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辛文化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生業模式初探——山東定陶何樓遺址浮選出土植物遺存分析_風聞
中国考古-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官方账号-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2021-05-20 22:37
摘要:北辛文化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遺址主要分佈在魯中南的汶、泗河流域,並散見於山東其他地區,這一階段是中國北方地區旱作農業發展,農業社會建立的關鍵時期。本文通過系統的植物考古浮選法,在山東定陶何樓遺址採集、分析了31份浮選樣品,共獲得1073粒(顆)炭化植物種子,包括黍、粟、大豆、小麥四種炭化農作物,其他可鑑定的非農作物炭化植物遺存還包括狗尾草,豆科的胡枝子、草木樨、藜、桑樹子、芡實等。北辛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遺址生業模式中,黍粟類旱作農業作物基本都是最為重要的農作物資源,其中又以黍為主導,稻米在大部分遺址中都有發現,説明其存在一定的普遍性,大豆只在少數遺址中已經出現。這一時期果殼類植物遺存的發現相當普遍,其中何樓遺址出土的以芡實為代表的野生植物遺存最為突出,顯示出採集類經濟模式在北辛晚期至大汶口早期生業結構中的重要地位。這一時期本區域並未形成同一時期中原地區廟底溝文化成熟的旱作農業體系,相對粗放且產量較低的黍依舊是最重要的農作物資源,一些遺址中採集類植物資源仍佔有較大比重。此外,大汶口文化早期內部在不同區域也存在不一致的生業經濟結構,更多地反映了遺址周邊小環境而非文化本身對於生業模式的影響。
一、引言
北辛文化和大汶口文化是中國新石器時代晚期重要的考古學文化。其中,北辛文化晚期與大汶口文化早期在考古學文化層面有着緊密的聯繫,在發展上呈現出一定的演變關係。二者在遺址的分佈範圍上也有着很強的一致性,主要分佈在泰沂山系以西的汶、泗河流域及蘇北地區的範圍內。北辛晚期到大汶口早期的絕對年代大約為公元前4500至公元前3600年(北辛晚期6500~6200aB.P.,大汶口早期6200~5600aB.P.),與中原地區仰韶文化早期晚段至廟底溝文化時期(仰韶時代中期)的絕對年代大體重合。相比於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尤其是晚期的強勢擴張,北辛文化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文化分佈範圍相對較小,對於周邊考古學文化影響有限。北辛文化至大汶口文化所在區域基本處於全新世大暖期的影響之下,在經歷了大汶口早期的大暖期鼎盛期之後,到了大汶口文化的中晚期,氣候開始劇烈波動,而後又趨於相對和緩的亞穩定期。
對於北辛文化晚期至大汶口文化生業模式的認識,過去一直依賴遺址中的零星發現,相當片面且不夠準確。近年來,隨着大汶口文化一系列重要遺址系統浮選工作的逐漸開展,包括蒙城尉遲寺遺址、章丘焦家遺址、即墨北阡遺址(09、11)、即墨北阡遺址(07、09、11)等,我們得以對這一文化不同區域的生業結構有了較為深入的瞭解。但是,上述遺址大部分屬於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對於北辛文化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遺存,進行過系統浮選工作的只有膠東地區大汶口早期的即墨北阡遺址,並且對於這一時期的生業模式也缺乏系統的認識。北辛晚期至大汶口早期所在的新石器時代晚期階段是中國北方旱作農業發展,農業社會建立的關鍵時期,這一點在中原地區仰韶文化早期至廟底溝文化(仰韶中期)中體現得尤為突出。雖然,北辛晚期至大汶口早期階段相對於大汶口中晚期而言相對弱勢,但這一時期的生業模式對於瞭解該文化生業結構的發展,人地關係的動態變化,以及大汶口文化中晚期文化迅速擴張背後的生業經濟動因都是非常重要的。此外,同一時期中原地區廟底溝文化遠較大汶口文化強盛繁榮,對於大汶口文化早期生業模式的研究也可以為這種文化上的不平衡提供生業經濟方面的證據。
