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專訪 | 潘家華:煤電是電力系統壓艙石的説法不準確_風聞
环境与生活杂志-国家级环境新闻期刊-合理生存 健康生活 友爱生态 尊享生命2021-06-10 19:21
◎本刊記者 鄭挺穎 羅夢雁 實習生 班琳璇
圖|2011年8月,潘家華所長在內蒙古草原。
在邁向碳中和的當下,碳達峯、碳中和的目標究竟意味着什麼?又該如何實現?碳中和實現過程中的關鍵因素又是什麼?
帶着對這些問題的關切,《環境與生活》記者專訪了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國家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委員潘家華。
“惡品”歸零是實現碳中和的關鍵
《環境與生活》:最近,國內碳中和的話題非常熱,有人以為,要實現碳中和就必須植樹造林,多種樹種草,多吸收二氧化碳,就可以實現碳中和的目標。您認為這樣的理解有什麼問題?
**潘家華:**中國向國際社會承諾要力爭在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這樣一個國家自主貢獻的目標以後,國際上有真摯的讚賞,也有不少質疑。國內為了響應中央、國務院關於碳達峯和碳中和的目標做了很多努力和解讀,這些解讀有的是科學的、有道理的,有些解讀則在邏輯上是不太成立的,從科學上講是沒有依據的,帶有誤導性的。
圖|5.2010年9月,潘家華(右)與劍橋大學博士生導師Ian Hodge參觀三峽大壩
例如,有些權威媒體解讀碳中和是煤炭、石油、天然氣所排放的二氧化碳被綠色植物吸收,燃煤發電與太陽能光伏電能相等同等,它的邏輯就出現了謬誤,是不成立的。應該是太陽能和風能替代化石能源,不存在吸收和跟它等同的問題,而是替代關係,是競爭關係;其次,這些化石能源燃燒所排放的二氧化碳,綠色植物是吸收不了那麼多的。二氧化碳想排多少就排多少,綠色植物想吸收多少就吸收多少,這樣謬誤的邏輯讓很多人認為,森林資源好、森林覆蓋率高,那這裏就碳中和了,這在科學上是沒有依據的。
首先,我們要理解碳和碳是不一樣的,用我自己總結的詞來説森林中的碳是氣候中性的碳(Climate-neutral Carbon)。為什麼叫氣候中性碳呢?綠色植物通過光合作用吸收大氣中的二氧化碳,也就是固碳形成碳匯的過程,但是它又通過枯枝落葉的腐爛,最後又全部回到大氣,綜合上它是平衡的,長時段上不會無限的積累碳下去,即使作為碳源,所排放的二氧化碳也是來自於大氣,不會額外增加大氣中的二氧化碳,所以對氣候的影響是中性的。在某時某地,比如説人工造林,在水分陽光充足的地方,林子可以長的很快,這段時間就屬於碳匯;森林大火燃燒排放的,當然是二氧化碳。還有枯枝落葉的腐敗釋放出來的碳。吸收和釋放在長時間尺度、在宏觀區域水平總體平衡,是自然規律。它不存在説額外的把化石能源轉化成森林碳匯,所以這個在科學依據上是不成立的,不可能通過森林碳匯中和碳排放。這另一種碳,就是化石能源燃燒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它與綠色植物氣候中性碳不是同一個屬性,我把它稱之為氣候災性碳(Climate catastrophic Carbon)。因為化石能源貯存在地底下,我們把它從地下開採出來後再釋放,這屬於額外的。這一部分碳改變氣候,引起氣候變化,是氣候變化的罪魁禍首。
圖|2006年11月,潘家華研究員在肯尼亞內羅畢參加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
