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康美藥業之後又一造假大案?別讓廣發證券跑了_風聞
进击的方什酱-热点题材挖关注公众号:《方什复盘》以防失2021-05-12 13:49
剛過去的幾天中,ST跨境給A股上演了一番“連環暴雷”。
業績從預盈1億變鉅虧33億、年報披露前後高管接連離職、兩董事表示年報不保真、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和“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鑑證報告,ST跨境被市場強烈質疑,是否又是一起造假大案?是否是第二個“康美藥業”?
提到康美藥業,最近也不消停, 4月22日被廣東揭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破產重整。關於康美藥業造假大案詳情和過程,力場君就不詳細説了,網上都有;力場君特別查詢了一下證監會對於康美藥業造假的認定描述:康美藥業從2016年至2018年連續3年有預謀、有組織、系統性實施財務造假約300億元,涉案金額巨大,持續時間長,性質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惡劣,踐踏法治,對市場和投資者毫無敬畏之心,嚴重損害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嚴重破壞資本市場健康生態。
措辭不可謂不嚴厲。
投資者將ST跨境和康美藥業放在一起比,力場君認為是很有道理的,因為這兩家公司背後都顯現出同一個魅影:廣發證券。
公開資料顯示,ST跨境在2014年借殼百圓褲業上市時,財務顧問就是廣發證券,此後在2014年、2015年、2016年多次再融資,主承銷商也是廣發證券。
這與康美藥業特別詳細,廣發證券早先在康美藥業實施股權分置改革時,就擔任了顧問角色,此後在2006年、2007年、2015年增發過程中擔任主承銷商;不僅如此,康美藥業上市以來共3次長債融資,包括08康美債、11康美債、15康美債,主承銷人也均為廣發證券。
也是因為康美藥業案,2020年7月,廣發證券披露了證監會對公司的《行政監管措施事先告知書》,稱因公司“在康美藥業相關投行業務中的違規行為”,對公司採取暫停保薦機構資格6個月、暫不受理債券承銷業務有關文件12個月的監管措施。
此外,證監會還對廣發證券秦力、歐陽西等14名直接責任人及負有管理責任的人員,分別採取認定為不適當人選10年至20年、公開譴責,並責令內部追責,追回相關報酬收入等。
廣發證券在康美藥業案中,應當承受的處罰已經明確,ST跨境就將給廣發證券帶來多大的衝擊?
不僅如此,廣發證券在康美藥業案中應當承擔的責任,不應當因監管部門的行政監管措施宣告結束,相反這應當是一個開始,因為隨之而來的還有受損投資者的訴訟賠償。這也是個很關鍵的問題,不解決好這個問題,將會給註冊制改革留下無窮隱患。
在去年新修訂的《證券法》中,一大亮點就是新設專章規定了投資者保護制度,建立起“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訴訟機制,有利於克服受害投資者人數多、賠償金額不大帶來的訴訟動力不足等問題。
但是方什認為,應當進一步明確主辦券商、主承銷商,在涉嫌欺詐的上市公司案例中的代為賠償責任。
客觀來看,已經被公佈造假的上市公司,往往已經有了巨大的財務窟窿。以康美藥業為例,目前的淨資產是-78億元、早已資不抵債,一季度末貨幣資金只有不到6億元;至於ST跨境,還沒被坐實造假違規呢,賬面貨幣資金也不過才5.3億元。
以他們的財務實力,是不是能夠承受大規模的投資者起訴賠償,是值得懷疑的;如果投資者起訴賠償最終難以得到執行,力場君認為,這將讓投資者訴訟賠償機制淪為“半拉子工程”。
在這樣的大前提下,財大氣粗且在相關上市公司歷次再融資中獲益不菲的券商,難道不應該站出來嗎?對於這一點,也是有先例的。
2013年5月,作為萬福生科造假事件的保薦人,平安證券向媒體公開宣佈出資設立“萬福生科虛假陳述事件投資者利益補償專項基金”,基金規模是3億元,用基金財產先行償付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因萬福生科虛假陳述而遭受的投資損失;同時,平安證券宣佈委託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作為該基金的管理人。
這樣的處理機制,力場君認為是值得推廣,且應當被制度化的。無論如何,康美藥業造假案,和ST跨境“疑似”信息披露違規的案例中,不應當讓無辜的投資者成為最後的“埋單人”,更不應當讓幕後的“關鍵人”廣發證券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