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德森·布魯克斯報告-1(譯文)_風聞
Gourd_Wang-知乎同名2021-05-21 12:44
譯者注:亨德森·布魯克斯報告是印度政府在中印邊境衝突結束後組織的一個調查委員會所出具的報告,其中對印軍的戰前部署、戰場表現做了檢討和批評。該文件一直被印度政府以“國家安全”理由保密,但澳大利亞記者(也是《印度對華戰爭》一書的作者)內維爾·麥克斯維爾通過私人關係從匿名來源處獲得了該報告的掃描版(低清渣畫質)。——譯者:Gourd Wang
另注:報告中部分頁碼缺失(有人懷疑是與提供給麥克斯維爾該報告的消息來源有關的不利材料),另全部圖表和附件均缺失。
另注:由於本文是印度方面編制的,故文中的全部“我方”均指印度、印度政府或印度陸軍。
本文為該報告的第一部分(引言+第一章第一節),主要涉及1959年10月到1961年11/12月期間的中印邊界西段局勢。
第一部分
“知己知彼,百戰百勝”——孫武(這是印度人自己寫的——譯註)
引言
概述
1)1962年12月14日,陸軍參謀長指示(institute)進行一次作戰評估(Operations Review)以調查陸軍所遭受的挫折,尤其是在東北邊境特區(NEFA,後改為偽“阿魯納恰爾邦”——譯註)的卡門邊境分區(Kameng Frontier Division)。該評估的參考範圍是調查下述工作中是否出現問題:
(a) 訓練;(b) 裝備;(c) 指揮體系;(d) 部隊的身體狀況;(e) 各級指揮官控制下轄人員的能力。
2)該評估由中將T.B. 亨德森·布魯克斯負責執行,其助手為準將P.S. 巴加特(陸軍參謀長信件,編號70012/9/COAS,1962年12月14日——附件1)。
3)不過為了評估上述內容,必須首先檢查敵對行動(hostilities)發生前的局勢發展和相關事件,以及敵對時間發生時陸軍的部署、狀態和實力。在此基礎上,要追蹤作戰、理解各類行動及其結果的原因就輕而易舉了。
評估結構
4)局勢發展的背景和陸軍的狀態更多位於戰略層面,因此屬於陸軍總部(或許還有軍區司令部)的關注範圍。而作戰行動本身既要考慮戰略方面也要考慮戰術方面,因此需要對軍甚至更低級別的單位進行檢查。因此,從陸軍總部層次開始追蹤這些事件既比較方便、也符合邏輯,然後向下到軍區司令部一級去尋找更多細節,最後以前線部隊的水平去分析戰鬥本身。
5)然而,對陸軍總部運作的評估並不是根據陸軍參謀長的建議而進行的。因此,陸軍總部方面的行動和局勢發展必須、也只能從軍區司令部所持有的文件中進行追蹤。在這一過程中,無法查證若干與陸軍總部相關的無關痛癢的小問題(loose ends),最後這些問題只能懸而未決。國防部與陸軍總部之間的關係,以及前者發給後者的訓令也因此不會被本評估審查。
6)印藏邊境局勢發展的主要標誌性事件,大體來説如下:
a)1959年10月,印藏邊境防務被劃歸陸軍管理。這是由於中國於1959年8月在東北邊境特區的朗久一帶的入侵,以及同年10月拉達克地區的空喀山口的入侵所引起的。
b)1961年11/12月,“前進戰略”被提出。
c)1962年7月10日,拉達克地區加勒萬據點被圍,以及同年9月8日,東北邊境特區多拉據點被圍。
d)1962年10月4日,第4軍組建,並宣佈進行驅逐作戰。
e)1962年10月20日,敵對行動爆發。
f)1962年11月21日,停火。
7)可以看出,上述每個事件都標誌着邊境局勢發展的連續而不同的階段,並因此需要在每一階段進行戰略上的重新評估。因此,在這些階段的時間範圍之內考慮局勢發展是比較適宜的,這種考慮應該在軍區以下的合適層次進行。另外很顯而易見的是,東北邊境特區的局勢發展與拉達克的局勢發展緊密相連,因此對發生在前一處的作戰行動的研究都必須與西線的局勢發展和作戰同時進行。因此,本評估既包括西部軍區又包括東部軍區,但是為了理解上的方便,每個軍區都是單獨進行研究的。然而,一個方面的行動所引起的另一方面的後續影響將被一起討論。
8)因此,本評估的結構大概如下:
第一部分
a)第一章——西部軍區:本章涉及西部軍區視角下的局勢發展和作戰行動。
b)第二章——東部軍區:本章涉及東北邊境特區的局勢發展,一直到敵對行動爆發。
c)第三章——第四軍:本章包括了東北邊境特區的作戰細節,幷包括(如有)從陸軍總部以下各層級的指揮與控制實踐。
d)第四章——結論:本章提出了引起我軍受到挫折的突出因素和行為,以及由此帶來的經驗教訓。
第二部分
