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八萬的公務員認為不必愛國?!_風聞
有理儿有面-有理儿有面官方账号-2021-05-17 18:50
5月16日,國務院港澳辦表示:近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完成了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別行政區的安排。目前17萬名政府公務員已簽署聲明,完成宣誓,為此向他們點贊。
特區政府做了有利於國家,有利於香港的事,得到中央對香港特區點贊。自然而然,就有一些看不慣香港安定發展的勢力,要出來唱衰。
不信你看,又是老套路。
前幾天,BBC中文發了一篇《國安法下,香港公務員面臨“愛國還是政治中立”的兩難選擇》的文章,用文字版“陰間濾鏡”抹黑正在逐步恢復秩序中的香港。
文章主線是採訪一名40多歲,自稱是原香港公務員的梁女士。其稱在香港迴歸前便加入香港政府,原是一名文職工作的公務員,月薪有近8萬港元 (1萬美元),是香港人均收入中位數1.7萬港元的近5倍。作為一名生活無憂的中產,梁女士可以穩穩工作到退休,可由於不肯依法簽署文件,最終辭掉公職,以抗議政府要求像她這樣的公務員宣誓“效忠特區政府”。

雖然BBC口碑很差,但我們姑且相信“梁女士”是真的存在而不是杜撰出來的。其稱自己是一位工作二十多年的資深公僕,月薪為八萬元。按照年限和收入推算,應該身居高級行政主任一職,掌控着一定的公權力,算是公務員中的管理層了。
這位梁主任自稱讓其辭職的“簽署文件”具體是什麼呢?
依照《香港國安法》規定,香港公職人員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國香港特區。按照法律要求,近幾個月香港公務員事務局要求新舊入職的公務員均須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負責;部長首長或以上的高級官員更需就此進行宣誓。

宣誓聲明內容為:“本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務員,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據港媒報道,截至今年4月1日,香港的17.73萬名公務員中,共有129人沒有理會或拒絕依法簽署文件擁護法律,其中25人已經辭職。
特區政府沒有公佈這129人的職位名單,我們確實沒法找到梁主任是哪位。但是其所説的各種幼稚思想,確實存在於部分香港公務員之中。
梁主任稱:以前在政府工作,只要準時上下班,做好工作,不犯規就沒什麼事,但未來可能就不會是這樣了。
昔日香港公務員隊伍以高效、廉潔著稱,但近年卻被批評充斥官僚主義,低效無能,只求準時上班下班。從這段話中可以看出,梁主任這位在港英時期被招聘的公務員,就是這種典型代表。
如果梁主任只是個私企員工,這個態度除了引起老闆不滿,可能找機會炒她魷魚之外,我們外人也沒有什麼好指指點點的。但她是掌握着公權力的官員,要求就不會這麼低了。按照香港《公務員守則》規定,公務員隊伍需要“竭誠服務社會,對香港的有效管治和安定繁榮作出貢獻”,也把“盡忠職守、專業勤奮”列為公務員六大信念之一,並簡單闡釋公務員“須以服務市民的精神和專業的態度行事”,“既要公正持平和明智合理,也要反應迅速和注重成效”。
換成內地的話説,就是必須“為人民服務”!
而抱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思維的梁主任,明顯沒有這個“服務市民”的態度。
這裏不得不佩服英國人的“養成”方式,在他們殖民的時候,這些被殖民者不止死心塌地的為其服務,還能在其管制下高效運行。但是隻要英國人一離開,這部機器按照英國人設定運行下去,就會產生各種各樣的內耗,甚至癱瘓。香港如此,印度也如此。

梁主任沒有“服務社會”的心就算了,她還另外有一顆反社會的心。
從BBC採訪中,她承認在2019年香港黑暴肆虐時,就以和理非(主張和平、理性、非暴力)示威者身份,參與近乎所有合法的遊行示威。
説是合法遊行,又是和理非,是不是好聽點?
英國在殖民香港100多年中,沒有給過香港人民主、自由,甚至多次出動英軍鎮壓香港民眾。但在香港迴歸前幾年,突然放開了示威遊行的管制,並讓特區政府繼承了下來。遊行示威的法定標準非常低,亂港派就多次利用這種模式,組織大量人羣聚集後,戴上面具護具,帶頭高喊一聲“遊行結束”,一些所謂的“和理非”們便立刻蒙面進行打砸縱火破壞。

