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肢解巴勒斯坦非常陰損,以色列早年經常用一種方法,來擴張猶太定居點_風聞
托卡马克之冠-自由撰稿人-不首先使用种族歧视和双重标准2021-05-16 16:30
如果以色列人再這麼搞下去,遲早有一天會讓世人對納粹德國種族滅絕的評價從“慘無人道駭人聽聞的滔天罪行”變成“惡人自有惡人磨”“蒼蠅不叮無縫的蛋”。
以色列人有一項本事,就是自己吃自己的人血饅頭,這些年來以色列和海外猶太人通過各種文化產品連篇累牘的高強度復讀猶太人在二戰期間的種種慘狀,甚至通過把大屠殺本身變成一種貼在猶太人身上的文化符號,從而為自己獲得了一種壓倒一切的政治合法性。
這些文化產品恍惚間讓人產生了這麼一種錯覺:猶太人是二戰中最大的受害者,也是唯一的受害者。
然而實際情況是蘇聯人在二戰中死的最多,中國人在二戰中死的第二多,並且死的最慘。
蘇聯人很多好歹是戰死的,中國人在二戰中死的淒涼無比,同時連日本一個整建制師團都未曾消滅,死的又慘又窩囊。
而現在全世界所有輿論好像只知道猶太人死了很多,死的很慘,搞得好像全世界就剩下猶太人是受害者了。
然後猶太人在這種政治合法性的掩護下,在長達幾十年的時間內對巴勒斯坦人犯下了比之當年納粹德國有過之而無不及的罪行。
另外要指出一點,以色列對巴勒斯坦的折磨不是某一個或者兩個政客的事情,而是長達幾十年的一項長期基本國策,不因執政黨派或者政客的變遷而變遷,這是有充分的政策慣性的,是一種基本政治倫理,就算內塔尼亞胡下台,以色列對巴勒斯坦的折磨還會繼續下去。
以色列肢解巴勒斯坦的行為是非常陰損惡毒的,舉個例子,以色列早年經常用一種方法來擴張猶太定居點。
以色列內有一種羣體,叫“以色列巴勒斯坦人”,這類人指的是1948年以色列建國後,在以色列劃定和圈佔的領土範圍內居住的巴勒斯坦人,在第一次中東戰爭結束時約有15.6萬人,這些人經過這麼多年的繁衍生息,人口已經達到了以色列總人口的20%,這些人持有“藍色身份證”,即居住證,他們是以色列的二等公民,沒有大部分公民權,只是有資格在以色列生活而已。
從90年代中期開始,以色列開始系統性的沒收這些人的土地和不動產,具體流程如下:
以色列政府人員上門通知户主,表示户主的建築物沒有辦理不動產證,必須拆除,要補辦證件的話,必須通過不動產律師和以色列建築師協會的認證。
按照當地慣例,為了避免房子被立即拆除,這些巴勒斯坦業主通常會選擇先繳納一筆罰款,金額通常為5-12萬新謝克爾(按當時幣值約合10萬到24萬人民幣左右)不等的罰款,獲得寬限時間,隨後户主往往會在以色列政府人員的指導下,聘請猶太人律師事務所負責補辦證件事宜,佣金通常是3-5萬新謝克爾(約合6-10萬人民幣)。
然後騷的來了,這些“律師”通常都是政府人員假扮的,在收到佣金之後,他們會拖延着不去辦理,等到證件辦理寬限時間即將到期之時,這些假律師會迅速提桶跑路,人去樓空。
隨後以色列政府人員會再次上門要拆房子,這一次往往會帶着施工人員和機械一起來,為了再次獲得寬限時間,巴勒斯坦人户主往往不得不再次支付罰款,這一次除了和上次一樣的罰款外還要支付施工人員和機械的勞務費用,通常是1-2萬新謝克爾(約合人民幣2-4萬),隨後户主會繼續想辦法僱傭別的律師替自己辦理。
但不論你找哪個律師,他總是會在寬限日期即將到點前精準跑路,讓你求告無門。
