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氣鑄風骨 人格寫春秋_風聞
吴平凡-2021-05-22 16:36
正氣鑄風骨 人格寫春秋
——紀實浙江慶元縣矛調中心全國司法行政系統二級英雄模範吳強忠
麗水先鋒網:吳強忠:“包公”志“為民”情本 網重磅(通訊員:劉旭波 吳平凡)**核心內容:**堅持人格尊嚴、匡扶正義、追求真相真知,是他的左右銘。面對棘手疑難案件時,認真辦案、是他一生的信念與堅持。他時刻牢記“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不僅給當事人一個公正、更是提升了調解公信力”。今日向大家推薦吳強忠同志“正氣鑄風骨、人格寫春秋”一文是實實在在的人和事,他的事蹟沒有誇張、更沒有虛構。他兩袖清風、淡泊名利、任勞任怨,他終身服藥、藥灌不離身,他把黨性放心中、把病魔置身外、替黨分憂、為民解難,他以人民的名義,在依法治國的航程中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堅持法治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成為新的樣本,他在道德領域、法律界具有一定的影響力、較強的推動力和引領力,憑他的工作業績無愧於黨、無愧人民、無愧自已;是當代頗具影響力的道德與法治先鋒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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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示:吳強忠在辦公室審查案件
人物名片: 吳強忠,1955年2月出生浙江慶元、1976年2月參加工作、1983年7月入黨、大學學歷、市級(檢察)人民監督員、基層法律工作者、浙江省特級人民調解員,他四十六載如一日紮根最基層一線,三十一年堅持奮戰在人民調解崗位,用以情動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成功調解各類社會疑難棘手的矛盾糾紛5430餘件,代表政府出庭應訴上百件,化解上百起非正常死亡案件、五十餘起醫患糾紛、制止化解羣體性事件上百餘起、徵地拆遷、五水共治幾百起、6890餘件羣眾上訪件件件有報結,75980餘人次的法律解答諮詢讓人滿意而歸;在縣老年大學為老年人上老年人法律常識、權益保障法,為全縣調解、信訪培訓授課……等。他運用法治與德治並舉正義之劍,維護公平與公正,維護社會和諧。用實際行動詮釋了一名共產黨員為民愛民、奮發有為、勇於擔當的真摯情懷。他分黨憂解民難的先進事蹟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羣眾的強烈反響。有付出就有收穫,他先後獲得:中國好人、全國司法行政系統二級英模、全國人民滿意司法員、全國十大法制新聞人物、全國百名感動中國人物、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員、浙江省敬業奉獻道德模範、浙江省優秀人民調解員、浙江省十大優秀司法所長、浙江省優秀人民監督員、浙江省最美銀耀志願者、榮立個人一等功等80多項榮譽稱號。退休前,他曾任新村區、城郊區、農機管理站站長、松源鎮、濛洲街道、綜治辦、維穩中心、信訪辦、調委會主任、城區中心司法所所長等職。奉獻餘熱鑄就和諧的吳強忠退休不退志,夕陽更作為,他一路戰勝病魔、拋灑熱血、一片丹心、一身正氣、為民解困給人生留下最真實、最敬佩、最感動的崇高人格風範和巨大的精神魅力,是千千萬萬基層共產黨員和人民調解員的縮影,相信廣大黨員調解幹部能從此文中獲得激勵和爭當“一心為民型、求真務實型、清正廉潔型、公平正義型、敢啃硬骨頭型、做百姓親人型”的人民調解員。
圖示:吳強忠在縣老年大學為老年人傳授法律課化解矛盾積案棒棒者 忠於憲法和法律,是基層法律工作者最基本的職業操守。他剛正不阿、公正公平,維護法律的尊嚴與威嚴;他講法規、説案例,傳播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他尊崇法律、服務百姓,無論走到哪裏,“萬事民為先”一直是他堅定踐行的調解理念,因為有了他,羣眾就能感受到法治的力量,感受到調解為民的温暖。如果你在深夜兩點多還看見吳強忠堅守在調解現場,又或是頂着三伏天40多度的高温在山林裏勘察,亦或是哈氣成冰的冬日裏看見他仍堅守在第一線都不用驚訝,因為這就是最真實的吳強忠,腳踏實地沿着陡峭山路攀登,既當指揮者,又是戰鬥者,他敢於仗義執言、申張正義、揭露社會醜惡現象、直接反映百姓呼聲,用真情實感拉近與羣眾的距離,將一起起羣體事件平息,一樁樁疑難矛盾化解,贏得了羣眾的信任和讚譽。
