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誌語言特徵初探_風聞
王照伦-2021-06-10 05:30
地方誌語言特徵初探
王照倫
地方誌是記敍特定地域內古今各個方面或某一方面情況的科學文獻。志書的這一性質,決定了它具有不同於其他體裁的語言特徵。作為一種信息載體,地方誌有向社會傳播信息的使命。所載信息是否有價值,就看記述這些信息的語言是否是準確的;所含信息是否易於被人們所利用,就看記錄這類信息的語言是否是規範的;能不能使利用信息的人感到是一種享受,就看其語言是否具有可讀性。因此,準確性、規範性和可讀性,是地方誌語言的基本特徵。
一、準確性
準確性是志書語言的根本屬性,是衡量地方誌所含信息價值的唯一尺度。準確性要求在符合志體的前提下,遣詞用字必須準確精當,不能向讀者提供有歧義的信息。一切不確定、不確切、不明確和説反的語言,都應禁止在地方誌中出現。
1.確定性。這一問題是針對不少已經出版發行的新編地方誌中使用了大量模糊性(或不確定)語言提出的。地方誌應當通過對事物的記述,向社會提供像法律條文一樣,只能作一種解釋的信息。使用模糊性語言,是志書編纂的大忌。例如: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全縣的教育事業有了長足的發展。
民國中期,大量土地掌握在地主階級手中,農民仍然過着半年糠菜半年糧的日子。
建國後,縣內開展了大規模的掃盲活動。
解放前,全縣有×××人蔘軍,其中×××人犧牲,×××人致殘,×××人負傷。
例中“黨的”一詞使用不當,易使讀者產生歧義,正確的表述應改“黨的”為“中共”。例中“民國中期”是個不確定的時間概念,讀者無法知道農民過着半年糠菜半年糧的“民國中期”到底是從哪一年哪一年。例中的“建國後”和例中的“解放前”都是模糊性的時間概念。“建國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還是歷史上的其他“國”建立後?叫人捉摸不透。“解放前”一詞,由於全國各地的解放日期差別很大,很難叫讀者猜到是什麼時間。可見,用模糊性語言記述歷史事件,會大大降低志書的資料價值。
2.確切性。地方誌的特點決定了它用詞的靈活性相對較小,在擇詞造句時,應反覆推敲,避免在志書中使用不確切的語言。否則,將會使志書對事物的記述大為遜色。例如:
在解放戰爭期間,全縣有兩萬民夫隨軍支前。
1966年8月,縣第一中學的紅衞兵殺向社會……。
×年秋,幅軍攻入縣內。各村紛紛成立民團,築圩防守盜寇。
×山有古建築遺址×處,摩崖石刻×處,氣候宜人,風景秀麗,開展旅遊事業的潛力很大。
例中的“民夫”是1949年10月1日前的統治者對被徵募服勞役的人民的稱呼,在這裏應當用“民工”。例中的“殺向”一詞有對“文革”肯定之意。例中的“盜寇”是指幅軍,幅軍是農民起義軍,有辱農民起義軍之嫌。例中的“開展”與“事業”搭配不當。
3.明確性。明確、具體是地方誌語言的基本特徵之一。在志書中使用只有編者自己明白的語言,會叫讀者不知所措。例如:
×年×月,“文大”在縣內全面展開,全縣城鄉普遍成立了……。
×年×月×日,縣委發文取消各公社自行規定的“三禁”耕畜辦法,恢復耕畜市場。
“反覆舊”波及全縣,“27”、“29”兩派爭着“反覆舊”。
×年×月,天降暴雨,全縣×座水庫。
例中的“文大”當代人還可能知道是文化大革命的簡稱,而後人會產生一種不知何物的感覺。例中的“三禁”和例中的“27”、“29”人們不會知道是些什麼。例中的“×座水庫”到底怎麼樣了,應有個交代。
