分的合法性,當時諸如海德拉巴,邁索爾,塔拉凡科爾等土邦都在極力要求獨立建國,而諸如旁遮普,普拉塔加爾,奧德,邦迪,希羅西,佔西等邦雖然沒有明確提出獨立建國訴求,但內部的分離主義思潮極其強烈,距離提出獨立建國訴求僅一步之遙,另外還有一類邦則是對英帝國抱有極為強烈的忠誠情緒,例如賈伊薩梅爾邦,包括浦那,瓜廖爾,納格普爾,巴羅達,印多爾在內的馬拉塔聯盟地區,烏代普爾等,這些地區的王公豪強們對於身處帝國統治之下感到滿意,他們之所以願意留在印度,僅僅是因為對帝國皇帝本人效忠,而如果這種效忠關係不復存在,則他們就沒有理由繼續留在印度之內了,他們拒絕接受非帝國皇帝之外的其它主權實體的直接統治,哪怕自己能在未來的印度政治進程中擁有一席之地也不行。
除了這些邦之外,一些原本是土邦,後來被兼併進入英屬印度的邦也在在鬧着獨立,例如坦焦爾,例如上信德地區的凱爾普爾,這些地區的官員急於恢復自己的世襲王公而非帝國官僚的身份,一旦英國的力量撤離,他們會毫不猶豫的選擇獨立。
除了政治層面的分裂外,還有經濟,軍事等多個維度的分裂,印度有很多前法國殖民地區依然使用公制,鐵路用的也不是英軌,軍事上更是嚴重,土邦王公們的私兵,宗教勢力的武裝僧侶,世襲僱傭的尚武民族,割據自守的地方豪強,他們沒有打起來完全靠英國人壓着。
這就是甘地和尼赫魯當時面臨的局面,但他們也不是沒有自己的優勢,和很多人想的不一樣的是,他們最大的幫手其實是英國。
對於讓印度實現統一和自治,最初的構想恰恰來自於英國,而且時間比很多人想象的要早,不是通常認為的二戰後,而是一戰末。
1918年8月,英國國會提交了《蒙塔古-蔡姆斯福德報告》,首次提出了印度聯邦的構想,報告明確提出,在未來印度將成為一種聯邦式的政治實體,印度各個行省將成為由一個印度的中央政府統管但彼此自治的單位,印度中央政府只處理各省共同關心的事物,而這些共同關心的事物(例如國防,關税,貿易,鐵路,郵政,鴉片等)也很大的程度上是土邦們關心的事物,如果土邦王公們願意,印度中央政府將在處理這些共同利益的同時與王公們保持密切合作關係,同時保障王公們的自治權利,這份報告建議成立常設諮詢機構以便服務於英屬印度各省和土邦之間的溝通工作,為土邦加入聯邦開路架橋,這一提議被視為當代印度國會的前身,而英帝國的《1919年印度政府法》也確實是以該報告為藍本製作的。
1927年11月8日,英國派出了以約翰·西蒙為主席,包括後來的英國首相艾德禮在內的6人印度立法調查委員會,前往印度進行了為期8個月的考察,研究印度統一後的憲法問題,調查工作進行的極其艱難,因為土邦王公們總是在花式給他們製造障礙,該調查團在1930年6月發表調查報告,明確指出確保土邦王公意識到他們的權利,地位和頭銜能夠獲得保障的情況下,印度的統一才具有事實上的可操作性,而印度憲法必須把這一點考慮在內,否則無法把印度現有的高度複雜的政治結構納入統一的政治框架內,並且明確指出印度未來的政治體制必然是聯邦制。