何樓遺址位於魯西南菏澤市定陶區,相較於魯中南地區(中心分佈區),該遺址屬於北辛文化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階段的次級中心區域。2018年5~7月、10~11月,首都師範大學考古專業先後兩次對遺址進行了科學發掘,累計發掘面積600餘平方米。遺址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存主要為北辛文化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遺存,儘管被晚期遺存破壞得十分嚴重,但發現的遺蹟和遺物還是十分豐富的。何樓遺址是菏澤地區首次科學發掘的北辛晚期至大汶口早期文化遺存,該遺址系統的植物考古浮選工作為我們瞭解遺址本身生業結構特點,以及這一時期生業模式更為系統的認識提供了可能。
二、採樣、浮選及浮選結果
本次何樓遺址所採集土壤樣品分別來自2018年的兩次發掘,共計31份,所採集樣品全部來自於大汶口早期的8處灰坑中。每份土量基本在12至15升上下。樣品的浮選工作是在2018年的7月和12月在遺址現場進行的,浮選採用了小水桶浮選法,輕浮所用篩網為0.2毫米(80目)孔徑標準分樣篩。
如果每份浮選土樣按10升計算的話,何樓遺址浮選樣品平均每份所含尺寸在1毫米以上的炭化木屑重量為0.39克。
何樓遺址出土炭化植物種子共計1073粒(見表一),其中包括黍(Panicum miliaceum)、粟(Setaria italica)、大豆(Glycine max)、小麥(Triticum aestivum)四種炭化農作物(見圖三),共計929粒,佔到全部炭化植物種子的86.6%。其他可鑑定的非農作物炭化種子還包括狗尾草(Setaria viridis)、稗子(Ethinochloa crusgalli)、禾本科(Poaceae)、胡枝子(Lespedeza bicolor)、草木樨(Melilotus suaveolens)、藜(Chenopodium album)、豬毛菜(Salsola collina)、紅鱗扁莎(Pycreus sanguinolentus)、桑樹子(Morus alba)、芡實(Euryale ferox)、水棘針(Amethystea caerulea)(見圖三、圖四)。
何樓遺址黍、粟、大豆和小麥四種炭化農作物種子的出土概率分別為96.8%,74.2%,9.7%和6.5%。四種作物在全部炭化種子中的絕對數量比值分別為13.01%,78.75%,0.3%,0.2%(見圖一)。由此看來,四種炭化農作物遺存中,無論絕對數量和出土概率,黍都是最高的,其次是粟,大豆和小麥的數量相當有限。儘管粟的絕對數量遠少於黍,但出土概率卻達到74.2%,也是重要的農作物資源之一。由此看來,本次何樓遺址大汶口早期遺存浮選結果顯示,黍應為最重要的農作物遺存,遺址中並未發現任何稻米遺存,應為典型的黍粟為代表的旱作農業經濟模式。值得注意的是,由於晚期遺存的嚴重破壞,難免會有晚期的炭化植物種子混入,本次浮選發現的2粒小麥中的1粒經直接AMS碳十四年代測定,顯示其落在歷史時期範疇內(見表二),而非北辛晚期至大汶口早期作物遺存。而對20粒黍子進行的AMS直接測年顯示其屬於北辛文化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遺存(見表二)。
