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民防概況_風聞
左右-大棋党非蠢既坏2021-06-16 17:54
1948年以色列建國之前,即有猶太人民防小組,該組織在1948年5月中旬開始的第一次中東戰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第一次中東戰爭結束後,以對各民防組織機構進行整頓及合併,組建了民防司令部。1992年,以取消民防司令部,成立後方(國土)司令部。
一、組織指揮體制
以民防工作由後方司令部統一指揮。後方司令部同國防部緊急狀態委員會、內政部消防旅、衞生部急救中心、各地方行政管理機構及國防軍有關單位等協調合作,共同實施平時的民防教育與演練、戰時的後方民防與急救及國內外的抗震救災等工作。
後方司令部下設作戰行動、後勤、通信、醫療、條令發展、行政與人事、人民保護、自身人員保護及財政預算等處室,下轄7個軍分區和7個旅的駐軍(多為預備役部隊)。另有情報信息單位、民防指導與民事關心分部。
二、人員配備
後方司令部下轄1支全國性救援部隊、1個全國救援學校及1個支援中心。全國救援部隊和各分區設急救營、安全治安營、防核生化營、觀察通信連、醫療分隊、預警系統及軍民消防分隊等。除專業隊伍外,還有1支民防志願人員隊伍分佈在農業、衞生、教育、財政、國防、內政、基建和環保等部及各地方行政單位。
三、民防立法
1956年以色列頒佈民防法,規定一切年滿17歲的猶太公民均可應徵加入民防組織,其他少數民族公民和居住在以色列的外國人如果品行端正,亦可志願加入民防部隊。
四、教育與訓練
救援學校為後方司令部的訓練中心,負責新兵培訓、基層軍官深造、預備役官兵與部隊的民防集中訓練等。日常訓練分基層部隊訓練和羣眾性民防訓練。基層部隊訓練側重保障救援部隊時刻處於良好的戰備狀態,使之在緊急關頭能迅速出動(第一批部隊出動規定時間為半小時);羣眾性民防訓練側重同地方各單位的協調與合作,分地區和項目開展民防演練。各種階段性訓練項目有4個,包括備戰、即刻反應、全面應付和修復工作等。其中備戰項目包括各單位日常訓練、技術改進、和民眾宣傳等;即刻反應包括緊急部隊出動及人員徵用、初步救援、危險品處理、消防、民眾心理指導、事件初步評估及警察巡邏與維護治安等;全面應付包括地方當局援助、醫護衞生處理、居民重新安置、志願人員參與、信息傳遞及與外國支援合作等;修復工作包括政府援助、地方當局接管、損毀房屋處理、無家可歸者安置、基礎設施的修復、重要工業重新運轉、參加民防各部隊休整及正常生活的恢復等。各訓練項目的總體目標是教育、指導有關人員適應民防工作的需要,使後方司令部下屬各單位能勝任戰時及突發事件中的民防工作。
五、通信警報系統
後方司令部設有通信處,中央與軍分區設預警系統。所用警報器包括汽笛、電子與電動警報器及手動警報與警笛器材等。為使民眾及時瞭解形勢,中央和軍分區均設有民防信息中心,戰時或遇突發事件,以國防軍緊急公佈消息,緊急狀態委員會動用各種新聞媒介加以通告。同時,中央與地方新聞媒介還大力協調合作,及時播放專家、記者的看法、評論及官方的解釋與表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