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制、傳教與交食測驗——清欽天監檔案中的交食記錄透視(文獻轉載)_風聞
文渊紫光-2021-05-23 16:44
禮制、傳教與交食測驗
——清欽天監檔案中的交食記錄透視
石雲裏 呂凌峯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科技史與科技考古系,合肥230026)
摘 要:
交食觀測和記錄是中國曆代皇朝所十分重視的禮制活動之一。按照一般的應象,這些觀測和記錄的過程總體上是客觀的。本文對清欽天監檔案中的交食觀候報告進行了分析,發現從康熙末到咸豐初的觀候報告中開列的交食數據幾乎都是照抄預報。這説明,清朝的交食觀測與記錄的過程並非像我們想像的那樣科學和客觀,而只是流於形式。出現這種現象的可能原因一在於清朝當政者對於“欽定”曆法權威性的過度自信,二在於傳教士想通過掩飾其所傳曆法的實際誤差來維護其在華的既有地位,以利於傳教的開展,三則在於欽天監官員的懷祿顧位的心態。
關鍵詞:清欽天監 交食測驗 曆法 欽定
在中國古代占星術中,日月交食被認為是最為兇險的天象之一。交食的臨期“救護”儀式一直備受歷代君王重視,形成了一套嚴密的制度,成為皇朝禮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一直沿用到清朝。《大清會典》中對該朝有關交食的事務有以下明文規定:
(欽天監)凡日月交食,前期五月推算,將京師所食並各省所食分秒時刻、起復方位繪圖進呈,請敕下禮部頒行直省,臨期一體救護。復於食前數日具題。至期,本監滿漢官赴觀象台,同禮部官測驗。另派本監官生赴救護衙門,置香候時,報初虧、食甚、復圓等事。禮畢,本監依交食原象繪圖,並按佔書具奏。如陰雲不見者不佔,食不及一分者不行救護。
另一方面,中國古代法歷家早已明白“效歷之要,要在日食”[2J的道理。故東漢劉洪以後,交食實測又成為檢驗曆法疏密的重要手段。因此,按照通常的理解,上述這些程式中除去“具奏”的星佔內容外,“測驗”和報告交食的活動應該是科學性的。也就是説,其中對於交食過程(包括交食的大小與各種食相的發生時刻)的觀測和記錄都應該是客觀的,反映的是在當時技術條件下所得到的實際天象變化情況。這些情況又被史官們節錄入一些官修史書,並得以流傳到現代。這些假定正是現代天文學家把中國古代交食的記錄用於一些科學目的的主要前提。按照這樣的假定,清代的交食觀測和記錄在用於科學分析目的時是最為理想的,因為:首先,清代距今天較近,不僅《清朝文獻通考》等官修史書中保存了大量的交食記錄,連欽天監的許多原始觀候報告也被保存到今天,為我們提供了十分完備的資料;其次,《清朝文獻通考》和欽天監的觀測報告中對各次交食的大小(食分)和各食相(初虧、食甚、復圓等)發生的時刻都有十分精細的記載,其詳細、系統和完整的程度都遠遠超過了以往各代。有了這些資料,我們本可以通過科學分析手段探測清代交食觀測的水平,在此基礎上對清代的時間測量和時間計量技術作進一步討論。然而,研究結果表明,《清朝文獻通考》中的日月食記錄並非是欽天監觀候結果的實錄,而是直接抄自預報。【3]而更為令人吃驚的是,現存清欽天監的交食觀候報告絕大多數反映的並不是所謂“客觀的觀測結果”。
本文將把有關分析結果公佈於次,並試圖探討這種現象的根源所在。在現存的清朝欽天監天文檔案中,有不少天象觀候報告。【4]其中包括對康熙十六年到光緒十三年(1677—1887年)間55次日食和101次月食的觀候報告,它們實際就是《清會典》中所説的“本監依交食原象繪圖,並按佔書具奏”的奏本。除交食圖象外,報告的內容一般包括交食初虧、食甚、復圓等食相發生的時刻以及初虧和復圓的方位,但對食分大小則均不測報。報告結尾一般還要附上對該次交食的星佔。例如,對於康熙三十六年閏三月初一(1697年4月21日)日食的觀測報告的內容為:欽天監治理曆法閔明我等謹題,為觀候日食事,本年閏三月初一日辛己日食分秒時刻並起複方位已經具題外,臣等與禮部祠祭清吏司郎中喬士容、主事席璋齊赴觀象台,公同天文科該直五官靈台郎海度等,用儀器測至辰初三刻八分正西偏南初虧,巳初初刻七分食甚,巳正一刻七分正東偏北復圓。臣等謹慎按佔書曰:三月日食,絲帛布貴,楚大凶;辛巳日食,後宮有某;在婁宿食,戒在聚斂之臣。【5】