圖示:羣眾那裏有訴求,吳強忠就出現在那裏案例一、 成功調處一起承包土地經營權爭議:(這是ー起經二審法院判決的案件,這是ー起6年奔波尋求正義的案件)事實經過:柳乙與柳甲是同一村民小組成員,因此也同姓,因柳乙建房需要土地,懇求向同村同隊的柳甲提出將坐落在土名“米徐垟”調換柳乙建房(有調地契約)。隨後柳乙又提出為方便管理與柳甲商量將“米徐垟”與“牛欄頭”承包土地對調耕種(沒立書面協議),柳甲承包地“米徐垟”是村公路沿邊、算是較好的地塊,而柳乙承包地在“牛欄頭”是山灣土地。柳甲承認調給柳乙建房事實(有調地契約),但柳甲不承認調換其他承包土地,於是柳甲向慶元縣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於2013年7月19日立案受理,以簡易程序於2013年8月29日公開開庭審理,2013年10月11日作出(2013)麗慶民初字第282號民事判決,判決駁回了柳甲的訴訟請求,柳甲不服(2013)麗慶民初字第282號民事判決,上訴浙江省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於2013年11月19日公開開庭審理後,於2013年12月17日作出(2013)浙麗民終字第358號民事判決駁回柳甲上訴訴求,維持一審原判。導致柳甲四處奔跑6年尋求正義之路,找信訪局該案經二審判決,依照信訪條例涉法訪不予受理,柳甲在走投沒路之時,聽説慶元有個“黑臉包公”於2020年9月13日上午找到吳強忠試試看的想法,吳強忠邊聽柳甲的訴説,並細閲了初審、終審二份判決書後,決定破格受理了該案,老吳不怕辛苦、首先深入現場實地勘察、審核雙方持有登記調地的承包證,在逐一核對雙方持有的承包權證登記中、發現柳甲坐落在土名“洋灘”沿邊與案外人吳某承包的田塊下端ᅳ丘田,大約面積有80平方米左右,該80平方米左右地塊沒有在柳甲與柳乙對調土名“米徐垟”承包權證之內,據此;可合理推出該土名“洋灘”沿邊80平方米左右地塊應該未在雙方調地範疇之中。老吳又找來柳乙釋明政策與法律,並向柳乙做了前前後後調地經過的調查筆錄,在老吳耐心、細心攻堅下,最終柳乙自己承認該80平方米一丘田、確實是柳甲承包的土地。成功調解化積案: 吳強忠根據二級人民法院認定為該調換土地經營己形成事實雙方應該履行;但認定在土名“洋灘”沿邊約面積80平方米土地應由柳乙退出歸還柳甲經營管理,吳強忠於201年9月17日上午召集了雙方當事人和村主要幹部進行對本案依照事實與法律進行釋明,在平等、自願、互讓下達成了協議:一、雙方自願調解。二、當事人柳乙四兄弟應考慮到當時調地建房也是本着同村關係才順利調地建房多年,但對“米徐垟”與“牛欄頭”調地經營雖未立書面契約和上報上級農業部門備案,該調換土地己數十年形成事實,雙方仍應依照法院判決履行。三、柳甲針對坐落在土名“洋灘”沿邊案外人吳某的承包地下端,約面積80平方米地塊不屬於在“米徐垟”承包權證內,雙方在調換土地是在土名“米徐垟”與土名“牛欄頭”對調經營,由此;該土名“洋灘”沿邊80平方米左右地塊應歸還柳甲經營管理使用。四、本爭議糾紛到此終結。經雙方自願達成協議應依照履行,以前所發生ー些爭議雙方應當消除隔陔,做好團結互助。五、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下灘村村民委員會ー份備案,本調委會留檔一份,經雙方簽字後具有民事合同效力。柳甲終於結束了他6年尋求正義的奔波路。