碳和碳不是一回事,這個我們一定要弄清楚,那麼碳跟碳不一樣,還要看它的經濟學屬性。我們説氣候中性碳是商品,是善品,因為它可以用,是好的。它善品的屬性表現有三個方面:第一,木材、果實都是可以進入我們消費經濟系統的,是有價值的;第二,它可以保護生物多樣性,可以改良土壤,是生態功能,是我們所需要的生態服務;第三,就是生物質能源的功能。因為我們燃燒用的是氣候中性的碳,燃燒後是會再生長的,它沒有額外性。雖然我們説它是善品多多益善,但因為我們地球表面的面積是有限的,所以它也不可能無限多。現在説氣候災性碳,氣候災性的碳是什麼東西呢?有什麼好的功能呢?它是為了我們的能源服務而附帶跑出來的。化石能源就屬於氣候災性碳。如果有一種能源服務不需要碳的排放的話,那這個碳就沒必要,這個碳和能源服務(energy service)是完全隔離的,事實上,我們需要的並不是碳,我們需要的是能源服務。煤發的電是電,光伏、水發的電也是電,兩者是均質產品,和來源沒有關係。我要的不是碳,我要的是能源服務。所以説這個氣候災性碳,我稱之為惡品,這是我給的一個定義,它造成氣候變化,沒有任何益處,是惡品。如果説這是一個惡品的話,圍繞着社會的正常運行、社會福利的改進,我們應該怎麼辦?應該是最終消除惡品,把惡品歸零。
説個題外話,這樣的話,現在所謂的碳市場它還有未來嗎?如果最後碳中和把它都歸零了,想想看,還有未來嗎?碳市場還存在嗎?就不存在了呀,而且這個時間尺度就這麼短。
實現“碳排放交易”成本太高
《環境與生活》:您這個觀點在學界是多數還是少數?
**潘家華:**在學界,有些人不接觸經濟學就不瞭解,就屬於跟着當前熱潮。在走向“碳排放歸零”的過程中,我們也有很多其他的選擇,一種選擇就是現在的碳交易,碳排放進行交易在理論上是有效的,但是它最大的毛病是,它是有條件的,條件就是沒有交易成本和無窮多的交易主體,以保障其競爭屬性。在獲取了交易權之後,如果不需要第三方認證,沒有各種制度障礙,沒有交易成本,而且交易主體眾多,則碳交易是有效的,低成本的。但是我們現在的碳排放交易成本有多高呢?
圖|2007年12月,潘家華研究員(左3)參加巴厘島聯合國氣候會議。
首先有登記中心,之後還有交易中心,企業之間的認證、自我核查,這是不是成本?如果登記中心是公益事業單位,企業排放登記不繳費,但這一事業單位的運行費用,必然要納税人承擔,社會的費用或成本,是必然存在的。企業碳交易,也不可能是免費完成的。企業的碳排放,企業核查還不算,還要有第三方核查。而且碳的排放權還要按人為定的各種標準進行初次配額。在《京都議定書》的談判過程中,所謂的碳交易(Emission Trading)是美國人強行寫入《京都議定書》的,但是他們自己卻不做。2005年歐盟建了 EU-ETS(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ropean Union Emission Trading Scheme)自己的排放交易系統,但從2005年到現在,這樣的交易沒有強勁的活力,市場也非常有限,沒有形成任何的市場擴展。
當年在《京都議定書》下做CDM(清潔發展機制)碳交易的時候,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很多國際金融機構的參與最後都不了了之,無影無蹤。因為惡品本身它是不斷消亡的,它不存在了,這些金融衍生品就完全沒有意義了。
現在再講碳交易這個事情。碳排放的交易成本顯然是存在的,可能很高,而且不確定性非常大,同時還有技術上的不確定性,生產端、中間端、消費端,重複計算如何規則,比如説現在用的電量是確實存在的,但不確定現在用的電量有多少是煤電,有多少是風電、光電、水電,那這一部分的煤電如何交易,煤又涉及到煤的來源、煤質、熱值、燃燒的氧化係數,這些數據的精確性需要考慮。因為碳是個無形產品,是通過計算得來的,在計算的過程中一個參數或者關係的不確定就會導致技術上很大的不確定性。
圖|2008年12月,潘家華研究員(左1)在巴厘島聯合國氣候會議上發言。
按現行規則,參與碳交易的,只涵蓋排放大户。這樣,參與市場交易的主體數量就不可能多。而且這些排放大户多是能源原材料上游企業,可以將碳成本轉換給下游企業。這樣,參與排放交易的企業只需承擔部分成本,而轉嫁部分甚至大部分成本。因而,碳排放可以有效率,但不可能是最有效的。
去煤亦能行穩致遠
《環境與生活》:如您前面所提到的不確定性問題,如果能夠出台一些相應的標準,明確碳排放實踐指向是否會更好?
