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薪水過高的CEO:貪慾的結果_風聞
舜耕山-唯愿祖国更强壮!居安思危,总比忘乎所以更保险……2021-05-22 21:25

在我們國家,除了對極少數知識分子,平均主義已經沒有什麼太大吸引力。然而,某些企業CEO過高的個人收入,卻越來越成為引起普遍工薪階層關心重要社會問題。
少數企業管理層過高的個人待遇,顯然成了資方限制普通工薪員工工資增長、防止通貨膨脹、提高企業競爭力的最大障礙。
近10年以來,不少大企業優化調整經營結構,絕大部分的工薪層收入增加非常有限,但個別頗具社會影響力企業高管層的個人收入卻只增不減,甚至大幅度提高。不僅基層職員對高層管理者高新待遇憤憤不平,專業技術人員和一般管理也心懷不滿。毫無疑問,不少企業的辭職者並不是要反對企業本身,他們甚至連自由主義者也算不上。
人們對某些企業高管層的貪婪和濫用權力的不滿甚至是憤怒,有可能會表現在未來的税法中。當然,每個人都清楚,這些措施並不會為公司增加任何收入,相反只會增加企業的開支。提議採取類似措施的人,也都同意這一類措施可能會給國家長遠經濟發展帶來損失。
但他們同樣可以慷慨言辭,指出如果不限制或懲罰企業CEO的過高收入,帶來的損害會更大。它會刺激人們對工資上漲的要求,引發通貨膨脹,引起社會分裂和階層衝突。
而鉅額薪水的CEO則認為,攻擊他們收入“過高”完全站不住腳。他們會説,扣除通脹因素,或者與普通職員的總待遇相比,企業管理層的收入在過去10年裏並未增長多少,倒是普通工薪層的工資和社會保障的增長幅度,兩倍三倍於通貨膨脹率。
的確,在民營企業裏(公有制企業這方面管控比較多),除級別相當高的極少數管理者,大多數中基層管理者或技術人員的薪水並不高。或者説,除了個別高層管理者,絕大多數企業內的收入分配屬於相對平等的,有些保守的公有制企業或許已經有些過於平等了。
真正的問題並不在於所有“管理者或技術人員的收入”是怎樣,而是企業中很小一部分高層管理者的收入問題已突出。若只從統計學上説,這麼少的人數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但往往他們的地位顯赫,冒犯了許多人的正義感,尤其是企業管理者自身的正義感。30年以來,企業的經營管理者很大程度上已被視為工商界和管理界道德和價值觀的化身。
沒有幾個人認為那些CEO過高的薪水高得有道理。
過高的薪水往往和公司表現之間並沒有什麼聯繫。1980年代,日本人曾經是美國企業最強硬的競爭對手。但日本企業付給企業高管的薪水比美國企業低得多,最多不超過藍領工人的8-10倍。
即便是在美國,同一行業中也存在着明顯不一致。有的公司給付給高管層的錢數以千萬計,可公司經營得很糟糕;而有的公司高管層的薪水還不足前者的一半或三分之一,企業卻搞得很不錯。
實際上,我們所能發現的高管報酬和績效之間的唯一聯繫,其表現形式恰好與事實往往相反。CEO或其他“XXO”過高的薪水,隱性地瓦解了公司的管理團隊,導致管理層或貌合神離,或同牀異夢。這使公司裏級別較高的人,暗地裏將自己的高層管理者視為對手,而不是同事。
CEO過高的薪水扼殺了組織的集體觀念,使之一味追求自身利益而不願努力工作。
解決這一問題的一個簡單方法是,把每個僱員包括企業CEO在內的税後總收入限制在其所在企業普通職工税後收入的一定倍數內。這種做法的實際效果並不大,在大多數公司裏的效果恐怕為零,但它造成的心理衝擊會相當可觀。
比如,把這一倍數確定在15-20倍。這類倍數顯然很容易被人們接受。西方國家根據不少的調查顯示,工薪階層普遍猜測:高層管理者“比我掙得多50倍”。
但在大型企業裏,高層的CEO們會説,“鉅額報酬必不可少,因為在我們的文化裏,地位等級都是以收入多少來表示的。每一級別的經理都必須比他的下一級經理掙得多。在有些超級企業,它的管理層級高達20多個。這種高收入很大程度上不過是隻具有象徵意義呀!"。
等級制度確實對企業高層的收入問題做出了合乎邏輯的解釋,不像“貪婪”一説那麼蒼白無力。但如果CEO的高薪水真的只是其個人身份的某種標誌,而不是“真正的錢”(廣大工薪階層絕不這麼認為呀),那何不將它就看做只是一種象徵呢?為何公司不能把多出來的錢以CEO的名義捐給他選擇的慈善基金呢?
