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男子猥褻同小區6歲女童,被判刑三年!_風聞
简单快乐-2021-05-28 22:50
來源丨延邊晨報全媒體 2021-05-18 10:11:48
以寵物狗引誘,男子藉機將獨自外出的女童帶回家中,實施猥褻行為。近日,白河林區基層法院審結了一起猥褻兒童案件。
音音(化名)是一名剛滿6週歲的女童,與被告人劉某同住一個小區。一天,音音去幫媽媽取快遞,被告人劉某利用其飼養的寵物狗引誘音音至家中,對其實施了猥褻行為。回家後,音音將此事告訴媽媽,音音媽媽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立刻選擇了報警。劉某到案後還心存僥倖,認為只要自己不承認就可以矇混過關。但證據確鑿,不容抵賴,劉某最後在如山鐵證前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該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為目的,採取誘騙、哄騙等手段,多次實施淫穢行為,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公訴機關指控準確,罪名成立,應予支持。據此,依法判處被告人劉某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猥褻甚至性侵兒童的行為,嚴重突破法律底線、道德底線、人性底線,往往會給被害兒童造成身心傷害,也對被害兒童的近親屬帶來較大痛苦,社會影響極其惡劣。”該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法院對猥褻、姦淫兒童犯罪歷來堅持零容忍的立場,堅定從嚴打擊性侵害兒童犯罪、最大限度保護兒童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決心和態度,堅決依法判處,打消犯罪分子的僥倖心理,給犯罪分子心理震懾,斬斷這些伸向孩子的魔爪。
本案應當給廣大父母敲響警鐘,未成年人存在心智不成熟、自我保護意識不強等特點,在遭遇性侵犯罪時往往會不知所措,聽之任之,不僅縱容了犯罪分子,也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留下了陰影。因此,作為被監護人的父母,要加強對未成年人性知識的啓蒙與教育,以幫助其學會在遭遇性侵犯罪時保護自己,及時制止或尋求他人幫助。
記者 劉瑞霏
編輯丨厚城
審核丨李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