**潘家華:**問題就在於這些標準太具有不確定性,因為碳不是個有形產品,而且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又很多。那是否有替代品或者替代政策呢?是有的。從經濟政策上來講,我們的目的是要讓化石能源的競爭性弱化,讓零碳能源的市場競爭力不斷增強。
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不管化石能源,補貼可再生能源,但是這樣增加財政負擔;另外一種方式,提高化石能源的成本,這樣就弱化了它的競爭力,可再生能源的競爭力就增強了。換一種思路,徵碳税。每噸碳税徵幾十塊錢,如果説是一百塊錢一噸煤,就相當於30到40塊錢一噸二氧化碳,這樣的話,徵税的錢一部分補貼光伏發電,我還是按0.15元上網,另外的三毛錢省下來,做什麼?去補貼儲能。
圖|2009年12月,潘家華所長在哥本哈根聯合國氣候會議期間接受媒體採訪。
要知道我們手機電池演化得多快,當年一個手機有多少電量,現在用多少電,之前我的手機充電能用一週,現在不行了,小程序多了,耗電太多了,這説明什麼?電池容量越來越大,技術進步很快,就需要把錢拿去做儲能的研究和開發。這樣一來,煤電價格上漲,電網就會考慮是否購買,消費者就會有選擇,化石能源就會慢慢地衰退下去。
有人説,煤電是電力系統的壓艙石,我認為這個説法不準確,甚至不對。為什麼不對?就從我們現在的技術來看,英國即將退出燃煤發電,德國原計劃2038年前,2021年進一步明確可望在2030年前全面去煤。別人沒有壓艙石,但電力系統照樣可以轉。拜登入主白宮後代表美國向國際社會承諾,在2035年美國的電力100%可再生能源。別人沒有這個壓艙石,照樣行穩致遠,難道中國人腿腳就不靈便嗎?我覺得咱們中國人腿腳也挺靈便的啊。事實依據就是我們青海省602萬人口,70萬平方公里這樣一個經濟體,在北歐都是個國家的規模了。他們在2017年做到三天100%的使用可再生能源,2018年是一週,2019年是一個月,2020年是103天,它用水電、風電、光電,和少量的生物質能,實現了100%利用可再生能源。青海雖然沒有多少工業,經濟體量也不大,但在這樣一個小範圍內的實踐既然能做到,我們就有放大的可能,而且它綜合的太陽能光伏發電的成本是0.22元一度電。從這個事實來看,煤電壓艙石這個説法是不成立的。
圖|2011年8月,潘家華所長一行在內蒙古考察氣候變化問題。
目前我們中國工業佔比很高,工業產能大,對電力的需求相對來講比美國要高,高將近一半。所以暫時僅靠風、光、太陽能無法很好的保障能源供給,過渡期間,煤炭也必須發揮重要的作用,做出貢獻,並且煤炭是做了歷史性貢獻的,我們不能批判煤炭、厭棄煤炭,也不能否定煤炭,它對我們中國的工業化、城市化貢獻功不可沒,但是在我們現在這樣的發展階段,煤炭光榮退出不是壞事。那麼煤炭在最後能夠做出一點貢獻,在過渡時期幫扶一段風、光、水、生物質能這些百分之百的可再生能源,我覺得這也是煤炭的一種榮光。
綜上來看,碳税的可操作性更高,成本也更低,既不需要登記中心、核查中心、交易中心,也不需要分配排放指標。
讓碳中和行進得更平穩、更高效
《環境與生活》:目前,我國很多環境產業也有環境税,而又有税又有費又有交易的狀況,是否會造成實踐過程中的混亂?請問您怎麼看待這一問題?