毫無疑問,會有其他不少好辦法,能使企業高層管理者既能獲得足夠高的薪水,鼓勵、刺激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同時,在企業高管和企業其他員工的收入間保持相對的平等和公正。未來富有社會和歷史責任感的企業家羣體,將首先對此進行積極探索。
畢竟,企業管理層的薪酬與"企業管理的合法性"問題密切相關。
管理層要具有管理的合法性,必須被視為“優秀的專業人士”。專業人士向來收入不菲,理當如此。
但如果專業人士自認為個人收入優先於專業責任和專業標準,那麼就會被認為不夠專業。這意味着需要對管理層的收入做出限制。
大型企業在高管人員的培訓、考核、晉升、繼任方面,在高管崗位的結構設計方面,績效標準方面,監督和約束機制建設方面,仍有很多工作要做。
在西方,工商企業管理者的合法性並沒有被完全接受。其原因是,人們尚未認清工商業管理者的成功到底都意味着什麼。
現代社會多功能組織的高級管理者,甚至是大公司的高級管理者,很大程度上都是芸芸眾生中的一員。如果他們還想嘗試着做所謂精英貴族,結果只會自取其辱。
其實,現代組織的高層領導者同很多人一樣,都不過是組織的僱員,一旦退休或離開高級職位,則人走茶涼。甚至在他們供職的企業裏,照樣很快被遺忘。
即使在位期間,企業的CEO們也未被看作社區意義上有血有肉的一個人,而總是以集體面目出現,被視為管理團隊的一員——儘管其身份特殊。同樣,他們的行為具有特定的代表性。
普通人身上不起眼的小瑕疵,如果出現在組織的領導者身上,就會被視為該受譴責的不端行徑,甚至是一種背叛。這是由於領導者不僅僅拋頭露面,且有責任以身作則。
企業的開創者往往無暇顧及在退位之前,通過制度安排為繼位者的管理權打牢基礎,所以其企業主張經常很快由繼任者走向“開明專制主義”。
1950-60年代,西方企業開明專制主義演變為“公司資本主義”,主張在公司內部開明的“專業”管理者擁有絕對權力,除非出現大災大難,開明的專業管理者即需實行自我管控。這無疑是一種管理者的傲慢。由此帶來普遍投機性經濟繁榮最終必然崩盤。
20世紀的社會思想家已經告誡,現代企業組織的管理者薪資比率的極限大概是20:1。如果企業的決策者不想怨聲載道,企業士氣低落,就不要超過這一極限。
20世紀30年代時,就曾有良知擔心工業革命造成西方社會的嚴重不平等會使人們陷入絕望,從而使法西斯之流趁虛而入,非常不幸的是讓他言中了。
超越資本主義是時代潮流。
無論何時,企業高層決策者若只為自己牟取暴利,卻任意解僱職員,無論從社會上還是從道義上都得不到原諒。整個社會將因忽視中層工作者和基層勞動者之間的歧異,而付出無比沉重的經濟代價。
西方的有識之士也早已得出結論,資本主義的經濟理念並非市場經濟唯一社會選擇,它沒能完整地體現人類存在的多重意義。短視的制度倘若長期支配了人生的方方面面,對任何社會而言都不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