據統計,在全部55次日食記錄中,有14次因天氣原因完全沒有觀測到,6次由於天氣或者帶食原因只觀測到部分食相,完整觀測到的只有35次。而在101次月食記錄中,則有34次因天氣原因完全沒有觀測到,37次由於帶食或者天氣原因只觀測到部分食相,完整觀測到的也僅有40次。由於不少報告中提到天氣和帶食因素對交食觀測影響的情況,從而使其中所記錄的交食觀測數據顯得十分客觀。例如:(康熙四十年正月十七日,J7DJ年2月22日,月食)臣等……用儀測至卯初三刻十四分正南偏西初虧,至卯正一刻三分食被蒙氣遮蔽,其體杳茫,……【6】
然而,以下事件卻使我們對這些觀測的客觀性產生了疑問。康熙四十三年正月初一(1704年11月27日),北京可以見到一次日偏食。據記載,對這次日食:先期欽天監預推午正三刻十一分初虧,未正一刻食甚,申初一刻七分復圓。【7]日食發生後,欽天監監正常額依照慣例提交了一份觀候報告,其中所記錄的觀測結果與上述預報一一相合:
臣等……用儀測至午正三刻十一分南稍偏西初虧,未正一刻食甚,申初一刻七分西南復圓。【5】可是就在這次日食發生時,康熙本人也在內廷進行了觀測,得出了不同的觀測結果。在讀了上述觀測報告後,他作了以下硃批:
朕用儀器測驗,午正一刻十一分初虧,未初三刻二分食甚,申初一刻復圓。查《七政歷》,未初三刻二分日月合朔。新法推算無桀錯之理,這桀錯或因誤寫數字,或因算者忽略,將零餘去之太多,亦未可定。著詳查明白具奏。
表1對康熙43年日食各食相時刻的驗算

幾天後,常額等上疏,“以推算未盡請罪”,承認是推算錯誤。[8]根據驗算結果(參見表1,其中,“理論值”是根據現代計算方法推出的結果①,“康熙測值”是康熙的觀測結果,“預報值”是欽天監的預報結果,時間單位為小時‘,以夜半為0時),康熙的觀測結果與欽天監預報之間差距甚大。而且根據與理論計算結果的對比,可知康熙的觀測的確比欽天監的預報和觀測準確。由此可見,這次欽天監的預報確實有誤,而且誤差最多競達到0.69小時(41.4分鐘)。既然如此,為什麼欽天監對三個食相時刻的實測結果仍然與預報密合?
由此看來,這些觀測記錄是否真像表面上顯現的那樣客觀,應該進行檢驗。為此,我們從不同文獻中蒐集到欽天監對清代北京可見的69次日食和156月食的預報,[9]時間集中在康熙六十年至光緒二十四年(172l~1898)之間。我們把這個時段作為一個窗口,把分佈在其間的預報和相應的觀測記錄進行了對比,得到了十分令人吃驚的結果:
表2 1721至1800年之間觀測到的預報誤差大於10分鐘的日食食相時刻

在欽天監檔案中記錄的35次完整觀測到的日食中,有24次落在我們的分析時段內。對這24次日食,我們可以找到全部相應的預報資料。經過對比可以發現,其中前22次的預報和觀測所給出的食相時刻與虧複方位完全相同。只有最後兩次,也就是發生於咸豐六年九月一日(1856年9月29日)和咸豐七年八月一日(1857年9月18日)的兩次,數據不一致:

欽天監檔案中部分觀測到的6次日食全部都落在我們的分析時段中,並且全部可以找到相應的預報資料。經過對比後發現,所有被觀測到的食相時刻也都與預報中給出的數據一一相符。而在40次完整觀測到的月食中,有35次落在1721至1898年間。對這35次月食,我們找到了其中29次的預報資料。經過對比可以發現,其中前27次預報和觀測報告中給出的食相時刻的數據完全相同。剩下的最後兩次中,道光三十年十二月十七日(1851年1月18日)的那次在食相時刻的預報中只報到分,但觀測中卻給出了分以下的秒數。例如初虧,預報結果是“子初一刻七分”,而觀測報告中則為“子初一刻七分四十七秒”;食甚時刻,預報為“子正二刻五分”,而觀測結果則為“子正二刻五分五秒”,等等。只有最後一次,也就是光緒十一年二月十五日(1885年3月31日)的那次,預報和觀測報告中所給的食相時刻完全不一致(欽天監對這次月食的預報是:“十四日亥正三刻五十一秒;食甚,十五日子正一刻十一分四十秒;復圓,醜正初刻一分二十九秒。”而觀測結果則為:“十四日亥正二刻初虧,十五日子正一刻食甚,醜初三刻四分復圓。”)