具體經驗:本部分包括具體的經驗教訓,按照本評估的參考要求所規定,包括一切方面。這些內容大多數涉及戰術層面,可以傳達到更大的範圍。
第一章 西部軍區
概述
1)1959年8月26日,中方佔領了我方位於東北邊境特區朗久地區的哨所,並稱那裏位於中方領土內。同年10月,中方在我方温泉哨所以東的空喀山口伏擊了我方的巡邏隊。儘管位於我境內40~50英里縱深處,他們再次宣稱空喀山口位於中國境內。
2)這兩個事件強烈地表明,中國的力量已經到達西藏,並且他們在有必要的情況下有意通過武力來維護自己的主張。這些事件也表示此前安寧無事的印藏邊境變成了一條活躍的邊境。其後果是,陸軍開始接替此前負責這條邊境的警察和準軍事部隊。
3)東北邊境特區的局勢發展將在後文中涉及東部軍區的部分進行考慮。本章只處理拉達克地區。拉達克地區的局勢發展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因此本章也會因此而分為——
a)第一節——1959年10月到1961年11/12月,此時“前進政策”得到通過;
b)第二節——1961年11/12月到1962年10月20日,此時敵對行動開始;
c)第三節——1962年10月20日至1962年11月21日,即停火之日;
d)第四節——結論。
第一節 1959年10月到1961年11/12月
概述
1)1959年10月到1961年11/12月這段時間主要發生的事情是陸軍在拉達克地區鞏固我方已經佔領的地區。這個時間也用於評估中方的威脅,並對我方在拉達克區域的軍力進行計劃和部署。
2)1959年10月,陸軍總部下發了一份情報評估(intelligence appreciation);此後,1960年2月又下發了作戰訓令第26號(Operational Instruction No 26)。顯然,對於中國發動侵略的1962年來説,這是陸軍總部當時發佈的最新版作戰訓令,因此可以被認為是我方制定計劃以進行應對的基礎。與中國隨後在邊境地區的軍力配備、以及邊境兩側的局勢發展相比,這些部署的不足是隨着局勢發展而逐漸清晰的。因此,在細節上研究當時所使用的計劃和安排就是非常重要的了。
3)我們已經知道,當時進行了系統性的評估,並編制了情報評估報告。以此為基礎,另外考慮到地形以及其他因素所帶來的限制,為(各單位)分配了與能夠部署到拉達克地區的部隊規模相稱的作戰目標。
4)這一計劃過程以及命令的發佈是逐級進行的。要在每一個級別上檢查計劃和命令耗時費力。因此這些計劃和命令被集中起來,(我們)詳盡地處理了1959~1960年拉達克地區的總體情況。
1959~1960年的拉達克局勢
5)1959~1960年時,中國人當時正在積累力量、改善交通,但當時預計中方的態勢無法發動大規模進攻。不過,估計中方在拉達克正面可以部署超過一個團的部隊(至少相當於我方一個旅),並加強若干坦克。預期將發生戰鬥的主要區域如下:
a)典角-楚舒勒,對楚舒勒的主攻由一個團執行,加強坦克。
b)一個營級戰鬥羣沿羌臣摩河向温泉和什約克方向進攻。
c)一個營級戰鬥羣沿喀喇崑崙商路向列城方向進攻。或
d)一個營級戰鬥羣沿Kaurik和什布齊山口方向進攻。(以上見附圖A)

圖1——印度人認為的我軍計劃
6)因此,總的來説可以説中國人在邊境的行動更可能侷限於營連規模,在這段時間不太可能發動更大規模的進攻。
7)陸軍總部計劃總共部署一個旅級戰鬥羣,加強兩個查謨與克什米爾民兵營(J & K Militia Battalion)。1960年5月1日,在列城組建了第114步兵旅旅部,而第7、第14查謨與克什米爾民兵營通過建立一系列前進哨所和警戒哨所(picquets)形成了一道屏障。然而該旅級戰鬥羣的其他部隊由於空運能力不足,無法部署到拉達克。
8)賦予該旅的總目標是阻礙中國在拉達克地區沿印藏邊境向印度的一切縱深(黑體表強調,原文為大寫字母)進攻。此外,該旅具體的作戰任務是防守穆爾古(Murgo)-錯格斯察魯(Tsogstsalu)-波布浪(Phobrang)-楚舒勒(Chushul)-典角一線,並防守列城(見圖A)。1960年年中由第7、第14查謨與克什米爾民兵營建立的屏障大體上也是沿着這一條線部署的。(參考附件2中的陸軍總部作戰訓令第26號相關部分、附件3中的陸軍總部情報評估相關部分和附件4中的西部軍區作戰訓令第26號相關部分)

圖2——印軍眼中雙方1959年的據點位置