**潘家華:**關於碳中和,我們的政策必須理性。例如能源“雙控” (總量控制,強度控制)。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幹什麼呢?該控制的是化石能源,零碳能源多多益善,為什麼一定要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呢?如果一個地區有無限風電、光電,完全可以大力開發利用,控制總量是沒必要的。
我們經濟學中有個概念,叫理性預期(Rational Expectations),那麼這個理性預期表現在哪,有這個理性預期之後,你知道往哪個方向走,走多快,能夠走多快是你的事,但是你不會走偏。我為什麼説這個預期很重要?碳中和提出,《巴黎協定》簽署以後,對全世界來講,這個預期就非常明確了。
以美國為例,雖然美國前總統特朗普上台以後,説煤炭是清潔能源,並且退出《巴黎協定》,但是你看美國市場的反應,美國企業的反應。特朗普任職期間,美國煤炭裝機平均每年減少1000萬千瓦,沒有一家企業投資煤電。這就是因為企業家們看到《巴黎協定》定下來以後,世界就往這個方向走,他不能倒行逆施。
圖|2013年6月19日,潘家華所長(右)與來訪的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交流並贈送碳預算書。
中國在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細微顆粒物等大氣污染物治理方面,税、費、標準多管齊下,行政主導性強,政策多變,企業只能被動適應和配合。所以中國的企業多隨着政府的指揮棒轉,沒有也很難有自己的長遠規劃。中國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生存年限不長,這也是一個原因。這也要求我們的政策必須連續、穩定。讓企業從長計議,良性發展。
一個學者身上的歷史縮影
中國碳經史、氣候經濟史、環境經濟史
《環境與生活》:您的治學史、學術研究史也是中國的氣候經濟學、環境經濟學發展史的一個側影。我們關注到,您在不同歷史時期的研究重心會發生調整、變化。這種調整和變化,也能反映出國家怎麼看待低碳這件事情。您方便回顧一下您的治學歷程嗎?
**潘家華:**我老家是湖北省枝江市(枝江是宜昌市代管的縣級市),我們兄弟能夠讀到高中畢業得益於我父親對知識的尊重,對子女教育的重視。我父親不識字,只上過一年私塾,自己的名字也寫不出來,但是他對一些問題的分析、把控和認知,我覺得是很有洞察力,很有實幹能力。我從他那裏學習為人處世之道。我在英國劍橋大學唸書的時候,他讓人給我寫信,每次都要叮囑一句“早日學成,早日歸來,報效國家”。
圖|2012年4月14日,潘家華所長(左1)參加柏林新經濟思維學術會議。
1975年我高中畢業後應徵入伍當兵。1977年高考,我從部隊參加了高考,被錄取到華中農學院,現在叫華中農業大學。唸書以後,感覺學校的圖書館是更大的世界了,有這麼多書可以借,這麼多知識可以學,這麼多工作可以做。當時,我們一個個都有雄心抱負,一定要做參天大樹、服務國家,一個個都雄心壯志,大家都要考研究生。1981年本科畢業參加了研究生考試,成績似乎還可以,考入北京林學院,現在叫北京林業大學。我研究生學的是森林生態專業,我當時就想怎樣提高森林生產力,能夠多增加一點產出。碩士畢業以後,我去了湖北省社會科學院搞經濟學研究,涉及生態經濟學、區域經濟學、發展經濟學,我就做這些研究工作,每年也都會發幾篇文章。
圖|2012年10月,潘家華所長(右)擔任全球城市聯盟可持續城市會議東亞執委並與聯盟主席在韓國首爾交流。
