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新志書的整體性_風聞
王照伦-2021-06-12 07:00
論新志書的整體性*
王照倫
整體性,決定着志書的質量,體現着編者的水平,在新方誌編修十餘年的過程中,志界同仁給予這一問題極大的關注,提出了許多真知灼見。但從新出版在志書看,整體性不高仍是一個較為普遍的問題。這不僅與我們對新方誌整體性問題的研究有待進一步提高有關,而且與志界對整體性問題的探討缺乏可操作性相聯繫。我認為,要實現新方誌的整體性,必須在志書的結構、資料、觀點、數字、文風、記述6個方面着手。即:志書結構要有科學性、入志資料要有系統性、志書觀點要有統一性、被志數字要有一致性、志書文風要有同一性、記述事物要有合理性。
一、結構的科學性
志書的結構,不僅是方誌編纂的首要問題,而且對志書的整體性起決定作用。因此,我們討論志書的整體性,必須首先研究結構的科學性。在這裏,志書結構的科學性有3個方面的含義。一是篇目設計要有邏輯性,二是篇目編排要有規範性,三是篇目結構要有完整性。
1.邏輯性。關於篇目的邏輯性,要特別注意屬種關係、編排順序和分類標準3個方面的問題。首先,屬種關係要合理。章節體志書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它把所志對象——地情作為一個母系統,這個母系統內含多個子系統(編),每個子系統內又有若干分系統(章),各分系統內又有一些支系統(節),每個支系統內又有幾個微系統(目)。母系統、子系統、分系統、支系統、微系統之間是嚴格的屬種關係,不能有絲毫的混亂。否則,打亂了屬種關係的志書,不會有邏輯性,其整體性便無從談起。在一些新志書中,編、章、節、目之間的關係均存在不少不合理的地方。在編級篇目中,將屬種關係搞成並列關係的問題比較常見,如《平邑縣誌》稿將金銀花這個屬於子目級的事物升格為編即犯此忌。在章級篇目中,既存在將屬種關係搞成並列關係的問題,亦有把並列關係作為屬種關係的問題。新編《費縣誌》在第五章政權內分權力機構、行政機構、議政機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處理和接待人民來信來訪、檔案6節,其中的政協是與編同級的門類,而政權和信訪、檔案不構成屬種關係。新編《蒙陰縣志》在文化編中分文化機構、文學藝術、圖書檔案、電影、廣播電視出版、文物名勝6章,其中電影、廣播、電視是綜合藝術的一種,文學藝術指語言藝術,它們不是一個層次的篇目。節和目級篇目與章級篇目面臨同樣兩個方面的問題,因篇幅所限,此處不再詳談。
其次,篇目的編排順序要合理。這裏所説的順序,主要指編級篇目。志書的各個門類誰先誰後,一定要按照事物發展的規律性去確定。否則,事物之間的有機聯繫遭到破壞,志書的邏輯性便隨之喪失,其整體性也將不復存在。志書一般由概述、大事記、專志、人物、附錄5大部分組成,這5個部分的上述排列順序在志界已經達成共識。問題是專志這一大塊中的各個門類如何安排,值得研究。我認為可將所有的專志歸納成地理、經濟、政治、社會、文化5大類。為了確保志書的整體性,不能單方面強調某類事物的重要性而將其前置。
再次,分類標準要統一。在章節體志書中,要求同一編內的章級篇目、同一章內的節級篇目、同一節內的目級篇目、同一目內的子目級篇目、同一子目內的細目級篇目、同一細目內的微目級篇目,其分類標準必須是一個。不然的話,志書篇目設計就違反了邏輯性原則,必然危害方誌的整體性。分類標準不統一的現象幾乎在所有的新志書中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並且有隨着篇目級別的降低而增加的趨勢。在編級篇目中這一問題相對較輕,只要無“升格”志的設置,一般都能按照事物發展的客觀規律去分門類。而在章、節、目內的子項劃分中,大多數新志書都有一些不妥之處,有的用兩個標準分類,甚至還有用四五個標準進行分類的志書。新編《費縣誌》在第八編政法中分公安、檢察、審判、司法行政、舊時司法5節章,前4章按職能分,第五章按新舊分,自亂章法。《蕭山縣誌》工業編在經營體制章內設國營工業、二輕工業、鄉(村)鎮工業、部門工業、家庭工業、港商合資工業6節,按4個標準進行分類:第一節按所有制形式分,第二節按工業門類分,第三、四、五接按管理權限分,第六節按投資方式分。《户縣誌》在城鄉建設編內設舊縣城、明代、清代、1983年縣城所在單位東大街、東新街等13個目,第一目和第四目按新舊分,第二和第三目按朝代分,其餘9目按街道分,在1節內按3個標準分類,顯得雜亂無章。
