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香港騷亂時的“爆眼少女”嗎? 那可能是示威者造的一個彌天大謊!_風聞
杭子牙-杭子牙官方账号-多维世界观察者2021-05-26 10:17
香港騷亂已經過去將近兩年,但是,相信大家一定還記得當時的混亂,以及與那個“爆眼少女”有關的新聞事件。
那是2019年8月11日晚,在尖沙咀示威者與警方對峙時,一名年輕女性示威者被硬物擊中面部,導致右眼眼球爆裂,之後被送往醫院治療。
示威者隨後宣稱,該女子是被警方發射的布袋彈打穿眼罩所傷,此後,該女性示威者被一些港媒稱為“爆眼少女”,經輿論渲染成為香港警方濫用暴力的“罪證”,該女子手捂傷眼的照片還登上了《紐約時報》頭條。
事件發生後,港警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稱,當時尖沙咀警署需要增援,支持人員大約晚上19時30分才抵達,但女事主受傷的時間在此之前,因此當時警方支持人員並未到場。
有不同聲音也指出,當時媒體拍到該女子眼罩並無警方發射的布袋彈,更有懷疑其傷勢系誤中附近示威者彈弓所射的鋼珠所造成。
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也在第一時間呼籲傷者報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也敦促該女趕快報案,以方便調查。不過,該女子遲遲不肯報案。
但是,另一方面,反對派與示威者卻一口咬定該女是為警方布袋彈所傷。
黑暴示威者隨即在網上鼓吹仇警,號召他人在事發翌日到香港國際機場參與聲援“爆眼少女”集會,結果引起軒然大波,機場於2019年8月12至14日一連3日被癱瘓。此後又發生多起針對警方的暴力事件。
警方事後為查明真相,在取得法庭手令後,成功獲取其醫療報告,但她稱警方拒絕向她提供取得有關手令的資料,剝奪了她用法庭程序申請撤銷和維護私隱的權利,上訴至香港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複核。
在其司法複核申請遭法院拒絕後,又進一步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上訴,要求推翻原審判決。
所以,事件真相為何就成了一本糊塗賬。
“爆眼少女”自事發後也一直很少現身,即使曾在“民間記者會”的錄像片段中露面,也是紗布遮住右眼,並戴上太陽眼鏡,所以其真實傷勢如何,一直是個謎團。
轉眼快兩年過去,直到最近才有媒體援引消息人士透露,該少女已於2020年9月30日經香港國際機場前往台灣。
媒體還透露了當時她被親友送別的場面,該少女當日身穿白色上衣及淺色裙,精神飽滿,期間一度拿下口罩,露出其標緻樣貌,並從手袋內取出疑似機票,身旁的朋友圍着她有説有笑。
另有照片顯示她進入機場後,與朋友身穿防護衣、戴上口罩,在離港航班顯示屏旁作出“V字”手勢,面露笑容及眯起雙眼合照留念。當時顯示屏寫有航班編號“CI910”,即中華航空,由香港開往台灣。這個航班也是我經常從香港到台北出差時乘坐的航班。
媒體報道指出,綜合多張不同角度拍攝的照片清晰可見,她的雙目明亮,囧囧有神,精神及健康狀況俱佳,根本毫無義眼跡象。
事件到此其實已經真相大白。儘管該女子行蹤目前已經成迷,但相關跡象均顯示,這就是示威者當時為栽贓警方精心策劃的一個彌天大謊。
香港警方根據得到的醫療報告確認該女子眼球及內部組織並未嚴重受損。目前警方正追查她是否曾參與暴動,同時調查其是否串謀隱瞞其傷勢及散播謠言,藉機煽動連串“還眼”暴力活動。
這起事件不禁令人反思,當年反修例運動期間充滿各式各樣針對港警的嚴重指控,內容十分聳人聽聞,包括有女性示威者遭多名警員“輪姦致孕”,有示威者在扣留中心遭“酷刑施虐”,還有示威者遭“警方殺害棄屍大海”等等。
這些指控幾乎都由未露面的示威者做出,且都未讓警方立案調查,其真實性始終未能得到證實,但當時獲得港台媒體大幅報道,並在社交媒體上大量傳播,形塑了香港警察的“邪惡”印象,很大程度煽動了示威者對港警和政府的仇視情緒,事實真相究竟是什麼不言自明。
“爆眼少女”曾在2019年民間記者會播出的錄影畫面上表示,希望自己受傷的右眼,可以像埃及神話中荷魯斯的右眼一樣,有着令香港人遠離痛苦,戰勝邪惡的力量,但事實上,她和她的同夥,卻是一羣消費了港人情緒的假新聞製造者。
此時此刻,香港人或許更需要的是有“明眸少女”之稱的希臘女神雅典娜的智慧,養成對各種媒體信息有獨立思考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從而對於這場改變香港本地政治生態與“一國兩制”格局的風波,有更進一步的理性和冷靜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