1930年11月至1932年12月,帝國代表和印度各方代表進行了3次圓桌會議以解決印度的憲法問題,在這長達一年多的會議進程中,英帝國的外交官和政客們發揮了他們如同魔法般不可思議的政治手腕和理藩能力,依靠威逼利誘和軟磨硬泡,他們令人驚奇的説服了印度的大多數王公們接受在同一部憲法下的統一的政治進程,並且用各種保證和忽悠讓這些腐朽又精明的王公們相信自己的地位和頭銜將可以在未來統一的印度國家內獲得充分的保障,由此消除了印度統一和獨立進程中最大的政治性阻礙,實際上,英屬印度的代表和土邦王公們在倫敦迅速達成共識並達成了一個所有人都能接受的協議,該協議包括印度各省自治,土邦自治,省和土邦代表都可以參加中央立法會議,總督可以保留一部分權利,這一協議成為了後來印度獨立進程的法律基礎。
然而英國人萬萬沒想到,看似最麻煩的土邦解決了之後,政治層面的分裂開始浮現出來,換言之,如果説地緣層面的統一尚有可能,那麼政治層面的統一難如登天,尤其是在各種族的代表和各宗教的代表問題上,各方代表談一次吵一次,吵一次打一次,次次開會,次次不歡而散。
在1931年1月19日,3次圓桌會議的第一次會議結束時,時任英國首相麥克唐納意識到,印度在政治層面的分裂已經不可避免,於是只能在會議聲明中避重就輕,表示各方都願意接受一個由土邦和英屬印度組成的,二元制立法的印度聯邦。相當於對地緣層面的成果進行了一次彙報,但迴避了政治層面的矛盾。
在3次圓桌會議和印度立法調查委員會報告的基礎上,英國通過了《1935年印度政府法》,把印度聯邦在地緣層面上的統一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然後開始着手解決政治層面的分裂問題。
這個問題英帝國到死都沒能解決。
英帝國出神入化的政治手腕在印度人生物本能式的政治分裂面前近乎於百無一用,1945年9月19日,已經成為首相的艾德禮表示,印度的憲法改革進程必須強力推進,他請求印度人團結一致,努力制定一部所有人民族都覺得公平公正的憲法,一部所有省和土邦都可以找到自己地位的憲法。
為了彌合政治上的嚴重分裂,艾德禮於1946年1月5日派遣由6名工黨議員,3名保守黨議員,1名自由黨議員組成的議會代表團訪問印度,為勢同水火的國大黨和穆斯林聯盟提供溝通的機會,當年2月11日,英國內閣會議組成了由印度大臣佩西克勞倫斯、貿易大臣克利普斯和海軍大臣亞歷山大組成的內閣使團出訪印度,該使團在1946年3月23日到達印度後立即與印度的所有政治派別和族羣派別進行會談,總督行政會議,國大黨,穆斯林聯盟,印度教大齋會,正義黨,激進民主黨,印共,印度勞工聯盟,全印度婦女大會,錫克人,帕爾西人,賤民代表,低級種姓,全印度被壓迫階級聯盟,印度基督教徒,在印歐洲人協會,企圖協調他們之間你死我活的關係。
每次開會,國大黨和穆斯林聯盟都要吵嘴,有幾次還打起來,最後內閣使團不得不和他們分開開會。
在矛盾尖鋭至不可調和的情況下,英國內閣使團於1946年5月16日發佈聲明,提出了一個內閣使團方案,基本上遵循了3次圓桌會議敲定的印度聯邦方案,同時明確否決了錫克人和穆斯林聯盟獨立建國的要求,堅持印度必須成為一個統一的聯邦制國家。