2.規範性。志書篇目設計的規範性一般有編排格式、標題內涵、標題用詞、文題關係4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編排格式一定要統一。在一部志書中,編、章、節、目、子目、細目、微目的編排格式必須統一,不能有任何隨意性和變通性。就新志書看,編、章、節的編排相當規範,一般都能居中排列。而目、子目、細目、微目的編排在有些志書中十分隨便,個別志書的目、子目、細目、微目的編排可以説是五花八門,叫人眼花繚亂,如不仔細辨認和分析,讀者很難搞清哪些是目、哪些是子目、哪些是細目、哪些是微目。《平邑縣誌》稿目和子目的編排格式有4種:目黑體段首空一格,子目黑體段首加冒號;目黑體段首佔一行,子目黑體段首;目黑體段首佔一行並加序號,子目黑體段首;目黑體段首加序號佔一行,子目黑體段首加序號。
第二,標題內涵一定有清楚。志書各級標題的內涵都有特定的界限,編者不能使其任意擴大或縮小。如果連標題的內涵都不明白,勢必胡編亂寫,這種志書還有什麼整體性可言?《平邑縣誌》稿在氣候節內設氣温、降水、降雪、日照等目,編者沒有搞清楚降水包括降雪。新編《蒙陰縣志》在農業編糧食作物節內設小麥、玉米、地瓜、穀子、高粱、大豆、雜糧7目,還在雜糧目中煞有介事地説雜糧包括綠豆、豇豆、豌豆、蕎麥、黍子等。顯然,編者不知道雜糧是指小麥、水稻以外的糧食作物。新編《蒙陰縣志》在文化編文學藝術章內分戲劇、音樂與舞蹈、曲藝與雜技、文學創作、書法繪畫與攝影5節,編者不明白文學藝術指語言藝術,而戲劇為綜合藝術、音樂舞蹈為表演藝術、書法繪畫為造型藝術。
第三,標題用詞一定要精當。人們對志書的語言要求歷來嚴格,其標題的遣詞用詞就更講究。不僅志書,所有的章節體圖書及各類文章都把標題作為首要問題對待。讀者看書讀文章,首先接觸到的就是標題,任何一位負責任的作者都十分關心自己的書或文章的標題質量。因為標題的質量決定着一個作者的文字水平,不能有絲毫馬虎。作為志書的標題,一定要緊扣所志事物的本質,並且要求簡潔明瞭。《大新縣誌》在地下水目中設主要泉眼子目介紹境內泉的情況,泉眼是流出泉水的窟窿,它和泉是兩個根本不同的概念。《平邑縣誌》稿在汪家坡温泉目內介紹了1眼温水井的情況,混淆了泉和井的概念。《威海市志》在仲秋目內記述的是中秋節的情況,把仲和中混為一談了。新編《費縣誌》政權編內的第四章的題目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以及第六章的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和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等,題目太大了,都是一統志目。該志政權編內的第五章處理和接待人民來信來訪及章內的第一節縣委縣政府的信訪工作,題目太繁瑣了。
第四,文題一定要相符。文題相符不僅是志書編寫的基本要求,而且是對一切圖書和文章的起碼要求。志書作為檔次較高的圖書,如果出現文題不符的問題,就太不應該了。新編《費縣誌》在縣城基礎設施節內談的是城市的功能分區屬文題不符,《沈丘縣志》在普通中學教育子目內只介紹瞭解放前後的中學也是文題不符。
3.完整性。志書的整體性要求篇目設計必須完整,因此,志書結構的殘缺,必然破壞志書的整體性。《平邑縣誌》稿人口編只談了人口分佈、結構和計劃生育等方面的情況,沒有涉及婚姻家庭問題。新編《費縣誌》在民政編內談擁軍支前時,對抗美援朝戰爭之後的擁軍問題隻字未談。新編《蒙陰縣志》在城鄉建設編內未給縣城規劃和村鎮規劃設計記述空間。這些在志書結構設計中缺項斷線問題,是志書整體性不強的直接原因之一。
