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住宅的時代要結束了?2021年起新規下,這2類房子開始吃香_風聞
大眼联盟-2021-05-23 11:36
回顧過去住宅的發展歷史,茅草屋可以稱為第一代住房,磚瓦結構的樓梯房可以稱為第二代住房,而高層電梯房算是住宅歷史上劃時代的進步,徹底改變了人們的居住模式,可以被稱為第三代住房。目前第四代住房雖然已經被提出,部分城市也有試點項目,但是短時間內基本上沒有普及的可能。
如今高層建築已經和城市的發展融為一體,成為現代城市發展的標誌,而高層住宅也基本上算是城市中最主流的住宅。
那從發展來説,高層住宅的興起是無可避免的,畢竟城市人多地少,肯定得建更高,才能滿足更多人的居住。而且高層住宅也能帶給大家更好的居住體驗,相比於過去的老房子,高層住宅擁有更好的小區環境,擁有更合理的户型設計,通風和採光也會更好。
不過隨着高層住宅越建越多,弊端也逐步顯現出來。對此,北京科技大學的周天勇教授就認為,幾十層的高層住宅,過了許多年後,設施陳舊、維修困難,由於住户太多、未來再改造的成本相當大,高層樓房的價值將大幅度貶值。
當然,更重要的是,建太多高層住宅,反而變成無意義的事情。尤其是在縣城,本來人口就在不斷流出,而高層住宅還在不斷建,未來由誰住呢?本來高層住宅老化就快,需要住户多,能夠出錢維護。
但按我一朋友的説法,他老家縣城有很多新建的樓盤,入住率不到30%,收到底的物業費還不夠養活物業,更別説能僱錢讓專人來維護小區的設備和花花草草。
同時,高層住宅的安全隱患,比如地震、火災的話,逃生幾率很低。並且高層住宅住久了,老化了,也沒辦法像我們以前住的多層住宅一樣,想拆遷就能拆遷。
正是因為以上種種原因,2021年有關部門發佈文件,對樓房的高度提出了限制,住宅建設迎來“新標準”。
2021年3月29日,住建部又率先對縣城的高層住宅提出了新的要求——發佈“縣城停建高樓”意見徵求稿,更明確對縣城未來建高層住宅提出了3大限制:1、縣城新建住宅以6層為主,6層及以下住宅佔比應不低於75%;2、縣城居住建築高度要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3、縣城原則上不準建超過18層的建築,確需建設應該嚴格論證。
總結來説,未來縣城將徹底告別二三十層的高樓住宅,即便是18層建築,也很難有機會再建了。換言之,高樓“停建”的序幕已經從縣城開始了。
那麼對於以下2類房子,反而開始吃香了。
第一類房子:新建的多層洋房。
由於高層住宅各種隱患的發生,目前已經越來越不受購房者歡迎了,所以未來開發商新建的住宅可能會以多層住宅為主。
本來也是,多層洋房相比高層住宅,公攤面積小,密度較低,綠化率高,優勢明顯。過去沒人喜歡,就是由於沒電梯,需要爬樓梯,但現在的多層洋房,都帶電梯了,肯定成為購房者們的心頭好。
第二類房子:經過舊城改造的低密度市區老房子。
首先,這類老房子本身就佔據很好的地段,吃喝玩樂,出行方便,可謂是剛需自住首選的房子。但由於房齡老、設備老化、房屋破損、沒有電梯、沒車位等等因素,使得一些年輕購房者不願意購買。
但隨着舊改取代棚改,國家開始對老舊小區翻新,改變了老小區的外貌,另一方面通過加裝電梯、增加健身設施、增加養老托幼設施、增加停車位,讓老小區升級換代,相信經過改造之後的老房子,會重新煥發生機。
那對於購房者來説,老小區既然已經改變,又有帶電梯了,價格也比郊區新房便宜,又有什麼理由不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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