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外國制裁法》妙不可言!_風聞
有理儿有面-有理儿有面官方账号-2021-06-15 08:44
出處| 有理兒有面
6月1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反外國制裁法》法案,正式成為國家法律。前幾天各大主流媒體均進行了報道解讀,有理哥最近也對《反外國制裁法》進行了反覆研讀,越發覺得該法妙不可言。

第一,符合道義,主動反擊干涉我國內政的“單邊制裁”。
這部法律定名為“反外國制裁法”,最引人注目的恰恰是這個“反”字,表達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你若犯我我必犯人!”的理直氣壯,它不是制裁法,而是反外國制裁法,設立該法的宗旨是為了維護我國權利和尊嚴,保護我國的機構和個人不受外部勢力的打壓和欺凌,本質上是反霸權主義的,針對的是美西方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依據其本國法律,採取歧視性限制措施,粗暴干涉我國內政的單邊制裁行徑。
美國對於國際規則“合則用、不合則棄”,為了維護自己全球霸主地位,肆意破壞國際秩序,隨意揮舞“制裁”大棒,説動手就動手,根本不講武德。他們動輒祭出制裁中國大棒的理由無外乎涉港、涉疆、涉藏等問題,但這些都是中國主權內的事務,這些制裁舉動違反了主權國家平等和互不干涉內政的原則,在國際法上沒有合法性依據。
而我們的《反外國制裁法》不是干涉他國內政,屬於“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立法既具有反制性質,是國家正當自衞性質的法律,在國際法上也有正當性。我們不主動惹事,但我們將毫不猶豫地反擊對我們蠻橫發難的力量,這符合道義。
第二,恰逢時宜,為拜登首訪歐洲“送禮”。
美國當地時間6月9日,拜登為了展示“美國回來了”,召集歐洲的盟友國家一起針對中俄,開啓上任後為期八天的歐洲首訪,先與英國首相約翰遜會面,接着參加G7峯會、北約峯會,最後赴瑞士日內瓦與普京舉行美俄峯會。

美國為了給拜登出訪歐洲造勢,於出行前一天通過了《2021年美國創新與競爭法案》,該法案充斥冷戰思維和意識形態偏見,渲染所謂“中國威脅”維持美國全球霸權地位,並以人權宗教為藉口干涉中國內政,詆譭抹黑中國發展道路和內外政策,還打着“創新和競爭”旗號,以科技、經濟脱鈎等妄圖剝奪中國正當享有的發展權利、遏制中國發展。此外,法案相關涉台條款嚴重違反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
中國始終致力於構建不衝突不對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贏的中美關係,但美國只想着維護自己世界霸主的地位,把中國當做最大的威脅,此次歐洲行也是對中國充滿敵意,想去拉攏盟友一致對抗我國。
在此情況下,中國於拜登出訪前出台《反國際制裁法》,可以説給拜登送了份大禮,送到了拜登的“心坎”上,讓瞌睡登歐洲行不易犯困。
反制裁法案雖然只有短短十六條,但反制裁措施足以震懾並警告美國以及其他國家,不要在G7會議上,作出損害中國的決定。否則,中國將會依法作出相應的反制。別與復興的中國結文明級別的樑子,這是我們對一些不知深淺者的奉勸。

第三,為被制裁者撐腰,賦予索賠法律依據。
法案第十二條寫明“任何組織和個人均不得執行或者協助執行外國國家對我國公民、組織採取的歧視性限制措施。組織和個人違反前款規定,侵害我國公民、組織合法權益的,我國公民、組織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其停止侵害、賠償損失。”
法條賦予了政府、企業以及個人主動反擊權。如果認定外國的制裁措施侵害了我主權、本國企業和個人的利益,則可以針對外國的政界人士或政府官員主動啓動反制裁。對於我國企業而言,一方面可以要求政府採取救濟措施,另一方面可以申請政府制裁外國企業,還可以去法院上訴、索賠,而我國法院依法可以做出判決。一經我國法庭作出賠償的裁決,這對外國參與制裁的企業和個人來説,將構成對中國企業所欠的一項債務。
拿華為來説,受到了美國斷“芯”制裁的影響,華為在短短一年間遭受重大影響,自從陷入“缺芯”困境,華為就無法與能生產高端芯片的代工廠合作,導致其高端處理器無法再生產,一直到現在都處於缺貨的狀態。據調研機構Counterpoint Research發佈的2021年度第一季度全球智能手機品牌銷量數據,華為手機出貨量暴跌18%,全球市場佔有率僅剩4%!
因美國無端打壓,採取的歧視性限制措施,給華為造成的損失,現在可以依據《反外國制裁法》進行索賠了!有了法律的保障,也給中國的企業增加了信心和民族自豪感。