二、資料的系統性
通過閲讀新編地方誌,我們不難看出,它作為一種資料性的地情信息載體,入志資料的質量決定着志書的質量,並且志書的整體性和資料系統性相聯繫。從某種意義上説,志書的整體性具體反映在入志資料的系統性上.什麼樣的資料具有系統性呢?我認為具有系統性的資料起碼應具備3個條件,即:全面性、完整性和連續性。
1.全面性。在這裏,所談入志資料的全面性,主要指入志事物發展過程的完整性。一般地説,入志事物的資料應有背景、發生、發展、結果這幾部分。除志書斷限時仍在發展着的事物不記結果外,所志事物不能缺少這4個部分,因此這4部分是入志事物過程的4要素。如在專志中記述“文化大革命”,背景是根據上級指示而發動,先由黨委領導而後失去控制變成全面內亂,波及當地社會的各個方面,給所志區域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領域造成了災難性後果。再如八十年代普遍興起的職業技術教育,背景水90%以上不能升入大中專院校的中學生既不會種田也不會做工,很難在短時間內成為合格的勞動者,為了使之掌握走向社會謀生的本領,迫切需要對廣大中學生進行職業技能方面的教育。中央政府及各級地方政府為實施職業技術教育而制定了規劃。一般先由一所靠近縣城的普通中學改為農業技術中學,結合當地情況開辦農學和獸醫等專業,等發展到一定階段,不少縣在原農業技術中學的基礎上改建為職業中等專業學校,還在各鄉鎮建立成人教育中心,在普通中學開設職業技術課,使職業技術教育向多層次全方位的方向發展。通過進行職業技術教育,不僅使大批農村青年掌握了農業實用技術,成為當地農業生產領域裏的“土專家”,緩解了農技人員奇缺的矛盾,使他們成為農村的致富帶頭人,促進了當地國民經濟的發展。而且改變了基礎教育“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的傳統模式,使廣大中學生有了更大的選擇空間,減輕了高考給一些學生在心理上造成的巨大壓力,給基礎教育注入了很大的活力。而不少新編地方誌在記述這些事物時,沒有考慮入志資料的系統性,有的只記了一些支離破碎的現象,有的乾脆只將結果記上了事,事物發展的全過程在志書中看不出來,削弱了志書的整體性。新編《蒙陰縣志》在職業技術教育章只介紹了五十年代的農業中學和八十年代的農業技術中學,既無背景,過程不完整,結果也沒記清楚。讀者看完後,只知道蒙陰縣在歷史上曾經有過這類學校,難以形成這個縣職業技術教育的整體印象。志書是由一個個所志事物組成的有機整體,只有將入志事物全面的情況記入志書,才會有全書的整體性。
2.完整性。入志資料的完整性是指記述事物的要素要完整。入志事物一般應有何時、何地、何人、何物、結果如何5個要素。新編地方誌對有些事物的記述距上述要求尚有一段不小的距離,歸納起來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問題:記事不見人和記人不記事。一般來説,事都是人做的,而人總要做些事。記事不見人多出現在專志對事物的記述上,而記人不記事則出現在人物專志中。《新泰市志》農業編在整地改土目內用四千餘字介紹境內1954~1977年間農田基本建設方面的情況,這種長時期、大規模的羣眾性的治山整地活動,不見1個人物活動,簡直不可思議。新編《蒙陰縣志》在人物編肖航傳中,用47%的篇幅介紹傳主的簡歷,接着寫評價,惟獨不見被志人物一生主要做了哪些事情。
3.連續性。入志資料的連續性應反映在大事記記述事件的連續性、專志記述事物發展過程的的連續性和人物傳記述入志人物生平事蹟的連續性上。有些新編地方誌在大事記中所記的大事缺乏均衡性,有些年份記上幾十條甚至上百條,而在有些歷史時期數年甚至十數年不記1條,這種倚重倚輕的記述手法,只會對志書的整體性產生破壞作用。有的新編地方誌在記述事物時,只記發端和結果,甚至只記結果或只記發端,對事物的發展過程隻字不記。還有些新志書寫人物傳,只寫傳主的某個側面或某項活動,人們看不出所志人物的成長過程和生活軌跡。以上種種,編者在割裂了事物發展過程的同時,造成了志書在整體性方面的缺憾。
