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人民的生活水平是較高還是較低?_風聞
邓铂鋆-医疗行业财务专家-2021-06-04 08:29
蘇聯規定人均住房面積標準不得低於9平方米(使用面積,下同),稱其為“衞生標準”。
在蘇聯,超過每户4.5平方米+人均9平方米的居住面積,要徵收3倍超額房租。“特種養老金”領取者及同住家人的平價住房面積是15平方米。
在蘇聯,高收入者要支付更高的房租,除非某些身份。自由職業者對集體沒啥貢獻,要支付更高的房租。牧師屬於自由職業者。如果你是一位莫斯科的牧師,你的房租可能是普通人的五倍。
蘇聯城市居民歷年人均居住面積:1950年,3.98平方米。1960年,8.9平方米。1970年,7.7平方米。1985年,14.5平方米。
蘇聯交付使用住宅的平均使用面積1960年為42.3平方米,1970年為46.5平方米,1983年達55.4平方米。1985年,85%的蘇聯居民生活在成套住宅中,其中城市居民的住宅成套率約為80%。
斯大林晚年的1946~1950年4年間,蘇聯建設的住宅比1918~1946年還多。1956年至1969年,赫魯曉夫至勃勃列日涅夫初期,蘇聯建設的住宅比十月革命至1955年所建的多15%。
蘇聯的住宅建設分為政府建設、民建公助、居民自建三種模式。直到1960年,政府建設住宅才成為住宅建設的主導。1964年,政府規定人口低於10萬的城市才允許居民自建住宅,每幢面積不得高於60平方米(但是很多人不受這個限制你懂的)。
勃勃列日涅夫時期,蘇聯住宅建設從赫魯曉夫時代的多層住宅為主發展為高層住宅為主。蘇聯不缺土地,提高城市容積率的原因是防止城市蔓延速度過快,節約公共服務設施與交通運輸設施的建設費用。
蘇聯政府進入70年代之後津津樂道一個指標“建築住宅單元數/千人數”,即交付住宅數量與城市人口的比例,終於超過了美國及其他一些西方國家,在東方陣營名列前茅。


但是,蘇聯住宅的平均面積僅為西方的7成左右。蘇聯全盛時期的“建築住宅單元數/千人數”同時也低於目前的中國。
任澤平:按使用面積算城鎮人均住房僅23平 中國房地產市場未來仍有較大發展空間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