1988年,我獲得公派留學英國機會,非常榮幸地得到劍橋獎學金資助,略高於中國的政府資助標準,去了劍橋大學土地經濟系。導師是做環境經濟學的,我就跟着他學環境經濟學。劍橋大學經濟系的一個教授寫了一本書,關於不可再生資源的經濟學的。這本書很經典,用了物理學上的很多模型、參數和圖表。我在劍橋也很努力的學數學模型,紮根在圖書館。在劍橋念博士那四年裏,我一篇文章都沒有發表,這在國內按博士的標準我是畢不了業的。但經濟學和數學方法這兩棟知識大廈是我確確實實在圖書館用時間堆砌起來的。經濟學補了,生態學也有了,又有數學的這種模型,雖然念博士時期沒有發表論文,但是後來劍橋大學基金資助了我一年的博士後研究,一年發了五篇學術論文。我當時的博士論文題目跟現在也很應景,叫《經濟效率與環境可持續力協同優化》。
1993年就回國了,回來也是機緣巧合。記得當時國內根據楊振寧的建議,建立了博士後制度,首先啓動在科學領域、工程技術領域。人文社科在這一制度啓動之後並沒有納入。1992年開始,全國博管辦正式啓動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後制度,從自然科學推進到人文社會科學領域。1992年底,全國博管辦代表團到訪劍橋大學,我們瞭解到這一情況。代表團表示歡迎回國進入國內首批人文社會科學的博士後流動站,來去自由。1993年完成劍橋大學基金資助的論文發表以後,我回國進入國內第一批設站的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政治研究所做博士後。
碳公平:關乎國家利益的學術交鋒
《環境與生活》:到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政治研究所後,您的研究重心有何調整?
**潘家華:**我到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政治研究所以後,就是把在劍橋大學的工作細化一下,針對國內的情況做一些分析介紹,當時我產出很高,一回來就發了好多文章。對國際前沿很多學術問題一是瞭解的,二是可以把控的,三是可以批判的。我發現做學術研究就是要批判,要沒有些批判性的審視的話,就發現不了問題,找不到進步往前走的着力點,這點讓我覺得很重要。後來中國與國際聯繫比較多了,一些國際機構,如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聯合國開發計劃署,他們需要同時瞭解西方情況和北京代表處負責一些國內情況的經濟學家做一些工作,1997年我就去了一年半時間,在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北京代表處負責一些能源效益、能源技術合作方面的工作。
圖|2012年12月1日,潘家華所長(左2)參加聯合國多哈氣候會議。
1998年,我應聘擔任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減緩工作組的高級經濟學家,開始在荷蘭做有關氣候變化的經濟學減緩的評估支撐工作。IPCC旨在綜合科學全面評估世界各國在氣候變化領域的研究工作和成果,為國際氣候變化談判提出科學評價和政策建議。分別於1990年和1995年提出的第一次和第二次《氣候變化評估報告》,對《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1992)和《京都議定書》(1997)的談判和簽署產生了重要的影響。1998至2001年,我直接參與了第三次評估報告的協調、組織、寫作和統纂工作。這三年半的時間我等於是把氣候變化和與它相關的國際格局,經濟學的這一套問題了解得比較透徹了。我現在不誇大地説,像跟IPCC和氣候變化經濟學淵源這麼深,接觸這麼多的,國內可能並不很多。