三、觀點的統一性
志書強調寓觀點與敍事之中,並且要求觀點始終如一。令人遺憾的是,在有些新編地方誌中前後觀點相左,不同篇章中的觀點相互矛盾的現象並不少見。這不僅削弱了志書的整體性,而且給新方誌的信譽造成了極為嚴重的影響。這一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古、近代的事物不能很好地反映人民創造歷史的唯物史觀,在對當代事物的記述中或多或少的存在着與《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精神相牴觸的文字,對改革開放的記述不能客觀地體現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特徵和對計劃經濟體制不能一分為二地對待。所有這些,都應當引起志界同仁的高度重視。只有歷史地、唯物地記述境內的歷史和現狀,把馬克思主義的唯物史觀自始至終地貫穿於方誌對事物的記述之中,才能在客觀記述事物的過程中強化志書的整體性。
在對古代和近代事物的記述中,有些志書編者沒有很好地消化吸收歷史資料,把有些事物從舊史志中簡單地搬移過來而形成觀點問題。《平邑縣誌》稿在大事記中記道:“1853年(清咸豐三年),清廷户部員外郎丁守存奉命來沂州倡辦團練;繼之,欽差大臣杜翻委任費縣士紳前瑞州知府王嘉磷為沂州團練總長。從此,費縣各村紛紛築圩防守盜寇。”由於這條大事記的前面一條記的是同年6月份幅軍在境內的活動,這個條目中的“盜寇”顯然是指農民起義軍——幅軍。另外,編者把農民起義軍對立面的人物名字記入志書,有站在專制統治階級的立場上修志之嫌。新編《蒙陰縣志》在大事記中寫道:(1860年)“11月4日(農曆九月二十日),捻軍一部達到本縣(本縣是第一人稱——引者注)與新泰縣交界處。知縣錢枚調民團御之於常路嶺。有清總兵張得勝率兵200餘名助戰,終不支,捻軍攻破蒙陰城。”這條大事記不僅從專制統治者的角度出發將鎮壓農民起義軍——捻軍的當地政府和清兵首面人物姓名入志,而且從其中的“調民團御之”“助戰”“終不支”等字眼裏流露出幾分對政府軍的同情。前面的例子是編者照抄照搬舊史志所致,而後面的例子是編者措辭不當之故。
在記述建國後的事物時,編者頭腦中始終要有《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這根弦,並且在記人述事時勿忘體現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社會特徵。否則,將造成難以挽回的影響和損失。新編《蒙陰縣志》有這麼1條大事記:(1968年)“2月17日,成立蒙陰縣革命委員會,主任委員孟兆瑞。併發出通告和給毛主席的致敬信。革命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政治工作委員會、生產管理委員會、‘文革’辦公室。通告內容:黨、政、財、文一切大權歸革委會,大辦毛澤東思想學習班;向黨內一小撮走資派奪權;進行鬥、批、改。”其中的通告內容純粹是“文革”語言,整條大事記看不出對“文革”的否定,是一種自然主義的記事手法。
不少新編地方誌記建國後的事物時,對計劃經濟體制的弊端一字不記,人們從新志書中看不出計劃經濟有什麼不足,也就難以反映改革開放的必要性和現階段黨的“一箇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基本路線的正確性。這一問題我在拙文《新方誌應如實記述計劃經濟的弊端》(載《方誌研究》1993年第6期)中已有論及,此處不再展開論述。
四、數字的一致性
數字,是新編地方誌最容易出問題的一個方面。數字的錯訛和前後矛盾,不僅嚴重破壞了志書的整體性,而且會引起讀者對志書記述事物的可靠性產生懷疑。因此,要提高志書的整體性,務必要使全志數字實現一致性。通過研讀新編地方誌,我將新志書中的數字問題歸納為以下9個方面:專志與專志之間的數字矛盾、專志內部的數字矛盾、專志與大事記之間的數字矛盾、專志與概述之間的數字矛盾、大事記與概述之間的數字矛盾、總數與分項之間的數字矛盾、圖表與正文之間的數字矛盾、圖表內部的數字矛盾、圖和表之間的數字矛盾。