由此,穆斯林聯盟的獨立建國要求成為了印度統一、獨立和主權由英帝國移交至印度手中的最大障礙和主要矛盾。
印度各地的教派衝突和種族騷亂愈演愈烈,仇殺不時發生,內部局勢日益嚴重。
1947年3月,蒙巴頓勳爵繼任印度總督,一上任就開始高強度做穆斯林聯盟的工作,他與印度各派系的政治領袖談話時反覆表態印度必須統一,不能分裂。4月12日,蒙巴頓會見穆斯林聯盟工作委員會委員,比哈爾邦穆斯林聯盟主席侯賽因·伊瑪目時,再次敦促穆斯林聯盟接受內閣使團方案,接受國會席位,接受內閣官員職位,參與到統一的印度政治進程中來,無果。4月15日,在第一次英屬印度各省省督會議上,蒙巴頓再次敦促穆斯林聯盟的代表接受印度統一,不要獨立建國。
這種三天一説的努力沒有取得成果,國大黨拒絕在內閣部長職位和國會席位數量等關鍵問題上做出讓步,特別是穆斯林聯盟提出的外交部長和國防部長必須由穆斯林聯盟成員當任這一問題幾乎成了一點就炸的火藥桶,提一次鬧一次,鬧一次打一次,還發生過在蒙巴頓面前打出人命來的事情,議會席位也好不到哪裏去,國大黨堅持按人口比例分配席位,穆斯林聯盟堅持要至少1/3的席位,還是開一次會打一次架。
無休止的爭吵和鬥毆主導了印度獨立的政治進程。
在社會層面,印度內部各派系,各種族,各宗教開始積極備戰,原屬於土邦的私兵,世襲僱傭兵民族和地方豪強的武裝力量開始進入各政治派別,穆斯林民兵和印度教徒相互之間無日不戰,無日不衝突,無日不出人命,大規模內戰一觸即發。
當時幾乎所有政治派別的領袖都受到過暗殺,不論是尼赫魯還是真納,實際上真納本人對印度統一併不排斥,甚至積極倡導這一點,但穆斯林聯盟中的分離主義是主流,真納本人就曾因為主張獨立不積極而被激進獨立分子刺殺過。
事已至此,蒙巴頓只能面對現實,開始着手研究分治方案,即蒙巴頓方案,然後該方案果然獲得了各方的一致認可,不論是甘地,尼赫魯,還是真納,都對此表示滿意。
但就算是公佈分治方案之前,蒙巴頓依然心存幻想,他在1947年6月2日,把尼赫魯、帕特爾,真納、利亞奎特召集起來,讓他們閲讀了一份名為《分治的行政後果》的文件,最後一次呼籲他們接受內閣使團的統一印度方案,然而日後成為印度首任內政部長和副總理的帕特爾和日後成為巴基斯坦首任總統的真納再次表演了印度傳統藝能教派鬥毆,直接在蒙巴頓面前打起來,蒙巴頓和尼赫魯好不容易拉開兩人後,徹底放棄了統一印度的努力,於是印巴分治,隨後的幾十年間,《分治的行政後果》這份文件中預言過的印巴戰爭果然一次次爆發,鮮血遍灑了印巴兩國的邊界線,還把中國給捲了進來。
説了這麼多,你可能要問,那麼甘地的作用是什麼呢?
很簡單,甘地阻止了印度進一步的分裂。
看了這麼多,你應該明白了,印度獨立的主要矛盾不是英國人阻撓,而是內部的分裂和社會的不可動員,而這個問題,不論是英國人還是尼赫魯實際上都是無法解決的。
印巴分治導致的一個非常嚴重的後果就是起到了對於印度政府而言非常壞的示範作用,印度內部各派系,各邦一看,獨立建國太香了,本來真納只是穆斯林聯盟的主席,一個律師而已,現在搖身一變成了總統,和各路國家元首談笑風生,他真納搞得,我堂堂王公搞不得?
