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15歲少年制止校園霸凌被打死案一審宣判:一人被判無期一人獲刑十四年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21-05-11 16:41
來源:安徽網
2021-05-11 12:50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記者獲悉,5月11日上午,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對15歲少年制止校園霸凌被打死案進行了一審宣判。法院判決範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蔡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
此案引起極大關注,是因為該案的被害人小盛系一名15歲少年,施暴者中也有一名未成年人,系被害人小盛的同學範某。或因小盛制止校園霸凌,遭到報復,被同學範某及一名社會人員蔡某毆打致死。
該案距離事發已經整整一年。

據瞭解,2020年5月6日晚,被告人範某與小盛等人在微信羣表示欲教訓該校初一年級某男生,後小盛將此信息告知了兩人的朋友胡某,引起胡某對範某的不滿,被告人範某遂對小盛懷恨在心欲予報復。
5月7日下午,被告人範某放學後至理髮店找小盛,後在店門外遇被告人蔡某。蔡某表示願意幫助範某教訓小盛,被告人範某表示同意。後被告人蔡某、範某先後用腳踢小盛,範某用手摟住小盛脖子往下摁欲將其摔倒,蔡某從後面用拳頭連續猛擊小盛頭部致小盛受傷倒地。範某用腳踢小盛身體,見他失去知覺。範某、蔡某和宋某、田某等人一起將小盛送往衞生院搶救。
案發後,範某、蔡某在衞生院醫生報警後在現場等候,到案後兩被告人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6月10日,經檢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範某和蔡某被逮捕。
2021年1月18日,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支雲科技法庭,在如皋看守所遠程審理了該案,因涉及未成年人保護,該案以不公開方式庭審。
5月11日,在同一地點,該案進行了一審宣判。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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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15歲少年制止校園霸凌被打死案後續:被害人母親認為對未成年被告人判輕了來源:安徽網
2021-05-11 12:50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5月11日上午,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對15歲少年制止校園霸凌被打死案進行了一審宣判。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聯繫上被害人小盛的母親葛女士,其告訴記者,她剛剛從看守所出來,也是剛拿到判決書,已經獲悉了法院對該案的一審判決結果。“成年的(蔡某,19歲)判了無期,未成年的(範某,14歲)是十四年。”
對於判決結果,葛女士表示,“成年的判得差不多,但是未成年的,我心理還不太平衡。”言語中,葛女士認為法院“判輕了”,“我兒子一條鮮活的生命,就被他斷送了,他僅僅只是(判)十四年。”
葛女士表示要把判決結果與律師商量之後,再決定下一步怎麼辦。
針對2021年1月18日該案在庭審,雙方爭論的是否存在“自首”情節,小盛媽媽表示,法院判決認為,兩名被告人明知有人報案還在原地等候,自首情節是成立的,而小盛媽媽則依然認為,不能構成自首。
“自首肯定是不存在的。”葛女士説,有視頻為證,當時兩名被告人在醫院時,大門是關上的,有人看守,他們沒辦法走,在醫院裏時,他們還串通圍觀人和知情人,讓刪除關於這件事的信息。“這一舉動是逃避偵查,與自首是背道而馳的。”
此外,葛女士還提到,蔡某人在醫院時,叮囑女朋友到沿途路上查看監控,看有沒有被拍到行兇過程。“他們的反偵查能力特別強,根本不是自首。”葛女士還提及一點,蔡某、範某在派出所第一次做詢問筆錄時,兩人曾撒謊,有過串通行為。“蔡和範兩人説如果小盛沒事,就讓未成年人承擔,有事就一起分擔,這是他們串通商量好的,這一切的一切,為什麼會算自首成立呢?”
記者查詢,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後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後五日以內,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並且答覆請求人。
“我的律師現在還沒有看到判決書,要回去跟律師商量商量,看接下去怎麼辦。”葛女士告訴記者。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