1.專志與專志之間的數字矛盾。新編《蒙陰縣志》農業編第四章耕作制度第三節灌溉中記道:“1987年全縣有水庫、塘壩588座。”而在水利編的無題序言中卻説:“到1987年全縣共有大、中、小型水庫和塘壩603座。”同一個數字在一本志書的兩個編內分別記成588和603,相差15。這可能是農業和水利兩編的資料分別由農業局和水利局提供,兩個部門的統計口徑不一致或其中有一個部門統計錯誤造成的,而志書在總纂過程中沒有注意到不同部門和系統提供材料的不一致,形成了專志與專志之間的數字矛盾。
2.專志內部的數字矛盾。這裏所談的專志內部的數字矛盾專指正文對事物記述上的數字問題,正文與圖表、圖表內部、圖表之間的數字矛盾後面將作專門討論,此處不作論述。新編《蒙陰縣志》在自然地理編地貌章中寫道:“全縣總面積1601.6平方公里”。根據該編自然資源章提供的數字,總面積卻不是1601.6平方公里。自然資源章地下水資源目內設4個子目,根據每個子目內的數據計算出來的總面積都不是1601.6平方公里。編者在角閃片麻岩和花崗片麻岩風化裂隙貧水區子目內説:“其分佈範圍較廣,計834.44平方公里,佔全縣總面積的52.6%。”用以上兩個數字算出的全縣總面積是1586.4平方公里。用以上3個子目中的數字算出的全縣總面積分別是1586.5、1586.4和1586.4平方公里。顯然,編者在計算以上的百分數時,其總面積用的不是1601.6平方公里。
3.專志與大事記之間的數字矛盾。新編《蒙陰縣志》在大事記中記道:(1964年)“6月12日,全縣除坦埠區外,都遭到冰雹和暴雨災害,受災作物47481畝。”這件事在自然地理編中是這樣寫的:“1964年6月12日,全縣除坦埠區外,其餘都遭受冰雹和暴雨災害,傷3人,死2人,受災作物47841畝,毀房73間。”受災作物在大事記中為47481畝,而在自然地理專志中卻是47841畝,兩處相差360畝,其中必有一處記錯或兩處都不正確。
4.專志與概述之間的數字矛盾。《新泰市志》在概述中寫道:“到1985年,市內有統配煤礦6個,地方煤礦23個,產量達1004.38萬噸,新汶礦務局所屬礦產量897.8萬噸。”在煤炭專志中是這樣寫的:“建國後,境內煤礦產量迅速增加,1950年為13.7萬噸。1985年達到1033.18萬噸,其中新汶礦務局所屬煤礦總產量897.8萬噸。”1985年境內煤炭總產量概述為1004.38萬噸,煤炭專志記成1033.18萬噸,二者相差28.8萬噸。
5.大事記與概述之間的數字矛盾。《新泰市志》在概述中説:“1985年末,有小學897處,在校學生13.54萬人,分別比1994年增加2.4倍和18.6倍,適齡兒童入學率達到97.85%;中學137處,在校學生5.16萬人,分別比1949年增加136倍和244.7倍;”用以上數字算出的新泰1949年的中學生為210人,小學生為6908人,共計7118人。1949年新泰在校學生大事記是這樣記的:“是年,全縣恢復和興建學校258處,在校學生6860人,教職員工266人。”學生人數兩處相差258人。
6.總數與分項之間的數字矛盾。新編《泗水縣誌》在83頁中各可利用水面佔總可利用水面百分數之和是99.5%,實際應當是100%。新編《蒙陰縣志》在108頁的《蒙陰縣主要經濟作物不同時期面積產量(表——引者注)》中,在棉花欄內,1949年的種植面積是5.4萬畝,單產是9.5公斤,總產是515000公斤。而5.4萬畝與9.5公斤之積卻是513000公斤,相差2000公斤。
7.圖表與正文之間的數字矛盾。新編《蒙陰縣志》在213頁商業局及其所屬公司的正文中説:“至1987年末商業局機關設人事秘書、計劃業務、財會物價、基建儲運4個股和工會委員會,共29人。”在215頁的《1987年蒙陰縣商業局系統建制、經營概況表》中,商業局欄內1987年末人數記成31人,相差2人。
8.圖表內部的數字矛盾。新編《蒙陰縣志》在216~217頁的《1987年蒙陰縣供銷合作社系統建制概況表》中在自有流動資金欄內合計數記成646.0萬元,而將表內20個單位的自有流動資金相加卻是632.3萬元,相差13.7萬元。