至於部分觀測到的37次月食,落在1721到1898年間共有23次,其中有19次可以找到相應的預報資料。經過對比後可以發現,除了最後兩次,即發生於咸豐九年七月十六日和光緒十三年六月十五日(1859年8月14日和1887年8月4日)的兩次外,其餘所有被“觀測”到的食相時刻也都與預報中給出的數據一一相符。
以上的比較結果表明,在康熙六十年到咸豐年間,清欽天監的交食觀測報告中所列的食相時刻數據均與其預報報告中的密合。對於欽天監官員來説,這種密合當然是非常理想的,因為它無非為其所用曆法的精確和推算水平的高超提供了一次又一次的事實證明。但從實際情況而言,這種精確到“分鐘”的密合實在過於理想,理想得難以令人置信,因為:一方面,根據南懷仁記載,在康熙年間的中國,“(交食)預報出現半刻鐘的偏差要(比在歐洲)顯得更丟臉”【11】。也就是説,當時交食預報誤差達半刻鐘(7.5分鐘)就應算作不準。
然而,通過現代理論驗算可知,在康熙六十年到咸豐之前(即1721至1851年之間),清朝的交食預報仍然存在較為可觀的誤差。以對日食初虧、食甚和復圓三個食相發生時刻的預報為例,平均誤差依次分別為6.6,6.6和7.2分鐘,接近半刻,不少預報結果的誤差達到10分鐘甚至15分鐘(即1刻)以上,其中有不少是被欽天監觀測到的(見表2,其中第一、二兩欄是日期,第三欄是食相時刻的理論計算值,第三欄是欽天監的預報值,最後兩欄的誤差是由預報值與計算值之差求出的,時間單位同表1)。而另一方面,從耶穌會士寄回歐洲發表的部分交食報告來看,在康熙五十八到乾隆十六年(1719—1751年)之間的三十多年裏,他們對日食三個食相時刻觀測的平均誤差依次只有0.035、0.023和O.044小時(即2.1、1.38和2.64分鐘),遠遠小於上述預報的平均誤差。這些觀測中有些是在耶穌會駐地獨立觀測的,但也有一部分是在觀象台上與中國欽天監官員一起觀測的。【12】
例如,雍正八年,在欽天監擔任監正和監副的耶穌會士戴進賢和徐懋德二人提出,當時正在使用的《曆象考成》在日食推算中已出現誤差,必須修訂。為了證明此點,當年六月一日(1730年7月15日)日食,戴進賢和徐懋德二人就與中國天文學家明安圖等人一起在觀象台進行了觀測,結果發現欽天監預報確有“微差”【13】。這表明,清代觀象台所擁有的交食觀測技術大致也應在同一水平,只要是認真使用這些技術進行觀測,完全能分辨出預報中的誤差。退一步説,即便欽天監的觀測技術本身存在較大誤差,也不至於每次都與預報誤差一致,正好將預報中那些彼此相差懸殊的誤差完全掩沒。
這些分析説明:在我們目前所考查的這個時段上,除了對天氣和帶食現象的描述外,欽天監交食觀候報告中的數據並不是真正的觀測結果,而是直接抄自預報。 ’查現存的欽天監交食觀候報告,可發現其中最早的五份中注有“與所推一一相等”、“與所推一一相符”、“與所推相符”的字樣,説明其中的觀測數據與預報數據是相同的。我們用現代理論計算結果對這幾次觀測結果進行了驗算,得到了誤差結果(見表3,其中的誤差值=觀測值一理論值,時間單位同表1)。可見其中有不少項目的誤差在半刻鐘(0.125小時)以上,尤其是康熙二十四年十一月朔(1685年11月26日)的日食,三個食相時刻的誤差均超過了28分鐘,可能也是直接抄自預報。因此,在觀候報告中抄用預報結果的做法也許可以上溯到康熙二十年前。
按照一般的認識,中國古代官方交食從觀測到記入官史的主要流程是:
A.皇家天文台(如明清時期的欽天監)對交食進行實際觀測並將觀測結果記入“候簿”①