自稱“和理非”的人,往往和黑暴是同一夥人。而梁主任不打自招,也承認了自己是亂港派的一份子。
既然她是亂港派,那不用説,自然反對愛國。她在採訪中就提出自己的理論。
梁主任認為,公務員“不一定要愛國”,所以拒絕簽署宣誓聲明,否則等同摒棄“政治中立”原則;她又提到,迴歸之前入職港英政府,“那時候並沒有叫我要效忠英國或英女王,只是叫我們政治中立。”

如果她只是一名香港普通市民,那對所謂“政治中立”有誤解,以為是指公務員不能站在任何一方,包括國家和特區政府在內,那也情有可原。但是這是位掌握着公權力,而且相當熟悉規章制度的資深公僕,卻連基本的政治倫理也搞不清楚,就是故意而為之了。
如港媒香港01所説:“政治中立”所適用的範疇並不只是“政治問題”,而它所對應的、需要對其保持中立的對象根本就不包括特區政府。根據2009年頒佈的,由《主要官員問責制下公務員的角色和責任》文件所修訂的《公務員守則》中,“政治中立”的首兩項要求是指——“不論本身的政治理念為何,公務員必須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並須竭盡所能地履行職務”;“在履行公職時(包括提供意見、作出決定或採取行動),他們不得受本身的黨派政治聯繫或黨派政治信念所支配或影響”。
由此可見,“效忠政府”是“政治中立”的一大前提;而“政治中立”所針對的,其實只是公務員自身的政治信念和政黨聯繫,而非特區政府。
更可笑的是,儘管梁主任感慨在港英殖民年代入職政府沒被要求效忠英國或英女王,但她可能遺忘了當時所有公務員均須“效忠港督”的基本事實,而港督必須效忠英國女王,從而形成一條效忠鏈。而且,根據早於1869年引入英國《承諾宣誓法》而頒佈的《承諾式宣誓條例》,當中規定四位主要殖民官員(布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審計署署長)、行政局和立法局議員以及法官等,都須宣誓效忠英女王。

在美國、德國及日本等地,政府還會審核有關公務人員曾否參與反對憲法活動——例如在美國,受查核者一旦在效忠國家、受外國勢力影響及崇尚外國方面受到質疑,或會喪失資格;在德國,如果對方曾經加入“極端”或“反憲法”組織,就很有可能喪失公職;日本更嚴厲,倘若有人曾經加入“鼓吹以武力推翻日本憲法或其後成立的政府”的組織,一律不獲參加公務員招考。
可以説,作為一個政府的公務人員,效忠有關政府和國家實在是再正常不過的事。

西方“政治中立”的設置,是在有政黨輪替的情況下,大部分公務員必須放下黨派爭鬥(如美國民主黨、共和黨之爭)的理念,全力為國家服務,保證國家的穩定。到了亂港派口中,卻故意把西方為了愛國而設立的“政治中立”,偽裝成愛國就不是“政治中立”,並把兩者對立起來。
這位已經賺夠錢的梁主任坦言,未來可能移民。或許這份BBC採訪,就是她抱着“駕鶴西歸”理念搞的一份投名狀。她可以不理身後洪水滔天,那別人呢?
在香港17.73萬名公務員中,有梁主任這種想法的肯定不止129人。連公開憑着亂港政綱上台的各種區議員,都捨不得“公僕”這份工資而表態願意“宣誓”。
這批潛伏在特區政府內,繼續抱着反國家、反政府心態的“糧知”公務員,現在可能閉嘴,也可能繼續每天按時“撞鐘”。但到了關鍵時候,會否利用手中的公權力,暗裏配合亂港派、外國勢力破壞香港,這就真的很難説了。
宣誓只是法定措施的第一步,宣誓(簽署聲明)之後,如何監督公務員的所作所為,是特區政府需要面對的下一道考題。

參考資料:黃雲娜《把自身無知公諸於世——不可思議的香港公務員》
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