20世紀90年代美國經濟學家威廉·諾德豪斯的氣候變化綜合評估模型DICE模型(Dynamic Integrated Climate-Economy)和RICE(Regional Integrated Climate-Economy)模型全世界風行。諾德豪斯模型運算得出的結論是,發展中國家減排成本低,發達國家減排成本高。這意味着排放很低的發展中國家要減排,是符合經濟理性的,因為成本低。而發達國家減排成本高、代價大,所以不能減。當時正是我們做第三次《氣候變化評估報告》的時候,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屬於兩大陣營,爭得很厲害,水火不相容。專門有一章評估温室氣體的減排效果。由於發展中國家的一些學者不是特別認同其評估結論和政策手段,以至於在評估過程中出現多次交鋒,甚至有學者公開發表聲明,憤然退出作者隊伍。其實,這裏涉及到的就是一個“碳公平”問題,我學過西方經濟學,當時就用西方經濟學的表述和方法寫了篇批判性的文章。宏觀經濟模型得出的結論,當然有理論支撐,不能説不對。同樣,應用西方福利經濟學方法,我們就可以發現,西方國家人均排放很高,許多發展中國家人均排放很低。那麼,在邊際水平,發達國家人均減少一噸碳排放,福利損失很小,甚至還有收益,而發展中國家人均排放只有一噸,在邊際水平,全部減少排放,福利損失無窮大。顯然,得出的結論與西方宏觀經濟分析正好相反。在2005年以前我所有的文章都在講“碳公平”。
圖|2013年8月27日,潘家華所長(右)在中國人類發展報告發佈會上與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交談。
第三次評估報告是2001年出版完成的,我到劍橋大學出版社把稿子送過去以後,任務就結束了。當時第三工作組荷蘭籍的聯合主席,三番五次跟我談,要我留在那做第四次評估報告。但是我真的不想再留下了,在那裏不能做自己的研究,也不能代表我們中國説話,感覺中國壓力很多,在國際上中國學者英語能力很強可是專業表述可能跟不上,專業表述很好但是情況不瞭解。我是屬於表述和情況都稍有了解、兩者兼而有之的。我説不行,我得回去。所以2001年我又回到了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政治研究所。
《環境與生活》:您擔任國家外交政策諮詢委員會委員是不是也是因為您有這方面的洞察力?
**潘家華:**這個裏面故事真的就在這,化石能源的消費在助力經濟增長和保障物質生活的同時不可避免的造成温室氣體排放,氣候變化已經成為當今國際經濟關係和國際政治的一個焦點問題。那麼以國家為單位的經濟發展空間爭取和温室氣體減排責任的分擔深切的關乎國家利益。在IPCC的三年多,我深刻地感受到科學理論在國際談判中給予國家的支持。
尤其是中國在2006年超過美國,成為第一排放大國,並且排放還在強勢增長,美國就認為我減半天,中國依然排放,把我們減的都給抵消了,我們減有什麼用,所以美國説我們必須也要讓發展中國家參與減排,這是美國的一致態度。我們在2005年以前,一直在講碳公平,因為在1970年的時候我們中國人均只有0.9噸碳排放,是當時世界人均水平的1/4;過了20年,到1990年我們人均漲一倍,兩噸二氧化碳,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到了2005年的時候我們基本就達到世界平均水平了,發展就是這麼快。因為在現有的能源結構下,經濟發展必然經過一個碳排放快速增加的階段。所以當時國際社會給中國的壓力也很大,那麼中國應該怎麼辦?
