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要收費了!網友:麻煩收貴點,謝謝!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21-06-16 14:23
來源:浙江之聲
2021-06-16 12:42
説到收費
很多人感覺要不開心了
但這個收費
網友卻紛紛表示支持
還説“收貴點”!
黃山市擬將有償救援擬擴至全境
近日,黃山市文旅局會同該市應急局、司法局,擬定了《黃山市山嶽型景區有償救援指導意見》 ,正面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對於擅自進入未開發、未開放區域而受困遇險 的旅遊者,黃山市擬在今後實施有償救援。

劃重點!
此次黃山市徵求意見稿
將有償救援的適用範圍
從黃山風景區擴大到
黃山市內的所有山嶽型景區

徵求意見稿指出——
有償救援是指旅遊者不遵守黃山市旅遊景區遊覽規定,擅自進入未開發、未開放區域陷入困頓或危險狀態 ,屬地政府完成救援後,由旅遊活動組織者及被救助人承擔相應救援費用的活動。而旅遊者在黃山風景名勝區、牯牛降景區等山嶽型景區遊覽,陷入困頓或危險狀態的,屬地政府應當組織實施救援。
有償救援應當遵循“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堅持先救援後追償原則、有償救援與公共救援相結合原則、 教育與警示相結合原則。
費用核算方面,有償救援費用包含救援過程中產生的勞務、院前救治、交通、意外保險、後勤保障、引入第三方救援力量等費用。

此前《黃山風景名勝區有償救援實施辦法》已於2018年起實施。2019年6月,黃山風景區對一名擅自進入未開發開放區域的被困遊客進行了救援,之後要求其承擔部分救援費用,成為辦法實施以來的首個有償救援案例。

2019年,黃山景區首例有償救援第一次實施
黃山風景區具有山高谷深、地勢險、遊道陡、面積大等特點,驢友私自探險導致的遇險事件不斷。據報道,以前每年救援直接費用支出達到數十萬元,基本上都由景區支付。
2017年,黃山風景區堵截、查處驢友5批109人次 。而《黃山風景名勝區有償救援實施辦法》實施後近一年,查處堵截驢友3批41人次 ,擅入未開發開放區域的驢友大大減少。
有關人員表示,景區實施有償救援的目的並不是為了收錢,而是為了遏制進入未開發區域的探險行為。

驢友擅入未開發區域屢遇險

近年來,户外活動熱度上升,户外運動愛好者人數眾多,但安全事故頻發。每年都有“驢友”前往未開發區域探險,也往往因為環境險惡、天氣突變和自身準備不足等,陷入險境。
剛剛過去的五一小長假裏,廣東清遠,14名徒步穿越大龍山脈的遊客被困在未經開發的石公山中。消防救援人員在翻過4個山頭後,終於將被困者全部找到。
一對夫妻帶着兩個七八歲的孩子到北京爬野長城,迷路再加上孩子父親從15米高的斷崖跌落受傷,一家四口被困。消防隊員耗時6個多小時才將四人營救下山,整個過程也是非常曲折。
陸續有景區實施有償救援
在驢友們屢陷險境的另一面,則是公安、消防、民間救援等各種力量的損耗、受傷甚至犧牲。由於驢友遇險的地段大都是高危風險區域,存在位置偏僻、線路艱難、環境複雜、天氣變化快等因素,導致救援難度相對較大,需要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資源,救援費用很高。目前野外救援大多由當地政府或景區支付費用,前者屬於財政支出,後者增加景區管理成本,且需要動用公安、消防等多部門的力量,耗費巨大。
事實上,早在2013年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中,就明確規定,旅遊者在人身、財產安全遇到有危險時,在接受有關組織或者機構救助後,應當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為了合理引導户外探險行為,一些地方通過立法的方式規定“驢友”自付救援費。例如,《安徽省旅遊條例》規定,在禁止通行、沒有道路通行的區域,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違反規定開展風險性較高的旅遊活動。違反前款規定發生旅遊安全事故產生的救援費用,應當由旅遊活動組織者及被救助人相應承擔。
近年來,西藏、青海、四川、甘肅等旅遊資源豐富的省份制定了登山管理條例、户外運動管理辦法。安徽黃山、四川稻城亞丁、四姑娘山等景區,也陸續啓動了有償救援管理辦法。
網友態度:支持+全國推廣
為了約束驢友的任性冒險活動、減少經濟損失和人身傷亡,對於景區實施“擅入非開發區域有償救援辦法”,網友的意見達到高度一致:
支持!全國推廣!
收費標準可以再貴點!
不僅收費還要追責!


有媒體發起投票,
目前6800名參與者中,
僅400人表示不支持。

有網友指出,擅入非開發區域“有償救援”肯定是壓倒性的贊成,關鍵在於費用標準怎麼確定。
專家建議:立法明確有償救援
多位專家近日接受《法治日報》採訪時建議,在國家層面進行立法,推動企事業單位應急救援隊伍、社會組織應急救援隊伍、應急志願者協同發展,對社會應急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合理收取救援費用等行為進行規範。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朱巍指出,面對突發事件,政府具有責無旁貸的救助義務,但要強調的是,遇險的“驢友”雖然有權利請求救援,但在接受救援後有一個必要義務,即應當支付由個人承擔的費用,而不是由公共資源埋單。
“如果‘驢友’盲目探險遇險後所有救援費用都由公共財政負擔,更會助長‘驢友’任性不理智的探險行為。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副教授王雷認為,“驢友接受救援時須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相應費用,這符合民法權利、義務與責任相協調統一的法治原則,可以起到一定的震懾警示作用,減少違規探險行為。”
中國未來研究會旅遊分會副會長劉思敏表示,可以考慮在國家層面立法,對此作出原則性規定,地方以此為依據,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進行立法,對具體救援費用分擔比例和內容進行細化,包括什麼樣的情況下收費、收取費用的標準如何確定等。
————————————————————
為任性買單!驢友逃票進未開發區承擔救援費3206元來源:央視網
2021-06-16 10:33
安徽遊客王某某未購票直接進入了黃山風景區未開發、未開放的硃砂峯區域,後因山勢過於險要被困。接到報警求助後,黃山風景區管委會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救援。根據《黃山風景名勝區有償救援實施辦法》相關規定,王某某的救援包括公共救援和有償救援兩部分,經事後計算,發生費用累計15227元,其中有償救援費用3206元,由王某某自己承擔。