B.天文台據“候簿”向皇帝提交觀候和星佔報告觀候報告被節錄入“起居注”之類的皇帝檔案
C.皇帝死後“起居注”的交食記錄被記人皇帝的“實錄”
D.“實錄”和“起居注”中的交食記錄被記入其他史書的“本紀”或“天文”之類的篇章。
然而,根據本文的結果,這種流程對清代並不完全適用。根據南懷仁記載,“交食發生時,禮部的其他官員和欽天監正副監正一起在觀象台上認真地對初虧、食甚和復圓進行觀測,認真地記下這些食相發生的時分、掩食的食分和交食發生的區域①,將之與(事先)對整個交食過程的所作的預報和圖示進行比照……第二天,他們將向皇帝提交一份與此相關的奏疏,奏明按照觀測結果預報是否合天”。【14】這段記述印證了《清會典》中“至期,本監滿漢官赴觀象台,同禮部官測驗”的記載,但同時補充了許多重要細節。由此來看,欽天監監官們在交食觀候過程中似乎不是單純走走形式,而是遵從“曆法疏密,驗在交食”【15】的古訓,為檢驗預報是否“合天”而“認真”地進行測驗和記錄,第二天再據此給皇帝上交觀候報告。也就是説,上述步驟A和B在清朝也得到了很好的遵從。
但是,本文以上的分析表明,欽天監在提交觀候報告時並非總是直接彙報“候簿”中那些“認真記下”的結果(如果當時真的有這樣的記錄的話),也絕少提及交食預報是否存在偏差。相反,在咸豐之前的絕大部分時間裏,報告中往往都是直接照抄預報的結果,以證明觀測結果與預報“一一符合”。據我們分析,《清實錄》中的交食記錄也非完全來自觀候報告②,而有許多來自預報。至於次一級的官史(如《清朝文獻通考》),其中的交食記錄更是大面積地取自預報。清朝以前的歷代史書中,我們偶爾也會發現交食預報與觀測混記的情況,但情況並不象清代這樣嚴重。【16】所以,清代出現這樣的問題,必然有其特殊的原因。
表3 註明觀測與預報結果相符的幾次交食

清朝人關後,採納了耶穌會士湯若望的西洋新法。由於湯若望的精心運作,西法首先得到順治皇帝的極大信任,盛讚其“考據精詳,理明數著”,並命欽天監官生“用心肄習,永遠遵守”【17】。儘管“康熙曆獄”中楊光先等人對西法發動了圍攻【18】,不久又有楊燥南疏告西法的事件發生【19】,但最終西法的地位不僅沒有受到動搖,反倒使康熙皇帝對西法的可靠性確信無疑。經過歷獄之後,他一方面親自敦促南懷仁依據《西洋新法曆書》編成所謂的《康熙永年曆表》,命令把它“存諸實錄,以志永久”【20】;
另一方面又組織國內天文學家,用近十年的時間對《西洋新法曆書》的內容進行了大規模修訂和改編,編成《曆象考成》一書,作為《御定呂律淵源》的第一部,使西法戴上了“欽定”的桂冠。康熙對通過自己遴選並加以“欽定”的歷法具有極大的自信,這在以下兩個事件中表現得十分明顯。第一個事件是康熙四十三年日食,他通過觀測發現欽天監的預報與自己的觀測不符,這本來説明曆法本身可能有問題,但康熙卻一口咬定“新法推算無桀錯之理”,把錯誤歸咎於欽天監官生在推算過程中“將零數去之太多”。第二個事件發生在康熙五十八年正月初一,按欽天監預報,北京地區當天應該能觀測到一次日食。但交食發生過程中天氣狀況不佳,故欽天監報告:“申初初刻七分西稍偏北初虧,輕雲遮蔽;申正一刻五分食甚、七帶食人地平俱陰雲遮蔽,不得考測。”照例這種情況可以不作星佔①,但康熙閲後卻在硃批中命令:
“算定者既分釐不差,可照所算觀後俱奏。”【21】可見,他認定自己所選定的新法作出的交食預報已經達到“分釐不差”的精度,以致可以代替直接觀測結果作為星佔的依據。

康熙去世後,其“欽定”曆法的權威繼續得到保持。尤其是雍正三年(公元1730)年《御製呂律淵源》(《曆象考成》為其中三部著作之一)出版後,這一“欽定”曆法的權威得到了進一步強化。就在這一年,曾為康熙皇帝講授西方科學、對中國科學的歷史和現狀有過專門考察的耶穌會士巴多明寫道:“先帝康熙,他一人所作之事已經超過了他的前任;他所開的好頭本應繼續下去;但大家覺得萬事大吉,無事可作了。《天文彙編》(指《曆象考成》)是由這位偉大的君主明令編纂的,在他的繼承人雍正的關懷下出版了,該書已印刷好併發行,這就成了永恆的法則:在未來的年代裏,天體如果不與本書相符,這可不是推步者的失誤,即是天體本身的錯誤。”【22】也就是説,唯一不能被懷疑的是“欽定”曆法的權威。