4.正確性。正確地表達編者的意圖和對事物進行正確地描述,是地方誌語言最起碼的要求。把東説成西,是最不應該的。例如:
個體工商業户有權拒付除政策規定以外的一切攤派。
在大旱之年,全縣小麥普澆一遍水,取得了大豐收。
承包經營後,農機廠工人沒白沒黑地幹,產量比承包前提高一倍,造成了產品大量積壓。
編者在例中本來想説個體工商業户有權拒付規定外的攤派,而一個“除”字將意思變成了規定外的攤派無權拒付,規定內的攤派有權拒付。例大旱之年只澆一遍水,小麥不可能取得大豐收,如只澆一遍水就取得大豐收,一定是豐水年。例告訴讀者“產品大量積壓”的原因是“工人沒白沒黑地幹”,是不正確的。產品積壓與否,和產品結構、營銷戰略、供求關係等方面的因素有關,不能歸罪於工人生產積極性的提高上。
二、規範性
《新編地方誌工作暫行規定》指出:“新志書文體,一律用規範的語體文……”遺憾的是,志書編者使用語言的隨意性,使志書語言的不規範成為新編地方誌的通病之一。
1.文白夾雜問題。有兩個方面的情況,一是古代和近代部分,引用了大量的歷史資料,編者對其沒有進行必要的加工,出現了文白夾雜現象。二是在記述當代事物時,也出現了文白夾雜的情況。發生這一問題,既有客觀上的原因,又有其主觀上的因素。從客觀上講,地方誌記述了當地上下幾千年的歷史變遷,必然要引用和借鑑大量的歷史文獻,從事志書編纂工作的人文字水平參差不齊,把大量的古代漢語譯為現代漢語有一定的難度。有些地方誌的編者對歷史文獻不是消化吸收,而是生吞活剝地將古文獻上的文字抄到新志上。從主觀上將,個別編者故弄玄虛,自作深奧,搞文字遊戲,故意搞了些文白夾雜的東西,使地方誌語言變得不倫不類。這種現象在不少新編地方誌中出現,是志界文風不正的表現。
2.書面語口語夾雜問題。這與地方誌編纂人員的行業構成有關。修志人員大都是機關文秘人員出身,給領導人寫講話稿是拿手好戲。講話稿要求有點口語化,在地方誌中難免留下一些痕跡。要解決這一問題,應加強地方誌的總纂工作,消滅志書中的口語和公文痕跡。
3.普通話方言夾雜問題。編志人員大都是土生土長的,個別外地人也在當地工作生活了十幾年甚至幾十年,對當地的方言土語相當熟悉,在志稿編寫中會無意識地流露出來。應結合普通話的推廣工作去消除地方誌中的方言夾雜問題。地方誌除方言篇系統地介紹當地方言外,各專志均應用規範的書面普通話記述入志事物。
4.中外文夾雜問題。隨着科學技術的進步和中外文化、科技、商貿交流的日趨頻繁,地方誌在一些篇章中涉及的國外科技文獻也會越來越多,處理不好,就會出現中外文夾雜問題。如在引用科技文獻時會出現:摘自美國《化學文摘》(Chemical Abstracts)。應只寫漢語,不注外文。
三、可讀性
高質量的地方誌,必須有較高的可讀性。志書用字應力戒生僻,對辭格的使用也要慎重,同時還應精練文字。
1.力戒生僻。地方誌不是高科技論著,它的讀者各個知識層上的人都有,因此,志書要儘可能地潤飾文字,豐富詞彙,切忌生澀。如果一部志書通篇繁瑣乖僻,編成絕大多數人都看不懂的“天書”,其“資政”、“存史”、“教化”功能便打了折扣。
2.慎用辭格。地方誌的性質,決定了適用於它的辭格很少,誇張、擬人、飛白、示現等絕大多數辭格不能在地方誌中使用,層遞、錯綜、諱飾等辭格能在地方誌中使用。編者在使用修辭手法時,應持慎重態度。郭沫若在《文風問題》一文中指出:“……寫起文章來,苦心孤詣地一經營,往往弄巧成拙……一加不適當的修飾,反而不準確了。”
3.精練文字。拖沓冗長的文字,不會有可讀性。應把志書中可有可無的閒文贅語一律刪除,體現地方誌博大精深的傳統。
海南史志,199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