而這些律師要麼是以色列政府人員假扮的,要麼就算是真律師,也是和以色列政府事先勾結好的,因為以色列政府通過律師協會和許可證發放制度與律師往往保持着極其密切的關係,要辦這種事就是打個電話的事情。
在巴勒斯坦人户主交罰款交到傾家蕩產之後,法院的傳票就會上門,政府會起訴他非法營造建築,如果你不出庭,那麼就會被警察逮捕,同時還要繳納數千到一萬新謝克爾的罰款,如果你出庭,那麼依然會罰款數萬新謝克爾,同時還要面臨徒刑指控,法院會要求你必須繼續辦理證件,如果你不辦理,那麼房子會被推倒,土地會被沒收並分發給猶太人定居者,你本人會被驅逐出境,如果你繼續辦理證件,那麼就會繼續遇到跑路律師,如果你不通過律師辦理,那麼你連以色列政府大門都進不去。
如果你表示服從判決,願意辦證和交罰款,但你傾家蕩產了,交不起,那麼沒關係,猶太人開辦的銀行工作人員立即出現,表示願意替你交這筆貸款,隨後法院會為你安排一份工作,通常是清潔工或者苦力一類的,有時候還會讓你到猶太人的工廠農場做苦工,通過從工資收入以按揭的形式償還這筆罰款貸款。
你看,以色列政府,猶太訟棍,以色列法院,猶太高利貸販子,猶太資本家,他們所有人形成了一個完善的盤剝系統,成體系的盤剝、驅逐當地的巴勒斯坦人,把他們從頭到腳安排的明明白白的。
為什麼莎士比亞的戲劇《威尼斯商人》裏那個堅持想要別人胸口上一磅肉的猶太高利貸販子夏洛克會令歐洲人如此切齒痛恨?為什麼主角安東尼奧的遭遇會令歐洲人如此感同身受?為什麼用智慧手段鬥倒夏洛克的鮑西婭會在戲劇中有如此偉光正的形象?
為什麼猶太笑話總是和“法律”“高利貸”這兩個關鍵詞密切相關?
因為歐洲人對他們的猶太老鄰居們的那些鬼把戲實在是太熟悉了,吃了太多虧了。
而以上這些行為,還是對擁有以色列合法公民身份的以色列巴勒斯坦人(儘管是二等公民)的所作所為。
你可以想象一下他們是怎麼對待其它巴勒斯坦人的?
而他們這麼做,已經持續了幾十年了,從1948年以色列根據聯合國181號決議建國之後開始就一直在這麼做了,這比新中國的建國史還要長。
為什麼巴勒斯坦人不惜去當人肉炸彈也要和以色列拼命?
時日曷喪,吾與汝偕亡!
至於美國的巴以方案?
這種與虎謀皮的擦屁股紙有什麼看的必要嗎?
1949年美國在以色列建國後的第一年就向以色列提供了1億美元的援助,這可不是現代的綠紙,而是能換黃金的正兒八經的美金,這筆金額有多大你知道嗎?它超過了當年英帝國(注意,是包括加拿大印度等海外領在內的整個帝國,不是英國)對外援助的總和。
1973年贖罪日戰爭,美國向以色列提供3億美元援助。
1975年漲到3.5億美元。
1985年之後,美國每年向以色列提供近30億美元的贈款,從1980年到1988年,美國向以色列提供的援助總額達到252.06億美元。
1992年到1996年,美國向以色列提供100億美元的無息貸款。
按照舊金山大學政治教授斯蒂芬·朱恩斯的研究,美國每4美元的對外援助,就有1美元流向以色列。
而按照美國學者傑雷米·夏普的觀點,以色列建立至2014年,美國總共向以色列提供了1182億美元的援助,它從1974年到2004年,一直是美國對外援助最大的受援助國,也是二戰後累計接受援助最多的國家,美國對以色列的援助,是美國對非洲所有援助之總和的6倍。
在這種賣腎援以的局面下,居然有人企圖從美國製定的中東政策中尋求巴以問題的公正?
早點睡吧,夢裏啥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