圖示:吳強忠(右一)與當事人勾通案例二、 15年積案1小時化解。案由:徵地補償款糾紛。案涉標的雖小,但訴爭時間己達15年之久。大塘源村大坑自然村以六位村民小組長為訴訟主體向慶元縣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慶元縣人民法院受理立案後,於2020年10月23日交縣矛調中心強忠調解室進行調解,強忠調解室急事急調為原則,於2021年3月24日下午在慶元縣人民法院“家事審判庭”召集雙方當事人:濛洲街道大塘源村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社長葉某某、村長吳某某和代理律師鄭某某)濛洲街道上葉村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社長吳某某、村長周某某)到場進行調解。 案涉標的雖小,但訴爭時間己達15年之久。因此;濛洲街道上葉村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社長吳某某、村長周某某)及大塘源村大坑自然村六位村民小組長到場進行調解。吳強忠先對該訴爭案件進行當場調查核實並查閲案涉相關資料,結合平慣法和證據新規第十條推定,告知雙方當事人案涉標的徵地補償款(51934.72元)依照慶元縣人民政府慶政(81)76號文件,當時因大坑村級公路需要徵用上葉村集體土地事實,但文件己明確徵用該土地時己進行農業税的減免。2005年間縣220變電所徵用該大坑村部分公路土地,引發二村據爭(51934.72元)徵地補償費15年。因此;根據歷史證據證明該徵用地權屬屬國家所有。經主持人將獲得證據及推定向當事人釋明後,雙方當事人當場表示,自願調解。最終雙方達成調解:濛洲街道大塘源村村股份經濟合作社(25934.72元)濛洲街道上葉村村股份經濟合作社(26000元)。訴爭糾紛到此終止。吳強忠化解了像此類案件勝不勝舉。
圖示:慶元縣委縣政府、浙江省司法廳聯合為吳強忠召開慶功大會 豐碑在民心“天地之間有桿秤,那秤砣是老百姓”。他用真情換來老百姓的交口稱讚,用奉獻守護着一方的平安與和諧。中共慶元縣委、縣人民政府、浙江省司法廳聯合為吳強忠召開慶功大會。慶功大會上號召:學習吳強忠同志用實實在在的工作成效詮釋了對黨的忠誠與擔當,以良好的形象和口碑贏得了黨員幹部和廣大羣眾的廣泛讚譽。學習吳強忠同志艱苦奮鬥的“老黃牛”精神,以吳強忠先進事蹟為鏡,學習他將初心融進靈魂、把使命扛在肩上、敢字當先、幹字當頭、頑強奮鬥精神,學習吳強忠同志戰病魔、克服終身服藥、巨大經濟壓力和痛苦,學習他時刻牢記分黨憂、解民難的宗旨,學習他為民、務實、清廉的過硬作風……。
圖示:吳強忠為全縣調解、信訪幹部講“調解與信訪”技巧與方法工作創新善思者1998年,吳強忠將多年調解經驗總結概括後,提煉出了“快、敢、穩、緊、深、細、訪”民調七字法。果不其然,這些來自於實踐中的經驗經上報後,被司法部、浙江省政法委和省司法廳推廣。 吳強忠根據新形勢下的調解工作,又摸索出了“六心”、“六善”調解法。“六心”即在調解糾紛的過程中:受理糾紛要“熱心”,説服教育要“耐心”,排憂解難要“真心”,矛盾調解要“細心”,評判是非要“公心”,對己要守“廉潔心”;“六善”即在調解糾紛的過程中:要善於傾聽,要善於明法説理,要善於發揮村(居)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作用,要善於把握調解過程,要善於與當事人積極溝通,要善於決斷。
圖示: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昌榮豎起大拇指為吳強忠點贊 吳強忠雖已退休,但仍奔波於基層維穩一線,為民解難。如今,吳強忠在縣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建起了“強忠調解工作室”,繼續為民調解。在“強忠調解工作室”,2020年7月22日下午,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昌榮、省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朱晨、省司法廳廳長馬柏偉,麗水市委書記胡海峯,麗水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李鋒,在慶元縣委書記藍伶俐、副書記李見陽等陪同調研慶元縣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王昌榮書記一行走進“強忠調解室”與吳強忠交流親切慰問了吳強忠:“幹調解苦不苦、累不累、身體吃得消嗎”。吳強忠回答:“幹調解不苦不累是假話,但能把案子實實在在結了,讓當事人不再為這些事煩惱奔波,是最讓我欣慰的事;苦、累早己忘記了”。王書記當場豎起大拇指為吳強忠“退而不休、戰病魔、分黨憂、解民難的老黃牛精神而感動”連連點贊。並囑咐他注意身體,發揮餘熱,做好傳幫帶,向年輕幹部傳授調解、信訪技巧與方法,培養更多優秀的調解幹部、信訪幹部。 慶元縣領導對吳強忠的工作充分肯定讚歎的説:“為民,是吳強忠急民所急、憂民之憂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務實,是吳強忠夜以繼日堅守的本質特徵;清廉,是吳強忠清清白白、堂堂正正做人的基本準則。”