9.圖和表之間的數字矛盾。《新泰市志》在第72頁的《新泰市1957~1985年各月氣温狀況表》中,4月份的平均氣温值是13.5攝氏度。而在73頁上的《1957~1985年月平均氣温變化曲線圖》中,量得4月份的平均氣温是14.5攝氏度。
五、文風的同一性
在這裏,只談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一部志書的體裁必須統一,即全志必須使用語體文記述體。二是志書的寫作風格必須一致,確實如志界同仁常説的那樣“眾手成志如出一人”。
在志書的體裁方面,使用語體文記述體處理入志事物在志界雖然達成共識,但在有些新編地方誌中卻經常看到類似散文、論文、教科書、講話、典型材料等體裁的文字,破壞了志書的整體性。《平邑縣誌》稿在自然環境編中寫道:“下層有一巨大石壁,上有多種圖案,若蛟龍出谷,若猛虎下山,若芙蓉出水,惟妙惟肖,蔚為壯觀。”像散文。新編《蒙陰縣志》在節、目和子目後面附了很多典型案例和典型事例,所有附有這類東西的志文都採用了典型材料的寫法。該志司法編公證業務節是這樣寫的:
第二節 公證業務
1981年1月14日,縣建立公證處,同年4月掛牌開業,當時只有1名副主任和1名公證人員。1987年增至8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工作人員1人,工人3人。
縣公證處自建立以來,堅持為經濟建設服務,以經濟合 同為重點,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暫行條理》的規定,積極開展各項公證業務。1981年4月至10月辦理各項 公證事項58件,收公證費4296元。臨沂地區司法局在本縣(本縣是第一人稱——引者注)召開現場會,由公證處介紹了蒙陰縣公證工作是如何開展起來的經驗。1981~1987年, 共辦理經濟和民間合同(民間應改為民事,合同後應加公證——引者注)10438件,收費15801元。每年都受到上級表揚。
附:典型案例
常路公社東三莊社員趙光亮、張現彬夫婦未有子女,1959年過繼侄子趙維祥為子,併為其完婚。還為其支付了3年的 口糧款。當兩位老人年老多病、生活困難時,趙維祥不但不盡贍養義務,還將兩位老人要賣掉的棺材強行抬去一口。為此,兩位老人要求解除過繼關係,當“五保户”,但趙維祥不同意。兩位老人無路可走,要尋短見,幸被人發現得救,來公證處要求處理。經查,趙維祥自被過繼後,20多年來,沒有與過繼父母共同生活,沒有盡贍養義務,只是名義上的繼子,無權繼承(繼承是在被繼承人死亡後的行為,趙光亮夫婦在世談繼承不妥——引者注)老人的財產。公證處配合公社司法助理員和大隊幹部向其宣傳法制,耐心教育,解除了過繼關係,並追回了棺材錢。趙光亮夫婦兩人流着淚説:“公證處的同志們救了俺兩條老命”。(句號應放在引號內 ——引者注)
以上這些文字,如果去掉節名從志書中抽出來單獨看,誰也不會認為是志文。方誌中的議論及對一些名詞術語的解釋,使得志書中的某些章節或段落很像論文和教材。在人物傳中,有相當一部分人物寫成了簡歷和悼詞。
在志書的寫作風格方面,很多新編地方誌的板塊結構明顯,不同編章不僅記述事物的語氣、態度各異,就連語言的年代也不相同。有的像講故事,口語化明顯。有的之乎者也連篇。個別志書編者為了顯示自己有學問,專找一些生僻字使用。凡此種種,都有損於志書的整體性,應當通過強化總纂工作使志書在文風上實現統一。
六、記述的合理性
説到底,志書不論記歷史還是述現狀,都是通過對境內事物的記述來完成的。其材料的系統性、觀點的統一性、數字的一致性、文風的同一性都要靠對入志事物科學合理地記述來實現。因此,編者如何去記事物,在志書的整體性中起重要作用。怎樣才能記好入志事物可以從若干方面着手,單從增強志書整體性的角度出發,我認為要做好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記因果,二是要記聯繫。
