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摑足”臭豆腐,被判商標無效_風聞
邓睿侃想做体育人-观察者网编辑-防守超强的锋卫摇摆人2021-05-18 15:56

近日,兩份有關餐飲公司商標的法院判決書在社交媒體引發關注。

山東濟南國足豆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將“摑足”作為商標,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宣告商標無效。
該公司隨後上訴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皆遭到駁回。
5月14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佈了此案一、二審行政判決書。

2020年3月9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宣告“濟南國足豆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申請的“摑足及圖”商標無效。
同年11月25日,該公司就此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請求行政糾紛。
主要理由為:“摑”字發音包含“guo”和“guai”,山東地區的方言中發音為“guai”,意指輕輕觸摸,而非被訴裁定認定的含暴力傾向,並且經多年使用已經與原告建立了一一對應的關係,在社會上也沒有收到任何不良投訴,不論從字面含義還是實際使用中都不存在不良影響。
法院援引2001年《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認定“摑足”商標,由於字形、發音與“國足”較為相近,且“摑”含有“打巴掌”含義,很可能被公眾理解為諷刺國足,造成負面影響,因此宣判駁回上訴。
本案中,訴爭商標顯著識別部分為“摑足”,一方面,“摑”字,意為“用手掌打、打巴掌”,且訴爭商標整體亦未經使用而形成第二含義;
另一方面,從“摑”字的設計外觀看,部首“扌”經藝術化處理,不明顯,文字部分突出顯示為“國”字部分,訴爭商標讀音亦同“國足”。
同時,在案證據亦表明,部分公眾已將“摑足”與“國足”相聯繫。故本院認為,原告將訴爭商標主要使用在臭豆腐等商品上,存在貶損、諷刺“國足”的傾向,易產生消極的、負面的不良影響。
“濟南國足豆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不服判決,於2021年上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於2021年5月6日宣判,駁回上訴並維持原判,此判決為終審判決。
其實,以“國足”為賣點的臭豆腐在坊間並不少見,大多為路邊小攤。

早在2011年,人民網就發佈文章稱,“國足”臭豆腐走紅,是“民意宣泄的另類窗口”。國足在球場上的不佳表現,逐漸成為“失敗”的代名詞。

眼下,2022卡塔爾世界盃亞洲區40強賽即將於5月30日在蘇州開打。4個主場比賽,李鐵麾下的將士能否殺出一條通往十二強賽的血路,球迷們只能適目以待。

目前,中國男足已經在上海展開備戰,武磊將於18日下午與球隊會和,並於19日同大部隊前往比賽地蘇州。
19年底,中國男足在亞洲區小組賽中高開低走,2勝1平1負積7分。

根據規則,8個小組的小組第一以及4個成績較好的小組第二可以晉級12強賽。
目前,其他幾個組的小組第二分別為科威特(5場10分),巴林(5場9分),沙特(4場8分),阿曼(5場12分),吉爾吉斯斯坦(5場7分),馬來西亞(5場9分),韓國(4場8分)。
顯然,國足的處境不容樂觀,接下來4場全勝,方能保證出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