與清朝當政者對西法如此自信形成對比的是在欽天監掌管天文曆法的傳教士。一方面,他們非常清楚,當時西方已有的天文表在天象預報方面並非百分之百準確,知道“歐洲最著名的天文學家的天文表和計算也常常與實際天象之間出現很大的偏差……即便是那些著名天文學家的預報彼此之間也會差上半個小時或者更多”【23】。然而,另一方面,為了維護他們在華的地位以利傳教,他們極力向中國當政者證明西法的可靠性,並強調其作為中國“欽定”天文學的權威地位。例如,在楊燎南於康熙十一年疏告西方天文學時,南懷仁立即上疏進行反駁。疏中一方面聲稱時憲曆法(即西法)“康熙曆獄”中經過公同測驗,證明密合天行,因此應當將它傳之無窮;另一方面則強調了時憲曆法的“欽定”地位:“國家之寶曆,創制於祖宗,釐定於天子,燥南何人斯?乃敢起而議其短長?”[24】。這種做法使中國當政者對西法的盲目信賴得到強化,結果“總期望我們的預報與天密合”【14】。這樣,他們就把自己以及由他們負技術責任的欽天監置於一個非常不利的地位,因為每逢有日月食之類的兇險天象出現,欽天監都被要求進行認真觀測,並“按觀候結果向皇帝報告一切”,包括這些天象“與預報相符還是不符【24】。如果他們在報告中如實報告預報與觀測不符的情況,就會面臨如下困境:要麼承認推算失誤而接受瀆職的指控(象康熙四十三年那次一樣),要麼就要把懷疑的矛頭直接指向“欽定”曆法的權威。
面對這種困境,傳教士和欽天監不會不考慮相應的對策。南懷仁自己就説過一段意味深長的話,他説自己對歐洲天文表常常出現較大誤差的事實思量得越仔細,“越不懷疑,正是由於上帝格外的佑護,在用天體運動檢測我們的天文學和計算的這些年裏還沒有發現過一次偏差!我確信,這是因為仁慈的神遮蓋了所有可能出現的誤差:通過觀測者的粗心,通過陰雲,或者通過其他一些類似的天眷;因為它使一切都有益於我們的宗教”【2 3】。實際上,南懷仁還有其不便明言的隱衷,那就是欽天監在觀候報告中照抄預報數據,這是一種最為穩妥的方法。與此形成呼應的是1730年巴多明對欽天監現狀的描述:“從歷史上來看,數學家的疏忽受到重罰,卻無人見到他們的勤勞受到獎賞……欽天監監正假如是一位飽學之士,熱愛科學,努力完成科研;如果有意精益求精,或超過前任,增加觀測次數,或者改進操作方法,在監內同僚之中就會立刻引起軒然大波,大家是要按部就班的。他們説:‘何必自找麻煩、擔風險,一扣不就是一兩年的薪俸嗎?這豈不是自己捱餓而死為別人行好嗎?”’【22】在這種心態支配下,欽天監官員即便發現了觀測結果同預報之間存在誤差,也不會把結果輕易告訴皇帝,以“自找麻煩”。因此,他們同耶穌會士一樣,具有在觀候報告中直接抄寫預報數據的心理基礎。唯一能夠打破上述局面的是,當欽天監官員真正打算對曆法進行修改的時候,他們才會把真實情況透露給皇帝。例如,雍正八年就是這樣的例子。但是即便是這次,傳教士和欽天監官員也沒有把全部的真實情況上報給皇帝,而只是強調了“微差“的存在。到了咸豐初年間,欽天監實際上又有了改歷的意向。關於這一點可以從下面的事實中得到印證:這一時期的許多交食預報中除了報告了用原來方法推算的結果外,還報告了用所謂“新擬用數”預報的結果。現存最早的一次有“新擬用數”記載的是咸豐九年二月十四日提交的對當年七月十六日(1859年8月13日)月食的推算②。此後同時用“新擬用數”推算過的共有日食6次,月食25次。從“新擬用數”這個用詞來説,這應該是當時一種準備推行的新的推算方法。應該説,正是由於有了這樣的改歷意向,所以,在這一時期給皇帝的交食觀測報告中才會重新出現了與預報有所區別的觀測數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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