圖示:縣領導慰問吳強忠 由於吳強忠工作業績突出、在春節時間:中共慶元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李見陽一行到“強忠調解室”慰問吳強忠老黃牛。磨難困境善搏者 吳強忠是個普通人,但也有不普通之處。他的不普通,是因為只要有人提起吳強忠,當地幹部羣眾都親熱地叫他“黑臉包青天”,這是一個來自民間的稱號,但是它的分量卻是沉甸甸的。 吳強忠以他的“菩薩心”、“婆婆嘴”和公平正義,贏得了羣眾的信任。他辦案堅持原則,“不辦人情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是他的座右銘。雖然他的正義和公正得罪了當地不少權勢人物,但卻贏得了當地羣眾一片讚譽聲。羣眾稱吳強忠“黑臉”,是因為31年前,吳強忠患尿毒症做過腎移植手術,術後服用帶激素的藥物,致使他的臉變得黝黑。今年67歲的吳強忠是在生死線上走過一回的人了。那是1990年,吳強忠被查出患了尿毒症晚期。病情嚴重,如不換腎必死無疑,但僅靠他每月90餘元工資,換腎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因為,換腎需要近10萬元的費用。吳強忠的妻子翻出家中一分一角存款,邊哭邊數,總數卻還不到2000元。吳強忠的妻子以驚人的毅力,挨家挨户敲門磕頭借錢籌集醫療費,並且在吳強忠住院治療的一年多時間裏,顧不上幼小的兒女,夜以繼日地陪伴在病牀邊…… 最終,吳強忠接受了腎移植手術,手術很成功。出院第三天,吳強忠就重返工作崗位。此後的31年中,吳強忠克服病痛的折磨、經濟上的壓力,無怨無悔,兢兢業業,始終奮戰在調解一線。
圖示: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郎文榮與吳強忠(左一)親切交談2021年3月25日上午麗水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郎文榮到慶元縣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進行調研。慶元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李見陽陪同調研。郎文榮書記還與金牌老調解員吳強忠同志親切交談(左一吳強忠),對其30多年一直堅持在調解一線的行為表示敬佩。人們口中的吳強忠 走近吳強忠,我們一直在找尋這種偉大,聽聽慶元的黨政幹部和羣眾及親屬對吳強忠的口碑是如何評價的? 同事們説, 他雖沒有豪言壯語,吳強忠以其默默的行為彰顯了對崗位的熱愛、對和諧社會的擔當,“撰寫”出激勵我們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一本生動教材———時代需要英雄,浙江需要典型,社會需要榜樣,吳強忠在平凡中的偉大,在於埋頭苦幹,精益求精;在於勇挑重擔,爭創一流,是個名副其實的“拼命三郎”值得我們大家學習。領導們説, 法安天下,德潤人心,在法治政府路上吳強忠同志做出了平凡偉大,他把黨性放在心中,把病魔置身心外,以釘子精神46年餘載紮根農村一線,替黨分憂、為民解難為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突出的貢獻。 子女們説, 我爸是個好爸爸,為我們子女們樹立了好榜樣,從家風、家規爸爸對“德”放在重中之重,教導我們子女們有德才有人品,也是發自內心平平淡淡,勤勤懇懇、默默無聞奉獻精神榜樣激發我們子女們……。
圖示:當地百姓一提到吳強忠就會豎起大拇指點贊老百姓説, 吳強忠以人民為中心”,圍繞維護人民羣眾根本利益,把解決人民羣眾最關心的問題,作為推進法治建設的切入點,他的平凡而偉大,是在於他無私奉獻,吃苦耐勞,不圖名利,不計得失,公道正派。為我們辦案不要一分錢,不要一包煙,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敢碰硬是新時代“包公”,是咱百姓的好黨員好乾部,他做的事實值得我們百姓認可敬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