何樓遺址本次浮選出土非農作物炭化種子共計144粒,只佔到全部炭化植物種子的13.4%。具體的,以豆科種子中的胡枝子和草木樨為最多,共56粒,另外還有66粒(塊)芡實(大部分為碎塊,相對完整者較少)。出土概率方面,又以芡實、豆科種子為多,分別為45.2%和41.9%。由絕對數量和出土概率數據顯示,芡實和豆科植物種子應為何樓遺址最常見的非農作物遺存。但總體上,非農作物炭化種子在全部炭化種子中所佔比例都是非常有限的。值得注意的是,儘管出土數量有限,但何樓遺址發現了適應水生、濕地環境的芡實、莎草科和水棘針種子,但與此同時,並沒有任何稻米遺存的發現。桑樹子和芡實遺存的發現説明了當時人羣對於野生植物資源的利用,而芡實較高的出土概率則可能顯示該遺址中採集經濟仍然佔有一定的比例,是人們食物來源的重要補充。何樓遺址進行的動物考古研究顯示,儘管豬的數量(包括家豬和野豬)佔絕對優勢,但鹿科、小型食肉類、貝類、魚類、爬行類等水陸野生動物資源豐富。當地古代居民在小規模家豬飼養的同時,也從事着大量的狩(漁)獵行為,狩(漁)獵採集活動在生計模式中佔有重要的地位。
三、討論
(一) 北辛文化晚期至大汶口早期文化的生業模式
北辛文化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遺存主要分佈在泰沂山系以西的汶、泗河流域及蘇北地區。位於魯西南的何樓遺址在這一時期處在北辛文化和大汶口文化相對邊緣的次級中心區。汶、泗河流域及蘇北地區經過較為系統植物浮選的遺址主要集中在大汶口時代早期,包括位於魯中南地區的泰安大汶口遺址,膠東地區的即墨北阡遺址,皖北的宮莊遺址等(見圖二)。下面我們將主要就以上幾處遺址出土炭化植物遺存,結合何樓遺址的浮選結果(見表三),對北辛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的農業生產模式特點進行探討。
大汶口遺址位於山東省泰安市大汶口鎮與寧陽縣磁窯鎮之間,大汶河兩條支流的交匯處,地勢北高南低,為大汶口文化中心聚落。遺址中大汶口文化早期浮選樣品僅有6份,來自於2個灰坑。遺址發現粟(129粒)、黍(127粒)、稻米(2粒)三種農作物遺存,出土概率分別為83.3%,100%,33.3%。主要非農作物遺存包括紫蘇、狗尾草屬、野稷、野大豆、藜等。由此看來,大汶口遺址在大汶口文化早期應為典型的旱作農業模式,少許稻米遺存以及稻殼植硅體的證據推測當地存在稻米的種植。由於樣品量相對較少,對於粟和黍的相對重要性也還難以完全確認。
位於膠東地區的北阡遺址是膠東半島典型的貝丘遺址,地理環境三面環山一面臨海,北阡遺址經過多年的考古發掘,相關植物遺存的研究也相當全面,討論選取的浮選結果分別取自兩組樣品(2009、2011)(2007、2009、2011)。北阡遺址出土農作物遺存包括粟、黍、稻米三種,其中黍佔絕對多數,稻米僅發現不足10粒,但同時也發現了稻米基盤和稻殼植硅體證據,結合稗屬、水棘針和莎草科雜草的出土,推測稻米有本地種植的可能。非農作物遺址中,以禾本科的馬唐屬、狗尾草屬、野大豆、紫蘇屬和水棘針發現較多,同時常見的藜屬、莎草科種子也有發現。為典型種植黍粟類小米為主的旱作農業經濟模式。
皖北地區的宮莊遺址位於安徽省阜陽市臨泉縣宮莊村,緊鄰淮河支流,遺址所在地勢平坦,水源充足。遺址大汶口早期浮選土樣僅為7份,出土炭化遺存數量很少,共16粒(塊),包括13粒稻米,1塊櫟屬遺存,其中稻米的出土概率為50%。由於該遺址的浮選樣品和出土植物遺存都很少,尚難以對其經濟模式有比較全面的認識,但稻米作為僅有的農作物種類出現,至少説明了皖北的大汶口早期先民生業結構有別於其他同時代的黃河流域遺址。
除了系統的植物浮選所獲得大植物遺存證據,大汶口文化早期遺址中也發現了一些植硅體方面的證據,包括大汶口遺址灰坑中出土的少量來自稻殼的雙峯乳突型植硅體,以及魯北濟寧玉皇頂遺址發現的北辛至大汶口早期灰坑中粟黍穎殼植硅體遺存。
