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江藥業:價格壟斷“黑幕”被揭 收7.64億罰單_風聞
中访网-中访网官方账号-中访网,解读新商业的主流媒体2021-05-12 11:36

4月15日,因涉嫌壟斷,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揚子江藥業集團作出行政處罰。據揚子江藥業提供的審計報告,其2018年銷售額為254.67億元人民幣,對當事人處以2018年度銷售額3%罰款,計7.64億元。
據悉,這是中國醫藥領域最高額的罰單。
然而,略顯奇怪的是,此前揚子江藥業在宣傳中稱,2017年集團銷售收入超700億元;另據2020年全球投行Torreya發佈的《全球1000強藥企報告》顯示,揚子江藥業收入約為120億美元(約為784億人民幣),為何2018年的銷售額與前後相差如此之大呢?由於揚子江藥業未上市所以實際銷售數額不得而知。

回到事件本身,市場監管總局下發的處罰決定書透露了許多細節,經查,揚子江藥業自2015年-2019年在全國範圍內(不含港澳台地區,下同),在藥品零售渠道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並實施固定和限定價格的壟斷協議,排除、限制了市場競爭,損害了消費者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揚子江藥業雖未上市,但在2014年-2019年,其連續6年位居中國醫藥工業企業百強榜首位,這與涉事時間段剛好重合,或許這並不能簡單地解釋為巧合。
從涉案商品來看,揚子江藥業重點固定和限定價格的藥品種類為:藍芩口服液、百樂眠膠囊、黃芪精、依帕司他片、蘇黃止咳膠囊等。當事人藥品通過醫院渠道和零售渠道銷售,不同藥品在醫院渠道和零售渠道的銷售比例有所不同。
調查顯示,其壟斷行為涉及地域範圍為全國,雖然生產、銷售的藥品種類多達300餘種,但涉案產品在市場上均屬暢銷產品。以2019年銷售收入衡量,藍芩口服液在咽喉用藥品類中排名第一,黃芪精在滋補藥品類中排名第三,百樂眠膠囊在安定睡眠用藥品類中排名第四。
對此,市場監管總局認定,揚子江藥業的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四條“禁止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下列壟斷協議:(一)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價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的規定。
有意思的是,在該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調查機關還特別指出揚子江藥業在調查初期具有不予配合、拖延檢查進展等情節。
據悉,在調查進行半年後,揚子江藥業曾兩次申請中止調查,但先後被拒絕。
2020年9月25日,揚子江藥業又提出豁免申請,認為其行為符合《反壟斷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四)項規定情形,申請予以豁免。不過,市場監管總局對當事人豁免申請依法不予接受。
令人不解的是,揚子江藥業這“討價還價”的底氣是從何而來的呢?
也許是因為該集團“不差錢”,據悉,揚子江藥業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徐鏡人曾表示" 不搞兼併聯合、不盲目上市、不搞自己不熟悉的產業”,而早在2009年就已實現零負債經營,此前該集團在宣傳中稱,2017年銷售收入超700億。
隨着這家1971年創辦的小廠成長為醫藥界不上市的“龍頭”,徐鏡人的身價也隨之水漲船高。2021年胡潤富豪排行榜顯示,徐鏡人身家為470億元,在江蘇泰州上榜的企業家中位列第一,是名副其實的“泰州首富”。
最終,在案件調查後期,揚子江藥業放棄了掙扎,開始積極配合調查,並於4月15日下午回應稱,市場監管總局對集團部分產品涉嫌壟斷行為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集團尊重決定,服從監管,接受教訓,並已採取切實措施,嚴格按照要求進行全面深入整改。
或許揚子江藥業也沒想到“打臉”來得如此之快。此前,揚子江藥業以廣州海瑞藥業、合肥醫工醫藥、合肥恩瑞特藥業、南京海辰藥業4家企業涉嫌原料藥壟斷一事向法院起訴。2020年4月該案件一審結束,揚子江藥業獲賠將近7000萬。
藥品價格關係國計民生,涉及減輕羣眾就醫負擔、增進民生福祉等重大問題,此次揚子江藥業受到行政處罰毫無疑問給整個醫藥行業帶來了警示,同時,揚子江藥業自身也需付出經濟、聲譽、信譽等方面的代價。
據徐鏡人4月1日介紹,目前揚子江藥業已經有58個品種通過或視同通過一致性評價,在前四批集採中,21個品種中選。不過,遭到行政處罰後其後續集採或將受到影響,有可能因“壟斷”而進入醫藥價格和招採失信清單。
此外,根據國家醫保局消息顯示,2月3日,第四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產生中選結果,本次集中採購共158箇中選產品,最高降幅達96%,平均降幅達52%。
中康數據顯示,2021年1月-3月零售藥店市場,藍芩口服液的單價已從47.7元逐步下降至46元。而因價格壟斷行為被“公開處刑”後,揚子江藥業的營收規模和業績規模或將受到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