第四,形成威懾,讓妄圖制裁中國的反華政客嚐到反噬之痛。
法案通過後,美西方國家再想要利用人權等藉口隨意對中國進行制裁,粗暴干涉中國內政時則需要深思了。反制裁法直接打到了美西方國家痛點,此後中國也將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對其他國家的制裁進行反制裁,更好維護自身利益。那些肆無忌憚搞西方政治操弄,故意抹黑、針對中國的政客,在動手前不掂量掂量所需要付出的代價?跟風者願意冒着存在損失的風險再站隊嗎?
中國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不稱霸,不代表不強大。低調發展經濟,不代表別人看不到我們的力量。世界經濟已經高度全球化了,美西方只要做得大的資本,必然和中國有經濟來往,也只有在中國他們才能賺到更多錢。
要在政圈混下去,都需要資本支持。以後他們開展政治選舉活動,想支持他們的資本家就要掂量,我在中國有沒有投資?如果沒有,我和中國企業有沒有生意來往?如果有,會不會造成我經濟損失?反正都是花錢買政治好處,我不如花錢支持別人。
拿蓬佩奧舉例來説,一直資助蓬佩奧的背後金主科赫兄弟,其所掌管的美國科氏工業集團,是世界最大的專業道路瀝青生產廠和供應商之一,這家企業能取得美國政府認可和如今地位,和其對政客的投資密不可分,科赫家族在美國政壇的觸角無處不在。

科氏於1999年就已涉足中國市場,開設科氏材料中國有限公司,主要業務領域為道路瀝青。到了2003年,科氏就已經為中國二十多個省、市和地區生產和供應了共計80餘萬噸的各種瀝青產品,其中SBS改性瀝青達50萬噸,佔中國近一半的市場份額。科氏材料是當時中國最大的改性瀝青和乳化瀝青生產商。2006年,賺得盆滿缽滿的科氏材料將中國業務賣給了世界第二大石油巨頭殼牌。但是科赫兄弟作為全球最大的非上市公司,對於全球最大石油消費國的中國依然涉及很多利益。
今年1月份,外交部宣佈對蓬佩奧等28名在涉華問題上嚴重侵犯中國主權、負有主要責任的美國反華政治人物實施制裁。得知被制裁的蓬佩奧嘴上説着這是個“世紀笑話”,但很快就笑不出來了。
一直扶持蓬佩奧的大金主科赫兄弟集團,原本承諾年薪千萬聘請蓬在其石油公司任職。制裁令之後,考慮到集團在中國市場的巨大利潤,只能拋棄蓬佩奧。其他美國大企業也大體如此,使得卸任後年薪至少上百萬的前國務卿,竟然無人問津。蓬佩奧最後只能去了一個和中國沒業務來往的二流智庫機構做行政管理,也就是相當於辦公室主任,年薪8萬美元,比制裁前的身價可謂暴跌百倍。

此前,無論美國還是歐洲的反華政客都是無利不起早,為了撈取政治資本,聯合起來妄圖制裁中國。現在有了反制裁法,這些美西方的政客們估計要向蓬佩奧取取經了,看看自己會自食什麼樣的惡果,無腦制裁的時代已一去不復返!

第五,完善涉外法系,充實應對挑戰、防範風險的法律“工具箱”。
針對美西方制裁,我們此前已積累了一些反制裁實踐。比如中國商務部曾在2021年1月出台過《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在2020年9月,還出台過《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外交部也對在涉疆、涉港等問題上嚴重損害我方主權和利益機構或人員宣佈過制裁。但是這些,都屬於行政層面上的反制裁舉措。
在依法治國背景下,這些措施在法律上位階較低,法律效果也不甚明確。我們缺乏一部綜合性的國家法律為反制裁措施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撐和立法上的授權。《反外國制裁法》的頒佈完善了我國的涉外法律體系,它的法律位階更高,約束力更全面。這是行政層面的反制裁措施達不到的效果。有了這部法律,中國的公司、實體和個人今後維護自己的權利將更加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據。
隨着實踐的需要,基於這部法律的特別授權,國務院和最高法院等未來可能會陸續頒佈相應細化的一些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司法解釋,逐漸構建起我國操作性更強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
總之,《反外國制裁法》歸結起來就一句話:中國人尊重你們,但你們必須同時尊重中國人。與中國相互尊重與合作,則利益空間大開;對中國搞惡意博弈甚至對抗,則損失必如無底洞穴。
最後,有理哥有個假設:如果美、英駐港澳總領事親手參與制裁中國事宜,那麼依據《反外國制裁法》就可以嚴懲他們,那麼他們就不得進入中國境內,包括香港和澳門,那麼豈不是很奈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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