粟,在北辛晚期至大汶口早期各遺址中,除了位於皖北的宮莊遺址,重要性差異並不明顯。在何樓遺址,粟的絕對數量僅佔到全部農作物遺存的14%,但出土概率方面則超過了70%,應該為重要程度僅次於黍的農作物;而大汶口遺址出土的粟從數據來看,無論是絕對數量還是出土概率,粟幾乎不低於黍子,該遺址植物遺存的研究者認為其與黍在遺址中的重要性不分伯仲;北阡遺址多個年度的浮選結果都顯示粟的絕對數量和出土概率兩方面都遠不及黍子;宮莊遺址則未發現任何粟類遺存。
黍,在宮莊遺址以外的遺址中幾乎都是最重要的農作物遺存。在以魯西南何樓遺址為代表的北辛晚期至大汶口早期文化中,黍的絕對數量比值高達85.5%,出土概率也超過了90%,毫無疑問是該遺址先民生活中最為重要的農作物資源;而在魯中南的大汶口遺址中,黍的優勢卻並沒有前者那樣明顯,只是在出土概率方面略高於粟,絕對數量基本持平;北阡遺址多個年度浮選結果也顯示黍子的重要性要遠高於粟;宮莊遺址依舊未發現任何黍。
除了粟、黍兩種最重要的農作物遺存,其他幾種農作物資源只是在這些遺址中零星發現,數量普遍較少。稻米,在除了何樓遺址以外的三處遺址中都有發現,但除了位於皖北的宮莊遺址發現了13粒外,其他兩處遺址發現都不及10粒。我們知道早在裴李崗文化時期,無論是位於黃河中游地區屬於裴李崗文化的朱寨遺址,還是位於黃河下游地區屬於後李文化的月莊遺址、西河遺址等遺址中,都已經發現有稻米遺存的證據。儘管大部分遺址所發現稻米遺存的數量都較少,但至少説明,早在裴李崗時期,無論通過貿易還是本地種植,稻米已經出現在了黃河中下游的廣大區域之中。其後,無論是在中原地區的仰韶文化早期,還是海岱地區的北辛文化時期,也都陸續有稻米遺存的發現。由此看來,這一時期考古遺存中所發現的稻米既不是黃河下游地區發現最早的,其發現數量較之其他更早時期遺址的稻米的發現也沒有明顯的提升。無論如何,在北辛晚期至大汶口早期,稻米無論在魯西南、魯中南還是膠東地區,都不作為重要的農作物資源,少量的存在可能與釀酒的需要(黃河中下游地區史前時期尖底瓶中殘留物分析顯示,至遲在仰韶晚期的中原地區,稻米可能已經成為古人釀造谷芽酒的原料),少數貴族階層特殊的飲食偏好相關。皖北的宮莊遺址中所發現的稻米是否説明該遺址的生業模式主要以稻米為主,限於浮選樣品量和稻米發現數量過少,尚難以給出準確結論。
大豆,僅在何樓遺址發現3粒,且都已殘破。就目前已發表資料而言,北辛文化晚期之前,在黃河下游地區幾乎沒有發現任何明確的大豆遺存。而到了北辛晚期至大汶口早期,也只有何樓遺址一處有發現,推測本地區在該時期的一千多年中,零星發現的大豆在生業結構中的作用極其有限。值得注意的是,在大汶口遺址和北阡遺址,分別發現有8粒和48粒炭化野大豆種子遺存。我們知道,炭化大豆和炭化野大豆種子在實驗室鑑定中存在着一定的難度,根據最近發表的炭化大豆鑑定標準,是否鑑定為大豆要取決於豆粒形態、種皮特徵、子葉特徵和豆粒尺寸四個方面,尺寸已經不是判斷栽培大豆與否最直接的鑑定標準。根據少數幾張植物遺存鑑定研究者提供的炭化種子照片來看,不能排除其中的一些為炭化大豆的可能。
由以上幾處北辛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遺址出土炭化農作物遺存情況來看,除了位於皖北的宮莊遺址,在其他位於山東境內的遺址中,黍粟類旱作農業作物都是最為重要的農作物資源,其中又以黍為主導(大汶口遺址可能因為浮選樣品採集過少的原因導致黍的優勢並不明顯);稻米在大部分大汶口文化早期遺址中都有發現,説明其存在一定的普遍性,宮莊遺址存在只種植稻米的可能性,但尚有待進一步驗證。大豆在少數遺址中已經出現,但在這一時期古人生業結構中影響應該非常有限。