圖|2014年3月27日,潘家華所長在北京會見IPCC(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副主席。
我就用西方經濟學福利理論的邊際分析方法,通過論證碳排放的邊際福利損失比較和他們講道理。用真憑實據給他懟回去,怎麼懟呢?我説我國現在才人均兩噸或一噸二氧化碳,我減一噸沒有了,那麼邊際福利損失是無窮大的;而美國人均25噸碳,你減一噸,減排的邊際損失可以忽略不計,甚至説不定還為正。所以這就是以其之矛攻其之盾。當你知道經濟學原理之後,他怎麼説就怎麼懟回去。他説要有個全球碳税,我説那可以啊,可是全球碳税存在個什麼問題呢,首先你得有個全球政府,在此基礎上還需要一個合理的分配機制,否則就只有發達國家交得起碳税,那你們可以排放,發展中國家交不起碳税,發展中國家就不排放了?那發展中國家怎麼生存呢?所以我們就用他們的話語懟他們。
在談判過程中,很多方面的表述是需要隨着實際情況變化而做出調整和改變的。2006年以後,用“碳公平”這一概念已經無法在談判中維護中國的發展權益,於是我們審時度勢的提出“人均歷史累計碳排放量”這一原創的概念並被國際社會認同,而且之後很多西方國家都開始使用這一概念。這其實不是基於談判的技巧而是基於對事態發展邏輯的科學約定。比如碳排放存量和流量的水平,儘管我們中國現在流量跟你們現在差不多了,但是我們歷史排放累積的存量太少。因為當時數據都一清二楚,例如發達國家的基礎設施、人均汽車,美國每千人是870輛汽車,歐洲、日本每千人是550輛汽車,中國在2000年是多少呢,每千人才12輛汽車。我們的存量,道路交通都沒有,我們還要有點存量才行,同時,這是一個變化的量,現在碳排放水平低,不代表未來也會低,現在排放高,不意味着未來也會高。所以必須要累積歷史的人均排放。
圖|2014年7月7日,潘家華所長在聯合國總部發表有關中國可持續城市化的演講。
後來,我們又提出“公平獲取可持續發展”,要獲取可持續發展怎麼辦?走向發展,就要有一種能夠接受的成本,能夠有經濟增長,讓人們的物質生活水平提高。需要資本、技術來實現低碳的可持續發展,我們想低碳,但能力不足,發達國家有低碳的能力但不幫助發展中國家,還講知識產權,那我們怎麼辦呢?所以我們就提出“公平獲取可持續發展”,而且不僅我們自己,國際上有一個專家團隊,有南非的、印度的、瑞典的斯德哥爾摩環境研究所的,中國就是我參加,我們發報告在聯合國的氣候變化會議上搞辯論,弄得很熱鬧。到了哥本哈根、巴厘島氣候大會前後,中國確實排放增長太快了,因為我們自身談判嘛,我們又提出“轉移排放”、內含“能源貿易”的概念,就是説產品在我們這生產、能源在我們這消耗,排放都記在我們的頭上,但最後產品在你那消費了。後來,我們在《牛津經濟政策評論》上面發表英文文章,我們也辦了好多次國際會議,宣揚我們這個概念。
《環境與生活》:那這些概念後來被國外接受了嗎?
**潘家華:**那當然接受啊,現在還有人在寫這種文章,我們可是開創者啊。所以針對碳排放,我們專門還提出了“碳預算”方案,在哥本哈根氣候大會上被國際學術界普遍接受,很多國家都來參加我們這個會議,並對此做了專門報道。美國的《科學美國人》作了專欄,德國人專門拿它做本國的碳預算方案。這個碳預算方案是基於確保相對於工業革命前温度升高幅度不超過2攝氏度的目標,根據碳在大氣中的半衰期,測算出從工業革命開始的1750年到2050年,總共有2萬億噸的二氧化碳排放空間,這一排放總額度,就是全球到2050年的碳預算約束。很多發達國家已經預算赤字了,當時我們排放也是人均比較高了,但歷史排放得少,所以我們還有很多預算。
圖|潘家華研究員的部分學術著作、學術成果及獲得的相關榮譽:諾貝爾和平獎貢獻者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第十四屆孫冶方經濟科學獎;中宣部、環保部等八部委評定的2010-2011綠色中國年度人物獎。
當時中國確實國際壓力比較大,反正我們就用歷史累計、人均排放、轉移排放,碳預算、然後又屬於工業化城市化,碳的存量,碳的流量,就在國際上跟人家講道理嘛。一些西方媒體認為我講的很有道理,就請我去講,他們廣為傳播。《自然》雜誌和《科學》雜誌都向我約稿,哥本哈根會議的報紙一整版都是我的文章。當時很有激情,也很有戰鬥力。
碳中和——能源!能源!還是能源!