9)陸軍總部還確定,爭議區域的現狀應予維持,進行巡邏的目標是確保不會出現進一步的越境行為(附件5、6)。當時已知的中方主張範圍是1954線(見圖B)。可以看出,也許除了典角以外,當時我方實際控制線與中方主張線並無出入。波布浪北側的中國人所控制的位置實際上在其主張線以東很遠的位置。其確切位置不詳,但可以推測為Dehra La、空喀山口、庫爾納克堡和斯潘古爾(圖A的線Y)。因此兩軍之間有很寬的距離,中方所主張的大片地區當時並未被任意一方所佔領。
10)同時,中國人在1960年已經逐漸鞏固並加強了其陣地。因此西部軍區司令部在1960年10月通過兵棋推演對此作了重新評估。其結論是為應對拉達克的中國威脅至少需要一個師。西部軍區將這次兵棋推演所衍生出來的建議發給了陸軍總部,在兩個機關的數次通信之後,1961年9月,西部軍區正式提出了需要一個加強若干行政後勤部隊的師的要求。陸軍總部對此並未作出決定。(參見附件7:西部軍區演習SHEEL的部分材料和附件8:西部軍區信件編號2019/16/A/GS(Ops),1961年9月29日)
11)1960年10月,陸軍總部發布了一份更新了的關於中國和西藏地區的情報評估,指出了西藏地區的總體部署,以及對多個戰區帶來的威脅。對拉達克的威脅據估計為超過一個師,包括部分裝甲兵;並且由於中方一側交通條件的改善,其針對多個區域的部署能力得到了極大加強。(參見附件9:陸軍總部年度情報評估——中國-西藏,1959~1960的部分材料)
12)相比中國人部署了比1959年增加了大約兩倍的兵力,我方的應對由於後勤支援能力的不足幾乎可以忽略。從斯利那加通往拉達克的公路於1959/1960年開工,該工程在1960年由邊境道路組織(Border Roads Organisation)接管,因此獲得了新的進展;1961年10月,通往列城的道路竣工。然而我方的前線基地,比如楚舒勒,仍然通過空中運輸進行維持。
1961年的拉達克局勢
13)1961年中,只有一個步兵營——第8廓爾喀步槍兵團第1營(原計劃是一個旅)被艱難地部署到了拉達克。到1961年10月,第114步兵旅的部署情況如下:
a)第114步兵旅旅部——列城;
b)第14查謨與克什米爾民兵營——喀喇崑崙區域,從鬥拉特別奧裏地(Daulat Beg Oldi)到什約克,其中一個連在列城,營部在託以昔(Thois)。
c)第8廓爾喀步槍兵團第1營——從温泉到楚舒勒的中段,營部和兩個連在楚舒勒。
d)第7查謨與克什米爾民兵營——拉達克南部地區,從東堤(Dungti,含)到典角。
14)因此,1961年10月我方的陣地連線與1960年基本相同,只是北段延伸到了鬥拉特別奧裏地,東堤一段增加了羌山口(Chang La),南段在典角一帶增加了覺拉山口(Jara La)。

圖3——印軍1961年9/10月的部署,J&K表示查謨與克什米爾民兵,GR表示廓爾喀步兵團,地名下藍線表示有機場
15)並沒有更新的報告,但從陸軍總部發布的每週情報簡報(Weekly Intelligence Summaries)可以看出,中國人很明顯在北線進一步鞏固了其陣地,並開闢了新的大車道(track)。因此1961年的10月,他們的力量比前一年同期更加強大。
16)可以看出,到1961年10月,態勢進一步向有利中國人的方向發展。我方只完成了一個步兵營的調動,因此這時拉達克地區只有一個下轄一個正規軍步兵營和兩個查謨與克什米爾民兵營的旅(即第114步兵旅)。這個旅沒有炮兵、迫擊炮、機槍等支援部隊。斯利那加通往列城的道路剛剛竣工。通往列城以東所有據點的陸上道路,充其量也不過是翻越拉達克山脈的難以通行的騾馬道而已。
17)所有據點都是通過空投維持的,除了下列已經修建機場的以外:
a)列城;b)楚舒勒;c)東堤附近的埔克齊(Fukche);d)託以昔(Thois)。
18)這些機場同時有更多的部隊保衞,最多有兩個連。其他24個據點的規模基本上是排級甚至更小。
19)因此1961年的部署實際上更多的是支持(我方的)主張,宣示主權(showing the flag),而非用於作戰。
20)另一方面,中國人已經開闢了通往其最西端據點的汽車道路(圖B),並對該據點進行了加強。因此中方部署軍隊的力量比1960年更強。因此,在此時期要保證我軍的安全需要比此前任何時間都要更加註意。然而就是在這個時間,“前進政策”被付諸實行了。
結論
21)這一節中我們可以看出,在陸軍接管邊境以後,陸軍制定計劃與發佈命令的正常體系在每個級別都得以貫徹。總體政策和目標得以制定,細節則留給下屬在合適的級別執行。
22)然而由於空運能力的缺乏,軍隊的部署比計劃要顯著偏少。另一方面,已經設置的目標也受到可用手段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