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太監成為組織能力最高的行政機構領導者_風聞
小众观察者-2021-06-13 07:17
中國古代史教育,目前與中國的國家利益,大方向上是相悖的。中國的國家利益根源來自於中央集權制度。古代史是士大夫階層控制編撰的,體現的是地主鄉紳的根本利益。
以內廷宦官(俗稱太監)為例。士大夫對太監參政,抱有完全否定的態度。所以古代史學評議中,太監經常成為背鍋俠,頻率比後宮女眷(外戚)還高得多。
然而社會的發展,文明的壯大,資源的創造與分配,並非君子小人,貪官清官,忠誠背叛等非黑即白的簡單二元的粗暴思維能解釋的。
例如漢朝的黨錮之禍,宦官與清流之間的博弈,實際上是中央財政與地方門閥豪紳(大地主)之間的利益博弈。
漢朝黨錮之禍中的清流黨,所謂敢於罵皇帝,罵貪官,寧死不屈的英雄人物,其實是漢朝地方勢力背後的地主集團的代言人。類似於今天説的公知。
所謂擅權,搞陰謀詭計,迫害仗義執言者的宦官,其實類似於《人民的名義》裏達康書記的角色。
太監是中央權力衰落,中央機構被地方勢力代言人控制以後,殘存的體現國家意志的力量。
所以東漢末年,十常侍得勢時,漢朝國家政權不僅還能保持整體穩定,而且朝廷內部政治鬥爭,沒有影響到任何民間老百姓的福祉。
等到太監勢力被誅殺殆盡,政權喪失了最後的平衡錨,東漢反而天下大亂。上層社會的博弈,馬上拓展到平民階層,把平民的生活裹挾進門閥之間的鬥爭中。十室九空,90%的人口成為了極少數門閥之間博弈的炮灰。
明朝這個情況更加突出。比如臭名昭著的魏忠賢,實際上是明朝最後的希望。近代史學教育研究,出於主觀故意和客觀無知,都不願意承認魏忠賢的政策路線的真實性質。
明朝太監魏忠賢的政策,實際上與中國改革開放,發展私營經濟,維護中小企業的路線別無二致。
很多史學研究者,傾向於把東林黨歸結為私營經濟代表。與現代資本家類比。實際上,東林黨主體從來不搞經濟。
不是任何賺錢的行業,都叫經濟的。賺錢,斂財,不等於搞經濟建設。
東林黨的本質是政治食利集團。依靠科舉免税特全尋租為生。
比如著名的所謂明末富豪錢謙益,名下田莊,酒肆,織場無數。乍看已經成為近代資本家的前身。然而但錢謙益本人,一輩子從沒看過一個賬本。也沒親自管理過,而且最有趣的是,這些經濟產業甚至不是錢謙益投資得到
怎麼來的呢?大部分是投獻所得。投獻模式,是中國古代經濟要素與政治特全發生關係的一種尋租模式。
説白了,就是真正的商人,經濟產業的參與者,把名下的生產資料,經濟要素,掛靠在擁有政治特全,可以提供政治庇護,政策紅利的官員名下。
在科舉之前,中國的經濟從業者投獻對象多為與皇家關係緊密的宗教機構。蕭衍崇佛的本質,是皇帝通過親自帶頭向寺廟捐款,頒發宗教機構免税特全法案,吸引社會資本,把名下財產,尤其是土地這樣的生產要素,投獻(掛靠)到皇室直接控制的寺廟裏。實現壟斷性分贓。
南朝四百八十寺的結果,是惡化了南方政權的經濟基礎,財富逐漸集中在壟斷的宗教機構裏。最終社會離心離德,幾乎沒有反抗,就被北方政權統一。
科舉成熟以後,科舉功名擁有政治特全,已經成為古代法律綱憲之一。政治特全不僅可以經濟免税,甚至決定政策紅利導向。刺激大量商人和經濟從業者,紛紛把經濟要素投獻給科舉官員名下,或者贈送官員乾股,邀請官員成為合作伙伴,來實現政治分贓。
魏忠賢的政策,説白了就是繞過士大夫政治食利集團,直接與民間經濟要素的參與者(如屠户,獵户,伐木場,礦場,妓院,酒樓,漕運等)掛鈎,只要這些人把錢直接交給太監控制的税監機關,就可以獲得平等的參與經濟的資格。
魏忠賢時代,中國各地興起魏忠賢生祠,也多為商人自願出資所建。原因很簡單。因為魏忠賢的生祠,本質上就是政治保護傘。只要有魏忠賢生祠的地方,當地商人經商,木匠伐木,漁民捕魚,妓院接客,就能最大限度避免東林黨政治食利集團控制的行政機構的干擾。(東林黨控制的行政機構,往往通過嚴刑峻法,禁止民間商業自由,逼迫民間經濟要素對政治特全階層進行投獻)。
甚至投靠太監的伐木場,可以公開在朱姓宗室王爺圈佔的禁林伐木。妓院也不用再把乾股白送給當地有科舉政治特全的各種老爺。
魏忠賢時代極大活躍了明朝民間經濟要素,從東林黨政治食利集團嘴裏搶了不少‘肉’,來應對遼東戰爭和內部天災人禍的安撫工作。
等到魏忠賢被徹底否定,太監對士大夫的失衡力量喪失,明朝政權走向滅亡只是時間問題了。
綜上所述,古之宦臣乃中央集權之柱石。士大夫多為功封思想。與國家政權多抱有 ‘利則來,不利則棄’的動態博弈合作立場。
欲行分權,必固士大夫之私;欲行集全,必正太監之名。
行集全而揚士大夫,自相矛盾,自我拆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