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官員申報財產還是擋不住他們作惡且不受處罰_風聞
风生水起云飞扬-2021-05-19 14:13
【本文由“御風而行”推薦,來自《中國官員從科級開始,就要申報個人財產情況、婚姻情況等,這制度已經很多年了》評論區,標題為御風而行添加】
清晨風徐來從回覆看,幹羣關係還要加強,網友反映不一,體制內表示支持,體制外表示質疑
當然體制內的看了很不爽,我們明明申報了,你們還挑這挑那。體制外也很不爽,你們這都是假的,我怎麼沒看到?
我覺得體制外的人有意見可能有幾個原因:
一是有的人收入較低,認為體制內當官的收入高,而且腐敗案件時有發生,説明你們這個都是假的
二是有的人收入較高,認為你們這幫人都是吃我們納税人的,我是你們的BOSS,你們要把底褲亮給我看
三是有的人受多年的西方宣傳引導,認為西方財產公開做的很好,國內太差,只要財產公開了,一定能抓一批貪官、國內像國外一樣政治清明
我覺得還是要理性分析:
官員個人事項申報是一種體制內監督的方式,不是查案子,不能搞有罪推定——即使是查案子,現在也是無罪推定,這是法治精神。
幹羣關係,中國的説法一直是“魚水關係”,不是“納税人與對立面”的關係,國外程序正義是第一——特朗普任內就是不公開納税情況,你治不了他,國內則除了程序正義外更注重實體正義——我好像沒有看到過有報道説國外哪個官員因為財產公開受處理的,反而國內近年來有很多,大家可以搜索下“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看看見諸報端的有多少案例
至於國外是否真的政治清明,廉潔高效,我覺得還是那句話“看療效”
我來給你補充國外的例子:
根據美國《政府官員道德操守法》的規定,總統、副總統、國會議員、聯邦法官以及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部門的其他重要官員,必須在任職前向政府的道德操守辦公室報告自己的財產狀況,上任後每年5月15日前要例行報告上一年的所有收入及收入來源。而美國國會報紙《Roll Call》的報道,國會議員財產申報的出錯率為25%,即每4個申報者中有一人會錯報並要求更正(更正往往是在經過“提醒”詢問之後),而且很多更正後的申報表,前後數字相差很大。這篇報道舉了一個例子:“眾議員布賴恩•比爾伯雷(Brian Bilbray)已經對他去年的申報表更正了4次,現正在加工第6版。取決於看到的是哪一版本的申報表,他(太太經營的)家庭税務諮詢業這項財產,有的版本申報的價值可以低到只有1萬5千美元,而有的版本卻可以高達5千萬美元。”一項財產的價值申報,能在1萬5千美元至5千萬美元這麼巨大的區間裏長袖善舞,令人歎為觀止,還沒有任何後果。
腐敗的官員,官員財產申報基本上擋不住他們作惡,因為每年的報税表也必須填報所有收入,腐敗官員既然能造假對付查賬為職業的税務官,那麼糊弄道德操守辦公室自是不在話下了。從未聽説哪個貪官被揪出,是源於官員財產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