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霸座致飛機滑回,首都機場公安通報!_風聞
停机坪-停机坪官方账号-2021-05-11 16:53
據網友爆料,近日在北京首都機場一架準備起飛的飛機上,一名女子強行從經濟艙闖入公務艙佔座,並在飛機上大喊大叫,擾亂客艙秩序,導致飛機滑回。機場警方隨後登機將其請出,據稱這名女子還號稱自己是北大學法律的。
首都機場公安局昨日也就此事及時發佈了警情通報。
很多網友認為,從視頻來看,這名女子疑似患有精神疾病。
我在之前的文章中提到過,曾有報道稱據臨牀統計,每年3-5月份的精神疾病複發率佔全年的**70%**以上。
同時,飛機上密閉空間影響、其他旅客影響,以及飛機起降的重力變化、温度變化、氣壓變化等,都可能誘發某些精神類疾病突然發作。
全球民航不安全事件中,一些突發劫機的、衝擊駕駛艙的、威脅炸飛機的、擅自打開應急艙門的、打架鬧事的、自殘自殺的,以及許多嚴重擾亂客艙秩序行為,相當高的比例是由於行為人精神疾病突然發作,這也成為了如今民航空防安全管控的一個痛點難點。
今年以來,已經發生了許多起疑似患有精神疾病旅客在機場或飛機上製造的安保事件。
2021年3月12日,北京大興國際機場一名患有精神疾病女性旅客將位於機場四層服務櫃枱附近的手用消毒劑置物架(鋼管)拔出後,從四層拋至二層西側行李提取廳出口附近,所幸未造成人員受傷。
2021年3月下旬****,迪慶香格里拉機場一名旅客何某在接受安檢過程中發病,拒不配合安檢,並突然從包內掏出匕首指向安檢人員,安檢員與民警迅速將其制服。
2021年3月下旬,網友爆料某航班有旅客發病,企圖跳機,並大聲叫喊“我要統治整個宇宙!”
2021年4月4日,某航班上,一名疑似患有精神疾病旅客使用一根小木棍(類似根雕工藝品)不斷敲擊前方座椅並亂戳其它旅客,飛機落地到站時,該名旅客行至緊急出口處拒絕下機,突然情緒和行為失控,大聲叫嚷罵人,並有破壞機上設備行為和攻擊機組人員行為,爭執過程造成一名安全員和一名男乘務員輕微受傷,移交機場公安後咬傷民警。
2021年4月12日,某航班一名疑似患有精神疾病旅客在飛機下降階段不聽乘務組勸阻,躺在座椅上不繫安全帶,並用腳踹乘務長肚子,航班落地後被移交機場公安。
2021年4月12日,某航班飛行過程中一名疑似患有精神疾病旅客兩次脱光衣服,口中喊到來的時候一絲不掛,走的時候也要一絲不掛,威脅要開艙門,乘務組予以制止,期間乘務長被該名旅客撓傷手臂、頸部及面部,安全員被咬傷手臂及腿部。後在其他旅客協助下,該名旅客被制服,落地後移交公安。
從當前的形勢來看,日益頻繁的旅客突發精神疾病確實給民航空防安全帶來了嚴重威脅。而民航方面有什麼針對性措施呢?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第34條規定:“傳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況可能危及自身或影響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運人不予承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不能乘機的旅客,承運人有權拒絕其乘機,已購客票按自願退票處理”。
但需要説明的一點是,此《規則》到2021年9月1日起廢止。取而代之的是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公共航空運輸旅客服務管理規定》
《規定》第三十一條指出:“旅客的行為有可能危及飛行安全或者公共秩序的,承運人有權拒絕運輸。”
比較尷尬的是,雖説一些事件構成了擾亂航空器秩序的行為,造成了人員受傷或經濟損失,明顯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理應受到處罰,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三條規定也同時指出:“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給予處罰。”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這個度其實很難把控。對航司來説,很難預判旅客是否患有精神疾病,就算有法律賦予的拒載的權力,也只能當該旅客在地面期間發病才能進行判斷,一旦航班起飛,就沒有了拒載的條件。
對警方來説也同樣為難,機組將行為人移交機場公安後,警方也很難判斷患病旅客違反治安管理時是否處於精神正常的狀態,證據不足難以實施處罰。
最後的處置結果往往就是,航司、機場自認倒黴,自己承擔各種損失,受到攻擊的機組等工作人員忍住委屈自己回家調整心態,企業和員工一起吃啞巴虧;警方聯繫其家屬批評教育,造成嚴重後果的記錄在案,然後一放了之。
據我瞭解,民航局或航司、機場的空防安全部門目前並沒有一個適用於防範和處置精神疾病旅客違反治安管理乃至實施非法干擾為的應急預案。員工最多隻知道公司“可以拒載”,但如何判斷,如何做決定,空中該如何對待,都缺少規範性文件的指導。
服務層面來講,航司客户服務部門也沒有一個適用於精神疾病殘疾人證件持有者的服務規範。
旅客預警信息建設和通報機制不夠健全,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機制不完善,一線人員也不懂得如何判斷髮病初期症狀,總是等出了事情才開始被動處置,而工作人員處置精神疾病旅客擾亂事件顧慮也比較多,下手輕了重了也不好掌握,反而更容易導致自己受傷。
事件如果處置不力,還容易多面不討好,比如同航班行程受到影響的旅客帶來的投訴壓力,涉嫌歧視精神疾病旅客的輿論壓力,自家員工白受委屈和傷害的基層評價壓力,機場警方和航司管理層還容易被認為懶政怠政不作為的外部壓力等等…
更令人擔心的是,假如一些不壞好意、居心叵測的人拿着偽造的殘疾人證件聲稱自己有精神疾病,然後在乘機過程中肆無忌憚的擾亂秩序且不用承擔法律後果,會給我們的民航正常運行帶來更多現實威脅和空防隱患。
如何做到安全關口前移?如何做好員工培訓?如何建立處置機制?如何在不涉及歧視的原則下為這一類特殊羣體提供適宜的航空服務?
我們該補的課,還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