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想讓台灣縣市政府從大陸買疫苗,違反中國法律!_風聞
九龙侠客-万物并作,吾以观复。胸怀全球,心系九州。2021-05-17 11:56
近日台灣島內疫情日趨明顯,島內多地爆發新冠確診病患,台北等地以宣佈學校停課兩週等措施。
由於台灣的疫苗短缺,接種數目前很低,截至5月14日,僅約18萬6千人接種(可能多數只是第一劑),不到人口1%。
去年台灣的東洋製藥公司本來取得了3千萬劑BNT輝瑞疫苗合約,但因為該疫苗是中國上海復星醫藥集團代理大中華區供貨,於是台灣民進黨當局以“中國公司代理供貨”為理由取消了該合約。
去年起,蔡英文就吹牛台灣本土疫苗研發世界領先,結果到今天還只有一款仍在二期實驗中,離三期和上市還遙遙無期。
針對疫苗短缺的困境,台灣民進黨當局突然想起了一個惡毒招數,説疫苗可以由台灣各縣市地方政府自行決定如何採購。其實就是幻想由台灣縣市地方政府和中國大陸商洽購買疫苗。
其實這樣做是違法中國法律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法制國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2019年12月1日實施)
“第五章 疫苗流通:
第三十二條 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實行統一採購。
國家免疫規劃疫苗以外的其他……疫苗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組織採購。"
“第三十四條 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根據國家免疫規劃和本行政區域疾病預防、控制需要,制定本行政區域免疫規劃疫苗使用計劃,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組織採購疫苗的部門報告 ……."
因此,台灣當局,作為省級地方政權,是唯一可以與中央商量疫苗流通的政治實體,台灣縣市地方機構無權單獨向中央和大陸各省級地方政府商量疫苗採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