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醫院節約成本,需要12個護士的病房,只僱了三個護士_風聞
Gear5-2021-05-12 21:04
【本文來自《我姥爺住院,我媽這輩的七個兄弟姐妹輪流照顧才安排得過來,獨生子女咋辦?》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重案組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丈母孃這二天生病住院,因為我住在城裏,就安排老人住在縣人民醫院。入院手續辦好,醫生要求有家人陪護,我提出我來陪,但醫生要求24小時防護,我説做不到,我首先得上班,因為只有這樣老闆才能給你工錢,否則等到老人家出院了,我也被老闆炒掉了。如果叫一個護工,一天300的工錢我也承受不了,住院可以報銷一大部分,但護工的護理費無法報銷。
老人家住院有三天了,老家裏的人連一個電話也不打,更別説來看望了。幸好老婆常常給我鼓勁,一直説感謝。我説,感謝二字也不用説了,丈母孃也是娘,養兒防老一直沒有過時,作女兒的也有責任陪父母到老,這既是責任,更是榜樣,畢竟每個人都會老。
現在老年病慢性病很多,醫學的極限剛好是把人治得半死不活,如果你長輩在醫院住兩年怎麼辦?那就是24萬,你覺得合適否?
我所在城市,一般工薪族收入只有三五千,請護工6000以上,意味着一個月工資不吃不喝全部孝敬給護工還不夠,還要從以前的積蓄裏拿。如果是獨生子,父母住院兩年,那幾乎肯定完蛋,只能賣房,要是沒房那就沒有活路。
而醫藥費是有醫保的,最後給護工的錢還遠遠多於給醫院的錢。更諷刺的是,按照現行醫療規章制度,護工的活都是醫院必須提供的,家屬請護工只是隨個人喜好的可選項,不是必選項。
我再強調一次:“按照現行明文規定,醫院本身就提供護理工作”。而現實層面是醫院為了經濟利益把這個成本、這份苦差轉嫁給病人了。
我之前發過文章抱怨護工制度的變形,還遭到一些無知網民的譏諷。等到他們家自己出事,那就知道厲害了。
我再補充一下,以免那些閲讀能力低下的人還是誤會:
我不是對護士同志有意見,我很清楚問題出在醫院,而不是在護士。現在的醫院為了節約成本,就削減護士數量,本來需要12個護士的病房,它硬是隻僱傭3個護士,或者在編6個,一半吃空餉。然後這3個人肯定忙不完,病人照顧不來。家屬來抱怨,於是院方就輕飄飄地回一句“你們可以自己請護工啊”,病人居於弱勢地位,不敢反抗。久而久之,全國各地潛規則都成了明規則。原本的護理制度形同虛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