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土中的紅色印記——附海人民的倔強與不屈_風聞
海逸学子-2021-06-15 15:22
附海之名得附場地和海晏廟而來,區域成陸時間不過三百年左右,隨着灘塗的不斷沉積和外來移民的陸續安家,附海漸成一個海陲漁鄉。
緣於惡劣的生存環境,附海人民天生就有一種與天地爭輸贏、敢教日月換新天的不屈性格,敢於反抗一切自然挑戰和社會壓迫,追求屬於自己的光明和幸福。
附海這一地名的使用時間還不到一百年。1928年前,這裏屬於鳴鶴鄉,是該鄉的20幾個保。1928年至1934年,這裏屬於永乂鄉,鄉政府在觀城。不管是鳴鶴鄉或永乂鄉,外面的人們管現附海這一帶地方叫海地。1935年附海單獨建立了鄉政府,取附場地、海晏廟兩村莊的首字作鄉名,故稱附海鄉。
鄉名改了,但域外的人們習慣成自然,仍把這裏泛稱為海地。以至在1938年春,附海域內成立了中共第一個黨的支部,支部名稱叫作“海地黨支部”,書記姓盛。
海地支部成立後不久,有羣眾向盛書記反映,鄉長潘長春欺壓百姓的事,盛書記向上級作了報告。上級黨組織派中共黨員邵明、朱兆祺兩人,以觀海衞民眾教育館的名義,與盛書記一道來到附海調查潘長春的犯罪事實。瞭解到潘長春確有貪污受賄、敲詐勒索、欺壓民眾等多種劣行。
其中有一件事更令人們氣憤——他假借抗日之名,要求各保用270斤皮棉買一支槍,説是與日寇作鬥爭。保長們把籌棉任務攤派到各家各户,老百姓的生活本來就很艱難,但聽説要買槍去打日本人,就東借西挪設法完成自己該交的份額。
皮棉湊齊後,槍也發下來了。但只有槍支,卻沒有子彈。潘長春説:子彈還在路上,需過幾天才能運到。一個月後,潘長春又對保長們説:國軍在前方很吃緊,主要是缺少武器彈藥。上級要求我們把槍交上去給國軍使用,支援抗戰前線。於是各個保就把槍都上交了。
朱兆祺、邵明、盛書記等在調查過程中,遇到了一個叫翁義六的知情人,他把內幕揭了出來,説潘長春根本就沒有買槍這回事。只因他認識國軍的一個軍官,就與那軍官商量,借他手下的支槍用用,一個月歸還,那人竟然答應了。就這樣,潘長春假借買槍名義騙取了老百姓 6480 斤皮棉,這在當時可是一筆很可觀的財富。
海地黨支部在邵明和朱兆祺的幫助下,摸清了買槍事件的來龍去脈後。把這件事報告了慈溪縣國民政府。慈溪縣府對潘長春作了退贓撤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