非農作物植物炭化遺存方面,北辛晚期至大汶口時代早期的何樓遺址,以豆科種子中的胡枝子和草木樨為最多。另外,遺址還發現了禾本科的狗尾草和稗子,藜科的藜和豬毛菜,以及紅鱗扁莎、水棘針等,每一種發現數目都很少,未超過10粒,同時還發現了60餘塊芡實及碎塊,出土概率達到了45.2%,以及3粒桑樹子。大汶口文化早期的大汶口遺址發現的非農作物遺存以禾本科的狗尾草屬(Setaria sp.)、紫蘇(Perilla frutescens)為多,同時也發現有少量的野大豆(Glycine soja)、藜、馬唐屬(Digitaria sp.)、螢藺(Scirpus juncoides)等,另外還有9粒(塊)果核類遺存。北阡遺址多個年度的浮選結果顯示,以禾本科的狗尾草屬、馬唐屬,唇形科的水棘針、紫蘇,以及野大豆,藜屬(Chenopodium sp.)為多,同時也發現李屬(Prunus sp.)、酸漿屬(Physalis sp.)、葡萄屬(Vitis sp.)、櫟屬(Quercus sp.)等果殼類植物遺存。宮莊遺址限於浮選樣品數量過少,非農作物遺存僅發現1粒櫟屬。
由上述非農作物植物遺存數據可以看出,這一時期幾處遺址,幾乎都發現了較多的狗尾草(狗尾草屬)、馬唐(馬唐屬)種子,也都發現有藜(藜屬)的發現,狗尾草是常見的旱作農田雜草,推測可能與粟黍收割一同進入遺址,較明顯的區別在於何樓遺址發現的豆科雜草以胡枝子和草木樨為主,而在大汶口、北阡遺址以野大豆為多。北辛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階段正處在全新世降水量最高的時期,氣候温暖濕潤。何樓遺址出土的稗子和水棘針為常見的水田雜草或適應濕地的雜草,而芡實同樣在水生環境生長;大汶口遺址發現的螢藺、北阡遺址的稗屬、水棘針、莎草科種子也同樣顯示着潮濕環境的存在,這一點與兩遺址少量稻米遺存的發現相吻合,從側面驗證了這一時期遺址周邊小環境上存在稻米種植的可能。值得注意的是,各遺址幾乎都發現了或多或少的果殼類植物遺存,並且種類上也並不一致,反映了不同遺址周圍所在小環境中可獲取的野生植物遺存種類。其中,大汶口遺址、宮莊遺址可能因為浮選樣品數量的原因,發現果殼類植物遺存相對有限;北阡遺址雖然發現此類野生植物遺存種類多樣,但總體數量和出土概率較之農作物遺存而言都非常有限;相較之下,何樓遺址出土的以芡實為代表的野生植物遺存發現數量多,出土概率高(接近50%),一方面顯示了遺址附近豐沛的水生環境,另一方面也顯示出採集類經濟模式在遺址中重要的地位。這可能與何樓遺址早期遺存屬於北辛文化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相對年代可能早於其他幾處遺址,採集類經濟模式相比更為重要有關。而何樓遺址出土動物考古遺存也顯示了狩(漁)獵採集經濟在當地的重要性。
(二) 北辛晚期至大汶口早期文化的農業發展特點
北辛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與同時期臨近的中原地區仰韶文化有着持續的互動,尤其是到了大汶口文化早期階段,其發展深受同一時期中原地區廟底溝文化的影響。為了對北辛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農業發展特點有更深一步認識,我們將參考大致這一時期中原地區仰韶文化早期和廟底溝文化時期遺址中體現的生業模式。
中原地區仰韶時代早期進行過系統植物考古浮選工作的遺址相對較少,主要包括豫西的三門峽南交口遺址和渭河流域的西安魚化寨遺址。南交口遺址仰韶早期的兩處灰坑中共出土粟168粒,黍40粒;魚化寨遺址仰韶早期晚段(半坡期和史家期)遺存中發現的粟也遠多於黍,但也仍有獼猴桃屬、朴樹籽,甚至菱角等野生植物資源的發現。
中原地區廟底溝文化時期進行過系統植物考古浮選工作的遺址大大增多,包括關中地區的楊官寨遺址、東陽遺址、案板遺址、興樂坊遺址和下河遺址,豫西的西坡遺址、南郊口遺址等。對這些遺址生業特點分析顯示,農業生產模式為較為典型的旱作農業傳統,粟為最重要的農作物資源;稻米發現數量雖然很少,但幾乎遺址中都有發現;大豆僅在個別遺址有發現。各遺址出土農作物遺存的比例都要遠高於可能食用的非農作物遺存。中原地區仰韶早期,尤其是仰韶時代早期早段(北首嶺時期)很大程度需要通過採集活動獲取野生植物類資源,農耕生產尚未完全取代採集狩獵,到了仰韶早期晚段粟的重要性開始超過黍,而廟底溝時期的諸遺址已經明顯以粟作農耕生產為主要經濟模式,採集野生植物資源的行為即便存在也應不再重要了。