1.記因果。前面在談入志資料的完整性時提到對被志事物的記述應有何時、何地、何人、何事、結果如何這幾個方面。被志事物的這個結果不是憑空而來的,是由一定的主、客觀原因造成的。我在主編《平邑縣城鄉建設志》(山東出版總社臨沂分社1988年出版)中記述境內環境狀況時寫下了這麼一段話:“1970年後,相繼在温水村附近建起化肥廠、栲膠廠、造紙廠,大量工業廢水排入河道,水面漂浮着一層黃色氣泡,水中的揮發性酚超過國家標準10.04倍,COD(化學需氧量)超過國家標準248.4倍,致使河中魚蝦蕩然無存,‘温水鴨蛋’隨之絕產,沿河水草及樹木也受到嚴重危害。”在城市規劃與管理章中寫道:“1970年以前,縣城建設尚無遠景規劃,縣政府只是局部地進行安排,一些工廠廠址、中小學校址及政府職能部門和商業服務設施的定點工作,一般先由業務主管部門提出方案,然後經縣政府批准實施。這樣建設,自然缺乏統一的規劃和全盤的考慮,以至在縣城兩個主風向上建了兩個嚴重污染環境的工廠(在縣城的西北角上建了縣水泥廠,在縣城的東南角上建了縣陶瓷廠),在居民區內建了農藥庫,在城區地面水流的上游建了石油站,對城區居民的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構成了威脅。”這是因果在志書的一處同書的記述方式。有些事物因果同記一處有困難,可以採取甲專志(或甲章節)和乙專志(或乙章節)互為因果的辦法。如氣候特點對農業生產方式及作物種類的影響,地形、地貌、植被、降雨特點對地面徑流的影響,人口對國民經濟的影響,等等,都適合異處互為因果的方式記述。
採取因果同書的記述方法,能夠使讀者看到志書中的一些現象之間的關係。同時,還告訴人們一些現象必定要產生一定的後果。一事物與他事物之間關係就清楚了,志書的整體性就會隨之增強。
2.記聯繫。馬克思主義哲學告訴我們物質世界是普遍聯繫的統一整體,孤立的事物是不存在的。但是,不少新編地方誌在對事物的記述中使讀者看到的是一個個孤立的事物,它們之間的聯繫在記述中被弱化甚至取消了。這是新志書整體性不強的重要原因之一。事物之間的聯繫在表現形式上是多種多樣的,有本質聯繫和非本質聯繫、必然聯繫和偶然聯繫、主要聯繫和次要聯繫、直接聯繫和間接聯繫,等等,這些都是應當成為新編地方誌在對事物進行記述的過程中特別要注意的問題。
在對具體事物的記述中要注意一事物與多事物相聯繫的問題。工業產值,不僅與外延擴大再生產相聯繫,而且與內涵擴大再生產相聯繫。工業產生的利税情況,和勞動生產率、增收節支、產品調價等相聯繫。農業產量,與土壤、氣候、農業技術、良種、病蟲害、肥料等方面的情況相聯繫。升學率,與教育設施、師資狀況、生源情況、教學手段、招生計劃等相聯繫。我們在對這些事物的記述中不能只記孤立的某個方面。如記某年升學人數的增減,不能只記有多少學生升入上一級學校,同時要記清教育的軟硬環境及招生計劃方面的情況,才能使讀者知道這個這個升學人數的增減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強化對事物之間聯繫的記述,不僅是提高志書整體性的必要措施,更是客觀事物本身對志書的要求。
綜上所述,志書的整體性問題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單從某一個方面着手開展工作很難奏效,必須對之實行綜合治理。不僅要強化上面所説的6個方面的工作,還應在志書的裝幀設計、圖表照片的編排等方面做大量的探索性工作。與此同時,應注意到提高志書的整體性是一個漸進的過程,不能期望所有的志書在某一天都能達到令人滿意的水平。這是因為志書的整體性和志書編者的素質是直接的因果關係,而志書編者素質的提高又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所以,應當下大力氣去提高編者的整體素質。如果沒有編者素質的普遍提高,志書的整體性就失去了它提高的前提和條件。但在目前情況下如何更有效地提高新編地方誌的整體性,還有待於志界同仁繼續探索和實踐。
* 原載《海南史志》1995年第1期,《哈爾濱史志》1996年第1期全文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