於是開始騷動起來,煽動治下人口謀求更多的自治權利,打算以切香腸的方法漸進式獨立,但是甘地的存在極大的阻撓了他們,甘地幾十年來發起的諸多社會運動,不論是土布運動還是食鹽進軍,不論是非暴力不合作還是坐牢絕食,這幾十年來甘地的這些折騰造成了廣泛而巨大的社會影響,而甘地本人的反抗手法本身很符合印度教的教義邏輯和印度的經濟環境,非暴力不合作深合印度教義,而土布運動和食鹽進軍又與印度的小農-小商販二元經濟結構深刻結合,這種形而上學和物質基礎層面的雙重結合,讓甘地能夠動員並團結起速來以分裂和難以動員而著稱的廣大的印度民眾,參與到反對殖民的鬥爭中,英國為什麼積極主動的幫助印度獨立?不是因為英國人發善心,恰恰是因為甘地組織的這些運動日益提高了英國在印度的統治成本,印度成了英國的財政窟窿和海外負資產,英國急於甩掉這個包袱,而英國之所以積極維護印度統一,是為了在撤離印度之後最大限度維持當地原有的社會經濟結構,從而延續自己在當地的經濟利益,把自己的殖民權益以更隱蔽,更低成本的方式維繫下去,畢竟和一個統一的印度打交道,總好過分別和幾百個印度土邦打交道,而甘地的土布運動,食鹽進軍,非暴力不合作在動員起廣大社會民眾參與印度獨立運動,最大限度提高英國的統治成本的同時,也通過開生產力倒車的方式極大的破壞了英國在印度現有經濟結構下的獲益能力,有點類似於叫花子往你的菜裏吐口水,讓你吃不成,這種方法可能並不能滿足很多人的激進革命思想,但它有用,而且是印度這塊土地上唯一一種現實可行的辦法。
再加上甘地很會凹人設,把自己打造成了一個印度苦行僧的形象,這進一步放大了他的運動在印度社會產生的社會影響,進一步加快了英國在印度殖民統治的瓦解速度,於是英國在印度的統治成本越來越高,受益越來越少,一增一減,印度自然就成了英國急於甩掉但又力圖維護統一的燙手山芋,由此實現了印度的獨立和統一。
這就是甘地高明的地方,他抓住了印度社會的主要矛盾,用印度社會最能接受的方法解決了在印度社會搞動員這一千古難題,同時用擺爛的方法破壞了英國的統治,他深刻理解了把人組織起來,形成共識是實現一切政治意圖的首要目標這一政治邏輯,他為什麼頂着國大黨那麼多人的反對,以至於三番兩次退出國大黨也要堅決搞這一套 ,因為他意識到了印度社會最吃這一套,你國大黨要搞大工業,搞民族國家,那一套在印度這一畝三分地上不好使,你們再怎麼反對,沉默的大多數還是支持我,那我自然就有理由把這一套給堅持下去。
實際上尼赫魯後來也意識到了這一點,他逐漸不再反對甘地開經濟倒車的行為,甚至用國大黨的資金給甘地的土布運動提供撥款,最大限度的宣傳和普及甘地的聖徒形象,以至於把甘地打造成了印度獨立的偶像,當社會需要一個窮苦的形象時,他就掏錢去構建這種形象,社會要什麼,他就給什麼。
以至於尼赫魯説過“為了讓甘地活在貧困中,我們花了大把的錢。”
換言之,甘地最大限度凝聚了印度的社會共識,構建了社會共同體,使印度社會從一盤散沙開始意識到自己是一個整體,一個國家,這種國家意識的啓蒙作用,是無論怎麼評價都不過分的。
印巴分治後,土邦王公們發現社會中開始出現了普遍性的國家認同,這種國家認同很大程度上就構建在甘地幾十年如一日的折騰帶來的社會影響之上,以至於哪怕甘地死了,這種認同依然能夠在相當程度上維持存在,甚至於甘地的死進一步放大了,鞏固了這一認同,而這種認同,成了他們分裂印度的巨大阻礙,印度中央政府也得以在這種廣泛的民意基礎之上,推進政治議程,用政治程序緩衝,拖延,遲滯他們的獨立訴求,從而維繫印度的統一。
印巴分治帶來的示範作用,被甘地這種在我們眼裏如同小丑般的折騰給遏制住了,甘地阻止了本應該分裂的印度社會的進一步分裂,站在印度的立場上,他實在是當之無愧的印度國父。
以戰爭手段謀求解放,是中國歷史和社會選擇的道路,並不意味着這種道路具有普世性,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道路,我們應該尊重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