通過對比兩個區域同一時期的生業結構特點,在農作物遺存所體現的農業經濟模式方面,同屬黃河流域中下游的魯西南、魯中南、膠東地區和中原地區都是以傳統的旱作農業為其主要農業經濟模式的,只是北辛文化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遺址的旱作農業模式方面,黍是最重要的農作物資源;而仰韶文化早期晚段到廟底溝文化時期遺址中粟最受重視,黍子僅是其重要補充。兩地區旱作農業經濟方式的各有側重可能不僅僅反映了不同的考古學文化對飲食的偏好。我們知道相比粟,黍子更為耐旱、耐貧瘠、生長期更短,適於更為粗放的耕種模式;而粟的產量高,對於自然條件和田間管理,甚至施肥、灌溉有着更高的要求。北辛文化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以黍為主的農業生產模式可能反映了這些遺址相對粗放的種植模式,繼續了裴李崗時期以來整個黃河中下游地區以黍為主的農業生產傳統。
除了農作物遺存以外,在野生植物資源的利用方面,以何樓遺址為代表的北辛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遺址中,出土數量較多,且較為重要的可食用野生植物資源(桑樹子、芡實、果殼類等),在同時期中原地區遺址中體現的並不明顯,顯示出東西兩個文化區域對於野生可食用植物資源利用程度的較大差異,同時也反映出兩個區域農業發展水平上存在着差距。當中原地區仰韶早期晚段至廟底溝文化時期遺址已經不再依賴野生植物資源,開始了以農耕生產為主要生業模式時,其東側北辛晚期至大汶口早期遺址中仍存在大量利用非農作物植物資源的現象。
兩組文化分佈範圍內,不同地區遺址在生業結構的地區性傾向上也存在差別。不同於仰韶早期晚段和廟底溝文化遺址中以粟為主,較為一致的農業生產模式,大汶口文化早期的皖北地區的宮莊遺址顯示了不同於黃河流域地區的生業經濟模式。宮莊遺址少量材料所顯示的純稻作經濟模式雖然難以斷定是否有着十足的代表性,但明顯與其他同時期大汶口文化遺址的情況相比較,地理位置和環境的因素似乎比同屬於一個考古學文化對生業模式的影響更大。就是説,大汶口時代早期,大汶口文化圈中的遺址存在着黃河流域下游,偏中北部的遺址與偏南緣,淮河流域的遺址截然不同的農業生產模式。
兩組文化在存在上述農業發展特點不一致的同時,也存在一定的相似性。稻米遺存在以上大汶口早期的多數遺址都已出現,淮河流域的宮莊遺址自不必説,無論魯中地區,膠東地區,還是中原地區,都有少量稻米遺存的發現,伴出的稻米基盤、稻殼植硅體和稻田常見雜草的證據也一定程度上説明其本地種植的可能。推測這種黃河流域中下游地區普遍出現稻米,但數量又很有限的情況也許與少數遺址中貴族利用稻米釀酒,或作為包含外來因素的珍貴食物的專門食用有關。並且,這種對待稻米資源的態度,也有着相當的一致性,是否也可以説明廟底溝文化與大汶口文化的貴族們在大汶口時代早期共享了對這種南方傳入的農作物資源的認識,貴族們之間也存在着一定的聯繫和交流,我們還需要更多的證據。
總地説來,相較於中原地區仰韶文化,尤其是廟底溝文化時期的強勢發展,無論是北辛文化晚期,還是大汶口文化早期階段在生業模式方面似乎存在一定的“延後性”,這種“延後性”一方面體現在相對粗放且產量較低的黍依舊是遺址中最重要的農作物資源,一些遺址(比如何樓遺址)中採集類植物資源仍佔有較大比重;另一方面,大汶口文化早期內部在不同區域也存在不一致的生業經濟結構,更多的反映了遺址周邊小環境而非文化本身對於生業模式的影響。可以説,北辛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的生業模式特點與這一時期本區域文化相對弱勢的發展是緊密聯繫的。