《環境與生活》:您和其他氣候變化經濟學家用智慧為中國爭取在國際社會上公平發展的機會,如果説過去我們更多的主張是權利的話,現在我們更強調責任,從您的角度來看,我們要怎樣實現雙碳目標?
**潘家華:**事實上,我們2030年要碳達峯,2060年要實現碳中和,可以説這不是一般的難。因為從上個世紀70年代到本世紀初,發達國家碳達峯都是自然達峯,沒有什麼人為干預或約束。我們現在是要人為壓峯、降峯,所以這是我們的難處所在。不僅如此,發達國家從達峯到中和,高位平台期長,多在50年以上。我們總能量巨大,卻只有30年時間。過去我們以為,隨着收入的增加,碳的問題就解決了。其實,不盡然。美國人均GDP超過6萬美元,歐盟、日本人均5萬美元,在碳的問題上仍然舉步維艱,中國2020年剛過1萬美元,低於高收入國家最低起點(人均12600美元),以為我們通過發展就能降低排放並不現實,環境庫茲涅茨曲線在這兒並不成立。所以實現雙碳目標絕非易事。最直接、最直觀可測的是能源、能源,還是能源。沒有捷徑可走。在温室氣體排放中,化石能源排放的二氧化碳佔多少呢?80%。甲烷中間至少有40%是由化石能源產生的,30%氮氧化合物也是化石能源產生的。所以要抓主要矛盾,早轉型,實現削峯發展,縮短峯值平台期。
全國碳中和,是一盤棋,要協同,不可以單打獨鬥。比如大西北風能、光能資源充裕,大西南水電潛力非常大,東南沿海是經濟重心,相對來講人口密度高,經濟活力強,陸域空間小,但是海洋風電也有很大潛力,由於可再生能源的空間和時間差異或不可控性較強,必須要區域協同,多能源品種協同。
(本刊專題部副主任於寶源對本文亦有貢獻)
圖|潘家華
【綠色人物】
潘家華
潘家華,男,1957年生,湖北枝江人,研究員、博士生導師。1981年獲華中農學院(現華中農業大學)學士學位;1985年獲北京林學院(現北京林業大學)生態專業碩士學位;1992年獲劍橋大學經濟學博士學位。曾任湖北省社科院長江經濟研究所副所長、中國社科院生態文明所所長、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北京)能源與發展顧問、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減緩工作組(荷蘭)高級經濟學家、國家外交政策諮詢委員會委員、國家973項目首席科學家。入選中宣部“四個一批”和國家首批哲學社會科學“萬人計劃”領軍人才。2018年增選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2020年9月,全職受聘北京工業大學,擔任北京工業大學生態文明研究院院長。2020年10月,接受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任命,擔任有全球15名學者組成“獨立科學家小組”成員,負責撰寫《全球可持續發展報告2023》。
潘家華主要研究領域包括可持續發展經濟學、世界經濟、能源與氣候政策、生態文明範式新經濟學等。主持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科技支撐專項、國家973計劃、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國家部委、地方省市委託和國際合作研究項目30餘項,獨立撰寫學術專著8部(英文2部)、合著(第一作者)28部(英文6部)、主編學術專著30餘部,在《科學》《自然》《牛津經濟政策評論》等國際和《中國社會科學》《經濟研究》等國內刊物上發表中英文論(譯)著300餘篇(章、部)。獲中國社會科學院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和二等獎、第十四屆孫冶方經濟科學獎、綠色中國年度人物、第九屆中華寶鋼環境獎。2007年作為IPCC評估報告撰寫團隊主筆之一分享2007年度諾貝爾和平獎。2010年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時,潘家華先生講解“關於實現2020年二氧化碳減排目標的思考”。現為國家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委員、北京市政府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中國城市經濟學會會長、中國生態經濟學會副會長,中國生態文明研究與促進會副會長,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第3、第4、第5、第6次評估報告主要作者,英文期刊《中國城市與環境研究雜誌(Chinese Journal of Urban & Environmental Studies)》主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