值得注意的是,北辛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階段在生業模式方面所體現的“延後性”,在該文化中晚期階段發生了根本性的扭轉。結合近年發表的大汶口文化中晚期遺址的浮選結果(章丘焦家遺址、宿州蘆城孜遺址,宿州楊堡遺址,蒙城尉遲寺遺址等),我們知道這一時期粟已經取代黍子成為大汶口文化遺址中最重要的農作物資源,大汶口文化南緣的遺址中粟的重要性也得到了明顯的提升,地方性特點逐漸減弱,野生採集類植物資源也已不再佔有重要地位。明顯可以看出從大汶口文化早期至中晚期,生業模式發生了明顯的變化,而這種變化與大汶口文化中晚期迅速擴張、力量提升同步。生業模式的變化直觀地反映着大汶口文化內部的不斷融合,人口增多,與周邊,尤其是西側的仰韶文化的交流日益深入。
四、結語
本文通過系統的植物考古浮選法,在山東定陶何樓遺址採集、分析了31份浮選樣品,共獲得1073粒(顆)炭化植物種子,包括黍、粟、大豆、小麥四種炭化農作物,共計929粒,其他可鑑定的非農作物炭化種子還包括狗尾草,豆科的胡枝子、草木樨、藜、桑樹子、芡實等。通過何樓遺址浮選結果,結合北阡遺址、大汶口遺址和宮莊遺址出土植物遺存分析,我們可以發現在北辛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生業模式中,除了皖北的宮莊遺址,黍粟類旱作農業作物基本都是最為重要的農作物資源,其中又以黍為主導;稻米在大部分遺址中都有零星發現,説明其存在一定的普遍性,大豆只在少數遺址中已經出現。非農作物植物遺存方面,幾處遺址幾乎都發現了較多的狗尾草(狗尾草屬)、馬唐(馬唐屬)種子,也都發現有藜(藜屬)的發現。各遺址出土的水生濕地植物遺存顯示着潮濕環境的存在,這一點從側面驗證了大汶口時代早期周邊小環境上存在稻米種植的可能。這一時期遺址中果殼類植物遺存的發現相當普遍,其中何樓遺址出土的以芡實為代表的野生植物遺存最為突出,顯示出採集類經濟模式在這一時期生業結構中的重要地位。
北辛晚期至大汶口時代早期,基本與仰韶文化早期晚段至廟底溝文化時期(仰韶文化中期)同時,當時整個黃河中下游地區在氣候上,正在經歷廟底溝大暖期鼎盛期及其延續,氣候趨向温暖、濕潤。較好的氣候條件促進了農業的進一步發展,這一點在以西坡遺址、楊官寨遺址為代表的中原地區遺址中有着明顯的體現,較之中原地區仰韶文化早期早段(北首嶺期)魚化寨遺址中野生植物資源較高的依賴程度,仰韶文化早期晚段粟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到了廟底溝時期的中原遺址中以粟為主的旱作農業體系基本已經建立起來,更為高產的粟成為這一時期中原地區古代人羣主要的農作物資源,其他非農作物可食用性植物資源證據的發現已經相當有限。對比這一時期廟底溝文化的蓬勃發展,其東部的大汶口文化發展則相對弱勢,從人口規模、遺址數量、文化發展程度上似乎都與廟底溝文化有着差距。北辛晚期至大汶口早期魯西南的何樓遺址,大汶口早期膠東地區的北阡遺址(大汶口遺址和宮莊遺址浮選樣品量偏少),黍仍為最重要的農作物遺存,這一點與中原地區仰韶早期早段,乃至裴李崗文化時期的情況頗為相似。而何樓遺址古人對芡實、桑樹子等可食用非農作物植物遺存的重視程度似乎與中原地區仰韶文化早期早段及之前的情況更相近。總體上,北辛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遺址中植物性資源利用的相對延後性,與其所屬的考古學文化發展相符合,似乎當地社會文化發展,人口規模可能的增加並沒有給本地的農業生產模式帶來足以改變的動力,也許成體系的農業經濟在該地區尚未完全發展起來,依舊維持着之前以較低產、耐寒耐旱的黍為主,並依賴其他可食用野生植物資源的生業模式。而大汶口文化早期內部不同區域存在的不完全一致生業經濟結構,可能從另一個角度反映了遺址周邊小環境而非文化本身對於當地生業模式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